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已經上路一小時又三十三分,先是在市區慢慢前進,之後才加快到穩定疾駛的速度。他們應該走了六十英裡,但在陰暗嘈雜的後車廂裡,李奇對於車子開往哪個方向完全沒有頭緒。他的手跟那年輕跛腳女子銬在一起,雖說是在情非得已的情況下相識,但不到幾分鐘,兩人就已找到方法讓自己儘量不被銬得太難受。他們在車廂內左右扭動,最後側身坐在地板上,雙腳伸直,身體靠著右邊的大輪艙以防晃動。女子坐在後側,李奇坐在前側,兩人把銬住的手放在鐵製輪艙上的平坦表麵,仿佛一對在咖啡店消磨時間的情侶。兩人起初沒有開口交談,隻是坐在驚嚇所造成的長長沉默中。當下最明顯的問題是溫度,此時正值六月最後一天的正午時分,地點又是中西部,兩人關在密閉的車廂內,空氣沒辦法流通。李奇心想,在這樣的車速下,外麵的空氣應該會有稍微冷卻車身的效果,但還是不夠。他隻是坐在黑暗中,趁著這段悶熱難耐的時間,邊思考邊計劃,如同他受過的訓練一樣,精神維持鎮定、放鬆,保持警戒狀態,反複評估局勢,不浪費精力做無謂的臆測。這三個男子辦事有一定的效率,雖然稱不上狠角色,手法也不怎麼高明,但過程中沒犯下大錯。拿著第二把葛拉克手槍的神經質男子是三人中最弱的一環,但帶頭的卻有能力罩他。這三人辦事的確有效率,但這不是他遇過最糟的狀況,所以此刻他還不擔心,他曾置身更危險的處境中,而且安然脫險。就因為更糟的情況他都遇過,而且也不止一次從中脫困,所以他還不擔心。他突然發現一件事,這個女子也不擔心,態度也很鎮定。她靜靜坐著,身體晃動,手腕跟他銬在一起,同樣正一邊思考一邊計劃,仿佛她也受過訓練似的。他在黑暗中瞥了那女子一眼,發現女子正凝視著他,眼神中帶著疑問,鎮靜不慌亂,些許的優越感、些許的不屑,散發著年輕人的自信。她看到李奇在看自己,凝視了一會兒,然後伸出被銬住的右手,雖然拉痛了李奇的左手腕,但是個值得振奮的小動作。他伸手向前和女子握手,兩人想到現在竟然還這麼客套,都露出啼笑皆非的表情。“我是荷莉·強森。”她說。她仔細打量著李奇。李奇可以看到荷莉的視線在他臉上遊移,往下看到他的衣著,然後又回到他臉上。荷莉又稍微笑了一下,像是她最後決定李奇值得自己以禮相待似的。“很高興認識你。”她說。他回看她,看著她的臉。荷莉長得相當漂亮,大約二十六、七歲,再看到她的衣著,腦中突然浮現一首老歌歌詞:“我還沒付錢的名牌衣服。”接下來的歌詞他一時想不起來,於是對她微笑,點頭示意。“傑克·李奇。”他說。“荷莉,該高興的是我,相信我。”疾駛中的車聲很吵,要交談並不容易。除了引擎聲外,還聽得到路麵呼嘯的聲音。李奇不介意就這樣靜靜坐著,但荷莉卻不一樣。“我得擺脫你。”她說。這女人還真有自信,十分懂得自製。他沒回應,隻是瞄了她一眼,再往彆處看去。下句歌詞是:“沒心肝的冷血婆娘。”寫得讓人痛徹心扉,出自藍調歌手瘦子曼菲斯(Memphis slim)的老歌,但這句歌詞不適合形容她,差得遠了,她不是心地殘酷的女人。他又望向她,對她聳聳肩,發現女子正盯著他,對他的沉默表示不耐。“你知道這是什麼情況嗎?”她問。他看著荷莉的臉,看著她的眼睛,見她直直盯著自己,露出一副震驚的表情。她以為自己竟跟個白癡困在一起,以為李奇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況很清楚!”