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1 / 1)

單挑 伊阪幸太郎 537 字 1天前

我(青年)真正的扒手,在發現偷來的錢包裡有巨款時,會毫不掩飾內心的興高采烈,並從中抽掉幾張紙幣吧?但我可不是這樣。不管對象是誰,都隻能得到固定的量。不,這麼說不準確,應該說,無論握多少次手,我都隻能從一個人那裡借來六秒。雖然我通過摸索與實驗掌握了這個現象——“時間扒手”理論,但剛開始的時候,我以為的規律是——“如果跟人握手,時間就會停止”。我隻捕捉到了現象,卻沒能得到真相。接著,我認為——“握手的人數和停止的時間成正比”。而且在這個時候,我還沒想過這是“從他人那裡搶走時間”。“和我握手的人會在當日零點前失去一部分時間,而他所失去的那部分時間,會變成我的東西。也就是說,我順走了時間。”最終得出這個結論時,我已經開始對這項私人研究膩煩了。當時,我正和同年級的同學們在小酒館裡胡鬨。偶爾看表發現快接近零點了,這時我忽然冒出一個念頭,於是趁著酒勁,毫無條理地說了一通,並刻意擺出一副一喝多就愛向人致謝的醉態,咕噥著“感謝大家、感謝、感謝”,和在場十人中的七人握了手。當時我已經知道,每和一個人握手,時間就會停止六秒左右,當下我心算了一下,應該能獲得四十二秒。我不時看著手表,等待即將到來的零點。雖然四十二秒裡能做的事情有限,但吃掉眼前朋友放在小碟子裡的油炸物還是可以的。和預想的一樣,周圍朋友們的動作都停下了。很好!正當我要動筷子時,剛從衛生間回來的朋友揉了揉臉,說:“咦,大家怎麼了?”為什麼他的時間沒有停止?我感到吃驚。而我會吃驚,是因為本來對自己發現的規律很有信心。“咦?”朋友發出不安的聲音,接著,他的動作也停下了。我連忙數秒。差不多到四十二秒的時候,大家又都恢複了。思考了幾天後,我得出了結論。也就是說,和我握手的對象會在零點到來之前,有六秒無法動彈。至此,我終於理解,並不是“每一次握手都能讓時間停止六秒”,而是“一次握手能從對方那裡得到六秒”。從衛生間回來的那個朋友還能自由行動並不是出現了意外,而是因為他沒和我握手,所以他的時間沒有減少。“原來如此。”我在接受了這一點的同時又感到很緊張,“這麼一來,就不能貿然接觸人了。”和我握手的人會在零點前停止動作,如果被其他人看到,就會像那晚在小酒館裡發生的一幕一樣,會被認為不正常。這麼發展下去的話,甚至可能傳出“那個男人在零點前身體會僵化”這樣的可怕流言。所以,從那以後,我儘量不與人握手,就算有要握手的場合,我也會挑那人在零點左右不會出門的日子。另外,我也想,該去尋求新的握手對象。不久後又進入到下一階段。我開始思考“時間扒手”的力量該用到何處。很快就有了結果。結論是:做不了什麼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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