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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死方休 李查德 2429 字 2個月前

納森·魯賓因為鼓起勇氣而賠上性命——但並非那種得以獲頒勳章的戰場大勇,而是會讓人橫死街頭的一時之勇。他一大早便出門,一年五十周、一周六天,天天如此。他早餐吃得很節製,對一個矮小略胖、想在不惑之年保持身材的人來說,份量恰到好處。他的房子坐落湖畔,出門前得先走過一條又一條鋪上地毯的走廊,對一個一年工作三百天、日進一千美元的人而言,氣派得恰到好處。他按下車庫門的按紐,手一轉,昂貴進口車的引擎頓時發動。他把CD放進音響,倒車進入砂石車道,腳踩了一下煞車,換了檔,再往油門上一踏,便步上人生最後一段短程路途,時間是星期一早上六點四十九分。途中隻有一個紅綠燈,而且剛好閃著綠燈,結果種下他喪命的前因。也就是說,當他把車開進辦公大樓後方的僻靜車位時,巴哈B小調賦格前的序曲還剩三十八秒才結束,於是他坐在車內,聽完曲末那記澎湃的管風琴聲。也就是說,他下車時,看到三個男子靠得很近,不禁懷疑起他們有什麼企圖,所以看了他們一眼,見到三個人將目光移開,然後有如舞者或軍人般,踩著整齊一致的步伐走向另一頭。他轉身走向大樓,突然又停下腳步,回頭一看,隻見那三人正在他的車旁想辦法要把車門打開。“喂!”他叫了一聲。這短短一聲放諸四海皆然的語調中有震驚、有憤怒、有責難。一種認真單純的老百姓碰到壞事時直覺會發出的聲音,一種認真單純的老百姓會因此送命的聲音。他不自覺地往回走,雖然麵臨一對三的局麵,但他是有理的一方,心頭這麼一想,他便理直氣壯起來,同時也更有自信。他大步往回走,心中怒氣騰騰,覺得自己身強體健,有辦法鎮住對方。但這些都隻是幻覺,像他這樣個性溫和、住在郊區高級住宅的人,肯定沒辦法控製眼前的局麵。他雖然健壯,但那隻是健身房鍛煉出的體格罷了,派不上什麼用場。第一拳重重揮了過來,扯裂了他結實的腹肌,揍得他頭往前低下去。臉上被拳頭的指關節一撞,嘴唇被打爛了,牙齒也打斷了。幾隻粗壯糾結的手臂把他高高舉起,仿佛他沒有重量似的。他手上的鑰匙被搶走,耳朵狠狠挨了一記,嘴裡鮮血直流。他被摔到柏油路上,厚重的皮靴踹向背上,接著是肚子,接著又是頭。他昏迷過去,有如電視機在暴風雨中斷訊,整個世界在眼前逐漸褪去,變成一條細細的白線,啪地一聲化作烏有。他就這麼賠上性命,隻因他一念之間鼓起勇氣。不過,他並非當場死亡,在斷氣前的那幾個小時,他的一時之勇逐漸被極度的恐懼取代,而在斷氣前幾分鐘,恐懼又爆發成惶恐、歇斯底裡的嘶吼。傑克·李奇得以幸存,是因為他變得機警,他會變得機警則是因為聽見來自過去的回聲。他有不少過去,但這個回聲來自最慘烈的一段。他服役十三年間,唯一一次受傷不是因為中彈,反而是因為一塊某個海軍士官的齶骨碎片。李奇當時駐紮在貝魯特機場附近的美軍基地。軍營遭到卡車炸彈攻擊,當時李奇正好站在大門邊,那名軍官距他約一百碼,離爆炸地點很近。那個士官被炸得全身粉碎,這塊僅剩的齶骨碎片如子彈般飛了一百碼後射進李奇的腹部。負責幫李奇治療的軍醫事後說他很幸運,鑽進肚子的要真是子彈的話,後果可能更不堪設想。這就是李奇聽到的回聲,他全神貫注地傾聽,因為事隔十三年後,他站在此地,有把手槍直指著他的肚子,距離隻有一英寸半。這把是九〇自動手槍,全新,上過油,壓得很低,正好瞄準李奇的舊傷疤。對方看來不是生手,保險已經打開,槍口看不出明顯顫動,握姿也不緊繃,食指已準備扣下扳機,李奇看得出來,因為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對方的食指上。他身邊站著一名女子,他正扶著她的手臂,兩人素昧平生。女子眼睛盯著相同的九〇自動手槍,同樣正瞄準她的肚子。她的對手緊張多了,樣子很不自在,指甲有咬過的痕跡,看來是個容易緊張的神經質家夥。這四人站在街上,其中三個動也不動,另一個微微換腳踱步。事情發生在芝加哥市中心一條繁忙的人行道上,這是六月的最後一天,星期一,夏日陽光大剌剌地灑下。