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秋 2013年7月5日 星期五早上(1 / 1)

火車鐵軌旁有堆衣服,淡藍色布料,可能是件襯衣,跟一些臟兮兮、白乎乎的東西裹成一團。也許是某人朝坡上那個枝蔓叢生的矮樹林裡倒的垃圾;也許是檢修這截鐵軌的工程師扔下的,反正工程師們常在附近轉悠;也可能另有來頭。母親曾說我總是異想天開,湯姆也這樣說。但這能怪我嗎?一眼瞥見那些沒人要的破爛兒——一件臟T恤啦、一隻孤零零的鞋啦,我滿腦子想的全是另一隻鞋,還有那雙穿鞋的腳。火車猛地一震,“吱吱嘎嘎”再次啟動,鐵軌旁的那團衣服也在視野中漸漸遠去。火車繼續向倫敦駛去,速度比跑步快不了多少。我身後的乘客無奈又惱火地歎了口氣:即使對常年通勤的人來說,這趟早間8∶04從阿什伯裡開往尤斯頓站的慢車也夠折磨人的。該線全程五十四分鐘,但卻極少準點,誰讓這段鐵軌年久失修,信號不佳,還一天到晚施工呢。火車慢吞吞地向前行駛,經過倉庫、水塔、橋梁和棚屋,經過一棟棟中規中矩的維多利亞式住宅,這些住宅的後院正好麵向鐵軌。我把頭倚在車窗上,望著一戶戶人家從身旁掠過,活像電影跟拍鏡頭。我觀察這些住宅的眼光跟彆人不一樣,就連這些人家的屋主也未必會有如此視角。每天兩次,每次片刻工夫,我得以一瞥他人的生活。見到陌生人安全無虞地待在家中,就會莫名覺得安心。這時車上有個手機響起了鈴聲,是首喜慶的曲子,頗不合時宜。那人遲遲不接電話,鈴聲始終在我耳邊回蕩。我能感覺到四周乘客紛紛改變坐姿,“嘩啦嘩啦”地翻報紙,不然就輕敲電腦。火車顛簸幾下,搖晃著拐個彎,在一盞紅燈前放慢了速度。我極力忍住不抬眼睛,一頭紮進進站時派發的免費報紙裡,可惜字字句句在眼前糊成了一片,我一點兒的興趣都沒有。在心底深處,我依然能夠望見鐵軌旁的那堆衣服,就那樣被人棄之不顧。晚上“金湯力”滋滋冒著泡湧上罐口,我輕啜一口。濃烈、涼爽——我與湯姆共度的第一個假期便是這般滋味。那是2005年,在巴斯克海邊的某個漁村。每逢清晨,我們會遊上半英裡去海灣小島上幽靜偏僻的海灘做愛,下午則窩在酒吧喝濃烈的“金湯力”,遙望人們在退潮後的海灘上亂哄哄地玩每隊二十五人的沙灘足球賽。我接連喝了兩口,酒罐空了一半。不過不要緊,腳邊的塑料袋裡還有三罐呢。今天是星期五,所以在火車上喝酒也無須內疚。謝天謝地,總算到星期五了!狂歡就此揭幕。據說本周末氣候宜人,陽光明媚,萬裡無雲。要是在以前,我和湯姆也許會帶上零食和報紙驅車去科裡林,整整一下午躺在毯子上沐浴斑駁的陽光,一起小酌;也許會跟一幫朋友出去燒烤,或者去“玫瑰”酒吧找個露天的座位,讓陽光和酒意熏得臉頰發燒,然後手挽手漫步回家,倒在沙發上呼呼大睡。陽光明媚,萬裡無雲。如此良辰美景,卻無人做伴,無事可做——目前我過的就是這種日子。每逢夏季,這種日子要難熬得多,誰讓夏季的白天那麼長,黑夜那麼短,人人四處遊蕩,個個開開心心呢,真是招人厭。累得要命不說,如果你沒有隨大流一起開心的話,日子可就難過了。