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法的失敗是王安石萬萬沒有想到的。平心而論,王安石確實是中國曆史上為數不多的幾個既有熱情又有頭腦的改革者之一。為了改革,他殫精竭慮恪儘職守,不但弄得身心交瘁眾叛親離,而且搭上了愛子的性命(因呂惠卿故發病而死)。何況如前所述,他的新法都是深思熟慮且利國利民的。保守派執政以後,新法接連被廢,辭官在家的王安石聞訊均默然無語。直到宋哲宗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三月,廢除免役法的消息傳到江寧,他才愕然說道:也罷到這個麼?創立此法,我和先帝(此時神宗已去世)討論了兩年之久,實在是已經考慮得很完善了呀!然而大勢已去,無可挽回,誰也幫不上他的忙。一個月後,王安石憂病而死。一代偉人抱憾而終,但他的影響卻並不因此而消失,反倒隨著時間的推移更加顯得耐人尋味。王安石不可避免地成了後世議論最多也爭議最大的人物之一。這說明改革確實是要付出代價的,其中就包括改革者自己的身家性命,也包括他們的生前名譽,身後是非。爭論起先照例停留在道德的層麵上。道德的譴責在變法之初就開始了。早在司馬光之前,禦史中丞(相當於部長級國家監察部副部長)呂誨就曾上疏彈劾王安石,說他“大奸似忠,大佞似信”,“外示樸野,中藏巧詐”,“罔上欺下,文言飾非,誤天下蒼生”;禦史(監察部乾部)劉琦等人則指斥負責實行新法的薛向等人是“小人”。這種譴責甚至發展為人身攻擊。比如蘇洵就專門寫了《辨奸論》一文,指桑罵槐地說現在有的人(實指王安石)嘴上講著孔子老子的話(口誦孔老之言),好像做著伯夷叔齊的事(身履夷齊之事),為人處世卻不近人情,穿罪人衣(衣臣虜之衣),吃豬狗飯(食犬彘之食),把自己弄得像個囚犯(囚首喪麵),居然還恬不知恥地高談闊論(而談詩書)。這樣的人難道不是“大奸匿”?儘管這篇文章未必就是蘇洵所作,但它代表了當時一部分人對王安石的厭惡,卻是事實。當然,諸如此類的道德攻擊從來就不會隻是單方麵的。王安石同樣攻擊司馬光是“外托劘上(直言諫諍)之名,內懷附下(收買人心)之實,所言儘害政之事,所與儘害政之人”。這就無異於說司馬光兩麵三刀,是朝廷的害群之馬了。因此這並不能說明什麼。事實上,王安石固然被說成“大奸大惡”而且“人神共憤”,和他合作主持改革的“新黨”(韓絳、呂惠卿等)則被稱作“熙豐小人”(熙寧和元豐都是王安石當朝時的年號),但司馬光等人在失勢以後也被說成是“元祐奸黨”(元祐是哲宗於太後聽政時的年號),而且人數多達一百二十人(以後又擴大到三百零九人)。他們的姓名被鐫刻在石碑上,遍布全國州縣,以便軍民人等明辨忠邪。至於先前被罵得狗血噴頭的王安石,則配享孔廟,成為孔孟以外的第三個聖人。其實王安石和司馬光都既不是奸佞,也不是小人。他們的個人品質,用當時的道德標準來衡量,應該說都是過硬的。王安石質樸、節儉、博學、多才,在當時的士大夫中有極高威望,而且很可能是曆史上唯一不坐轎子不納妾、死後無任何遺產的宰相。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當然要打擊、排斥、清洗反對派,但也僅僅是將其降職或外放,從不羅織罪名陷害對手,也從未企圖將對方置於死地。甚至,當“烏台詩案”發生時,已經辭官的王安石還挺身而出上書皇帝,營救朋友兼政敵蘇東坡,直言“豈有聖世而殺才士乎”。這裡麵固然有惺惺相惜的成分,但兩人畢竟長期政見不和,蘇東坡也畢竟是因攻擊新政而罹禍的,王安石卻能摒棄私見主持公道,這豈是小人之所作為?更何況當時不但蘇軾本人已屈打成招,就連他的許多親朋好友也都噤若寒蟬,而王安石這時卻是一個被皇帝和百官厭棄的人。他受儘攻擊遍體鱗傷,又痛失愛子家破人亡,隻能一個人默默地在家鄉舔舐傷口。在這種情況下,他還能為蘇軾說話,就不僅不是小人,而且是高風亮節了。司馬光也有著政治家的大度和正派人的品格。他隻反對王安石的政策,不否定王安石的為人,反倒說“介甫文章節義,過人處甚多”。王安石去世後,臥病在床的司馬光更建議朝廷厚加贈恤。司馬光說:“介甫無他,但執拗耳!贈恤之典,宜厚大哉。”這應該說是實事求是的。蘇東坡則不但在王安石落難之後寫詩給他,說“從公已覺十年遲”,而且在代宋哲宗所擬的敕書中,高度評價自己的這位政敵,說正因為天意要托付“非常之大事”,才產生王安石這樣的“希世之異人”,並稱他“名高一時,學貫千載,智足以達其道,辯足以行其言;瑰瑋之文,足以藻飾萬物;卓絕之行,足以風動四方”。這又豈是小人之所作為?事實上,在我看來,敵對雙方如此相處,不僅是道德高尚,而且是政治文明。在我讀書不多的印象中,似乎隻有宋,才能做到這一點。東漢的黨錮,晚唐的黨爭,明末閹黨與東林黨人的鬥爭,可都是刀光劍影血雨腥風的。這無疑與宋代的政策有關。大宋王朝自建國之日起,便實行優待士大夫的基本國策,官俸之高又居曆代之首,因此士大夫們的日子大都過得十分滋潤,無論在朝在野,在京師在州縣,都優容閒適,自得其樂。(否則歐陽修豈能寫得出《醉翁亭記》?)做官之餘,還能從事學術研究和文學創作。“學而優則仕,仕而優則學”(做學問有閒暇或有餘便去做官,做官有閒暇或有餘便做學問)的說法,用在宋人身上是很合適的。由此便形成了一個堪稱“精神貴族”的士大夫階層。既然是“精神貴族”,自然“費厄潑賴”。同樣,既然是“學而優則仕,仕而優則學”,則不難人才輩出,並惺惺相惜,因敬畏學術而敬重對方。因此,一個有著自己獨特道德規範和行為規範、相對獨立於政治的知識分子階層,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前提。一旦知識分子喪失獨立人格,不再是精神貴族,並由此產生道德的墮落,政治文明就會成為稀有之物。可惜當時的體製未能為這種政治文明提供一個製度平台。正如王桐齡先生《中國史》第三編第七章所言:“彼時之京師,又非如今世立憲國之有國會,容多士以馳騁之餘地也。”的確,大宋王朝如果實行的是共和製度,王安石上台,司馬光在野相助,司馬光執政,王安石善意監督,那麼,變法也好,或者彆的什麼政策也好,又豈能是前麵所說的那種結果?實際上,王安石變法的失敗,既非如反對派所說是因為“小人亂政”,也非如改革派所說是因為“小人壞法”,而是因為缺少相應的製度平台和文化環境。為了說明這一點,我們不妨再來看看王安石的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