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譚皎五(2)(1 / 1)

烏雲遇皎月 丁墨 581 字 2個月前

掛了電話之後,我的思路清晰不少。我先上網搜索了一下,但是收獲甚微。一是相關新聞報道非常之少,有也隻有簡單概述;二是網絡爆料貼子,眾說紛紜,雖然提供了一些信息,但是真實性難以確定。思慮再三,我決定給沈時雁打個電話。結果發現手機裡早把他號碼給刪了。好在我夠機智,又翻出以前介紹人發給我的短信內容,找到了他的號碼。現在才知道我們已經一年沒見了。昨天見到,感覺還是老樣子嘛。他那樣的人,號碼八成也沒換。隻響了三聲,就接了。電話那頭靜了有幾秒鐘,沈時雁才說話:“譚皎,什麼事?”我心中一動,他還存著我的號碼。我說:“沈警官,跟你商量個事。”他平靜地說:“什麼事?”我說:“是這樣的,你看吧,昨天的案子發生得非常突然,我覺得我暫時的記憶,我的口供,不一定把所有有價值的線索,都回憶起來了。畢竟我當時也被嚇壞了,很可能還忽略了什麼。我認真考慮後,覺得如果你能提供一些啟發給我,一些類似的信息給我,效果可能會更好。”他默了一下,說:“我沒聽懂。”我翻了個白眼,又來了,那種跟他在一起,總是不在一個節拍上的感覺。如果是鄔遇的話……我的心中忽然浮現這個念頭,如果是鄔遇,他肯定一聽就知道……我有所圖謀。雖然我們隻認識了幾天。我笑了一下說:“沈警官,是這樣的,你能不能把之前幾起連環案件的資料,給我看一看呢?說不定我一受刺激,又想起什麼新線索了。而且我也算受害人和見義勇為人吧,你們警方的好幫手。給我看一下沒事的。”沈時雁幾乎是立刻硬梆梆地說道:“不行,譚皎,我們有保密規定。”我好想揍他一拳。不過,跟這種石頭,能文鬥不能武鬥。我的腦子快速一轉,說:“好的,我當然尊重你們的規定。但是有件事你注意到沒有,根據網上的描述,凶手之前作案4起,沒有任何人見到他的正臉,也沒人跟他正麵接觸過。隻有我,跟他接觸最深、時間最久。人的意識分為正常意識和潛意識,如果我的潛意識裡能早點想起什麼有價值的東西,說不定就是你們一直想要的關鍵線索!我也是想幫你們早點破案。”他沉默了,搞得我有點忐忑。“好,我去請示一下領導。”他說。我心中一喜,還是被我搞定了嘛。我說:“很好,快去。”沈時雁雖然木,辦事效率卻很高。一個小時後,我就收到了資料。仔細研讀了幾個小時,我總結了以下共同點:一、凶手迄今為止一共搶了4個孩子,每次都是在晚上,但時間並不固定。有的是在家中後院趁孩子落單直接抱走的,甚至還有兩個是潛入孩子房間,直接抱走的。作案方式雖然簡單,但居然次次都讓他成功了。可見他的行動能力、觀察能力這些,必然很強。二、失蹤的孩子有兩個是5、6歲,兩個是7-8歲。年齡區間算比較集中。三、受害孩子都是普通家境,沒有富人,也沒有特彆窮的。相同點是,集中在同一個城區。四、有兩起案件現場照片上,拍到了那種鳥。但我敢打賭警方肯定不會注意到。另外兩起雖然沒有拍到,但並不代表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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