眼前就是個難熬的周末,有整整四十八個小時要消磨。我又舉起酒罐,但罐中已經滴酒不剩。早上又搭上了早間8∶04的火車,真讓人鬆了口氣。倒不是說我眼巴巴盼著趕回倫敦開始新的一周,我對倫敦半點兒也不感冒,我隻盼著靠在軟塌塌的天鵝絨座墊上,沐浴著從車窗淌進來的暖陽,感受著火車前後搖晃,聽著車輪“咣當當”地叩擊鐵軌,感覺仿佛吃了一顆定心丸。我哪兒也不想去,寧願待在車上遙望鐵軌旁的人家。這條鐵路線中途的某盞信號燈有點兒毛病。我猜它一定有問題,因為它幾乎總亮紅燈。車開到那裡經常停下,有時隻停幾秒鐘,有時卻接連停上好幾分鐘。如果我坐在D車廂(通常我都坐在D車廂),火車又在這盞信號燈前停下的話(火車通常都會在這盞信號燈前停下),我就能清晰地望見鐵軌旁最討我歡心的一戶人家:15號房。15號房跟這段鐵軌旁邊的其餘人家大同小異:它是一幢兩層樓高的維多利亞式半獨立住宅,俯瞰著一個精心打理的小花園,花園縱深約有二十英尺,緊連著一圈柵欄,從柵欄走過一片寬約好幾米的荒地,就能到達鐵軌。我對這棟房子的一切清清楚楚:清楚每一塊磚,清楚樓上臥室窗簾的顏色(是米色,帶有深藍色印花),清楚洗手間窗框上的油漆正在剝落,右側的屋頂少了四片瓦。我還知道:每逢炎炎夏夜,住在15號房的一對璧人——傑森和傑絲便會鑽出大推拉窗到屋頂露台上閒坐。那可真是一對珠聯璧合的金童玉女:身材強壯的男方長著一頭黑發,對人嗬護備至,笑起來頗為爽朗。嬌小玲瓏的女方則姿容美麗,膚色白皙,一頭金發剪得很短。她的臉部線條也正配那種氣質:輪廓分明的顴骨上灑著幾粒雀斑,下頜精致動人。趁火車停在紅燈前方,我四下尋找著他們的身影。早晨傑絲常在家裡喝咖啡,尤其是夏季。有時遙遙望見她,我覺得她似乎也望見了我,正直勾勾地盯著我,害我差點兒忍不住揮揮手——我也太拿自己當回事兒了。傑森倒不經常露麵,他常出門工作不在家中。但就算見不著他們,我也會猜想這對金童玉女在乾什麼。也許今天早上他們都休假,她正窩在床上,而他在做早餐;或者他們已經出門跑步去了——沒錯,他們看上去就是愛跑步的那種人(湯姆和我一度會在周日出門跑步,我跑得比平時略快些,而他的速度是平時的一半,這樣我們就能肩並肩一起跑);也有可能,傑絲正在樓上的備用間裡畫畫;或者他們正洗鴛鴦浴,她的手緊緊地抵住浴缸,他的手則放在她的美臀上。我向著車窗微微側身,用後背對著車廂,打開從尤斯頓買來的一小瓶“白詩南”葡萄酒。酒並不冰,但也湊合了。我往塑料杯裡倒了些,又擰緊酒瓶塞回手袋。周一就在火車上喝酒有點兒令人反感,除非有人與你共飲,不過我並沒有人陪。火車上有不少熟麵孔,每周來回的路上我都會跟他們打照麵。我認得這些熟麵孔,或許他們也認得我,但我不知道他們是否認得出我的真麵目。今晚天氣極為宜人,暖意融融卻不憋悶,夕陽已經開始懶洋洋地落山,影子拖得越來越長,陽光給樹木鍍上了一層金邊。火車“轟隆隆”地向前行駛,呼嘯著掠過傑森和傑絲家,將路邊風景甩進一片朦朧的暮光中。有些時候,我可以從鐵軌這頭望見他們。