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故事的流傳,有兩個係統。咱們熟悉的《水滸傳》,屬於文人改造過的、適合出版、於世道人心暫無大礙的那個係統。不過,便是這本《水滸傳》的讀者,對那批好漢或逃犯,有自己心目中的座次,而和書中的座次大不一樣。魯智深名列中品,讀者倒喜歡。盧俊義是坐主席台的人,而讀者不買賬。自古已如此。明代有一種馬吊牌(麻將的前身),大牌上印著二十名水滸好漢的像,頭牌自然是宋江,值萬萬貫;其次武鬆,千萬貫;其下又有三阮、魯智深等,各值百萬至數十萬貫;而大刀關勝,靠關公的老麵子,忝居其列,隻標三萬貫。——盧俊義賊氣不足,圖像上不得馬吊。那麼宋江呢?在流行的《水滸傳》版本中,宋江並無什麼英雄之舉,難得出手,隻殺了個女人。他為什麼仍值萬萬貫?一個原因是,在民間的係統裡,宋江也是個狠角色,不像在書中那樣首施兩端。魯迅曾說中國社會有“水滸”氣。這種氣可做兩種理解。第一是愛幻想,受累或受氣之餘,花幾文錢,聽說書先生口若懸河,什麼武鬆打虎,李逵殺人,神飛意馳半個時辰,施施然而歸,晚飯也合口些。需要說明的是,對多數人而言,並不是幻想有什麼好漢來解救自己,而是幻想自己做好漢,如阿Q的自己革命,先殺小Q,後殺王胡,搶元寶和寧式床,和吳媽困覺,“我要什麼就是什麼,我歡喜誰就是誰”。小人物的最高幻想,大致如此。至於“解民倒懸”雲,是曆代逐鹿者編造出來的,而農民從自己的經驗中知道,便是宋三郎來,恐怕作風更像李逵,排頭價砍將過來,你還來不及叫一聲“我是階級兄弟”,頭已落地。在曆史上,宋江便是這麼個強梁,他若是真的心懷仁義,早已下場如王倫,而來不及做故事的主角,呼保義而天罡星了。“水滸氣”的第二種,是隨時可以為賊,在道德觀上,並無障礙。匪首上法場,萬人同觀,快意之餘,兼複嫉妒,哪怕自己也遭過他搶。遠的事情,細節不能儘知,民國間有幾年,豫皖數省,宋江多如牛毛。有的農民,農忙時下田,農閒時上山,反正閒著也是閒著,就算不能發大利市,至少給家裡省些花用,而其所搶劫的物色,從腳下布鞋到頭上氈帽,不走空就行,有失賊體,實介於山大王與破爛王之間。這種價值觀,與官方的自然衝突,所以曆代禁刊《水滸傳》,禁演水滸戲。晚明左懋第上書請禁水滸,說《水滸傳》“以破城劫獄為能事,以殺人放火為豪舉”。他說的並沒錯,《水滸傳》就是這麼一本書,去掉忠義的表麵,不過是殺人放火,自己痛快。左懋第又指《水滸傳》為“賊書”,“此書盛行,遂為世害……始為遊手之人,終為穿窬劫掠之盜,世之多盜,弊全坐此,皆水滸一書為之祟也。”九九藏書網這就誇大了。先有梁山泊,後有《水滸傳》。書中阮小五說“如今那官司,一處處動撣便害百姓”,金聖歎評論道:“千古同悼之言,水滸之所以作也。”金聖歎之意,便是人們常說的“官逼民反”。但事有未儘於此。中國的羅賓漢如此之多,羅賓漢的叫好者如此之多,簡單一句“官逼民反”,已不能解釋。老話叫“少不讀水滸”,意思是少年血氣方剛,戒之在鬥。所鬥為何?真宋江的事跡流傳不多,大致和彆的盜匪無異,剽掠而已。小的盜匪,攻村掠寨,大的盜匪,衝州撞府,都是在打糧草,最大的要奪天下,化為官府。這種以暴力為優先手段的“水滸氣”,為官民所共享,所以禁水滸也罷,禁《打漁殺家》也罷,實在是抽絲之舉。論其高明,還不如文人之改造水滸故事,使宋江心向朝闕,最後大家歡喜,共做同誌。文人以天下為狗任,往往多事;曆代改寫或續寫的《水滸傳》,不下數十種,都是應時之作。比如民國時的幾種續作,多寫宋江抗金,官匪同赴國難的故事。公法退而私刑進,禮失而求諸野;但國難當頭,訴於盜匪,也是夠有想像力的。宋江再怎麼說,也是個賊。隻是賊與英雄,在老價值觀裡,不過是一線之彆。在官方而言,隻差著合法性,在民間,隻需要有一點點理由。有了這點理由,便可大大方方地殺人放火,而以“凶猛為好漢,悖逆為奇能”了。至於以為這種力量,對官府有什麼牽製,令其有所忌憚,實在隻是帝製下的幻想。寫劇盜或妙賊的好萊塢電影,一向好看,可見人往往而有賊心。女性找丈夫,不妨先問問是否愛看《水滸傳》,若是酷愛,婚後一定要嚴加看管。順便說一句,宋江殺惜的情節,不是沒來由的。《水滸傳》裡類似的故事最多,除閻婆惜,還有潘金蓮、王婆、潘巧雲、李瑞蘭,以及彆的好幾個,最後都被好漢“嗝嚓”一聲殺掉。《水滸傳》的價值觀大抵如是,而這並不是文人加工後的結果,在民間一係,有凶狠過於此者。所以《水滸傳》鮮有女性讀者,一來沒資本做英雄,二來兔死狐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