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蜷縮在營地邊,在火光的映照下,他那好久沒洗的麵孔和紅色的胡須使他看上去仿佛火山的化身。卡弗裡坐在幾英尺遠的地方,一言不發地看著他。天黑已經四個小時了,這人還在忙著往凍土裡栽種一株球莖。“從前有個小孩,”他一邊說話,一邊鏟土,“孩子的名字叫克羅克絲。克羅克絲是個金發小姑娘。她愛穿紫色裙子,愛係紫色緞帶。”卡弗裡靜靜地聽著。眼前這個流浪漢,本地人都稱之為行者。雖然才認識行者不久,但是他已經學會在對方說話的時候,隻聽,不問任何問題。他知道,在他倆的關係中,他是學生,行者才是老師——由行者來決定他倆的會麵:談論的話題、見麵的時間和地點。他們已經有6個月沒有見過麵了,但是這或許是卡弗裡第20次找行者。在那些孤單一人的漫漫長夜裡,卡弗裡以每小時5英裡的速度駛過大街小巷,在駕駛座上探出身子,伸長脖子看行者是否在那一排排樹籬後麵。今晚,幾乎是在他剛開始尋找的時候,這堆篝火就像是燈塔一樣在曠野裡燃燒起來。好像行者其實一直在那裡,饒有興趣地看著卡弗裡一次次無功而返。他隻是在等待現身的恰當時機。“有一天,”行者繼續講述他的故事,“一個巫婆帶走了克羅克絲,並且給她下了咒語。從此她隻能生活在雲層裡。她的父母既不能和她說話,也看不到她。他們甚至不知道她是否還活著,但是每年春天在她生日那天,她的父母都會眼望蒼天,祈禱女兒會在這個春天回到他們身邊。”他拍了拍球莖周圍的浮土,又從一個塑料瓶裡給它澆了些水,“這是信念問題,他們一直相信女兒仍在人世。絕對的信念問題。若是他們永遠都不能確定女兒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永遠都不知道她究竟是死是活的話,你能想象出他們的感受嗎?”“你女兒的屍首至今仍未找到,”卡弗裡說,“你應該知道他們的感受。”“你哥哥的不也沒找到嗎?咱倆倒是難兄難弟。”他臉上現出一絲微笑。月光照在他臟兮兮的臉上,照到他整潔健康的牙齒,“一根藤上的兩個苦瓜。”一根藤上的兩個苦瓜?他們倆可真是太不相像了。一個是患了失眠症的孤獨警察,另一個則是滿身泥汙、無家可歸的流浪漢,整天到處遊逛,從來不會在同一個地方過夜。但是他們也有共同點,他們有同樣的眼睛。卡弗裡吃驚地發現每當自己看向行者,對方那雙與自己很相似的藍色雙眸就會也正盯著他。而且,更為重要的是,他們擁有共同的傷心經曆。在卡弗裡8歲的時候,他的哥哥尤恩在他們倫敦家中的後花園失蹤了。卡弗裡知道,就是住在鐵路那邊的老戀童癖伊凡·潘德列茨基乾的,但是潘德列茨基並沒有因此被起訴或者定罪。而行者的女兒,則是被一個叫克雷格·埃文斯的服緩刑的流竄犯施以五次強暴之後加以殺害。克雷格·埃文斯不像潘德列茨基那麼幸運。行者那個時候還是一名很成功的商人,他為女兒報了仇。現在的埃文斯已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將隻能在伍斯特郡一家護理中心的輪椅上度過餘生。行者報仇的時候分寸拿捏得恰到好處。現在埃文斯那猥褻的目光再也不會落在小女孩身上,而且也沒有了對她們施暴的命根子。“是不是這件事讓你變得異於常人?”卡弗裡問道,“是不是這件事讓你能夠看到的?”“看到?什麼意思?”“你懂我的意思。你能夠看到。你能看到尋常人看不到的東西。”“你說的那是超自然能力。”行者哼了一聲,“彆說胡話了。我住在野外,睡在地上,如同動物一般。我存在於這世上,從周圍的事物中汲取能量。我睜大雙眼,但是這並沒有使我成為一名先知。”“你知道我所不知道的事情。”“所以?你對自己有什麼期望?當一名警察並不意味著你就是超人了。不管你自己是怎麼想的。”行者走回到火堆旁,往上麵添加了些木頭。火堆旁邊的空地上插了根樹枝,上麵晾著襪子,都是些好襪子,價格不菲,羊駝毛紡織品。行者買得起。他還有好幾百萬妥妥地在銀行裡放著呢。“戀童癖。”卡弗裡啜了口蘋果酒。酒水在喉嚨裡火辣辣地蜇了一下,然後涼涼地滑到胃裡。他知道在天亮之前自己要喝完這一大杯,甚至更多。