如果對麵恰好沒有來車,如果我們這趟車開得夠慢,有時我會瞥見他們雙雙待在露台上。如果沒有見到傑森和傑絲——比如今天——我也想象得出他們的模樣。傑絲會在露台上閒坐,把腳高高地蹺上桌,手裡端著一杯酒,傑森則站在她身後,手放在她的肩頭。我想象得出那雙手擱在肩頭的感覺,讓人多麼安心,多麼備受嗬護。有時候,我竟發現自己正絞儘腦汁回想有多久沒有碰過彆人了——一個擁抱就行,真心實意地握握手也行,而每念至此,我都會感覺心頭一顫。上周的那堆衣服居然還在那兒,看上去比幾天前更臟,更淒涼。我曾經讀到過:如果撞上人,火車可以猛然撕掉你身上的衣服。喪生在火車下的人不算少,據說每年有二三百例;換句話說,每隔幾天至少有一回,我不知道其中有幾例屬於意外。火車慢吞吞駛過時,我在那堆衣服上仔細地尋找著血跡,但半滴血都沒有看見。跟平常一樣,火車在那盞信號燈前停了下來。我望見傑絲站在庭院的落地玻璃門前方,身穿鮮豔的印花連衣裙,赤著腳,扭頭回望著屋子。也許她是在跟傑森講話,他一定在做早餐。火車慢騰騰地往前開,我卻不肯把目光從傑森和傑絲家挪開。我不願意見到其他人家,尤其是隔著四扇門的那一戶——我曾經的家。我曾經在布倫海姆路23號住過五年,那五年堪稱天堂地獄兩重天。現在我根本無法正視它。那是第一個屬於我自己的家;不是父母家,不是跟其他學生合租的公寓,是屬於我自己的第一個家。我實在不忍正視它。好吧,我可以張望,我做得到;我想張望,又不想張望;我儘力忍住不去張望。每天我都告訴自己彆張望,但每天我都會張望。我忍不住,儘管那裡根本沒有我想見到的景象;儘管見到的任何景象都會傷我的心;儘管我還清楚地記得曾經抬頭望見樓上臥室奶油色的亞麻窗簾不見了蹤跡,被人換成了某種粉嘟嘟的玩意兒,當時我心裡是什麼滋味;儘管我還記得曾經望見安娜在給柵欄旁的玫瑰叢澆水,她那鼓起的肚子把T恤撐得緊繃繃的,當時我是如何心如刀割,如何死死地咬住嘴唇,以至滲出了鮮血。我緊緊閉上眼睛,數到了十,十五,二十。好了,布倫海姆路23號房消失了蹤跡,再也看不見了。火車從威特尼站開進又開出,隨後逐漸加速,眼前從郊區漸漸變成了臟兮兮的倫敦北部,排屋變成了橋梁和空蕩蕩、鑲著破玻璃窗的樓房。火車離尤斯頓站越來越近,我也越來越惶恐,仿佛心頭壓了一塊巨石:今天會怎麼樣呢?在距離尤斯頓站大約五百米的地方,鐵軌右邊有一棟肮臟矮小的混凝土建築,有人在樓房上畫了一個箭頭,緊挨著“全程終”幾個字,直直地向火車站指去。我頓時想起鐵軌旁那堆衣服,不禁感覺喉頭哽咽。晚上傍晚搭的火車——17∶56的那班,比早上那班要慢些。途中並沒有多停一站,卻要多花整整七分鐘。我倒不介意:反正早上我不急著去倫敦,晚上也不急著回阿什伯裡。不僅僅因為那是阿什伯裡;當然,阿什伯裡那鬼地方本身就很糟,那是個20世紀60年代新建的小鎮,像顆毒瘤一樣盤踞在白金漢郡的中心地帶。它不比類似的十幾個小鎮差,但也不比人家好,城中心擠滿了咖啡館、手機店和JDSports旗下的店鋪,周圍是一圈城郊地帶,再往外則是多廳電影院和城郊“樂購”店的天下。