他說。“從證據就看得出來,不是嗎?”“什麼證據?”她說。“事情發生得那麼快。”“沒錯!”李奇說。“我隻需要這個證據就夠了。該知道的,證據差不多都說了。”他停下來,又開始稍作休息。下一個逃脫的機會是車子停下時,可能還要幾小時。他覺得甚至可能要耗上一整天,所以應該好好休息,才能保持心力來應變。“那你需要知道什麼?”荷莉問。她定定地看著他。“妳被綁架了。”他說。“我隻是意外卷入。”她仍舊看著他,仍舊滿臉自信,仍舊在思考,仍舊在想這個跟她銬在一起的家夥是不是蠢蛋。“情況很清楚。”他又說了一次。“我不是他們要抓的人。”她沒有回應,纖細的眉頭皺了一下。“沒人知道我會去那裡。”他說。“我也不曉得自己會剛好走到那個地方,但整個行動是計劃過的,花了時間設計過,經過跟監之後才下的手。三個人,一個待在車上、兩個在路上,車子停得很平整,他們壓根沒想過我會出現在那裡,但顯然很清楚妳的行蹤,所以少把我看成笨蛋,犯下大錯的人是妳。”“犯下大錯?”荷莉說。“妳的生活習慣太一成不變了。”李奇說。“對方研究過妳的一舉一動,搞不好已經進行兩、三周了,妳剛好被他們逮個正著。他們等的不是彆人,這點很清楚,因為他們隻帶了一付手銬。”為了證實自己的說法,他手腕一舉,連帶把她的手也抬了起來。荷莉靜默了許久,心中修正對他的看法。李奇隨著車子晃動,微笑起來。“而且妳應該更清楚才對!”他說。“妳是個政府探員之類的,對不對?緝毒署、中情局、聯邦調查局之類的,或是芝加哥警局警探?剛上任不久,對工作相當執著,而且生活很優渥。所以不是對方想要求贖金,就是妳這個新人已經成為某人的眼中釘,反正不管是什麼情形,妳都不該大意的。”她望著李奇,點了點頭,眼睛在黑暗中睜得很大,一臉佩服。“證據呢?”她問道。李奇又對她笑了一下,說:“有幾件事情可以看出。妳的乾洗衣物——我猜妳每周一的午餐時間都會拿上周的衣服去洗,順便拿這周要穿的衣服,也就是說,妳這樣的衣服大概有十五、二十件。從妳這身穿著看來,妳不像是個衣著隨便的人。如果一套衣服要四百塊,所有行頭少說也要個八千塊,所以我才說妳生活算是優渥,還說妳的生活習慣太一成不變。”她緩緩點頭,說:“好。那為什麼說我是政府探員?”“很簡單。”李奇說。“有把葛拉克十七式手槍指著妳,妳被綁進車內,又被丟進廂型車,跟一個素昧平生的陌生人銬在一起,壓根不曉得會被帶到哪裡,也不知道被綁的原因,一般人早就精神崩潰、呼天搶地了。但妳不一樣,妳隻是靜靜坐著,表示妳曾受過某種訓練,或者見識過緊張或危險的場合,也或許心裡頭很肯定有人會儘快出麵救妳。”李奇停頓了一下,荷莉點頭示意要他繼續說下去。“還有就是,妳的手提袋裡放了把槍。”他說。“重量不輕,可能是長槍管的點三八手槍,如果是私人武器的話,妳這種穿著的女孩會選一支精巧的手槍,像是點二二短管手槍,但妳的反而是大型左輪槍,所以是公家配的。因此妳是探員之類的人物,或者是個警察。”荷莉慢慢地點了點頭,問道:“為什麼我剛上班不久?”“因為妳的年紀。”李奇說。“妳幾歲?二十六?”“二十七。”她說。“當探員太年輕了。”他說。“大學畢業,然後受了幾年訓。要在聯邦調查局、緝毒署和中情局上班也太年輕了。所以不管妳做什麼,都還是新人。”她聳聳肩,又問:“好。為什麼說我對工作很執著?”李奇左手一比,牽動兩人手上的手銬。“妳的腳傷。”他說。“妳受傷後回到工作崗位,但還沒完全痊愈,腳不方便行動,所以還在用拐杖。