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5月的一個傍晚,一個年輕人一隻手插在口袋裡,沿著紐約第三大道快步走來。微風習習,春意暖暖,天空中,一片湛藍慢慢退去;暮色中,一抹寧靜、溫馨的紫色悄然而至。有些人熱愛這座城市,熱愛這樣的夜晚。站在熟食店、乾洗店和餐館門前的人們,臉上無一例外都掛滿了微笑。一個老嫗手推著一輛裝有兩袋食品的舊嬰兒車,衝著年輕人咧開嘴,笑著跟他打招呼:“嘿,真美啊!”年輕人朝她揮揮手,微微一笑。她繼續趕路,心想:他在戀愛。他渾身上下散發著這種氣息。他身穿一套淺灰色西裝,細細的領帶鬆垮垮的,露出了敞開的領口。他黑頭發,短發型,麵色紅潤,淺藍色的眼睛。論相貌,他實在算不上出類拔萃,但是,在這個春意盎然的夜晚,在這條大道上,在1963年的5月,他的確美麗。一時間,那位老婦人不由自主地陷入了甜美的追憶:春天裡,任何人都可以美麗……如果他們趕著去和他們的夢中情人共進晚餐,然後,有可能再去共舞。隻有在春天,追憶才會變得如此甜美。她繼續趕路,心滿意足,因為,她已經跟他打過招呼了,因為,作為回應,他衝她揮手致意。年輕人穿過六十三號大街,腳下的步子依然輕快,嘴角邊的笑容依然矜持。中途,一位老翁坐在街邊,身旁是一輛油漆剝落的綠色手推車,車上擺滿了鮮花——主色調是黃色——燦爛的黃水仙和遲開的番紅花。老人也有康乃馨和少量出自溫室的香水月季,大都為黃色和白色。他一邊吃著椒鹽脆餅,一邊聽收音機。這是一台大塊頭的晶體管收音機,放在小車的一個角落裡。收音機裡傳來一係列誰都不願意聽的壞消息:一個鋣頭殺手仍在潛逃:肯尼迪已經宣布,在一個叫做越南(播新聞的家夥念成“維特南”)的亞洲小國家,局勢有待進一步觀察;東河裡打撈上一具無名女屍;在當前市政府打擊海洛因的行動中,一個犯罪頭目沒有被大陪審團起訴;蘇聯人引爆了一種核裝置。這一切都不像真的,這一切都不重要。春風溫和、甜美。兩個啤酒肚男子站在麵包房門口,一邊投擲硬幣,一邊相互取笑。春天已近尾聲,夏天就要來臨。在這個城市,夏天是夢幻的季節。年輕人從花車旁走過,收音機的聲音被甩在身後。過了一會兒,他停下腳步,回頭張望,腦子裡在想著什麼。他把手伸進外套的口袋,手指又一次觸摸到裡麵的東西。一時間,他似乎很茫然,很寂寥,甚至可以說有些失魂落魄。很快,他把手拿出來,臉上又恢複了先前的表情:熱切的期盼。他轉過身,微笑著走向花車。他可以給她帶些花兒去,她肯定高興。每逢他帶給她一份小驚喜——都是些不值錢的玩意兒,因為他不富裕——她的眼睛總會燃起驚訝和喜悅的光芒,他就是喜歡看到她這樣。一盒糖果。一隻手鐲。有一次,隻帶了一包巴倫西亞的甜橙,因為他知道,那是諾瑪的最愛。灰西裝男折了回來,眼睛打量著車上的鮮花。“年輕的朋友,”賣花翁招呼道,老翁大概右六十八歲,身上穿著一件破舊的豐下編織的灰色毛衫,晚間天氣溫和,可他頭上還戴著一頂軟帽。他的臉上布滿了皺紋,眼窩深陷,眼皮鬆垂,手指間夾著一根香煙。儘管已近古稀之年,但他始終牢記春光裡的青春歲月——戀愛中的年輕人,無論身處何方,永遠是眾人矚目的焦點。老翁原本陰沉的臉此時顯出一絲笑容,跟剛才那個推小車的奶奶一樣,因為,他們麵對的這個年輕人太特彆了。老人拍拍自己的前胸,脆餅的碎末從寬大的毛衣上掉落下來。他心裡想:倘若這個孩子生病了,人們定會立刻給他最好的看護。