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可悲的細節(1 / 1)

紅與黑 司湯達 2026 字 7天前

“彆指望我會有軟弱的表現。我仇已報恨已泄。我身當死罪,謹此恭候。請為我的靈魂祈禱吧!”於連木然站在那裡,一無所見。等神誌略清醒點兒,看到善男信女紛紛奪身逃離教堂,教士也已離開祭壇,便邁出緩慢的步子,跟著幾個驚呼的婦女往外走。有個女的想逃得快一點,猛一撞把他撞倒在地,他的腳正好絆在給人群推倒的椅子裡。待爬起身來,感到脖子受勒:原來已給一個衣冠威嚴的憲警逮住。於連下意識地想拔手槍,但是又上來一個憲警,抱住了他胳膊。他給押到監獄,關進牢房,戴上手銬,留下來獨處一室,門上上了兩道鎖。這一切即刻辦畢,他木無知覺。“好啊,一切都結束了……”他警悟過來後,高聲自語,“是的,過半個月上斷頭台……或者先期自殺。”更遠的事,也考慮不到了。他覺得頭好像給牢牢鉗住一般,他睜眼看看旁邊,是否有人夾他腦袋。不一刻,就昏睡過去了。瑞那夫人受的傷,還不至於死。第一顆子彈打穿她的帽子,她回過頭來,第二槍響了,打中她的肩膀,但說來奇怪,子彈打碎她的肩胛骨,卻給反彈出來,撞在一根哥特式的石柱上,崩落一大塊石片。經過長時間痛苦的包紮,外科醫生,他為人持重,對瑞那夫人說:“我可以擔保,你的生命,像我自己的一樣沒有危險。”她聽了,非常悲傷。很久以來,她就誠心想死。給拉穆爾先生的信,是她現任懺悔師逼她寫的;正是這封信,給這位長期被不幸折磨得衰弱不堪的婦人以最後的打擊。所謂不幸,就是於連的遠離,她自己則稱之為疚恨。她的靈修導師,是位從第戎新來的年輕教士,德行高尚,信念虔篤,情況摸得很準足。“像這樣死去,又不是死於自己之手,就談不上是罪孽,”瑞那夫人心裡想,“主或許會饒恕我以猝死求一快。”她不敢把意思補足:“而死於於連之手,就最痛快不過了。”外科醫生將成夥兒來看望的友好給遣開後,女主人便喚來貼身女仆艾莉莎:“監獄看守這人很凶,”她紅著臉說,“必定會虐待他,以為這樣做我會高興……想起來,我就不好受。你能不能做得像你自己想去的那樣,把這個小包,裡麵有幾個路易,交給看守?你告訴他,信教就不允許虐待人……尤其要囑咐,叫他彆提起送錢的事。”由於上述情況,於連在維璃葉監獄才得到好生看待。看守仍是那位恪儘職守的努瓦虎,我們早先已看到阿拜爾先生的光臨曾把他嚇得屁滾尿流。有位推事來到監獄。“我這殺人是預謀的,”於連對他說,“我是在一家兵器店買的手槍,裝的子彈。刑法一三四二條寫得清清楚楚,我該當死罪,等候發落。”法官對這回答感到驚訝,故意多方盤問,想使被告答得前言不對後語。“你沒覺察到,我不是照你們的期望,招認了嗎?”於連含笑問,“行啦,先生,你們追逐的獵物穩到手了。判我死刑的快事,歸你啦!你,我不想多見,請便吧!”“我還得儘樁討厭的義務,”於連想,“應該給拉穆爾小姐寫封信。”信的內容如下:“我算出了口惡氣。遺憾的是,賤名將披露報端,使我不得悄悄逃離塵世。不出兩月,我就命歸黃泉了。我這複仇,可謂殘忍,正如與你生離死彆一樣悲痛慘切。從此刻起,你的名字,我不準自己再寫再念。不要再提起我,即使是對我的兒子:沉默是紀念我的唯一方式。在常人眼裡,我是殺人犯一個……在這生死關頭,請允許我說句實話:你會把我忘掉的。這場飛來橫禍,勸你對誰均勿言及,這幾年光陰可除去你性格裡太多的幻想和冒險色彩。