第27章 譚皎五(3)(1 / 1)

烏雲遇皎月 丁墨 565 字 2個月前

此外,警方的一些調查結果,也給我提供了很有價值的線索。首先,他們認為凶手曾經是一名慣偷。這是基於現場腳印分析的結果。鞋底外側磨損厲害,裡側卻相對較輕。腳後跟磨損小。這是典型的“小偷”腳。我也認同這個觀點,因為那天看到,就覺得那人腳步格外輕盈,現在看來,很可能曾經接受過“盜竊訓練”。可是一個小偷高手,為什麼突然來偷孩子了?做了新的職業生涯規劃嗎?而且警方並非像我說的,不知道凶手的正臉。他們已經找到了路上的監控攝像頭,甚至拍到了凶手的正臉,跟我見到的那張臉一一模一樣。他們也獲得了凶手留在現場的指紋,但是無論是指紋還是臉,都沒有身份記錄。確認不了他的身份。也沒有找到任何一個失蹤孩子的下落。單從案情看,這案子並不複雜。可我感覺處處又好像藏著點什麼,暫時還說不清。我帶著資料,打算去找鄔遇。隻是驅車去汽修店的路上,總覺得自己還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線索,一時腦子裡卻連不上。小華在店裡,鄔遇卻不在。小華說,他和兩個夥計一塊去隔條街的飯館吃飯了,還非常熱心的把地址和他的手機號給了我。我把車停在又小又破的餐館門口,地上還有油膩膩的水漬。一看表,都中午2點了,小店的露天院子裡還坐滿了人。我一下子就看到鄔遇和兩個修理工坐在最裡頭一桌,正猶豫要不要在外麵等,他卻已看到我,喊道:“譚皎。”我於是走過去,那兩個修理工像是認出了我,都露出驚訝的笑,看鄔遇的目光自然充滿曖昧。鄔遇像是完全沒察覺,從旁邊拉了把椅子過來,放在自己身旁,說:“坐。”然後看一眼那兩人。那兩人笑笑倒沒說什麼。我無所謂的,我們之間很清白嘛。隻摸過一下臉和手,算什麼曖昧。可是真當我坐下時,在他身側,大庭廣眾之下離他很近。而他看著我,我突然覺得臉有些發燒,喉嚨也有點乾。以及……很餓。我這才意識到自己從早上到現在都忘了吃東西。怎麼掃一眼桌上的殘羹冷炙,都有種很美味的感覺?鄔遇問:“有事。”我點頭。他說:“好,待會兒聊。”我說:“好。”“吃了嗎?”他問。我老實答:“沒。”他笑了一下,拿起桌上那張簡陋的菜單給我,說:“點兩個菜。”我接過,有些矜持地看著。這時那兩人已站起來,說:“遇哥,我們先回店裡了。”鄔遇答:“好,你們先去,我買單。”其中一人笑著說:“當然你買單。”鄔遇沒說話。我假裝沒聽到。點了兩個菜,鄔遇叫來服務員,把桌子重新打算乾淨,又給我倆各倒了一杯水。等菜的時候,我把案件資料遞給他,他看得很仔細,整個餐館,就我們這桌安安靜靜。過了一會兒,我說:“既然知道發生了這麼大的事,你今天還修什麼車,為什麼不來找我商量下一步要怎麼做?”他抬頭看著我:“不是你說要一個人靜靜嗎?”呃……是我說的。他又低下頭說:“不過你如果到今天晚上還不來找我,我也會去找你。”“哦。”我的心中,忽然有一絲溫暖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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