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主角不是一位真實的曆史人物。不得不說的是,所謂曆史,至少有三種意思,既可九-九-藏-書-網能指曾發生過的事情,也可能指人們知道其曾發生過的事情,或指人們相信其曾發生的事情。神仙應該是沒有的,但人們曾信其有,神仙也就有了某種曆史的身份。進過初中的人都念過《木蘭詩》。它大約是北朝的民歌,曾經唐人的潤色。木蘭是詩中的角色,本是不該有問題的。這一形象既得人民愛戴,種種傳說發生,伴以木蘭鄉、木蘭陂之類,也是平常的事。但後來有人非要把木蘭強領入另一種真實,遂至“拎不清”了。先說名字。詩中隻有“木蘭”兩字,是連姓帶名,或隻是名字,無法判斷。百千年後,木蘭姑娘忽然有了姓氏,且不止一種。在有的地方姓朱,在有些地方姓魏,有人說木蘭是複姓,有人說本該姓沐。至明代徐渭作雜劇《雌木蘭》,木蘭得姓為花,乃有了今天的花木蘭。再說家世。木蘭不是真實人物,“家世”雲雲,何從說起?但最簡單的道理,也戰勝不了九*九*藏*書*網混亂的頭腦。在持“朱木蘭”說的湖北黃陂,明清人給木蘭發現了三種家世,第一種說,她父親是某位“敦義朱公”;第二種說,是唐代的一個叫朱異的軍官;第三種說得最詳細,原來木蘭的父親叫朱壽甫,母親姓趙,有兩位兄弟,一個叫全思,一個叫孺生(順便說一句,這些名字,一看就是後代的村夫子想出來的)。在持“魏木蘭說”的河北完縣,木蘭的父親是漢文帝時代的人,至於叫什麼,北方人頭腦簡單,沒想出來。熱鬨的是鄉貫。詩中沒有給木蘭編一個鄉裡,後人見有機會,攘臂而上。湖北古曾有木蘭舊縣,及木蘭山,木蘭理所當然地落戶黃州,據說至今還沒有搬家。完縣有古廟,本來供的是目欒(即“目連救母”的目連),因為音近,至元代訛為木蘭廟,木蘭有了第二種戶口。第三個戶口在亳州,第四個則在河南的虞城(此外還有幾種,聲勢較小,不論)。這些“故裡”,或早或晚,在元明清各代便有了,紛紛建祠。至一九八六年,天降石碑於延安,上書“花木蘭之墓”,姑娘從此說西北話矣。惡心的是大義。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齷齪的人,會發生齷齪的想像,惡俗的人,要牽天下同歸於惡俗。木蘭這一形象,到了元明,已被總結出忠孝禮智信,五大俱全。其尤不堪者,是元代一個叫侯有造的人,做了篇《孝烈將軍祠像辨正記》,裡邊說,木蘭回來後,天子要把她納入後宮,木蘭以為於禮不合,便以死相拒,自殺身亡。侯有造是鄉裡陋儒,文章寫得半通不通,但這一杜撰,著實代表了許多人的心理,木蘭也從此變成節烈的楷模了。明代一個知府便十分歎息,說木蘭這樣“正潔”的女士,可惜沒有生在孔子之前,不然,她的詩篇,一定會給孔子采入詩經。完縣則有另一種傳說:木蘭飲馬於池,靴子被泥陷往,拔靴時露出“細小之足”,憂恐被人看到,羞慚而死。——編這類故事的人,從古至今,倒沒聽說曾有一個“羞慚而死”。古人缺少藝術的自覺,而且隻承認一種曆史的真實,其欲把木蘭捺到自己所熟悉的係統中,倒也能夠理解。今人的意識進步多了,卻會用另一種辦法來破壞詩意。半個世紀以來,學者先是辯論木蘭是否“勞動婦女”,是否“愛國女英雄”,後來商討是否“反戰”,是否代表“男女平等”,好端端的一首詩,化為另一種戰場。或力證詩中的“黑山”在今天的北京十三陵一帶,自是一說;細細一看,考證的目的卻是為了說明木蘭參加的是“反侵略戰爭”,當真令人眼前比黑山還黑。而那些老爭論,子虛小姐到底是姓甚名誰,烏有之鄉究竟在何州何府,至新經濟時代,也以另一種麵貌複活了。從目前的情勢看,女英雄的後人,估計兩三年內,便會注冊;五年之後,木蘭的DNA,當可發現。區分“曆史”這一概念的不同涵義,雖然簡單,往往成為陷阱。看看紅學目前的模樣,便知道一種小的淆亂,是如何發展為完全的混沌。常識中的隱患,一旦發作,必至不可治而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