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身家與天下(1 / 1)

實際上,我們前麵說到的(也是資先生文章中說到的)那些典型,有兩個人是不可學的。一個是謝安(謝安石),一個是陶潛(陶淵明)。謝安不可學,是學不來;陶潛不可學,是學不得。為什麼學不得呢?因為當真一學,就把讀書人的“安身立命之本”丟掉了。為此,我們還得把“讀書人”的來龍去脈再說一遍。中國傳統社會的讀書人,是由“士”演變而來的,而“士”的前身則是“巫”。巫,是原始社會的“高級知識分子”,是那個時代最有文化的人,也是很管事的人,是社會的棟梁,要參與部落大事之決策的。因此,如果說原始社會也有“官”的話,巫就是最早的官之一(範文瀾先生就說中國文化有兩個傳統,一個是史官文化,一個是巫官文化)。可見讀書人之與官,從祖上起就有“血緣關係”。進入國家時代(也就是階級社會)以後,巫就變成了士。士在這個時代,是屬於貴族階級的。西周封建(封土建國之封建)時期,貴族有四等。第一等是天子,他有“天下”。第二等是諸侯,他們有“國”。第三等是卿和大夫,他們有“家”。第四等就是士,他們沒有“家國”隻有“身”,但畢竟不像庶人那樣“身不由己”,所以仍是貴族。士包括文士和武士。大約文士由原始社會的巫祝演變而來,武士由原始社會的戰士演變而來,但不論文士、武士,都是貴族。因為是貴族,所以,他們成年時和天子、諸侯、大夫一樣,也要舉行成人禮,戴上象征治權的“緇冠”、象征兵權的“皮弁”和象征祀權的“爵弁”(爵讀如雀,爵弁也叫雀弁)。“國之大事,唯祀與戎”,可見士是有資格也有義務參與國家大事的,隻不過這種參與之於天子、諸侯、大夫,主要意味著權利,對於士而言則主要意味著義務。但有此義務也很榮耀,所以“冠”之於“士”,便有非同小可的意義,應視為生命的一部分(君子死,冠不免)。孔子的忠實信徒子路在公元前480年的衛國內亂中,寧肯被人砍成肉泥,也要雙手係著冠纓,就因為珍惜參與國家大事的資格和義務。子路是典型的“士”。他的理念,也是後來許多讀書人的情結。不過,士雖然也是貴族,但他們和天子、諸侯、大夫有一個重要的區彆,就是沒有或很少有土地這個“不動產”,不像天子有天下,諸侯有封國,大夫有采邑。也就是說,隻有知識或武藝、智力或體力的士,是“以身報國”的。所以對於士來說,第一重要的是“修身”。一個士,如果既有高尚的品德,又有一肚子好學問或者一身好武藝,就可以幫助大夫打理采邑,這就是“齊家”;協助諸侯管理領地,這就是“治國”;輔助天子征服世界,這就是“平天下”。之所以如此,就因為士不為土地所束縛,又是貴族,人身相對自由,施展抱負和身手的空間也就比較大。可以這麼說,同為貴族,諸侯和大夫的任務主要是“保家衛國”,士的任務卻是“修齊治平”。結果,品級較低的士,反倒比諸侯、大夫“理想遠大”(諸侯和大夫如果動不動就要“平治天下”,是會有“圖謀不軌”之嫌疑的)。後世以“國士”自居的讀書人無不“以天下為己任”,“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其根源就在於此。秦滅六國,天下一統,四海一家,郡縣製取代了封建製,任命製取代了世襲製,以後科舉製又取代了門閥製。原來那個國(封國)和家(采邑)的概念變了,合並為“國家”且與“天下”相等同。諸侯沒有了,大夫由“世襲家臣”變成了“朝廷命官”,而且在實行科舉製以後,還可以由“寒士”充任。於是,正如國和家合並為國家,士和大夫也合並為士大夫。當然,士的“身”與大夫的“家”也合並為“身家”,而與“天下”相對應。這樣一來,幾乎每個相當於上古之士的人便都會麵臨一個選擇:是把“身家”放在首位呢,還是把“天下”放在首位?以天下為己任者“出”,也叫“入世”,即“兼濟天下”。明哲保身者“處”,也叫“出世”,即“獨善其身”。可見所謂“出處問題”,其實就是“天下”與“身家”孰先孰後、孰重孰輕的問題。這是士大夫的問題,也是幾乎所有讀書人的問題。為了說明這一點,我們還必須把讀書人和士大夫的關係講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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