生不逢時,你理應生活在中世紀的英豪之間;橫逆其來,那你就拿出他們那種堅強的性格來吧。該發生的事,求其在暗中完成,但願不致影響你的名聲。似可以考慮用一個假名。心腹知交是不會再有的了;萬一非要朋友幫助,我就把彼拉神甫留給你。”“不要對任何人說,尤其是你那階級的人,如呂茨、凱琉斯輩。”“我死後一年,你便可與匡澤諾結婚,我求你這樣做,我以丈夫的資格命令你遵依實行。不必給我寫信,寫了我也不複。我自己覺得不像埃古那麼壞,但我還要像埃古那樣說:“From this time forth I never will speak word.(埃古係莎翁《奧賽羅》中一搬弄是非、兩麵三刀的反麵人物。引語出自該劇第五幕第二場。)〔從今而後,我不再說一句話。〕””“世人將不再聽到我說話,看到我握筆。你得到的,將是我最後的話,最後的情。”信發出後,於連清醒了一點,才第一次感到自己非常不幸。野心激發的種種希望,被“此生休矣”這句感慨一一破除。在他看來,死本身並不可怕。他的一生,不過是通向不幸的一個漫長的準備過程,當然不排除被視為人生最大不幸的死。“怎麼!”他自語道,“假如過兩個月,要跟一個劍術高強的家夥過招,我會軟弱到天天想不開,心裡嚇得要死!”他花了一個多鐘頭,令自己把這檔子事省識明白。等他看清了自己隱秘的內心,當事情的真相像牢房裡的柱子一樣明顯呈現在眼前的時候,他倒頗生悔意。“為什麼要悔恨?人家肆意侮辱我,我行刺殺人,罪不容誅,如此而已。我跟世人把賬了了,死得乾淨。我沒留下未了之事,對誰也不虧欠。我這死,唯一不光彩的,是死在刑具之下罷了。不錯,光憑這一條,在維璃葉小市民的眼裡,就會覺得我貽羞人間。但是,超然一點,還有什麼比這看法更可鄙的呢?我倒有辦法可以讓他們看得起我:去刑場的路上,向圍觀的人群扔去大把大把的金幣。這樣,他們想起我來,就會與黃金聯在一起,可謂輝煌極矣!”過了一分鐘,他覺得這道理最明白不過了。“世上已沒有我要做的事了。”他自忖道,接著便沉沉睡去。晚上九點鐘,看守送晚飯進來,把他喊醒。“維璃葉的人有什麼議論?”“於連先生,我承當這差事的第一天,曾在王家法院,麵對十字架宣過誓,所以不便隨便說話。”他不說話,但也沒走開。見此假惺惺的俗態,於連覺得有趣。“他想到手五法郎才肯出賣良心,”於連想,“得叫他多等一會兒。”看守看於連把一頓飯吃完,也沒做收買的暗示,便用又假又甜的口氣說:“於連先生,我對你的好感,逼得我非說不可,雖則彆人會說這有悖於法庭利益,因為有助於你進行辯護……你先生心腸好,如果我說瑞那夫人傷勢好多了,你一定會高興的,是吧?”“怎麼!她沒死!”於連陡地站了起來。“怎麼!你一點不知道?”看守一臉蠢相,接著就變成一副貪相,“你先生最好送外科醫生點什麼,他按照法律和公道準則,是不該開口的。為了向你先生討個好,我上他家去過,他全跟我說了……”“這麼說來,受的傷不是致命的。”於連非常不耐煩,朝他走來,“你能用性命擔保嗎?”看守雖是六尺大漢,看到來勢也害怕起來,徑朝門邊退去。於連看出,自己急於弄清真相卻走錯了路,便坐下來,扔了一個拿破侖過去。此人的敘述證實瑞那夫人的傷勢不致有性命之虞。於連聽著聽著,感到眼淚就要奪眶而出,冷不防喝道:“滾出去!”看守乖乖順從了。牢門剛剛關上,於連就狂呼:“偉大的主,她沒有死!”他跪下,止不住熱淚滾滾。到了最後關頭,他一變而為篤於信仰。教士的偽善,有何關係?焉能有損於真理,有損於主的光輝?理會到此,於連對所犯的罪,開始懊悔起來。