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崇高的使命,是對老百姓日常生活裡的芝麻大事,做出冷靜的評判。他們的全部智慧,是用來防止因小事而發大火,防止因訛誤遠傳而小題大做。”於連新來乍到,由於生性高傲,不愛問三問四,所以倒也沒鬨什麼太大的亂子。一天,路遇急雨,他躲進聖奧諾雷街一家咖啡館。這時,有個穿粗呢禮服的高個子,看到他陰鷙的目光有點驚奇,也回看了他一眼,眼神完全像先前剛到貝藏鬆碰到的阿夢妲小姐的情人。於連對上次受辱輕易放過,猶時時痛切自責,麵對這放肆的目光,自然氣湧難平。他走過去,要求做出解釋。穿禮服的人立刻報以滿口臟話。咖啡館的顧客都圍了攏來,過路的行人也在門口停住了腳步。出於內地人的防範心理,於連隨身總帶一支小手槍。他把手伸進袋裡握住槍把,不免有點九_九_藏_書_網緊張。不過他很審慎,隻反複說:“先生,請問府上地址?你才不在我眼裡呢!”這兩句話,他說了又說,引起圍觀人群的驚詫。“咳,你老罵罵咧咧乾嗎,該把地址給他呀!”穿禮服那人,聽到旁人再三攛掇,便朝於連臉上扔去五六張名片。幸好一張也沒打中他臉。他曾約束自己:除非給碰到了,才開槍回敬。那人走了開去,猶時時回頭,頻頻揮拳以示威脅,口裡還謾罵不休。於連發覺自己出了一身冷汗。“嗨!這麼個壞蛋都可以把我氣得夠嗆!”他憤憤然想道,“這受辱之感,怎樣才能去除呢?”他恨不得立刻就決鬥。但碰到了個難題:偌大一個巴黎城,哪裡去找證人?他沒有一個朋友,相識倒有幾個,通常交往了五六個禮拜,就各自西東了。“我這人不合群,這就是報應。”他心裡想。最後想起去找隸屬前九十六團的退休中尉,名叫黎艾凡的,他常找這可憐蟲練習劍術。於連跟他很坦率,如實以告。“證人我願意當,”黎艾凡說,“不過有個條件:要是你沒把對方打傷,就得當場跟我再決鬥一場。”“一言為定。”於連欣然答應。他們按名片上的地址,跑到聖日耳曼區的中心地段,去找特·博華西先生。此時是清晨七點。等當差進去通報,於連才想起,此人(此人在上卷第二十三章,姓氏作de Beauvaisis;在此處,司湯達寫成de Beauvoisis。譯名悉按原文音譯。)可能是瑞那夫人的年輕親戚,在駐羅馬或那不勒斯使館供過職,還為歌唱家謝羅尼莫寫過介紹信。於連已向體貌豐偉的當差遞去一張昨天擲給他的名片,外加一張自家的名片。他和證人足足等了三刻鐘,才給領進一間十分氣派的廳房,看過去,見一個穿得像玩偶的高個子青年。他臉上的線條,具有希臘式美的完美與無謂。頭呈狹長形,漂亮的金發高高聳起,像座金字塔。頭發精心燙過,卷曲優美,一絲不亂。九十六團的中尉想:“原來為把頭發燙成這德行,這該死的花花公子才叫我們等老半天。”花花綠綠的便衣,家常穿的晨褲,就連繡花拖鞋,一切都無可挑剔,十分精致。他的容貌,高貴而空虛,反映出他思想的合宜與空泛:恰是和藹可親的雅範,又是唐突和嘲謔的對頭,言行舉止的莊重自不必去說。九十六團的中尉指點道:昨天朝他臉上扔名片,這會兒又久候不至,可說是再次的侮辱。於連聽了,衝進博華西先生的房間。他樣子上故意裝得橫蠻無禮,當然同時也想顯得很有教養。