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昨晚,一個朋友還在跟我談,說我們這一代好像很失落,怎麼定義自己都不知道。二三十年代是“失落的一代”,四十年代是戰爭的一代,五十年代是beatniks(垮掉的一代),六十年代是嬉皮,七十年代是funkies(玩世不恭),八十年代是punk(反叛),還有嘻哈,九十年代是rap(講唱形式的音樂),而我們是什麼?安:我覺得自己是不可能給自己下定義的。但是我們這一代缺乏叛逆,缺乏冒險,倒是真的。我們大多在舒適、有教養的家庭長大,沒有什麼真正的痛苦,也沒有真正的災難……生活太安逸了,使我們找不到需要叛逆、可以冒險的東西——路:我們怎麼看自己——還是媒體在塑造我們怎麼看自己?缺叛逆、缺冒險,會不會也是因為主流媒體隻會報道不叛逆、不冒險的主流價值?美國媒體都是大財團控製的。安:但是我們究竟能對什麼叛逆或反抗呢?你們美國人可能有對象——你們有布什,我們這邊不太有。路:可是我們得找到自己的身份認同啊。沒有衝突,就找不到認同。安:需要認同嗎?路:當然。安:為什麼?路:因為……心理學家是這麼說的。安:我要知道你怎麼說。路:我覺得很重要。安:為什麼?路:譬如說,我認識一個黑白混血兒,她卡在兩個種族和文化之間,就很茫然。很多年輕人,為了要有歸屬感,就加入犯罪團體;即使是個犯罪團體,他也要有歸屬。安:很糟的是,這個社會常常強迫你選邊。路:對。我問你,做德國人是不是比較累?安:不久前我去看一場國際足球賽。德國隊踢進一球,群眾跳起來,又唱又喊,我聽見他們混聲唱的是,“德國人,站起來!德國人,站起來!”我嚇一大跳。太陌生了。其實他們唱的完全是一般比賽時加油的歌,譬如柏林跟法蘭克福對決的時候,你可能唱“柏林人,站起來!”在國際比賽,自然就變成“德國人,站起來”,可是我當下卻覺得,哇,很不習慣,渾身不自在。好奇怪。路:你馬上想到納粹?安:正是。路:你們在學校教很多納粹那段曆史?安:從小學就教,教了又教。我問你,球賽散後,馬路上晃過來五十個美國人,大叫大唱“美國第一”,“美國萬歲”的時候,你會想什麼?路:我會想,哼,典型美國人。不過,英國人也會這樣。安:對。如果這樣晃過來的是德國人呢?路: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安:如果是五十個德國人大唱“德國第一”,“德國萬歲”,會把人給嚇死。路:明白。安:是什麼,使你成為“美國人”?路:這太難答了。其實,我不喜歡美國人。安:那麼你認同什麼?路:我認同我的同代人。安:那麼是什麼,使你的這一代人是“美國人”?世界第一強國的年輕人,怎麼理解他自己,還有他跟這個世界之間的關係?路:我其實跟美國文化很疏離。很少同齡人關心政治。他們說他們反對布什,事實上那樣說隻是為了表現自己“酷”。反布什是流行的。年輕人每個都反,除非你是個基督徒或是好戰主義者。安:你是說,年輕人不知道要跟什麼價值去認同?路:我們在一個富強的國家,富強的意思就是,年輕人可以對政治經濟國際情勢一概幼稚無知,他反正承受得起,讓彆人來為他思考。美國青年的悲哀就是這個,我們對世界完全淡漠,隻關心自己的小圈。安:這大概是所有富有國家的共同特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