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恨自己哭哭啼啼,實在可悲。但過去幾個星期過得十分辛苦,我感覺筋疲力儘,再說湯姆和我又吵了一場,罪魁禍首則是——還用說嗎?瑞秋。這次吵架早有苗頭。因為瑞秋那張紙條,因為湯姆把我蒙在鼓裡去和瑞秋見麵,我一直備受煎熬。我反複告訴自己這是在犯傻,但我就是覺得他們之間有貓膩。我反複琢磨:她曾經讓他、讓我們吃儘了苦頭,他怎麼能走回頭路?他怎麼會有跟她複合這種鬼念頭?我的意思是,且不說她的種種毛病,單單讓我跟她兩個人並肩而立,世上會有哪個男人蠢到不挑我而挑瑞秋?但我又轉念一想,凡事總有例外,對不對?舊情人死活不肯放手,儘管你百般掙紮,卻掙不開千絲萬縷的羅網。也許過上一陣子,你也就不再掙紮了。周四瑞秋到我家來過,邊拚命敲門邊喊湯姆的名字。我氣得七竅生煙,但卻不敢開門。身邊有個寶寶讓人軟弱,讓人無力還擊。如果家裡隻有我一個人,我一定會當藏書網麵跟她叫板,好好修理修理那瘋婆子。但有了伊薇,我實在不敢輕舉妄動,鬼才知道瑞秋會乾出些什麼呢。瑞秋的來意倒是昭然若揭。我向警方告了她的狀,她分明憋著一肚子氣。我敢打賭,那瘋婆子定會哭哭啼啼地求湯姆勸我放她一馬,她還留了張紙條:“我們必須聊聊,請儘快打電話給我,事情十萬火急。”(“十萬火急”一詞下麵劃了三道杠。)我把紙條徑直扔進了垃圾桶,片刻後又撿出來收進床頭櫃的抽屜裡,跟瑞秋那些言詞惡毒的電郵打印件放在一塊兒。除此之外,每次她打電話騷擾或在我家附近出沒,我都會一一記錄下來,而這本白紙黑字記載著瑞秋騷擾惡行的記事簿,也放在床頭櫃的抽屜中。若有必要,它就可以作為物證。我已經打過電話給萊麗,留言告訴她瑞秋又在附近露麵了,不過萊麗還沒有回電。其實應該把紙條的事跟湯姆說一聲,我明白。但我又不願意惹他發火,誰讓我向警方通風報信了呢。因此我將紙條塞進抽屜裡,隻盼瑞秋把它忘個精光。當然,她才不會忘呢。晚上她又給湯姆打電話,湯姆掛斷時簡直氣得七竅生煙。“他媽的,那張紙條到底是怎麼回事?”他厲聲喝道。我告訴他紙條已經扔了。“我還以為你不想理睬它,”我說,“我還以為你跟我一樣希望瑞秋滾出我們的生活,滾得越遠越好。”他翻了個白眼。“你明明清楚關鍵不在於此。我當然希望瑞秋滾,但我不希望你開始監聽我的電話,亂扔我的信。你……”他歎了口氣。“我怎麼啦?”“沒什麼。隻是……瑞秋以前就是這副德性。”他這當頭一棒真是出乎意料,我的眼淚不爭氣地奪眶而出,快步奔到樓上的盥洗室裡。我等湯姆來哄我,跟平常一樣親熱親熱再和好,但大約過了三十分鐘,卻聽見他高聲說:“我去健身房待幾個小時。”我還沒有來得及回答,他已經摔門而出。於九*九*藏*書*網是我又搖身變成了昔日的瑞秋:幾口喝光昨晚晚餐剩下的半瓶紅酒,偷偷查看湯姆的電腦。一旦淪落到如此心境,也就不難理解瑞秋當年的所作所為:世上再沒有比疑心更讓人煎熬、更漸入骨髓的毒藥了。我終於破解了湯姆的電腦開機密碼:布倫海姆。竟然如此平淡無奇,不過是我們家所在的街道名。