博華西先生溫文爾雅的儀表,矜持、自負而又得意的神情,加上房內精雅絕倫的陳設,使於連大為驚異,驟然間忘了要撒潑耍橫的念頭——這並非昨天那個人。麵前是一位氣度高華的紳士,不是在咖啡館碰到的那個粗坯,他驚訝得說不出話來。便把人家擲給他的名片,遞上一張去。“不錯,這是鄙人名字。”那時髦人物說。才早晨七點,於連就穿著莊重的黑禮服,倒並沒引起他特彆注意。“隻是我不懂,憑良心說……”這最後一句話的腔調,把於連的火氣又撩撥了上來。“本人此來,是找閣下決鬥來的。”他一口氣把事情的始末根由說了一遍。夏爾·特·博華西先生經過充分考慮,對於連服飾的裁剪款式相當滿意。一邊聽一邊想:“這是斯多卜的手藝,一看就知道的。這件背心,式樣高雅,靴子也不錯;但是一清早就穿黑禮服!……一定是為了能更好躲避子彈。”博華西騎士思忖道。心裡這麼盤算過後,便施以周全的禮數,幾乎以平等的態度對待於連。談得很久,事情很微妙,但於連終究不能不顧這明顯的事實:麵前這位出身名門的青年,與昨天侮辱他的粗坯,毫無共同之處。不過於連不肯就此罷休,就一再解釋,以拖延時間。他注意到這位騎士頗為驕矜自專,談到自己,不稱“我”,而稱“博華西騎士”,所以對於連僅僅稱他為“先生”,心下大感拂逆。他須臾不離莊重之態,而且莊重之中還帶有既自負又謙遜的神情,於連看了非常賞識。發卷舌音的方式尤為奇特,也夠於連驚奇的了……但是,無論如何,找不出碴兒可以跟他吵架。年輕的外交官很風雅地提出決鬥,但九十六團的退休中尉,一小時來一直端坐一旁,兩腿分開,兩手按在腿上,肘彎朝外,斷言其友人於連先生無意於尋釁,因為已知名片是他人盜用的。於連離去的時候,情緒灰惡。博華西騎士的馬車,這時停在院子裡,等在石階前。於連碰巧抬頭一看,認出車夫就是昨天那人。才看到,便揪住他短大衣,把他拽下座位來,用馬鞭猛抽——這不過是一刹那的事。兩個當差跑來保護他們的同伴,於連為此挨了幾拳;與此同時,於連掏出手槍,裝上子彈,放了一槍,那幾個家夥拔腿便逃——這一切,都發生在一分鐘裡。博華西騎士走下樓來,莊重之中猶帶歡愉之色,用大貴人的口吻連連說:“所為何來?所為何來?”顯然也很好奇,但外交官身份尊貴,不便表露更多的興味。了解到事情的經過,他冷靜的神情中帶一點調侃的意味——外交官的臉上不應沒有這種表情,然而姿態的高傲還是無可爭辯的。九十六團的中尉看出,博華西先生似有意決鬥。他馬上放出手段,為他的朋友保留發難的優先權。“這一下,”他嚷道,“要決鬥就事出有因了。”“我也認為事出有因,”外交官說,“把這個流氓給我趕走,換一個上來。”他對管事的說。車門打開,博華西先生堅請於連及其證人賞臉坐他馬車。他們一起去找騎士的一位朋友;這位朋友指點一個清靜去處。一路上談得十分歡快。唯一顯得奇特的是,堂堂外交官還身穿睡衣。“這兩位先生,雖然出身高貴,倒並不乏味,不像來拉穆爾府赴宴的那些人,”於連心裡想,“我明白了緣由,在於他們敢於不拘於世俗禮節。”言談之間,提到昨晚芭蕾舞中令人刮目相看的幾位舞星。兩人閃爍其詞,提到幾則頗吊胃口的緋聞逸事,於連和他證人卻茫無所知。於連還沒蠢到強不知以為知,便大大方方承認自己孤陋寡聞,騎士的朋友喜歡他這種坦率,便把那些逸聞細細道來,說得妙趣橫生。有一件事使於連驚詫不已。馬路中央,為了聖體瞻禮那天的出巡行列,修有一個臨時祭壇,他們的馬車到此,停滯了一下。