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和諧或不和諧,因素很多。主要的現象在民間,主要的前提卻不在民間。百姓其實都是巴望和諧的。因為一切導致社會不和諧狀態,首先必使人民的生活乃至生存喪失保障。比如戰爭,比如動亂,比如枉法,比如苛政,比如一個階級對另一個階級的壓迫與剝削……“血流漂杵,人死如林”;“持金易粟,粟貴於金”;“中野何蕭條,千裡無人煙”;“邊城多健(青壯年)少,內舍多寡婦”;“夢中依稀慈母淚,城頭變換大王旗”——這樣的社會,是斷沒法和諧的。片言折獄,嚴刑誣服,榮勢破理,屈誅無辜;萬全之利,權者以小不便而廢;百世之患,貴者圖小利而不顧——這樣的社會,也是斷沒法和諧的。苛政猛於虎,百姓如芻狗;朱門酒肉臭,路有暴屍殍——在如此這般的社會狀況下,“孔子”們那些教化庶民的話,不管多麼中聽,根本就是廢話。倘什麼人還喋喋不休地向民間念教化經,那確乎可惡了。“五四”時期,“打倒孔家店”成主流的社會風潮,運動者們固然有偏激之處,孔老夫子委實也有點兒冤枉,但平心靜氣地想一想,卻並不能說這是文化人士根本不負責任的胡鬨。不久前與幾位同齡輩閒聊,有人言:“除了‘文革’十年,建國凡五十餘載,竟無內戰,無論如何,該說是中國人的福。”皆肅然,遂紛紛點頭。想想半個多世紀前的中國,可能比今天的伊拉克還要悲慘。凡中國人,不可能不由而慶幸。竊以為,今日之中國,民間也來總結和諧的經驗,吸取不和諧的教訓,還是有了不少可行性的前提的。雖然發生在我們百姓日常生活中的不和諧,對於社會隻不過是細節,且與什麼大前提無關。但有時卻會令當事人目瞪欲裂,血脈賁張,甚而真的向社會濺出血去,更甚而鬨出人命來……有次我在某市碰到這樣一件事——上午我散步時,見一環衛工正在清理垃圾桶,旁邊一女子在遛狗。那狗突然拉了屎,女子倒也自覺,而且分明有所準備,從兜裡掏出衛生紙,包起狗屎打算扔進垃圾桶裡。而那環衛工不知為什麼不高興了,將垃圾桶的蓋子一蓋,不許女子將狗屎扔進去。那女子手捏著一紙包狗屎,也不高興了。她質問:“為什麼不許我扔進去?”環衛工理直氣壯:“這是垃圾桶,不是扔狗屎的地方。”我想,那環衛工之所以不高興,恐怕是覺得自尊心受到了傷害(在我們的社會中,不尊重環衛工人的人格和他們的勞動,甚而蓄意傷害他們自尊心的事也確實屢屢發生)——我乾這麼臟的活兒,我每月那麼少的工資,我整天默默地為你們城裡人服務,你們城裡人何時正眼瞅過我們一次?我這兒正在紮塑料袋口呢,你偏趕這會兒當我麵兒往袋裡扔狗屎……這麼一想,自然就有點兒是可忍孰不可忍了。都講要換位思考,我想,如果那女子當時能換位思考一下的話,隻消一句自嘲言語,環衛工心裡的氣肯定頃刻全無。但那女子卻手捏著一紙包狗屎認真起來。“難道狗屎不是垃圾!”“垃圾是垃圾,狗屎是狗屎!難道我是專門清理狗屎的人?!”“狗屎也是垃圾!”“狗屎不是垃圾!垃圾是生活廢棄物!”“狗屎就是廢棄物!”“這叫垃圾桶,不叫狗屎桶!”“你胡攪蠻纏!”“你才胡攪蠻纏!”這時,對於那女子,怎麼樣才能扔掉狗屎似乎已不重要了,似乎理論明白狗屎究竟屬不屬於垃圾更為重要了。她的思維邏輯顯然是這樣的——隻有通過理直氣壯的辯論,迫使環衛工承認狗屎也是垃圾,手中的狗屎才會順利扔掉。她肯定還覺得很委屈——自己的狗在道上拉了屎,自己並沒牽著狗一走了之,而是掏出紙包拾了起來,卻偏偏遇到一名犯渾的環衛工不許自己往垃圾桶裡扔!