我既沒有發現見不得光的電郵、不堪入目的豔照,也沒有發現愛火四射的情書,倒是花了半個小時讀了一堆業務信件,讀得腦子裡全是糨糊,就連刺心的妒意也被拋到了九霄雲外。我關上電腦,放到一旁。拜葡萄酒和湯姆無聊至極的電腦所賜,我竟然感覺有些飄飄欲仙;事實再次證明,我不過是犯傻而已。我上樓刷牙——還是彆讓湯姆發現我喝酒為妙吧。我決定把床單換張新的,往枕頭上噴些古龍水,再穿上上次生日時湯姆送我的黑色絲質內衣,等他回家好好補償。掀床單的時候,我差點兒被一個塞在床底的黑包絆倒。那是湯姆的健身袋,他居然忘了帶。湯姆已經出門一個小時了,卻沒有回家取健身袋。我頓時感覺一陣揪心。也許他懶得去費神,所以改主意去了酒吧;也許他在健身房的儲物櫃裡放了備用裝備;也有可能,他正跟瑞秋在床上翻雲覆雨。我忍不住想吐。我跪下把健身袋翻了個底朝天,湯姆健身所需的裝備全在袋子裡,乾乾淨淨、應有儘有:他的iPod Shuffle、他慣用的運動鞋。還有些彆的:一隻手機,我從未見過的手機。我一屁股坐在床上,手裡握著那隻手機,一顆心“咚咚”狂跳。沒辦法,我怎麼忍得住不開機?隻不過事後我定會後悔,因為這隻手機勢必不是什麼吉兆。如果不是為了掩蓋不可告人的秘密,誰會把備用手機藏在健身袋裡?我隱約聽見心底有個聲音說,“把手機放回去就好,把這件事忘個精光”,可惜我無法做到。我用力摁下電源鍵,等著手機屏幕亮起來。我等了又等,手機卻毫無動靜。我不由得長長地鬆了口氣。原因有二:首先,我無法再細探究竟了。其次,手機毫無反應意味著該手機並不常用,不像是愛火正熾的偷情男人所用的裝備,那種男人才不會容許手機離身呢。也許這是湯姆以前用過的舊手機,已經在健身袋裡擱了好幾個月,他隻是一時抽不出空扔掉它。也許手機壓根兒不屬於湯姆:也許他在健身房裡撿了隻手機,想交給前台卻又忘了個精光?我把掀開的床單扔下,下樓到了客廳。咖啡桌下方有幾個抽屜,裡麵塞滿家中常年堆積起來的雜物:透明膠帶、出國旅行所需的轉換插頭、卷尺、針線包、舊手機充電器。我把抽屜裡的三個充電器一股腦兒全拿了出來,試了兩次就發現其中一個能用在湯姆健身袋中的手機上。我把手機放在床頭櫃後麵插上電,等待著。短信內容基本是時間和日期;其中日期並非幾月幾日,而是星期幾。“星期一下午3點鐘?”“星期五4點30分。”有時則是回絕:“明天沒戲。”“星期三都沒戲。”除此之外手機裡空無一物,沒有綿綿情話,沒有隻言片語。全是短信,大約十幾條,發信人是個匿名號碼,手機電話簿裡沒有任何聯係人,通話記錄也已經被刪除。我無須知道年月日,因為手機短信有標注。是幾個月前的事情,差不多快一年了吧。當悟到這件事,當發現第一條短信始於去年九月,我頓時感覺喉頭哽咽了。九月!當時伊薇才六個月大,我的體重還沒有減下來,是個精疲力竭的黃臉婆,不沾性事。隨後我卻開始放聲大笑,因為這一切實在太荒唐,絕對不可能。去年九月我們正和樂融融呢,互相傾心不說,也萬般疼愛寶寶。湯姆絕不可能背著我跟瑞秋偷腥,他們兩個人的地下情絕不可能藏了這麼久。紙哪裡包得住火。不可能,手機不是湯姆的。但世事難料。我從床頭櫃中取出記載瑞秋惡行的記事簿翻看她打來的騷擾電話,對比著手機上的會麵日期。其中一些日期確實吻合,部分騷擾電話早了一兩天或晚了一兩天,還有一些根本風馬牛不相及。