兩位先生說了幾句笑話。照他們的說法,本堂神甫的尊大人,就是他頂頭的大主教。這種話在拉穆爾府是誰也不敢說的,侯爵企盼要當公爵呢。決鬥頃刻之間就結束了:於連臂中一彈。傷口用手帕包好,手帕是浸過燒酒的。博華西騎士十分客氣,請於連允許他就用坐來的車子送他回府。於連報出拉穆爾府這地址,年輕外交官和他朋友交換了個眼色。於連雇的馬車還等在那裡,但於連覺得這兩位先生的言談,比起善良的中尉,不知要有趣多少。“天哪!決鬥決鬥,不過如此嗎?”於連想,“那個車夫給找到總算運氣!不然,咖啡館受的侮辱,還得忍受下去,那多倒黴!”他們妙趣橫生的談吐,一刻都沒斷過。於連至此才明白,外交上的故作姿態,對於有些事,也不為無用。“看來,語言無味,與貴人之間的談話,並無必然的聯係,”他心裡想,“他們拿聖體行列開玩笑,敢於語涉不經,講起藝壇緋聞,可謂繪聲繪色。但從不議政,是他們談話中唯一的欠缺,而這欠缺,給優雅的語調、恰到好處的措辭,彌補了過來。”於連不由感到一種深切的仰慕,“要是能時相過從,真不勝快慰!”一分手,博華西騎士就忙著去打聽,但聽到的消息並非十分光彩。他很想知道對方是何許人,前去造訪是否有失身份?但所得到的些許信息,實在談不到令人鼓舞。“真是糟糕!”他對證人說,“跟拉穆爾侯爵手下的秘書決鬥,況且是為了車夫盜用我的名片,此事更承認不得了。”“的確,是會貽笑大方的。”當天晚上,博華西騎士和他的朋藏書網友到處散布:那位索雷爾先生,照說是個很不錯的後生,實底子是拉穆爾侯爵一位知交的私生子。這件事,毫不費力就傳開了。一旦事已成事,少年外交官和他朋友就可屈尊枉駕,趁於連臥床養傷的半個月裡,拜訪了幾次。於連坦白說,他迄今為止,隻去過一次歌劇院。“好可怕喲,”他們說,“現在能去得的,僅此一場所而已。等你傷好,第一次出門,就該去看《奧利伯爵》。”在歌劇院,博華西騎士把於連介紹給著名歌唱家謝羅尼莫。謝羅尼莫當時非常走紅。於連對騎士幾乎到了首肯心折的地步。少年得誌的那種自尊自大自負,自有其神秘之處,於連都為之神搖目奪。比如說,騎士說話,有點格格不吐,那是因為他有幸見到的一位權貴說話也有這種貴恙之故。於連還從未遇到集滑稽風趣與儀表非凡於一身的人,而其儀表之美,倒是值得內地窮小子取法的。看到他與博華西騎士一起出入歌劇院,因這段交往,人家常提名道姓說起他來。“不錯呀!”拉穆爾先生一天對於連說,“你原來是弗朗什-孔泰地區一位豪紳的私生子,那位豪紳據信還是我的密友?”“那是因為博華西先生不願跟一個木匠的兒子決鬥,才這麼說的,”於連想加以駁正,表明自己從未助長這種流言。侯爵打斷於連的話:“我知道,我知道,此說正中下懷,現在該由我來給這個故事固本培元了。不過,我倒有一事奉懇,那隻消花你半個鐘點:每逢歌劇院有演出,到晚上十一點半,社會名流陸續散場出來,請你去前廳走動走動。我看你還有點內地人習氣,亟宜去掉。再說,拜識幾個大人物,廣交聲氣,即令是打個照麵,也沒有壞處啊。也許有一天會派你去辦什麼交涉呢。你便中到票房去轉一下,讓他們認識認識你,你的入場券,他們已給送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