她也是可忍孰不可忍了。那小狗蹲於地,看著一男一女兩個人惡色相向,不明所以,一臉困惑。我見他們越吵越凶,趨前勸之。我是有立場傾向的——暫且不論狗屎是否屬於嚴格意義上的垃圾,看一個女人一直拿在手裡總不是回事兒,所以側重於勸那環衛工退讓一步……環衛工則指著那女人說:“你看她那凶樣子!反倒來勸我?今天我偏陪她較這個真,你彆管閒事!”斯時那女人的樣子確實已快失控——換位替她想想,手裡一直捏著一紙包狗屎呢,樣子能和諧得了嗎?勸解無效,我隻得去散我的步。半小時後再經過原地,環衛工不見了,被警車拉走了;女子也不見了,被救護車拉走了。滿地血點子,一名警察在向些個人了解流血事件的過程。而我聽到的情況是這樣——後來那女子將狗屎摔到了環衛工的臉上,後者用垃圾桶的蓋子狠狠拍了她……才半個小時,倒也算是速戰速決。我還聽到有人評論道:“唉,這個女子也是死心眼兒,不許往垃圾桶裡扔,走幾步扔那片草坪上得了嘛,正好做肥料。”閒人們皆道:“是啊,是啊。”我心裡邊就有點兒自責,怪自己半小時前沒想到,所以勸得也不得法。若那麼勸了,一場街頭流血事件不就避免了嗎?緊接著又有人說:“沒見草坪那兒正有人推著剪草機剪草嗎?我要是那人,往草坪扔狗屎,我還不許呢!”想想,這話也是有預見性的。那,狗屎除了往人臉上摔,還能怎麼個“處理”法呢?我困惑。幾天前的一個早晨,我在家附近的元大都遺址公園散步,見一高個子和一中等個子的公園保安正與一對中年夫婦理論。公園管理處有一條新規定——不得在公園內進行“大規模”攝影。這無疑是一條好規定。若此公園成了隨便拍廣告、影視外景的地方,顯然會影響人們晨練、健身,也必增加管理難度。那對中年夫婦是推輛幼兒車到公園裡來的,車裡的孩子看上去還不滿周歲,中年得子,多高興的事兒,丈夫想多拍幾張照片,散步的人們於是都繞開走,他們很能理解那一對夫婦的愉快心情。但是兩名保安不知為什麼對此事認真起來,上前阻止他們拍照。他們自然要問:“為什麼?”答曰:“有規定,禁止‘大規模’攝影。”那丈夫詫異了:“我們這是‘大規模’攝影?”高個子保安肯定地說:“對。因為你架三角架了,架三角架就算‘大規模’攝影。”“可我這三角架這麼小,隻不過是為了相機穩定和能夠自拍。”“彆跟我們說這麼多,我們在執行規定。”“哪兒規定的?”“上級。”“你們的上級是哪兒?”“這你就無權過問了。”“我要找你們上級提出抗議。”“我們又沒侵犯你的人權,隻不過是在執行規定,所以有理由不告訴你。”“你們侵犯了我的人權!”“我們怎麼侵犯你的人權了?”“你們憑什麼不許我們拍照?!”“憑規定。”“你看那兒,那兒,他們都在照!”“他們沒支三角架。”“支這麼個小三角架就算‘大規模’攝影了?!”那丈夫吼起來了。“對,我們這麼認為。”高個子保安的口吻聽來一點兒商量都沒有。於是引起圍觀。幾位息事寧人的老者對兩名保安說:“彆這麼較真嘛,什麼都不影響,一會兒就照完了呀!”我也附和著那麼說。高個子保安卻堅定地搖頭:“不許。”看得出他當保安有些年頭了,還看得出那中等個子的保安是新人,一直沉默不語,僅僅以不反對高個子保安的態度表現他的支持。在我們的生活中,這類以不反對的態度表現的支持,我們已司空見慣。而那高個子的保安,似乎要為中等個子的保安做鐵麵無私之榜樣。那女人妥協了,她說:“那就彆用三角架了,合影時請彆人給照一張算了。”而那丈夫勢不兩立起來了,掏出手機大聲嚷嚷:“我還偏不信這個邪!我通知電視台!”接著一通撥手機。高個子保安冷冷一笑:“我奉陪。”