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船抵仰光(1 / 1)

神跡 愛瑪·多諾霍 2330 字 2個月前

“嘔……”胡春來猛地翻個身,抱著麵盆大肆嘔吐起來。吐了幾口,胡春來抬起頭眼淚汪汪地問我:“張大勇,這緬甸也該到了吧?在地圖上看離上海也就一巴掌寬,可咱都坐了一天一宿的船了。”看到老對頭的狼狽樣固然解恨,可那味兒也太衝了,戴上兩層口罩也不管用,鬨得我的胃也一陣陣抽搐著。我朝著胡春來的嘴裡丟了兩顆龍虎仁丹,沒好氣地說:“你當去緬甸像是浦東到閘北那麼近啊?咱們得先坐船到香港,再從香港坐船到新加坡,最後才能到緬甸的仰光港。”“我的個親娘咧,這苦日子啥時候才能到頭喲。”胡春來哀歎一聲,又把火氣撒到我身上來了,“都是你,非要走什麼水路,咱們走陸路哪要受這麼大的罪呀。我老頭子要有個什麼三長兩短,我做鬼都不放過你。”“人我都不怕我還怕鬼,小心到時候我一不高興掘了你的墳。”一句話頂得胡春來直翻白眼,我接下來的第二句話就讓胡春來徹底無話可說了,“四川的劉大帥和雲南的唐督軍正打得熱鬨,你要活得膩味了就走陸路,吃了槍子兒可彆怨我事先沒提醒過你。”胡春來怔怔地呆了半晌,突然反手一巴掌摑在自己臉上,“叫你見錢眼開!活該受這洋罪!”幾天幾夜的海上顛簸可讓胡春來遭了大罪,他本來就是快奔五十多歲的人了,再加上從前倒鬥時受過不少內傷暗疾,此刻竟一起發作了起來,等到了仰光港下船時,臉色已變得蠟黃,生生就像老了十歲。我雖然和他不對盤,但同為中國人,又是一起共事的夥伴,我倒也不能對他甩手不管,當下打起十二分精神伺候著他,又是端水又是送藥,便是當年對我親爹都沒這麼孝順過。隻可恨這老兒卻不領情,但凡精神稍稍好些,便擺出副老前輩、老資格的架勢嘮嘮叨叨,指責我倒鬥時不守規矩,這也不是那也不行,把我氣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憐他尚在病中,又不好與他鬥口,每逢此時,我也隻好捂著耳朵倉皇躲避了。下船的時候,我恨恨地將一大堆行李擲在胡春來的身前:“死老頭,也不知道你帶這麼多雞零狗碎的破玩藝乾嘛,缺什麼不會到了仰光現買哪?”“都是些用慣了的老家什,新家什我用不慣,而且在這裡也未必買得著。”胡春來突然朝著霍夫曼的方向一努嘴,壓低聲音說:“看那邊,似乎有點不對勁。”我看了看正跟幾個接船的洋人握手擁抱的霍夫曼,撓撓後腦勺,“有什麼不對呀,我咋沒看出來?”“你笨哪?沒看出那幾個洋人身手利落,舉止進退間暗合軍陣;還有他們那眼神,個個都帶著殺氣。這些人要是沒有扛過槍打過仗,真刀真槍地在戰場上廝殺過,今日你就剜了我這雙招子去。”“那又怎樣?在上海的時候霍夫曼不也說過了嗎?他除了請我們替他做高參之外,還請了一隊西洋傭兵保護考古隊。嘿嘿,咱這回也享享福,嘗嘗讓西洋人伺候咱、保護咱是啥滋味。”黃三湊過來摸著下巴說:“我也覺得有點不大對勁,也說不上什麼原因,總是感到心裡空落落的挺不對勁。總之我們這次到了番邦外國,人生地不熟的,凡事都得處處小心,彆沒糊弄著洋鬼子,反倒叫洋鬼子給糊弄了。”那邊霍夫曼與幾個前來接船的洋鬼子寒暄已畢,領著他們走過來對我們介紹說:“三位,這幾位就是負責我們這次考古行動安全的保安人員,這位是保安隊長哈珀先生。”哈珀對我們點點頭,操著生硬的中國話說:“你們好,我、哈珀,你們也可以稱呼我、少校。緬甸的叢林,很危險,所以,你們必須聽從我的安排,不要給我增添麻煩。”哈珀說話很不客氣,我一聽就冒起無名火來。正待奚落他幾句,胡春來扯扯我的衣襟,跨前一步擋在我麵前,對哈珀抱抱拳說:“您是保安隊長,自然一切須聽您吩咐。”哈珀麵無表情地點點頭,退到一邊去。我低聲抱怨說:“你們拉著我乾嘛,這種人真該給他個教訓。”胡春來彆過臉沒理我,黃三解釋說:“人在屋簷下,我們就先低了這個頭,等找到了迷失之城,再跟他把新賬老賬一塊結算豈不更好?”