我住在一個還算時髦的新街區,位於小鎮商業中心與郊區住宅交彙之處,但那裡並不是我的家。我的家是鐵軌旁那棟維多利亞式半獨立住宅,我好歹曾經算是那棟房子的半個主人。阿什伯裡沒有我名下的房產,連公寓租約上寫的都不是我的名字——我不過是寄住,承蒙凱茜的蔭庇,從她的複式公寓裡分了一間小小的臥室。凱茜是我大學時的舊友。算半個朋友吧,說真的,我們的關係並不是很鐵。大一那年她住在走廊對麵,跟我上同樣的課,所以在起初難熬的那幾個星期,我們自然而然打成了一片,後來才各自找到自己的圈子。念完大一我們就不常碰頭,畢業後更難得見一回,隻是偶爾在婚禮上碰麵。但後來我落難的時候,她正好多出來一間空房,也算救了急。當時我一心以為自己隻會待幾個月,最多待上半年,再說我也想不出其他的辦法。我從未自己獨居過,要麼跟父母同住,要麼跟室友同住,要麼跟湯姆同住,光是想想要自己一個人住,我就嚇得夠嗆,因此我答應了下來——那是大約兩年前的事了。不,日子算不上難熬。凱茜待人“相當”和氣,她還會確保你注意到。誰都能看出凱茜待人和氣,這是她的亮點,她得聽你親口承認——幾乎每天都要聽你承認,而這很累人。但也還好,我能想象出比她更糟的室友。不,就我的新處境來說(儘管已經足足兩年了,我卻依然認為這是個“新”處境),最煩人的不是凱茜,甚至不是阿什伯裡,而是失去掌控。在凱茜的公寓裡,我總覺得自己像個不太受歡迎的客人:做晚餐時,我們在廚房裡搶地方,我有這種感覺;坐在她旁邊的沙發上,她緊緊攥住電視遙控器99lib?不放手,我也有這種感覺。唯一屬於自己的空間是我那間小小的臥室,臥室裡勉強塞下了一張雙人床和一張桌子,幾乎找不到下腳的地方。倒也算舒服,可惜就是讓人待不下去,所以我總在客廳或餐桌旁轉悠,感覺有心無力,頗不自在。我對一切都失去了掌控,就連所思所想也不例外。天氣越來越熱。現在還不到8點30分,卻已經又悶又濕。我倒盼著來場暴雨,可惜天空一直萬裡無雲,水汪汪藍得發白。我擦掉唇上的汗珠:要是記得買瓶水就好了。今天早上是見不到傑森和傑絲了,我深感失望。真傻——我知道。我仔細審視著他們家,但那裡半個人影也沒有。樓下的窗簾開著,落地玻璃門卻關得嚴嚴實實,玻璃反射著陽光;樓上的推拉窗也關著。也許傑森出門工作去了。我猜他是個醫生,或許在某個海外組織就職,總是隨時待命,衣櫃頂上放著一袋收拾好的行李。如果伊朗爆發地震或者亞洲遭遇海嘯,他便會丟下一切拎起行李,在數小時內趕到希思羅機場,隻待飛赴該地救死扶傷。至於傑絲,從那奔放的印花衣服、“匡威”運動鞋和美麗姿容看來,恐怕就職於時裝界,不然就是音樂界、廣告業,可能是個造型師或攝影師。她也許是個出色的畫家,靈氣十足。我的眼前浮現出她的身影:她在樓上的備用間裡,放著音樂,開著窗,手中握著一支畫筆,牆上斜倚著一幅巨大的畫布。她會畫至深夜,傑森深知不該在她工作時打擾她。當然,其實這都是我的想象。我說不清她是否會畫畫,說不清傑森的笑聲是否爽朗,也說不清傑絲的顴骨是否嬌美。