兩保安一動不動站在原地,監視著那一對夫婦。嬰兒車裡的嬰兒卻始終甜甜地睡著,對於大人們的衝突渾然不覺。我不願勸人不成,自取其辱,便轉身走開了,但也不想回家。我打定主意,要看這一件事究竟怎麼個了結。當我繞了一圈又經過那兒時,那丈夫不給電視台打電話了,開始給派出所打電話……我又繞了一圈,派出所來了兩名年輕的民警,在聽雙方各執一詞……我繞了第三圈回來,兩名年輕的民警同誌還在那兒調解。看得出,就這麼一件小事,還真使他們感到為難。一方據理力爭的是正當的公民權,抗議不合理的規章製度;一方寸步不讓的是執法權威,堅持有章必行。至於那規定本身,不用說初衷肯定是好的,是為了維護大多數公民的利益。但事情怎麼就鬨成這樣了呢?我那時又忘了友人們經常對我進行的閒事莫管的教導,指著那高個子保安厲喝:“住口吧你!就為不許人家照幾張相,你們兩名保安站在這兒都四十幾分鐘了,成心犯渾啊!”這時保安隊長聞訊趕來了,也衝我嚷嚷:“這兒正調解呢,你多的什麼嘴?”我大聲說:“看不過眼去的事,每個公民都有說話的權利!”於是圍觀者七言八語,都說事情根本不值得那麼較真兒。而兩名派出所的同誌趁機將保安們推走了。那一對夫婦終於可以照相了,但他們並沒開始照——臉上的表情那麼不悅,照出來的效果會好嗎?回到家裡的我,卻吃不下早點了,為自己所見的事生氣,卻又不知究竟該生哪一方的氣。雖然我當時認為保安們不對,但冷靜一想,他們都那麼年輕,而且是外地人,能在北京當上保安那也不容易,如果上司確曾對他們說過“支起三角架即算‘大規模’攝影”——這是很有可能的。那麼他們明明看見了有人在支起三角架攝影,不禁止行嗎?萬一管他們的人看到了,斥責他們失職,興許還會開了他們,那他們又怎麼擔當得起呢?因為小小的過失開一兩名保安,還不是家常便飯嗎?這麼一想,我不免又理解起兩名保安小夥子了,並因為我對他們的態度感到深深的內疚和羞慚。那麼說來說去,是那一對中年夫婦有什麼不對嘍?可他們究竟又有什麼不對呢?我看得出來他們並不住在附近。想想吧,在星期日的上午,一家人高高興興地前來公園,本打算為孩子拍幾張紀念照,隻因為架起了不足一米高的三角架卻被視為進行“大規模”攝影,再三辯說也不許照,那麼多人幫之說情也無濟於事——換了誰,都不會乖乖地服從。但如果哪一方都無錯可責,又怎麼會在一個明媚的上午,在一處美麗而又人氣和諧的公園裡,雙方大煞風景地僵持四十幾分鐘,以至於不得不呼來派出所的民警呢?孰是孰非,又像“狗屎究竟算不算垃圾”一樣,似乎成了“斯蒂芬斯之謎”。此事使我聯想起另一件事——前不久,我的一外省友人在電話中告訴我,他險入一次鬼門關,所幸陽壽未儘,又回轉到現世來了。他是一位70餘歲的老先生,什麼事都循規蹈矩,唯恐給彆人留下為老不尊的不良印象。但他說起他的遭遇,竟異常激動:某日10點左右,忽覺頭疼,起初並不在意,然其疼與時俱增,挨至中午,已甚劇烈。情知不妙,趕緊打的去醫院。及至,下午各科的號已全掛滿,隻有專家門診尚可加號,於是掛了一個專家號。我問:“為什麼不掛急診啊?”他說他是有些常識的,估計自己可能是腦血管方麵出了問題,那麼首先要拍腦部的血流片子。急診也必如此,專家門診也必如此。與其在急診部排隊,莫如在專家門診加個號,隻開上拍片的單子,也就最多半分鐘的事兒,並不耽誤彆人就診,自己也能很快進入拍片室。問題就出在了他的這一種想法上。掛號處給他開的是32號,這意味著他要坐在專家門診室處等很久。可那時他的頭更疼了,幾乎忍受不住了。