“花兒怎麼賣的?”年輕人問。“一塊錢一把。那些香水月季,它們是溫室培育的,貴一些,七毛錢一枝,如果想要,三塊五毛錢六枝。”“太貴了,”年輕人說。“便宜沒好貨,小朋友。你媽媽沒跟你說過嗎?”年輕人咧嘴一笑。“她可能說過。”“當然。她肯定說過。我給你拿六朵,兩朵紅的,兩朵黃的,兩朵白的。沒有比這個更合算的了,不是嗎?配點滿天星——他們喜歡這樣——再加點兒蕨根草。太漂亮了。要不,你就買一塊錢一把的。”“他們是誰?”年輕人微笑著問道。“親愛的小朋友,”賣花翁把手裡的煙蒂扔進路邊的下水道,麵帶笑容,回答說,“在五月份,買鮮花都是送人的。這好像國家法律一樣,你明白我的意思?”年輕人想起了諾瑪,想起了她驚喜的眼神和溫柔的微笑。他俯下身,說:“我想我明白。”“你當然明白了。決定了嗎?”“嗯,你幫我參謀一下吧?”“我來告訴你吧。嘿,我不收谘詢費,不是嗎?”年輕人微笑著說:“恐怕這是唯一不收費的東西了。”“那是肯定的了,”老翁說,“好吧,年輕人,如果是送給母親,那就買一束,幾枝黃水仙,幾枝番紅花,再加上一兩枝生長在山穀裡的百合。她肯定喜歡死了。她肯定會說:哇!兒子,我太喜歡了。多少錢買的?太貴了。不是跟你說彆浪費錢嗎?”年輕人抬起頭,哈哈大笑。賣花翁說:“但是,如果是送給女朋友,那就另當彆論了,孩子,你懂的。你給她買香水月季,她不會計較錢的。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嗎?嘿!相反,她會伸出雙臂,摟住你的脖子一”“我選香水月季,”年輕人說。這次輪到老翁哈哈大笑了。那邊那兩個投擲硬幣的男人微笑著朝這邊看。“嘿,小家夥!”其中一個喊道,“你想要便宜的婚戒嗎?我把我自己的賣給你……我不再需要了。”年輕人咧嘴笑了,臉紅到了頭發根。賣花翁選出六枝月季,簡單修剪了一下根莖,往花上噴灑了點兒水,然後裝進一個大大的圓錐形紙包。“今晚真是天遂人願啊!”收音機裡說,“溫暖舒適,氣溫六十五到六十九華氏度,適合浪漫的人到屋頂看星星。享受吧,美好的紐約,儘情享受吧!”賣花翁用膠帶把紙包的接縫處貼好,並且建議年輕人囑咐女朋友在花瓶裡放一點兒糖,這樣,花兒可以持久一些。“我會告訴她的,”說罷,年輕人拿出一張五元的紙幣。“謝謝!”“這是分內的事兒,朋友,”賣花翁說完,找給他一塊五毛錢。他臉上的笑容變得有些悲戚,“替我親親她。”收音機裡,四季組合開始演唱《雪梨》。年輕人把零錢塞進口袋,繼續朝街首走去,眼睛睜得大大的,透出一股警覺和急切的神情。第三大道上湧動的生活波瀾,他隻是匆匆瞥過,真正關注的是心底的焦急和前方的道路,他有些迫不及待。可是,偏偏就有事情分散了他的注意:一位母親推著小車,車裡坐著一個嬰孩,冰淇淋把孩子的小臉弄得臟兮兮的,笑死人了;一個小女孩一邊跳繩一邊唱著自己的歌謠:“貝蒂和亨利爬上了樹,親嘴兒!愛情來了,婚姻來了,亨利推著嬰兒車來了!”自助洗衣店門前站著兩個女人,抽著煙相互比較各自懷孕的大肚子;一群人圍在一家五金商場的櫥窗前,裡麵展示的是一台標價四位數的大彩電——棒球比賽正在進行,所有隊員的臉都是綠色的,球場則是淡淡的草莓色,紐約大都市隊在第九場上半局中6:1領先菲爾士隊。他手捧著鮮花,繼續往前走。當他捧著香水月季走過洗衣店的時候,門前的那兩個女人停止了交流,羨慕地看著他:她們接受鮮花的日子一去不複返了,但他卻沒有注意到這些。