我無法從火車裡看清傑絲的輪廓,也從未聽過傑森的聲音。我從未近距離端詳過他們:我住在布倫海姆路時,這對金童玉女還沒有搬進15號呢。兩年前我搬走後他們才搬到那條街,我並不清楚具體時間。大約一年前我開始注意到這兩個人;漸漸地,隨著時光流逝,他們成了我的心頭好。我也不知道這對璧人的名字,於是隻能自己給他們取名:男方叫傑森,因為他的英俊中隱隱有種英國影星的氣質,絕非什麼“德普”、“皮特”,勉強是個“弗斯”,不然就是個“傑森·艾塞克”。“傑絲”一名則跟“傑森”很般配,跟女方本人也很搭:跟她一樣美,一樣無憂無慮。這兩人堪稱金童玉女,郎才女貌。他們過得很幸福,我看得出來。他們就像昔日的我的翻版,五年前的我與湯姆的翻版;他們便是我失去的一切,是我苦苦企盼的一切。我的襯衫緊得難受,前胸的紐扣繃著,胳膊下濕了幾塊,黏答答的,眼睛和喉嚨也有點兒癢。今晚我不想在路上耽擱太久,我盼著回家,然後脫光衣服衝個澡,躲開眾人的目光。我端詳著對座的男子。他的年紀跟我差不多,大約三十出頭,一頭黑發,氣色不佳,鬢角已經染霜。他身穿一套西服,外套脫下來扔在了旁邊的座位上,一台超薄蘋果筆記本電腦打開擺在麵前。對座男子敲字很慢,右手腕上戴著一塊表盤頗大的銀色手表,看上去價值不菲,說不定是塊“百年靈”。他咬著嘴唇——也許他很緊張,也許隻是在深思,要麼給駐紐約辦事處的同事寫封重要的電郵,要麼字斟句酌地給女友寫消息要分手。他突然抬頭迎上了我的眼神,目光從我身上拂過,落到我麵前桌上的小酒瓶上。他掉開目光撇撇嘴,隱約流露出厭惡的神色——這個男人覺得我倒胃口。我已今非昔比。我不再秀色可餐,有時還莫名其妙招人厭。不僅因為我身形發胖,也不僅因為酗酒和睡眠不足害得我臉頰浮腫;人們似乎看得出我通身傷痕累累,從我的臉上看得出來,從我的言談舉止看得出來。上周某天晚上,我從臥室出來取水喝,卻無意中聽見凱茜在起居室裡跟她的男友達米安閒聊。我在走廊裡停下腳步,支起耳朵。“她很孤獨。”凱茜說,“我真的很擔心她,她一天到晚獨處可不是個法子。”接著她又說道:“難道就不能從同事中間給她找個伴兒嗎,不然從橄欖球俱樂部找一個?”達米安說:“給瑞秋找男友?彆怪我說話難聽,小茜,我可不認識這麼饑不擇食的人。”我撥弄著食指上的創可貼:今天早晨洗咖啡杯時把它弄濕了,現在感覺黏糊糊、臟兮兮的,儘管早晨還很乾淨。我並不想揭掉它,手上的傷口可深著呢。回家時凱茜不在,於是我到商店買了兩瓶酒,先喝掉了一瓶,又琢磨著趁凱茜不在給自己做份洋蔥醬汁牛排,再搭配蔬菜沙拉,好好享受一頓健康美食,結果在切洋蔥時割破了指尖。當時我一定是去洗手間處理了傷口,接著躺了片刻,把事情通通拋到了腦後,因為醒來已經快10點了,正好聽見凱茜和達米安在說話:達米安大聲說,我居然把廚房的爛攤子就這麼扔下不管,真讓人惡心。隨後凱茜上樓輕敲我的房門,把門打開一條縫,歪歪頭問我是否還好。我道了個歉,卻想不通自己為什麼道歉。凱茜回答說沒關係,但又問我是否介意“稍微收拾一下”。