難道這麼久以來,湯姆真的一直在背著我跟她偷腥?難道他嘴裡言之鑿鑿地聲稱她騷擾他,背地裡卻跟她密謀幽會?但話又說回來,如果她可以撥打湯姆的這隻手機,又何必撥打我家的座機呢?完全沒道理啊,除非她特意把事情捅到我這兒,除非她就是想離間我跟湯姆?湯姆已經出門快兩小時了;無論去了哪裡,他隨時會回家。我理好床鋪,把記事簿和手機放回床頭櫃,又下樓倒了一杯酒喝個精光。我可以撥個電話給瑞秋;我可以跟她正麵交鋒。但我能說些什麼呢?我可占不了道德製高點,再說我拿不準自己是不是受得了她喜滋滋地把事情全盤托出。這一次,被耍的人可是我。如果某個男人肯為了你出軌,那他也會背著你出軌。這時屋外的人行道上響起了腳步聲。我一聽便知是湯姆,我對他的步伐了然於胸嘛。我急忙把酒杯放進水池,身子斜倚著廚房台麵,心跳聲猶如雷鳴般在耳邊回響。“嗨。”一看見我,他開口說道。他顯得有點兒不好意思,向前邁了一小步。“現在健身房也賣啤酒了,對吧?”他咧嘴露出笑容。“我忘了帶東西,所以去了酒吧。”果然如我所料。不然的話,是他覺得這種說法如我所料?他又向我邁近幾步。“你在忙什麼呢?”他嘴角噙笑問道,“看上去一副心虛的樣子。”他伸出胳膊摟住我的腰,把我朝身邊摟緊了些。他呼出的氣息中有股酒味。“是不是在動什麼歪腦筋?”“湯姆……”“噓。”他說著吻上我的嘴,解開我的牛仔褲,把我轉個身。我並不樂意,但卻不知道如何拒絕,所以閉上眼睛儘力不去想他與瑞秋。我千方百計回想著當初向克蘭漢姆街的空宅疾奔而去,回想著那一路是如何喘不過氣,如何愛欲焚身。我猛然從夢中驚醒,發現天色尚未破曉。我以為伊薇在哭,結果她睡得正熟,兩隻小拳頭緊緊地攥著毯子。我又回床上去睡,隻可惜輾轉反側,滿腦子全是床頭櫃抽屜裡的那隻手機。我瞥了瞥湯姆,他正伸著左臂,往後仰著頭,聽呼吸睡得正香呢。於是我輕手輕腳地下了床,打開抽屜取出手機。到了樓下的廚房,我把那隻手機一遍遍翻來覆去,好給自己壯膽。我確實想探個究竟,但又有點兒躊躇;我不願意懸著一顆心,但又無比希望自己所料有誤。我打開手機,長按“1”鍵,聽見語音留言的提示音。語音信箱中既沒有新留言,也沒有已經保存的留言。“請問您要修改提示音嗎?”手機問道。我退出信箱,心頭卻突然湧上了一陣毫無來由的驚恐。手機要是響了怎麼辦?湯姆在樓上也會聽到。因此我拉開落地玻璃窗,走到屋外。腳下的草地濕漉漉的,空氣頗為涼爽,帶著沉甸甸的雨意和玫瑰花香。遠處遙遙有一列火車駛過,傳來慢悠悠的轟鳴聲——它離這裡還有一大截路呢。我徑直走到柵欄前,才又撥通語音信箱。“請問您要修改提示音嗎?”手機問。沒錯,我要改。於是傳來了“嘟嘟”聲,片刻停頓之後,我聽到了她的聲音。居然是她的聲音,不是他的。“嗨,是我,請留言。”我的心猛然停止了跳動。這隻手機不屬於他,而屬於她。我又播了一遍提示音。“嗨,是我,請留言。”是她的聲音。我一時動彈不得,無法呼吸。我反複播放著提示音。我感覺喉頭發緊,幾乎就要暈倒。緊接著,樓上亮起了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