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四年級時,我也到了開竅的時候。對於以前完全沒興趣的錢,我突然覺得很有吸引力了。學校到家裡的路上,有一家雜貨店,圓圓的玻璃罐子裝著蛋糕、鵪鶉蛋、糖球等,整齊陳列著。我記得雞蛋糕一個一元,鵪鶉蛋兩個一元。放學途中能到那家小商店買東西的,隻有家境寬裕的小孩。“我要去看一下。”“Bye-Bye!”目送揮著手走進雜貨店的同學,心裡非常羨慕。樹上的果子雖然也好吃,但我偶爾也想吃吃糖球、冰激淩或涼粉什麼的。沒有零花錢的我問買了零食的小孩:“味道怎麼樣?”“……”因為味道無法說,因此大多數小孩都會讓我嘗一下。可是沒多久,對方就不耐煩地催促一直舔著糖球不放的我。“還我!”我無奈地還他,沒隔多久又問:“是什麼味道?”“剛才不是給你嘗過了嗎?”“我忘了。”“舔十秒就要還我啊!”其實味道是不可能忘掉的,但他隻是個單純的鄉下孩子,根本沒想到這麼多。他勉為其難地又讓我舔糖球。“一、二、三、四……十。”十秒到了,我爽快地還他,但隔不多久,我又問:“是什麼味道?”他又讓我舔。就這樣,最後說好各舔十秒就換人舔,順了我的心願。“一、二、三、四……十。”他數到十後,我把糖球吐出來,交給他後開始讀秒。“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糖球又回到我嘴裡。“一、二、三、四……十。”“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一、二、三、四……十。”“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他都正常地慢慢數,我則是儘可能數快一點。後來他開始覺得有點不公平而抗議。“你數得太快了!”“哪有?我數了,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果然快了點。”“你神經過敏啦!”我就專門做這種事。有一次,我靈光乍現,想到用自己的錢去買零食的法子。“喂,我們也去雜貨店吧!”我招呼幾個同學。“是想去啊!可是沒錢。”“看我的!”“怎麼做?”“去撿。”“又沒有人掉錢。”“不是撿錢,是去撿可以換錢的東西。”我充滿自信地說,吩咐大家下個星期天到神社內集合。到了星期天,五六個朋友聚集在神社內,都是從家裡要不到零花錢的小孩。“綁著這個東西走路吧!”“這是什麼?”我把磁鐵和繩子交給滿臉狐疑的他們。沒錯,我借用了外婆的智慧。嘎啦嘎啦,嘎啦嘎啦,嘎啦嘎啦……大家立刻綁上磁鐵四處晃蕩。走了一陣子我們驚訝地發現,磁鐵上已經粘有不少掉落的釘子。嘎啦嘎啦,嘎啦嘎啦,嘎啦嘎啦,嘎啦嘎啦……我們發出奇怪的聲音走了一會兒,忽然頭上一個接一個地掉下東西來。抬頭一看,有人在電線杆上乾活呢。掉下來的是銅線。我們衝電線杆頂端喊著:“叔叔,這個可以撿走嗎?”叔叔們很乾脆地說:“嗯,可以啊。”傍晚,我們把那天的收獲拿到收廢鐵的那裡,每個人賺到十元。我們拿著錢衝往目的地——當然是那家雜貨店。在一份涼粉五塊錢的時代,即使隻能買十塊錢的零食,我們還是樂不可支。最重要的是,勞動後大家一起吃的涼粉,真的美味極了。不用說,那之後有一段時間,窮孩子之間都流行腰上綁著繩子拖著磁鐵到處走了。其實那時候,我還有比零食更想買的東西——蠟筆。當時我們班上除了我以外,每個人都有十二色的蠟筆,我因為沒有,常常要跟人家借蠟筆畫畫。“田中君,白的借我。”塗了一下,又說:“山崎君,紅的。”再仔細地塗。因為是物資匱乏的時代,大家都很珍惜蠟筆,雖然會借我,還是會一再叮嚀:“不能用太多哦!”“隻能用一點點!”我很客氣地這邊借借、那邊借借,因此畫的人常常是右邊眉毛是紅的,左邊卻是黑的。即使在畫母親的臉時,也畫得像畢加索的抽象畫,實在沒勇氣寄回廣島去。有一天,我和喜佐子姨媽的兒子、大我四歲的表哥到護城河上玩竹筏。竹筏不知被什麼東西鉤住了,我和表哥跳下水去推竹筏。“哎喲!”那時腳下忽然一硌,我踩到一個東西。“我踩到什麼了!”我告訴表哥,隨手撈起踩到的東西。“這是什麼?好奇怪的烏龜!”我才說完,表哥就驚呼:“是鱉!”“鱉?”“昭廣,這個拿到魚鋪去賣,值好多錢呢!”我們相視而笑,趕緊抱著鱉回去,裝進水桶提到魚鋪去賣。被我踩到算它倒黴。天啊!魚鋪大叔竟然用八百四十元買下那隻鱉,我和表哥各賺了四百二十元巨款。我立刻拿著錢跑到文具店。“阿姨,有四百二十元的蠟筆嗎?”“有三百八十元、二十四色的。”“我要那個。”回到家裡,我輕輕打開二十四色裝的蠟筆盒,裡麵排滿了我過去沒看過的各種顏色的蠟筆。我感到非常幸運,笑得一臉燦爛。第二天雖然沒有畫圖課,我還是把長長的蠟筆盒帶到學校。我不顧第一節課是國語,依然把蠟筆盒放在桌上。“德永君,那是什麼?”老師問我時,我不說是蠟筆,而是打開蓋子說:“是二十四色的。”連老師也說:“真不錯呢。”同學中都沒人有二十四色的蠟筆,也都好奇地看著我的蠟筆盒讚歎。之後有一段時間,我不論刮風下雨,每天都帶著長長的蠟筆盒去學校,不管是算術課還是社會課,都放在桌上。到了畫畫的時間,旁邊的同學跟我借金色或銀色的蠟筆時,我也說:“隻能用一點點啊。”雖然我很高興,但是我的母親畫像還是像笨拙的畢加索抽象畫——畫圖的技巧或許跟用什麼蠟筆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