因為案板上有血跡,房間裡彌漫著生肉味,牛排還大剌剌地擺在廚房台麵上,正變色泛白呢。後來達米安跟我連聲招呼也沒有打,見麵時隻是搖搖頭,徑直去了樓上凱茜的臥室。他們兩人就寢後,我想起還有瓶酒沒喝,於是就把剩的這瓶打開了。我坐在沙發上,把電視音量調得很低,免得凱茜他們聽到。我不記得自己看的是什麼節目,但當時我定然備感孤獨,或者莫名開心,因為我居然想找個人聊聊。我一定渴盼跟人聊聊盼得不得了;可除了湯姆之外,我想不出還能打電話給誰。除了湯姆之外,我不願意跟任何人搭話。手機通話記錄顯示我一共撥通了四次,分彆在23∶02、23∶12、23∶54和00∶09。從通話時長看來,我應該留了兩條語音信息。也許他甚至接過其中一通電話,但我不記得跟他聊過。我記得第一條留言——依我猜,當時我隻是讓他打個電話給我。也許我在兩條留言裡說的都是這件事,那還不算太糟。火車在紅燈前顫抖著停了下來,我抬起頭。傑絲正坐在她家的庭院裡喝咖啡,雙腳高高地蹺到桌上,仰著頭,沐浴著陽光。她的身後隱約可以望見一抹晃動的人影,那是傑森。我盼著望他一眼,看看他那英俊的麵容;我盼著他走到庭院站到她身後,吻吻她的頭頂,一如平日。但他並沒有出屋,她卻前傾身子。今天她的舉止有點兒莫名的異樣,看上去身體滯重了些,失去了往日的輕盈。我盼著他出屋走到她身邊,但火車猛地一震向前駛去,男方卻依然不見蹤跡,女方依舊形單影隻。來不及細想,此刻我隻顧直勾勾地望著曾經的家,根本無法將目光挪開。雙扇落地玻璃門開著,陽光淌進了廚房。我說不清楚,我真的說不清楚那究竟是親眼所見,還是我的白日夢:安娜是在廚房裡,在水池邊清洗碗碟嗎?餐桌邊是有個小女孩坐在嬰兒椅裡嗎?我閉上眼睛,任由黑暗儘情滋長,直到它從一縷悲傷搖身變成一件更加不堪的事:一幕回憶。現在我算是想起來了,昨晚我不單單讓湯姆給我回電話,我還邊說邊哭。我在電話裡告訴他,我依然愛他,愛到天荒地老。“求求你,湯姆,求求你,我得跟你談談。我想你。”當時我說。不是吧。不不不不不不。但我必須接受現實,逃避沒有意義。今天一整天都不會好過,那幕回憶會一波波向我襲來,時強時弱。它會害我心底絞痛,害我備受灼人的恥辱,害我羞紅臉頰,害我緊緊閉上雙眼,仿佛那樣就可以讓事情憑空消失。我會一整天都暗自想道:這還不算糟糕至極,對吧?這又不是我最上不了台麵的糗事:又不是我在大庭廣眾之下跌倒;又不是當街對著陌生人亂吼;又不是夏季燒烤會上衝著丈夫朋友的太太破口大罵,丟光了我丈夫的臉;又不是某晚跟湯姆在家吵架,我拎起一根高爾夫球棒朝他衝去,結果從臥室外的走廊上敲掉了一大塊灰泥;又不是一頓午餐吃了整整三個小時才回去工作,在眾目睽睽之下踉踉蹌蹌地穿過辦公室,結果馬丁·邁爾斯把我叫到一旁,說道:“我覺得你也許應該回家待著,瑞秋。”我曾經讀過一本書,該書作者一度酗酒,書中寫道她為兩名男子口交,這兩名男子還是她剛在車水馬龍的倫敦要道上的一家餐館裡結識的。我讀著那本書,心想:我還沒有淪落到那個地步嘛。對,那才是底線呢。