在第三和第九大道的交彙路口,一位年輕的交警吹響了嘴裡的哨子,示意車輛停下,讓他過去。警察已經訂婚,在自己的修麵鏡裡,辨認出年輕人臉上恍惚的神色。在這麵鏡子裡,他最近時常看見相似的神情。年輕人沒有注意到。兩個十幾歲的少女從他身邊走過,手拉著手,咯咯地笑,他沒有注意到。到了七十三號大街,他停下腳步,然後右轉。這條街有些暗,兩邊是褐色的石牆和意大利名字的地下餐館。再過三個街區,有人在室外玩棍球。年輕人沒有走那麼遠,不到一個街區,他就拐彎了,進人一條小巷。此時,星星已經升入天空,放射出柔和的光芒。小巷裡黑黢黢的,隱約看見路邊擺放著一些垃圾桶。此地隻有他一個人——不對,不準確。一聲顫抖的慘叫在暮色中響起,年輕人不禁皺起了眉頭。很有可能是公貓的情歌,這也許是最合理的解釋了。他放慢腳步,瞥了一眼手表。八點一刻,諾瑪應該剛——接著,他看見她了,從院子裡出來,朝他走過來,身上穿著一條深顏色的寬鬆褲,一件水手襯衫。看見她,他有些心痛。每次第一眼看見她,總有一份驚訝,總有一份甜蜜的震撼——她看上去真年輕!此時,笑容在他臉上綻放——向四周發散。他加快了步子。“諾瑪!”他說。她抬起頭,莞爾一笑……可是,當他們走近的時候,笑容褪去了。他臉上的笑容跳動了一下,一時間,他變得不安起來。水手襯衫上麵的臉龐似乎模糊了。天色暗下來……難道他認錯人了?不可能。就是諾瑪。“我給你帶花兒來了,”他開心地舒了一口氣,把手裡的花兒遞給她。她打量著鮮花,笑了——隨即又交還給他。“謝謝,可是你認錯人了,”她說,“我叫——”“諾瑪,”他輕聲地說,然後從口袋裡拔出那把短柄鋣頭,這件東西一直在口袋裡放著——“是送給你的,諾瑪……永遠都是給你的……都是你的。”她退後幾步,圓圓的臉變得煞白,嘴巴微微張開,因為害怕而呈()形。她不是諾瑪。諾瑪死了,死了十年了。這沒關係,因為她即將發出尖叫,他揮舞鋣頭,阻止她的叫聲,敲斷她的叫聲。綁頭在空中揮舞,鮮花從手中掉落,紙包散開了,紅、白、黃,三種顏色的月季花兒掉在垃圾桶旁邊,那個地方,野貓在黑暗中交配,發出求愛的尖叫,尖叫,尖叫。他揮舞鋣頭,她沒有尖叫,可是,她可能會尖叫,因為她不是諾瑪,誰也不是諾瑪。他揮舞鋣頭,揮舞榔頭,揮舞鋣頭。她不是諾瑪,因此,他揮舞鋣頭,這已經是第六次了。不知過了多久,他把鋣頭塞進外套裡麵的口袋裡,離開那具趴在鵝卵石路上的黑影,離開灑落在垃圾桶旁邊的月季花兒。他轉過身,離開了小巷。此刻,天完全黑了,玩棍球的人們挪到了屋裡。假如他身上有血跡,彆人不會看見,黑暗中不會被發現,在春風拂麵的夜晚,不會被發現。她的名字不是諾瑪,但他知道他自己的名字是什麼。他叫……叫……愛。他的名字是愛。他穿行於這些黑暗的街巷,因為諾瑪在等他。他要找到她。總有一天,快了。他開始微笑。他邁著輕快的步伐,沿著七十三號大街,朝街尾走去。一對已婚的中年夫妻坐在自家屋子前的台階上,看著他走過去,高昂著頭,眼睛看著遠方,嘴角一絲微笑。當他經過他們麵前的時候,女人說:“你為什麼再也沒有他這種樣子了?”“你說什麼?”“沒什麼,”她說。她注視著西裝男消失在步步緊逼的夜色中,心想,倘若有什麼東西比春天還要美好,那一定是戀愛中的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