換作是一般人,早就請病假待在家裡了。”她微笑了一下,說:“我也可能是殘障人士。可能是先天的。”李奇在黑暗中搖搖頭。“妳拿的是醫院拐杖。”他說。“醫院暫時借給妳的,腳傷痊愈後要送還。如果妳的腳是終生殘障的話,妳會帶自己的拐杖,買個十二把,漆成不同顏色,好搭配妳的名牌衣服。”她笑出聲來,引擎的轟隆聲、路麵的呼嘯聲,都不及這記悅耳的笑聲。“還不賴嘛,傑克·李奇。”她說。“我是聯邦調查局特勤探員,去年秋天才剛任職。我是因為最近踢足球,才會拉斷十字韌帶。”“妳會踢足球?”李奇說。“厲害,荷莉·強森。妳是聯邦調查局哪個單位?”她突然頓了一下。“單純的探員而已。”她說。“跟其他在芝加哥分局工作的人一樣。”李奇搖搖頭。“不可能隻是單純的探員。”他說。“妳這個探員一定是對某人做了某件事,讓對方想要報仇。妳做了什麼事?”她也對他搖搖頭。“這我不能談論。”她說。“不能跟一般民眾說。”他點頭。這樣的回答他能接受。“好。”他說。“隻要是探員,難免都會樹敵。”她說。“那是當然。”他回答。“我也不例外。”她說。他瞄向她。這句話回得耐人尋味,語氣有點防備,感覺像是她去年秋天受訓後,原本希望大展長才,卻隻落得坐辦公室。“財務科?”他猜。她搖搖頭。“我不能說。”她又說了一次。“不過有人已經開始跟妳作對了。”他說。她要笑不笑地,笑容立刻又收了回去,然後便不發一語。她看起來很鎮定,可是從她的手腕,李奇第一次感覺到她開始擔心,卻又故作堅強。而且,她也錯了。“他們的目的不是要殺妳。”他說。“他們大可在之前那個荒廢空地就把妳做掉,何苦把妳丟進這輛爛車呢?而且還讓妳帶拐杖過來。”“我的拐杖怎麼了?”她說。“說不通。”他說。“要是想殺妳,何必把妳的拐杖丟進來?荷莉,妳是被抓來當人質的。妳確定不認識這些家夥嗎?以前沒看過他們?”“從來沒有。”她說。“我根本不知道他們是誰,抓我有什麼目的。”他盯著她。荷莉的語氣聽起來太胸有成竹。她應該知道更多詳情,隻是不願說出來。兩人在嘈雜聲中靜下來,隨著車左搖右晃。李奇直視著黑暗中,他可以感覺到荷莉坐在身邊,正在作決定。她身子又側向一旁。“我必須想辦法讓你逃走。”她又說了一次。李奇瞄了她一眼,眼神飄向彆處,嘴角揚起。“我當然好,荷莉。”他說。“而且愈快愈好。”“什麼時候才會有人發現你不見了?”她問道。他希望不用回答這種問題,但她正定定地看著他,等著答案,所以他想了一下,決定告訴她實情。“不會有人發現。”他說。“為什麼?”她問。“你究竟是誰?李奇。”他看著她,聳聳肩。“無名小卒。”他說。她繼續看著他,露出好奇的眼神,也或許是覺得不耐煩。“那好,是哪種無名小卒?”她問道。他腦中又響起瘦子曼菲斯的旋律:“要我到鐵工廠工作。”“我在當門房。”他說。“在一家芝加哥的俱樂部工作。”“哪家俱樂部?”她問道。“南區一家演奏藍調的俱樂部。”他說。“妳可能沒印象。”她看著他,搖搖頭。“門房?”她說。“就一個門房來說,你太鎮定了。”“門房也得處理各種千奇百怪的狀況。”他說。荷莉仍舊一臉不信的表情。李奇低頭湊向手表看時間,下午兩點半。“那什麼時候才會有人發現妳不見?”他問。荷莉看看自己的手表,做了個鬼臉,說:“還有段時間。我今天下午五點有場個案會議要開,在這之前沒其他事,所以還要兩個半鐘頭後才會有人發現我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