一整天我都記掛著傑絲,心思根本無法從早上望見的景象挪開。為什麼會有種不對勁兒的感覺?隔得那麼遠,我無法看清她的表情,但我感覺當時她很孤獨;不止孤獨,她還很寂寞。也許她確實寂寞,也許傑森不在家,他已搭乘航班奔赴某個炎熱的國度救死扶傷;而傑絲滿腔思念又擔心不已,儘管她知道他不得不動身。當然了,她怎麼會不思念他呢,不正跟我一樣嗎?畢竟他堅強而和善,十足一個模範丈夫。再說這對璧人琴瑟和鳴,我看得出來,我深知其中滋味。他不可小覷,他護著她,但並不意味著她稍遜一籌。她自有所長:她心有七竅,讓他欽佩得目瞪口呆。彆人還在思考的工夫,她就能對某個問題直擊要害。每逢派對,他常與她十指相扣,儘管他們已經交往了多年。這一對金童玉女尊重彼此,從來不會貶損對方。今晚我筋疲力儘,半點兒醉意也沒有。有時我感覺糟透了,於是不得不喝上幾口;有時我卻碰也不能碰酒。至於今天,一想到酒我就反胃,但在完全清醒的狀態下搭乘晚間火車是場挑戰,尤其碰上現在這種炎熱的天氣。我出了一身汗,嘴裡隱隱刺痛,雙眼發癢,睫毛膏還紮著眼角。正在這時,手機在手袋裡“嗚嗚”響了起來,嚇了我一大跳。對座的兩位女孩望望我,狡黠地相視而笑。我說不清她們心裡怎麼看我,但絕不是什麼好印象。我伸手去取手機,心跳頓時加速——我知道,這通電話也不會是什麼好事,要麼是凱茜客客氣氣地問我“今晚就饒過烈酒,行嗎”,要麼是我媽媽告訴我說她下周將會抵達倫敦,會順便走訪我的辦公室,我們可以一起去吃頓午餐。我望望手機屏幕:來電人是湯姆。隻猶豫了一秒鐘,我便接起了電話。“瑞秋?”湯姆說。在我們初識的前五年,湯姆從不叫我“瑞秋”,總叫我“小瑞”。有時也叫我“雪莉”,因為他知道我恨死了那個名字,每當見到我惱火地渾身一抖,他便哈哈大笑,我也忍不住跟他一起笑出聲。“瑞秋,是我。”此刻他的聲音頗為沉重,聽上去滿是倦意。“聽著,你必須住手,彆再鬨了,行嗎?”他說。我默不作聲。火車正在減速,幾乎正好停在布倫海姆路23號對麵——我與湯姆昔日的愛巢。我想開口告訴他:“到屋外來,站到草坪上,讓我看你一眼吧。”“拜托,瑞秋,你不能這樣一天到晚不停地打電話給我,你就不能把自己的爛攤子理順嗎?”電話那頭的湯姆說。我頓時感覺喉頭發緊,一句話也說不出來。“瑞秋?你有沒有在聽?我知道你過得不順,我很抱歉,真的,可是……我幫不了你,你一天到晚打電話又真的很讓安娜惱火。明白嗎?我再也幫不了你了,你還是去戒酒互助會之類的地方吧。拜托,瑞秋,今天下了班就去戒酒互助會。”我揭下指尖那片臟兮兮的創可貼,打量著創可貼下蒼白發皺的指肚,斑斑血跡已經凝上了指甲蓋。我用右手拇指的指甲緊緊摁住傷口,感覺到它再次裂開,指尖傳來一陣熱辣辣的鑽心的痛。我屏住呼吸。鮮血漸漸滲出傷口。對座的兩位女孩凝神審視著我,臉上空無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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