“我的專業是偵查綁架案。結果往往相同:如果我們幸運的話,孩子在遇襲之後通常會被立刻送回來;運氣不好的話,孩子在出事24小時之內會被殺害。”現在距離瑪莎被劫已經將近30小時。他放下馬克杯,“或者,我現在反倒覺得,那倒算是我們運氣好的時候的結果。”“如果孩子在出事24小時之內被殺害,你們就是幸運的?說的什麼話?這是你們警察的邏輯?”“我是說相對於那些被放回來的孩子,被殺害的或許倒是幸運的。”行者沒有說話。兩個人沉默著,思考著這句話。卡弗裡抬頭仰望月亮旁邊翻滾的雲朵。在他看來,它們是多麼孤獨卻又壯觀啊!他想象著一個金發小姑娘正從雲層上麵偷偷看著他們,正在尋找父母。樹林深處有一隻狐狸幼崽在呻喚。瑪莎正在無邊夜色籠罩下的某個地方。卡弗裡將手伸進夾克口袋,掏出卷在瑪莎內衣裡那封信的複印件。行者嘴裡咕噥著,探過身子接下。他打開信件,稍微傾斜著,借著火光讀起來。卡弗裡留意著他的表情。經筆跡專家鑒定,劫匪試圖掩蓋自己的真實筆跡。鑒證科的工作人員裡裡外外檢查布雷德利家那輛雅力士的時候,卡弗裡在辦公室花了好長時間研究這封信。現在他對裡麵的每一個字都已經爛熟於心。“親愛的瑪莎的媽媽:”“我很確定瑪莎很想讓我聯係你,雖然她嘴上並沒有這麼說。現在她不是太愛說話。她之前告訴我說她喜歡跳芭蕾舞,還喜歡狗狗,但是你我都心知肚明,她這個年齡的小丫頭有多麼喜歡撒謊。她們都是騙子。知道我是怎麼想的嗎?我覺得她喜歡彆的東西。當然嘍,她現在是不會向你承認這一點的。她愛死了昨晚我對她做的事情。我真希望你能看到她當時的表情。”“但是接著她就翻臉向我撒謊了。她撒謊的時候你真該看看她的臉,簡直醜得不堪入目。幸好我又把她的五官重新調整了一下。現在她的樣子好看多了。但是,好心的瑪莎的媽咪,能不能幫我個忙?你能不能行行好告訴那些傻逼警察現在他們已經沒有辦法讓我停下來了,所以就不要再費事了。既然已經開始,就不可能突然停止,是不是?是不是?”行者讀完信,抬起頭來。“你怎麼看?”“拿開!”他猛地把信塞給卡弗裡。讀過信後,他的眼神都變了,兩眼充血,看不到一點生機。卡弗裡將信放回口袋,又問道:“你怎麼看?”“如果我真的是個先知或者什麼千裡眼,我肯定會告訴你那孩子現在在哪裡。我立馬就會告訴你,還會讓你動用所有的力量去找她,不管你付出什麼樣的代價,你的生命也好,職業也好,因為這個人,”他伸出指頭戳了戳裝信的口袋,“要比你之前帶給我看的其他任何人都更聰明。”“更聰明?”“是的。他在嘲笑你們。嘲笑你們這些手持警棍、頭戴傻瓜帽、滿大街亂轉的小警察居然認為自己能比他更聰明。這人比他表現出來的要厲害多了。”“什麼意思?”“我不知道。”他展開鋪蓋卷,麵無表情地整理起睡袋,“彆再問我了——也彆再浪費你自己的時間了。看在上帝的分上,我並不是巫師。我隻不過是個普通人。”卡弗裡又喝了一口蘋果酒,然後用手背抹了抹嘴角。準備睡覺前,他再次仔細觀察行者的臉,又想起劫匪的話:既然已經開始,就不可能突然停止,是不是?卡弗裡知道這句話的意思:劫匪還會繼續作案。他會隨機挑選一輛車:不管是什麼車,也不管是什麼人在開車。唯一起決定作用的因素就是車後座上必須得有個小孩,小女孩,不滿12歲。他會把她搶走。而卡弗裡手頭擁有的能夠進行下去的線索就是,下一起案子,極有可能在米德索莫諾頓方圓10英裡的範圍內發生。卡弗裡在篝火旁望著黑暗坐了很久,而後解開一個泡沫墊子,拿出睡袋躺進去。行者哼哼著,也躺下來。卡弗裡又打量了行者一陣子。他知道自己今晚不能再講話了:談話已經結束,從現在開始,他們兩個誰也不許再說一個字。他的想法是正確的:他們躺在各自的睡袋裡,看著頭項的那片天空,琢磨著各自生活的世界,考慮著在接下來的24小時裡,該如何與命運設置的障礙作鬥爭。行者先睡著了,接下來的幾個小時裡,卡弗裡一直清醒異常。他聆聽著夜的寂靜,希望是行者錯了,希望這世上真的有千裡眼或者某種超自然能力,這樣的話,僅憑外麵的各種聲音,就可以占卜出瑪莎·布雷德利現在究竟是什麼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