這件事發生得迅雷不及掩耳,不像是精心策劃過的。李奇漫無目的地走在街上,腳步不疾不徐,原本正要經過乾洗店門口,店門突然在他麵前打開,一支老舊的拐杖伸出倒在人行道上,擋住了他的去路。他抬起視線,看見門口站了一個女人,手上九個衣物乾洗袋險些掉在地上。女子年紀不到三十歲,衣著昂貴,膚色黝黑,相貌迷人又有自信。她似乎受了傷,有隻腳不良於行。從女子彆扭的姿勢看來,李奇知道她的腳還在痛。女子拋給他一個“麻煩一下”的眼神,李奇回以“沒問題”的眼神,一把拿起金屬拐杖,然後用一隻手把女子的九個袋子都拿過來,另一隻手把拐杖還給她。他把袋子甩到肩後,九支衣架壓迫著手指。女子把拐杖杵在人行道上,慢慢將手伸進手肘托架。李奇伸手要扶她,女子先是愣了一下,接著才不好意思地點頭。他牽著女子的手,等了一下,心中想要幫忙,卻又覺得彆扭。接著,兩人轉過身要離開,李奇心想應該陪她走幾步路,讓她走穩一點再放手,然後把衣服還給她,沒想到一轉頭,卻撞見這兩個手持九〇自動手槍的男子。四個人站在街上,兩兩相對,就像在小吃店狹窄的雅座用餐一樣。兩個持槍男子都是白人,身材微胖,略帶軍人氣質,長相也有點相似,中等身高,棕色短發,手掌粗大,一副陽剛模樣,五官大而明顯,皮膚白裡泛紅。他們表情緊繃,眼神銳利。緊張的那個身材較小,全身能量仿佛都被心中的憂慮給消耗掉了。兩人都穿著格子襯衫和擋風夾克,緊靠彼此站著。李奇比其他三人高很多,他從他們頭上看著四周,站在那兒,心裡覺得驚訝,肩上還扛著女子的衣物。女子靠在拐杖上,隻是瞪大眼睛不發一語。兩個男子持槍逼近。李奇覺得好像已經這樣站了很久,但心裡很清楚這隻是錯覺,整個經過可能根本不到一秒半。麵對李奇的男子看起來應該是帶頭的,他的身材高大些,也比較鎮定。他看向李奇與女子中間的空隙,槍管指向馬路邊。“賤女人,上車!”男子說。“還有你!王八蛋!”他語氣急促,但音量放得很低,口音不重,但帶著權威感,李奇在想他可能是從加州來的。路邊停了一輛轎車等著,一輛黑色高級轎車。駕駛從前座將手伸向後座,要把後車門打開。麵對李奇的男子再次揮槍示意。李奇沒有移動,隻是往左右瞄了一下,心想有一秒半的時間可以衡量局勢。對他來說,兩個手持九〇自動手槍的男子不是什麼問題,他雖然拿著乾洗衣物,隻有一隻手可用,但心想應該不用太花力氣就能打倒這兩個家夥。問題出在他身旁和身後。他把視線往上移到乾洗店的窗戶,用窗上的倒影來觀察,在他身後二十碼處,斑馬在線行人來來往往,一不小心,流彈百分之百會掃到兩、三個民眾,錯不了。這是他背後的問題。身旁的問題在於這名陌生女子,她的能耐仍舊是個未知數,她有隻腳不良於行,反應會變慢,行動也會變慢。在這樣的環境下,加上身旁又是這樣的人,李奇沒辦法進行肉搏戰。李奇背上掛了九件沉甸甸的衣服,把他的手腕緊緊壓在衣領上,然後被操加州口音的男子伸手抓住,把他拉向轎車,他從眼睛餘光可以看到對方的食指仍舊隨時準備好扣下扳機。李奇放開女子的手臂,走向轎車,把袋子丟向後座,鑽進車內,女子也跟著被推進來,然後又擠進那神經質男子,把車門大力關上。帶頭的坐到右方前座,一樣用力關門。駕駛換了檔,汽車便安靜平穩地駛向前方。女子痛得喘氣,李奇在想是因為神經質男子拿槍壓著她的肋骨。帶頭的坐在前座,他轉過身來,拿槍的那隻手擺在厚重的皮革頭墊上,槍對準了李奇的胸口,是一把葛拉克十七式手槍。李奇對這種武器了若指掌,在貝魯特受傷後的休養期間,上級交派給他一件簡單任務,讓他幫部隊評估葛拉克手槍的原型槍。這種槍體積雖小,威力卻大,從撞針到槍口末端長七英寸半,以長度來講準頭是夠的,李奇就曾用這把槍射中七十五英尺外的圖釘。同時,葛拉克手槍的彈頭也夠力,能以將近八百英裡的時速射出四分之一盎司的子彈。由於彈匣可裝十七發子彈,所以才會取名為葛拉克十七式。槍身很輕,雖然殺傷力強大,但重量不到兩磅,槍身重要部分由鋼鐵打造,其餘部分則像昂貴的相機一般,采用黑色聚碳酸醋製成。整把槍可稱得上是個精品。但他不是很喜歡,這槍並不適合部隊的特定要求,因此他建議不予采用。他反倒比較喜歡貝瑞塔九十二F手槍,同樣也是九〇手槍,比葛拉克十七式重上半磅、長上一英寸,彈匣容量少兩顆,但嚇阻力高出一成,這對他來講很重要。