說話間,霍夫曼雇了幾個當地土人抬著滑杠走過來,我見此處人聲喧雜,不是說話的地方,也隻好氣呼呼地坐了上去。這番邦外國的風景與中原內陸大不一樣。我和黃三、胡春來都是生平第一次走出國門,對身周的異國風情看得目眩神迷。當地土人大多麵容黝黑、身形瘦小,不論男女下身皆套著一籠圓裙,腳下踢躂一雙拖鞋,施施然走在街頭。胡春來咋舌說:“乖乖,老夫活了大把歲數,今天算是開了眼界了,居然還有男人穿裙子的。”霍夫曼回過頭笑著說:“緬甸地處亞熱帶,天氣極熱,所以此地的土人都穿著裙子,以便通風。你這一說,我倒想起個古老的傳說來。”我好奇心起,追問:“什麼傳說?”“傳說在很久很久以前,此地的土人連鞋都不穿的。有巫師在半夜裡偷偷在彆人家門口灑上藥粉,土人清晨出門時一旦踏上,日落即死。待辦過喪事後,巫師偷偷將墳掘開,取出屍體以秘法將其複活,複活後的活死人全無神智,如牛馬般力大無窮,供巫師驅策。後來巫師事敗,被土人活活打死,土人為防日後仍有其他巫師憑此術害人,才紛紛穿起鞋來。”胡春來見多識廣,長歎說:“老夫小時也曾聽長輩說起過這種將生人煉製成行屍的邪法,不過這種邪法在中原早已失傳,想不到在番邦域外還有傳人。”霍夫曼的眼神閃爍了一下,卻沒有再說什麼。到了旅社安頓下,霍夫曼又為我們引見了幾個洋人,我這才知道,此次霍夫曼的準備有多周全。除了我們三人之外,霍夫曼還雇了十五名西洋傭兵作為保鏢,為首的就是剛才在碼頭上見過的少校哈珀。此外還有三十名當地土人充作苦力挑夫,另有一名向導,名叫洪山。洪山祖輩上也是中華人氏,隻是流落國外日久,在外表上已經與當地土人並無二致,唯獨中國話還能說上幾句,但也不太純熟,夾雜著許多當地口音,很難讓人聽懂。霍夫曼轉頭說:“我們在仰光休息一日,後天就整隊前往緬北叢林,三位有什麼需要的工具,可以跟我說說,明日上街購買。”胡春來和黃三一起搖搖頭,示意不用。我說:“我需要一些武器,手槍最好是德國造的匣子炮,步槍要俄國製的水連珠,還需要子彈若乾。”霍夫曼微微一笑,打開一個箱子,取出一杆我從未見過的奇怪槍械遞給我:“這是美國最新製造的湯普森衝鋒槍,有效射程兩百米,射速每分鐘一百二十發,可以以彈匣和彈鼓兩種方式供彈,容納子彈分彆為三十發、五十發和一百發,最適合在叢林戰和巷戰中使用。張先生看看是否合用?”我大喜,拿起槍衝天空舞了舞,“太好了,有這把槍在手,即使遇上黑凶白煞我也不怕。”霍夫曼揮揮手,幾個西洋傭兵抬過幾隻箱子打開。我隻瞧了一眼,便呆住了。原來這些箱子一隻裡麵裝的有柯爾特、匣子炮、湯普森等各式手槍步槍,另一隻小一些的裡麵則赫然放著美國造的甜瓜手雷,還有一隻箱子則裝著工兵鏟、防毒麵具等單兵攜具。這些武器數量之多,品種之全,足夠裝備一小隊正規軍了。胡春來本在旁邊靜靜看我試槍,此時卻突然對霍夫曼點點頭說:“霍夫曼先生準備得好周全啊,竟似是料定我們這回一定會碰上什麼危險一般,還特地準備了特製槍彈。”霍夫曼臉上一紅,彎下腰一鞠躬,“對不起各位,我隱瞞了一件事情。其實……三年前我就到過迷失之城的邊緣。”我和黃三對視一眼,暗暗讚許:“果然薑還是老的辣,從這些東西上就看出不妥來。”霍夫曼接著說道:“三年前,我和大英地理協會的幾個朋友去緬北叢林進行考察,那一次本來是為了考察緬甸原始森林裡的物種,但是在進入叢林的第十七天,上帝保佑,我們居然在森林的深處發現了一座廢棄的城市。”講到這裡的時候,霍夫曼滿麵紅光,臉上現出狂喜陶醉的神色,一時間居然激動得說不出話來。約摸過了五分鐘時間,霍夫曼才漸漸平靜下來,以夢囈一般的口吻接著說:“那是一座從來沒有在任何曆史文獻上出現過的城市,那是一座極其宏偉壯觀的城市。緬甸土著中流傳著這座城市的傳說,但學者們從來都對這個傳說嗤之以鼻,沒有人相信這座城市的存在。上帝呀,我想不到我們居然找到了傳說中的迷失之城。雖然我們隻到達了城市邊緣,但我們依然可以根據所見到的城市建築得出一個結論--這座城市至少可以容納十萬人口。十萬哪!