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回到夏堅勇那《寂寞的小石灣》。我相信,當夏堅勇先生寫下這樣一個標題時,他的心情一定是沉重甚至有些悲憤的。因為對那場驚天地泣鬼神的江陰抗戰,洋洋大觀的《明史》和《清史稿》竟“不著一字”,典史閻應元的墳塋自然也是無處可尋,正所謂“被西風吹儘,了無塵跡”。官修史書總難免勢利,像閻應元這樣的“正科級乾部”命中注定隻能身後寂寞,似乎“山河破碎,民族危亡,大人物能以氣節相許,便相當難能可貴,而小人物則合當提著腦袋去衝殺”。然而具有諷刺意義的是:國難當頭時,挺身而出並以身殉國的,往往不是那些享受了這個國家種種好處的人,而是平時並不得誌的民間人士,是那些“處江湖之遠”的尋常百姓和文弱書生。夏堅勇不無憤慨地說:“太平盛世,天下是達官貴人的天下,可到了國將不國的時候,天下便成老百姓的了。”這話說得真好!我以為,這才是所謂“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最好注腳—— 國家興盛可以分紅時,匹夫無份;國家危急需要救難時,匹夫有責。說清這一現象的成因無疑是太費商量的事,但有一點似乎可以肯定,即達官貴人們多半是從利害關係去考慮問題的。林則徐說:“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但這隻有林則徐這樣高風亮節的官員可以做到。其他人呢?對不起,恐怕是利則趨之禍則避之。這前提,則是官員與國家之間原本有利害,有禍福。匹夫們卻沒有。匹夫們既然原本就“無利可圖”,那麼,到了緊要關頭,所能考慮的(如果他們真能考慮的話)也就隻有一個字——義。義,按照龐樸先生的解釋,就是“宜”,也就是“理該如此”或“理所當然”,因此也是“理”,合起來就叫“義理”。實際上,前麵說的那些民間人士,那些莊稼漢和讀書人,之所以比某些大人物(如洪承疇)更有氣節,就因為他們“認死理”。莊稼漢認的是這樣一個死理:“腦袋可以不要,但膝蓋是不能彎的。”讀書人認的死理,則是黃道周臨刑時咬破食指血書的八個字:“綱常千古,節義千秋。”正因為認死理,他們不但和外族軍隊鬥,也和本朝皇帝爭。比如明萬曆年間,朝中大臣(主要是那些堅持儒家正統觀念的“方正之士”)就為“立儲”一事和神宗皇帝進行了曠日持久的戰鬥,堅決不許他“立愛不立長”。烏紗丟掉了,屁股打爛了,仍前仆後繼不依不饒,直到最後冊立皇長子朱常洛為儲君才罷休。現在看來,這種爭論實在無謂甚至無聊。長子當又怎樣?次子當又怎樣?憑什麼就非得“有嫡立嫡,無嫡立長”?長子就一定聰明仁厚,利國利民嗎?次子就一定昏庸暴戾,禍國殃民嗎?沒道理嘛!所以是“死理”。但“認死理”之所以可貴,就因為認的是“死理”。如果是“活理”(比如“識時務者為俊傑”之類),就沒什麼了不起。再說,當時他們可以認的,也隻有這一條“死理”。所以我們對於上述書呆子們(也包括同樣“呆氣”的其他人)的認死理,要有一個辯證的看法。“綱常”、“節義”之類的東西是必須評判和拋棄的,但在它們被認為是“天理”的時代,對這種“非理之理”的堅持本身,卻是一種應該肯定的精神。也就是說,他們所認之理是不是“真理”,是一回事;他們該不該堅持,則是另一回事。這和“服從真理,修正錯誤”並不矛盾。服從真理的前提是“服”,然後才是“從”,即“心悅誠服”,然後“從善如流”。明知是錯,仍不承認,是“文過飾非”,不叫“認死理”。明知正確,卻不堅持,也不是“服從真理”,叫“隨風倒”。我們推崇的“認死理”,有一個本質特征,就是那“理”必須是堅持者本人認定的,包括彆人灌輸而他本人又真誠地接受(比如綱常倫理)。至於這些東西是否合理,則另當彆論。重要的,是精神。不要小看這種精神的力量。實際上我們這個民族之所以曆儘苦難卻又屹立不倒,我們民族的文化之所以屢遭毀壞卻又延綿不絕,原因之一就是幾千年來總有人認死理。“秉筆直書”的太史公是,“執法如山”的強項令是,“倔頭倔腦”不肯投降的莊稼漢是,“呆裡呆氣”據理力爭的讀書人是,寧可得罪人也要“討個說法”的農婦秋菊,也是。其共同特點,是認準了的事,撞到南牆也不回頭。這是一種使任何正派人都會肅然起敬的精神,也是一種使侵略者和專製者最後都不能不卻步的精神。因為“你這邊刀上的血還沒有揩去,他那邊又把脖子迎上來了”,你總不能無休止地殺下去吧?結果,強權政治雖能逞凶逞快於一時,最終卻隻能被釘在曆史的恥辱柱上,或垂下自己手中滴血的屠刀。的確,人是要有一點精神的。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也是要有一點精神的。伊拉克之所以敗得那麼慘,原因之一,就因為國家和軍隊的精神垮了;而所向披靡的清軍之所以在江南受阻,則因為那裡民氣尚在,精神未垮。當然,大江南北最後終於全部落入清軍之手,這是因為“批判的武器”終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但清廷對待南方士人態度的戲劇性轉變,難道僅僅隻是因為康熙皇帝對漢文化有一種“難以抑止的熱情”?恐怕這“熱情”當中也有對前述精神的敬重吧!惺惺惜惺惺,英雄惜英雄。康熙既然是一個有精神的人,他就不會不尊重這種精神。於是有對前明忠義的表彰,典史閻應元也進了江陰的“忠義祠”。這是大度的,也是聰明的—— 作為一種抽象的精神,閻應元、黃道周們堅持的東西既然可以用於大明,自然也可以用於大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