再加上槍身並非塑膠製品,所以李奇最後選擇貝瑞塔手槍,部隊指揮官也點頭同意,並把李奇的評估報告發給各級單位,軍中一致支持他的建議。儘管這款槍比較昂貴,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又特彆推崇葛拉克手槍,而且李奇的結論算是獨排眾議,人又剛從西點軍校畢業不久,但軍中仍舊決定下單采購。當周,李奇亦獲晉升,獲頒銀星與紫心勳章。之後,他便被調派至其他地方,在全球各地服役,再也沒看過葛拉克十七式手槍。沒想到此刻,經過十二年後,他又再一次看著這把槍。他把注意力從槍上移開,再看了持槍男子一眼,男子的臉曬得黝黑,發際皮膚較白,頭發剛剪不久。駕駛的額頭又高又亮,稀薄的頭發梳向後腦勺,五官鮮明泛紅,臉上自以為是地笑著——那種醜男自認瀟灑時的笑容。他也穿著連鎖店買的廉價襯衫,同樣的擋風夾克,身材一樣壯碩,同樣具備主宰局勢的自信,呼吸稍顯急促。這三個男子年約三十、三十五歲,其中一個是帶頭的,兩個聽命行事,一個鎮定、一個緊張。他們神經都很緊繃,但事前演練過,似乎正在趕赴完成任務。李奇想不透,於是把眼光從葛拉克手槍移到帶頭那人的雙眼,隻見對方搖了搖頭。“彆說話,你這王八蛋。”他說。“敢開口,我保證送上一槍給你。乖乖閉上嘴就不會有事。”李奇相信他說到做到。看對方眼神銳利,嘴唇緊閉成一條線,因此李奇一句話也沒說。隨後,車速漸漸慢下來,開進一處坑坑疤疤的前庭,在水泥地上繞到一棟廢棄工業大樓後頭。車子剛才往南開,李奇猜想他們現在大概位於市區南方五英裡處。駕駛慢慢停下車,後車門對齊一輛廂型車的後門。空蕩蕩的停車場隻停了這輛福特廂型車,白色車身有臟汙,車子不算舊,但已經跑了很多裡程。車子一側被人寫過字,但才剛用白漆蓋過,和車體不太搭調。李奇環顧四周,停車場到處是垃圾,有個油漆桶丟在廂型車附近,還有油漆刷,此外看不見其他人。這地方沒有人會出現,如果他要行動,現在正是時候,地點正好適合。但他前麵的家夥將身體傾向後座,皮笑肉不笑地用左手抓起李奇的衣領,右手把葛拉克的槍口壓在他耳上。“乖乖坐好,王八蛋。”他說。駕駛下車,蹦蹦跳跳地繞過引擎蓋,從口袋掏出一組新打的鑰匙,把廂型車的後車門打開。李奇坐在原位。用槍壓著一個人的耳朵不見得是明智之舉,因為頭一轉,槍就會撲空,滑過這個人的額頭,這時扳機扣得再快,也不會造成太大傷害,是可能把耳朵炸出個洞,但也隻是外耳而已,倒是耳膜肯定會震碎。但這些都不至於致命。李奇花了一秒鐘衡量這些風險。接著,神經質男子把女子拉出車外,迅速將她帶到廂型車後頭。這短短一段路上,她又跳又跛,從一個車門直接進去另一個車門。李奇用眼睛餘光看著她,見對方拿走她的手提包丟回轎車裡,落在自己腳邊,重重摔在厚地毯上。手提包很大,表麵是昂貴的皮革,裡頭有重物,應該是某種金屬製品。在女人會攜帶的金屬製品中,隻有一種東西在落地時會發出這種響聲。他瞄了女子一眼,突然間開始對她感興趣了。她手腳攤開在廂型車內,因為腳傷而動彈不得。接著,前座帶頭的家夥把李奇從皮椅上抓出來,交給神經質男子。葛拉克手槍才從他耳邊抽走,另一支槍隨即又抵著他體側。對方拖著他走過崎嶇路麵,來到車子後方,把他推進車裡跟那女子在一起。神經質男子手持葛拉克手槍瞄準他們兩個人,槍身微微顫抖。同時間,帶頭的鑽進轎車,拿出女子的金屬拐杖,又走回來把拐杖丟進廂型車裡。拐杖打在金屬牆板上,發出鏗鏗鏘鏘的聲音。他把乾洗衣服和手提包留在轎車後座,然後從外套夾克裡掏出一付手銬,抓起女子的右手銬上一支手銬,粗魯地把她拉向旁邊,再抓住李奇的左手銬上另一支,然後晃晃手銬看看是否牢靠,最後把車子的左後門重重關上。李奇看到駕駛拿塑膠瓶往轎車裡倒,注意到液體呈透明色,還有汽油的臭味,一瓶倒在後座,一瓶倒在前座。接著,帶頭的又把車子右後門關上。李奇最後隻看到駕駛從口袋掏出火柴盒,接著眼前便籠罩在一片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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