要知道,那可是在二十個世紀之前,這是一個極其驚人的數字,這是本世紀最偉大的一個發現!”我冷靜地追問:“後來呢?我猜想後來一定發生了什麼事情,是嗎?”霍夫曼歎了口氣:“是的。當時我們很興奮,本來想馬上對古城進行一番考察,但是天已經黑了下來,我們又沒有帶大功率的照明設備,隻好先搭起帳篷,準備第二天深入古城進行徹底的考察。那天晚上我們都激動得睡不著覺,聚攏在一起討論這個偉大的發現。到了夜裡十二點鐘左右,鮑勃先生……哦,他是那次考察活動的召集人……他撐不住了,先回自己的帳蓬睡了,而其他人則繼續熱烈地討論。又過了半個小時,我們聽見鮑勃先生發出一聲慘叫。我發誓,我這輩子從未聽過如此淒厲的慘叫聲。我們一塊衝進了鮑勃先生的帳篷裡,結果,我們發現了他的屍體……”“他死了?他是怎麼死的?是誰殺了他?”我問。霍夫曼搖搖頭,“我不知道。但是鮑勃先生死得極慘,他的身體像是被人硬生生撕成兩半,內臟灑了一地。”“會不會是大型猛獸乾的?”這回發問的是胡春來。他人雖老,但腦子卻很精明,一問就問到了點子上。要知道,在原始叢林裡,凶悍的大型猛獸是很常見的。“不知道。”霍夫曼沮喪地說:“事實上我們還沒有商量好如何處置鮑勃先生的屍體,叢林的雨季就突然到來了。暴雨使我們不得不困守在帳篷裡麵,但殺戮卻並未停止,每天晚上的十二點鐘左右,總有一個人被殺害。哪怕我們聚集在一起,但隻要有人一落單,死亡總是不可避免地到來。三天之後,我們都害怕了,也不顧傾盆大雨依然不止,收拾行裝離開了那座迷失之城。但上帝並未眷顧我們,我們居然在原始森林裡迷了路。我的夥伴一個一個地生病死去,到最後隻有我一個人僥幸活著走出了叢林。”“那麼,你後來沒有再去過那座迷失之城嗎?”霍夫曼苦笑著說:“當日我走出叢林時,體重隻剩下四十公斤,我休養了半年才勉強恢複了健康。我一恢複健康,立刻就組織了第二支探險隊伍,可我們在叢林裡整整尋找了兩個月,卻怎麼也找不到迷失之城了。”聽完霍夫曼的話,我心裡盤算起來:在偌大的原始叢林中找尋一座廢棄的古城,難度何其之大。仿佛看出了我的想法,霍夫曼笑著說:“不過這次我相信,我們一定能找到迷失之城。這是我在迷失之城的邊緣照的幾張照片,你們都來看一下。”說著霍夫曼從貼身口袋裡取出幾張照片,鋪在桌上。我和黃三、胡春來一起湊了過去,頭頂著頭觀看那些照片。沒過一會兒,我們三人同時驚訝地大聲叫起來:“這不可能!”霍夫曼照的那幾張照片並不清晰,而且樹枝藤蔓幾乎蓋住了整棟建築物,但我們三個仍然一眼就認出來,照片上的這棟建築物具有十分明顯的中國古代秦漢時期建築風格。霍夫曼得意地說:“一開始我也認為不可能,但是在查閱過曆史文獻之後,我發現在兩千年前的中國,曾經發生過一次重大的曆史事件--秦始皇滅六國,統一中國。”我們一愣--這還要你說呀?中國人誰不知道?隻聽霍夫曼又接著說:“因為沒有進入迷失之城的中心,得不到具體的文獻資料,所以我無法判斷迷失之城的建立者究竟是為了躲避戰亂流落至此的六國貴族,還是接受秦始皇命令四處尋找不死之藥的方士。”“當時的緬甸隻是一個個分散的原始部族,土著居民仍處在刀耕火種的原始狀態之中,根本無法與具有先進文明的外來入侵者抵抗。我猜測是來自中國的入侵者征服了土著居民,然後驅使他們建立了這座城市。”我思索了一會,又問:“霍夫曼先生,為什麼你有這麼大的把握,認為我們這次一定能找到迷失之城呢?”“因為有你們。”霍夫曼興奮地說:“我知道中國古代文化中有一個很奇妙的分支,叫做陣法。三國時期的智者諸葛亮用幾塊石頭就可以困住敵國的一位將軍……我懷疑,建立那座城市的中國人也用了同樣的陣法,使得其他人不得闖入。隻要有你們的幫助,我相信這次一定能夠破除那個陣法,找到迷失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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