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1 / 1)

剩下的事情有點兒平淡乏味。我緩緩地把車開下山坡,不久發現自己正以同樣懶散的速度往跟帕金頓相反的方向行駛。我把雨衣丟在小客廳裡,把我那夥計丟在浴室裡了。不,那不是我會想要住的房子。我悠然地想著,要是有個天才的外科醫生能讓蓋上被子的奎爾蒂、“無名的克萊爾”起死回生,不知他是否會就此改變自己的生涯,也許甚至改變人類的全部命運。對此我並不在意;總的說來,我希望忘掉這亂糟糟的一切——等我確實知道他死了的時候,唯一叫我感到的滿足就是得到了寬慰,知道我不必在精神上一連幾個月地守著一個令人痛苦、討厭的恢複期,其間還會受到各種各樣不宜提及的手術和反複的乾擾,而且也許還會受到他的拜訪的乾擾,弄得我還得費力地找出理由來證明他不是鬼。托馬斯是有點兒道理。(《新約·約翰福音》第20章:“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即托馬斯)。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人那釘痕……我總不信。”)說來奇怪,觸覺本來對於人們遠遠沒有視覺那麼寶貴,然而到了緊要關頭,它卻成了我們主要的即便不是唯一的掌握現實的方法。我渾身都沾滿了奎爾蒂——沾滿了流血前他跌撲翻滾的感覺。道路這時正穿過開闊的鄉野。我忽然想到——不是作為抗議,不是作為象征或任何那一類玩意兒,而隻是作為一種新奇的體驗——既然我已無視人類的全部法律,乾脆我也無視交通規則。於是我開到公路的左側,看看感覺如何,還真不錯。那是一種令人愉快的隔膜消融的感覺,其中有擴散開來的觸覺的成分,而所有這些又被一種想法加以強化;這種想法就是沒有什麼比故意在道路錯誤的一邊行駛更接近於消除基本的物理定律了。從某一點上看,這完全是一種精神上的渴望。我緩緩地、神情恍惚地挨著汽車後視鏡所在的那古怪的公路一側行駛,每小時車速不超過二十英裡。路上交通並不擁擠。不時有車從我放棄給它們的那一側開過我的身邊,粗暴地衝著我直按喇叭。迎麵而來的汽車先是搖擺晃動,接著突然轉向,最後驚恐地大叫。不久我發現就要接近居民區了。闖一次紅燈就像我小時候偷偷呷一口大人不準我喝的葡萄酒。這時紛繁複雜的情況不斷出現。我受到了跟蹤,又受到了護送。接著,在我前麵,我看見兩輛汽車正擺出陣勢要把我的去路完全堵住。我動作優美地把車開出公路,狠狠地顛了兩三下之後衝上一個長滿青草的斜坡,開到幾頭吃驚的母牛當中,我就輕輕搖晃著在那兒停下。一種頗有創見的黑格爾哲學綜合法把兩個去世的女人聯係在一起(他因為“衝上一個長滿青草的斜坡”,所以想起了夏洛特的死亡。據本書《序文》和第二部第二九章看,洛麗塔必然也已去世。)。不久,我就會給拉出汽車(嗨,梅爾莫什,多謝了,老夥計)——而且,的確,我還盼望著讓許多雙手來把我抓住,自己不做一點合作的努力,聽憑他們把我移動、搬抬;我則像個病人,十分放鬆、舒舒服服、懶洋洋地聽憑他們擺布,並從我的倦怠乏力和警察及救護人員給我的絕對可靠的支持中獲得一種神秘的樂趣。當我停在那個高高的斜坡上等著他們向我跑來的時候,我喚起了最後一個奇怪的令人絕望的幻景。有一天,在她失蹤後不久,我正在一條廢棄了的舊山道上趕路,一陣難以忍受的惡心迫使我停下車子;那條山道一會意識到所有這些聲音都具有同一種性質,而且沒有其他的聲音,隻有這些聲音從那座透明的小鎮的街道上傳來,那兒的女人都待在家裡,男人則在外奔忙。讀者!我所聽到的不過是正在嬉戲玩耍的孩子們的悅耳動聽的聲音,就隻有這種聲音;而空氣是那麼清澈明淨,因此在這片響亮而又微弱、遙遠而又神奇地近在咫尺、坦率而又神聖地莫測高深地混雜著各種聲音的水汽中——你可以不時聽到一陣幾乎相當清楚的活潑的笑聲、棒球球棒敲擊的劈啪聲或一輛玩具貨車的眶啷哐啷聲,這一切仿佛都是被釋放出來似的,但它們太遠了,根本無法辨彆出他們在那些模模糊糊的街道上的任何活動。我站在這高高的斜坡頂上傾聽那悅耳的震顫,傾聽那矜持的竊竊私語中間迸發出的不相連的喊叫,隨後我明白了那令人心酸、絕望的事並不是洛麗塔不在我的身邊,而是她的聲音不在那片和聲裡麵。這就是我的故事。我重讀了一遍。裡麵有粘在上麵的些許骨髓,有血,有美麗的綠得發亮的蒼蠅。在故事的這個或那個轉折處,我覺得我那難以捉摸的自我總是在躲避我,滑進了比我樂意探測的更深邃、更黑暗的海洋。我已把我能掩飾的東西都掩飾了,免得傷害人們。我隨意為自己設想了許多筆名,後來才找到一個特彆合適的。我的筆記裡有“奧托·奧托”、“梅斯麥·梅斯麥(作者用了奧地利內科大夫梅斯麥(Friedrich Mesmer,1734—1815)的姓,他是催眠術的創建人。)”和“蘭伯特·蘭伯特”,但不知為了什麼,我認為我的選擇最確切地表達了我的卑鄙齷齪。五十六天前,我開始寫《洛麗塔》時,先是在精神病房裡接受觀察,後來在這個暖融融的墳墓似的隔離室裡,我想我會在審判時用上所有這些筆記,當然,不是為了救我的性命,而是為了挽救我的靈魂。然而,寫到一半的時候,我意識到我不能把活著的洛麗塔暴露出來。在不公開的開庭期裡,我還可以使用這部回憶錄的一部分,但出版的日期則被推遲了。因為一些比實際看來更為明顯的理由,我反對死刑;我相信這種態度會跟宣判的法官是一致的。如果我站到我自己的麵前受審,我就會以強奸罪判處亨伯特至少三十五年徒刑,而對其餘的指控不予受理。但即便如此,洛莉·希勒大概還是會比我多活上好多年!我作出的下麵這個決定具有一份簽名的遺囑的全部法律效果和力量:我希望這本回憶錄隻有在洛麗塔不再活在世上的時候才能出版。因此,當讀者翻開這本書的時候,我們倆都已不在人世了。可是既然血液仍然在我寫字的手掌裡奔流,你就仍像我一樣受到上帝的保佑,我就仍然可以從這兒向在阿拉斯加的你說說話。務必忠實於你的狄克。不要讓彆的家夥碰你。不要跟陌生人談話。我希望你會愛你的孩子。我希望他是個男孩。我希望你的那個丈夫會永遠待你好,否則,我的鬼魂就會去找他算賬,會像黑煙,會像一個瘋狂的巨人,把他撕成碎片。不要可憐克·奎。上帝必須在他和亨·亨之間作出選擇,上帝讓亨·亨至少多活上兩三個月,好讓他使你活在後代人們的心裡。我現在想到歐洲野牛和天使,想到顏料持久的秘密,想到預言性的十四行詩,想到藝術的庇護所。這就是你和我可以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事物,我的洛麗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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