專家門診室外有專門監管秩序的護士。他上前央求:“能不能先照顧我一下啊,就半分鐘,啊?”護士斷然拒絕:“不行,都得按號看病。”“我頭疼得厲害,快忍不住了啦。”“那去看急診。”“可我已經掛了專家號。”“那就是你個人的問題了。”70餘歲的老人便再無話可說。還說什麼呢?以他的年齡,以他的修養,是斷不會硬闖入專家門診室去的。萬一和是自己孫女輩的小護士拉拉扯扯起來,成何體統呢?於是他轉而去分號台那兒央求。可人家說隻管分號,不管彆的事。想要受到優先照顧,還是得跟在專家門診室外監管秩序的護士去說。他便又回到了專家門診室那兒,再次央求。小護士還是不肯給予照顧,且振振有詞:“我站在這兒是乾什麼的?就是負責監管秩序的。有秩序對大家都公平,不能因為你一個人破壞了公平。你頭疼,彆人就哪兒都好好的嗎?老先生,還是耐心坐在那兒等著吧。既然給你開了號,下班前就準能輪到你……”小護士對他諄諄教導,聽來那一番話不能說毫無道理。醫院專門安排幾名護士在專家門診前監管秩序,那也確實是對大多數看病的人負責任的一種措施,而那小護士分明也是想認認真真地負起自己那一份職責。但是對於我的友人,那一種認真卻未免近於冷酷無情。出於熱愛自己生命的本能,趁一個看病的人剛從專家門診室出來,他便顧不了許多地硬往裡闖了。“你這人怎麼這樣?”小護士還真拽住了他。“姑娘,我不騙你,我的頭……”老人家一急,話沒說完,竟身子猛烈一抖,隨之往後便倒。老先生腦血管因堵塞而破裂,幸而搶救及時,進行了開顱手術,撿回一條命。在我們普通人所終日生活的社會細節裡,如此這般的些個事舉不勝舉。若想從這類事中分清孰對孰錯,是很難的。若想完全避開這類事,也是很難的。這類事和腐敗沒有什麼關係,和官僚主義也沒有什麼關係,和所謂的社會公平正義更沒有什麼關係,但它卻也是那麼影響我們對現實生活的感受,現實生活是否值得我們熱愛,往往也由這類事對我們生活情緒的影響而定。以我自己為例,我大致歸納了一下,倘從我18歲成年以後算起,大約有1/3使我大動肝火的事,其實正是以上一類事。這類事是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都不大能替人民操心得到的,也是任何一個法官都難以斷清的。任何一個國家的環衛部門都不曾對狗屎究竟算不算垃圾做出過權威結論。難以想象的是,有時一條好的規定、一項好的措施竟會使人和人的關係反而不和諧了。關鍵還是在人。正如我們常說的:“規章製度是死的,人是活的。”而這句話在人口少的國家是一回事,在我們有13億多人口的中國是另一回事。如果元大都遺址公園每天早晨健身的人少了一半,那兩名太過認真的保安對那一對中年夫婦也不會那麼認真了吧?如果我們的醫院不都像集市一樣,那麼太過認真的小護士也會對我的友人予以照顧了吧?13億多,對於一個國家而言,人口真是太多了。以至於在我們社會的每一條褶皺裡,每一個細節中,都時常會發生些本不該發生的事。我喋喋不休地講述以上幾件事其實並非為辨明是非,而隻不過想使我自己和我的讀者更加明了——生活在一個13億多人口的國家裡,每一個普通人最好都夾起尾巴做人。管彆人的人,不要總習慣於對彆人像牧人對待羊群中的一隻羊一樣;被管的人,遇到了太過認真的人,應像車遇到了攔路石一樣,明確地繞行。即使忍氣吞聲,該忍則忍,該吞則吞吧!否則和諧那還有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