這次從巴黎趕到維璃葉,一路上情緒憤激,處於半瘋狂狀態,到此刻才算止息;而悔悟這種情緒,又使他避免陷於絕望。他的淚水像泉湧不竭,對等待他的是何判決,不存絲毫懷疑。“這樣,她會活下來,”他自語道,“活下來,可以饒恕我,可以憐愛我……”第二天早上很晚了,看守才把他叫醒:“於連先生,你膽子一定特彆大。我已經來過兩次,不忍心叫醒你。這裡有兩瓶好酒,是本堂神甫馬仕龍送的。”“怎麼!這壞蛋還在這兒?”於連問。“不錯,先生,”看守壓低聲音說,“彆這麼高聲大氣的,這樣會於你不利。”“到了我這份兒上,隻有你老兄才會對我不利,如果你對我不再溫和,不再關切……我會重重謝你的。”於連打住話頭,拿出一副倨傲的神態,並氣派十足馬上扔去一枚銀幣。努瓦虎把他所知有關瑞那夫人的情況,又仔仔細細重新講了一遍,不過略去了艾莉莎來訪一節。此人的卑躬屈膝算到了家了,於連腦中閃過一念:諒這莽漢,收入也不過三四百法郎,因為牢裡犯人並非川流不息。我可以答應給一萬法郎,假如他肯跟我一起逃到瑞士去……難就難在教他相信我的誠意。想到要跟這樣一個傖夫俗物長談,心裡先就起反感,便轉而想彆的事去了。到了晚上,為時已晚。半夜裡,開來一輛驛車把犯人帶走。於連對伴送的憲警,倒很滿意。天亮的時候,到達貝藏鬆監獄。這裡的人很好心,把他安置在哥特式主塔樓的最高一層。他判斷這是一座十四世紀初的建築:結構典雅,峭拔輕盈,看來賞心悅目。兩堵高牆夾峙一個深院,從牆與牆之間狹長的空際望出去,可以看到一角秀麗的景色。第二天有過一次審訊。以後一連幾天無事。他倒也心安神泰,覺得這案件再簡單沒有了:“我存心殺人,我理當處死。”此事他就不去深究了。至於審判、過庭、辯護,他都看成是小小的不如意;這些討厭的關節,事到臨頭再想不遲。連自己的死期,也攔不住他的思緒:等判決以後再考慮吧!生活倒也不煩悶;雄心已矣,他以新的角度來看待一切。連拉穆爾小姐,也難得想起。悔恨之情老是夾纏不清,使他常憶起瑞那夫人的身姿,尤其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此外,隻有塔樓頂上的白尾雕兩聲三聲的叫聲,擾亂他的清夢。於連為瑞那夫人傷而未死感激上天。“真是咄咄怪事,”他自己思量,“原以為她給拉穆爾先生的信,會把我未來的幸福全毀了,想不到還不到半個月,當時苦心焦慮的事,現在連想都不想了……一年有兩三千法郎收入,就可以安安生生在葦兒溪那樣的山區過日子了……想那時候真是很快活……隻是當時不知身在福中!”在其他時候,他坐在椅子上會突然跳起來:“要是把瑞那夫人打死了,我也會把自己打死的……我該確信這一點,不然我對自己就會厭惡透頂。”“把自己打死!這可是個大問題,”他沉吟道,“那些法官隻知道等因奉此,揪住可憐的犯人不放,為了自己有塊十字勳章可掛,不惜把最好的公民吊死……我要擺脫他們的淫威,不受他們的貶損,那種用蹩腳法文說的貶損之詞,隻有外省報紙才會稱之為雄辯滔滔……”“我大約還有五六個禮拜可活……”過了幾天,他換了個想法,“自殺,憑良心說,我不乾……拿破侖還忍辱負重,活了下來……”“再說,生活也還愜意,這兒很安靜,心也不煩。”他不禁一笑。他開了一張條子,要人從巴黎給他送些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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