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葷話與風話(1 / 1)

其實,當“正派”的男男女女們對“奸夫淫婦”口誅筆伐、遊街示眾、攻擊辱罵,極力表示自己的“義憤”和“清白”時,幾乎所有的人都忘記了中國一句古老的成語和一句古老的俗話,這就是“欲蓋彌彰”和“此地無銀三百兩”。的確,當人們必須積極主動地極力表白自己並無某種念頭時,往往就在實際上反過來證明了他其實是有著某種念頭的,而且還十分強烈。如果真的沒有這種念頭,那麼,他就連想都不會想到它,當然,也就不會想到要去表白。比方說,你什麼時候看到一個中國農民兩三向人表白自己不想當美國總統的?當然不會。需要表白的隻有兩種情況:一是自己確有這一念頭,二是彆人都認定自己有此念頭。那麼,中國人如此熱衷於在捉奸時表白自己,豈非恰好證明他們自己也有通奸偷情的念頭,並因此而疑心他人也“同此涼熱”?其實,這也是“公開的秘密”。道理也很簡單:人們如此積極主動地去捉奸,趨之若鶩地去看奸,本身就表明人們對此頗感興趣。沒有興趣,是連看都不會去看的。沒有藝術興趣的人不會去看畫展,沒有科學興趣的人不會去看實驗,對於性毫無興趣的人當然也不會去看捉奸。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捉奸的興趣,其實也就是對性的興趣。性興趣的產生,其實也是很自然的事。“人非草木,孰能無情”,這個“情”,其實也包括性與性愛在內。古人雲:“食色,性也。”也就是說,食欲和性欲,乃是人的天性和本能。然而,在中國傳統社會,食(飲食)與色(性愛)的地位卻並不平等。人們可以食不厭精,膾不厭細,品嘗百味,吃遍天下,卻不能把性也堂而皇之地端上桌麵,隻能在背地裡偷偷摸摸。偷偷摸摸也沒有什麼不可以,何況做愛畢竟不能像吃飯那樣大張旗鼓,大擺宴席。然而問題在於,可以公開談論的“吃”,其實主要是一個“做”的問題(做飯和吃飯),而不能公開討論的“性”,卻又恰恰是一個“讓人來說的東西”。正如法國學者米歇爾.福柯在其著名的《性史》一書中所指出,性不論其是文雅還是粗俗,最終都得轉化而言語,被說出來。事實上,在性不得不受到壓抑的時代,“說”也是一種宣泄,而且是一種對社會危害最小的輕度宣泄。所以,在世界各民族中,幾乎都可以看到用“說”來宣泄性的做法。在基督教世界中,它可能主要是密室之中向上帝所做的“懺悔”,而在中國,它則主要表現為田間地頭、茶樓巷口的“閒話”。中國人愛說閒話,尤其愛說有關男女關係的閒話。什麼是“閒話”呢?說是人們在閒談時說的話。所以,但凡一切與正事或公事無關的閒事,一切個人的私事、小事,都可以成為閒話的話題,而一切不願意、不能夠,或者不值得擺在桌麵上公然進行的議論和批評,都可以成為閒話,或被看作閒話。男女關係這件事,既是私事、小事,對於議論者而言又是與己無關的閒事,又不能公然地擺在桌麵上作為“官話”來講,當然多半也就隻能變成閒話。閒話雖然“無關宏旨”,但又必須“饒有趣味”,大家才樂意去講。男女關係這事恰恰都是人人都有興趣的,當然也就會成為閒話的“熱門話題”。有關男女關係的閒話,無非兩大類。一類是涉及到自己身邊人身邊事的,往往帶有非正式議論批評的意思;另一類並不涉及具體的人和事,隻是談今說古,泛議男女,是閒了沒事說說好玩,供聽者一樂的。前一類現實性強,是熱點,但要有機會(身邊發生了“搞男女關係”的事)。所以,平時說的多的,還是後一類閒話。後一類閒話,又分有情節的和無情節的兩種。有情節的通常叫“葷故事”,沒情節的則叫“葷話”。葷話包括各種與性有關的俚語、俗話、民謠、小曲、典故、暗號、謎語、歇後語,也廣義地包括“葷故事”。中國曆來就有這類葷話,有的“文學水平”還很高。比如,抗戰期間,有人撰對聯一副贈新婚夫婦,曰:“軍進娘子關,英雄膽戰;炮打珍珠港,美人心驚。”從字麵上看,講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娘子關、珍珠港兩大戰役,“美人”也可以理解為“美國人”。但用於新婚夫婦,又顯然彆有含義,是不折不扣的葷話了。其實,這也是大多數“葷話”的特征:含糊其詞,一語雙關,多用隱喻、象征、借貸等修辭手法,讓聽者在似與不似之間自由想象。清人李漁在《答同席諸子》中雲:“即不如離,近不如遠,和盤托出,不若使人想象於無窮。”中國的民眾雖然沒有讀過什麼美學著作,在這方麵倒是“無師自通”。他們深知,將性赤裸裸地說出,不但“有傷風化”,而且也未必真有“劇場效果”,還不如指桑說槐,借題發揮,讓彆人去心領神會。反正中國人在這方麵特彆敏感,隻要稍有點撥,便會恍然大悟。魯迅先生說:“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雜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國人的想象唯在這一層能夠如此躍進。”究其所以,隻怕十有八九是這類閒話培養出來的。講葷話無疑是一種性宣泄。一般地說,它總是能引起比較強烈的心理反應:先是緊張的期待(不知家家夥會說出什麼鬼話來),然後是放聲的大笑(心領神會,原來是那麼回事)。於是,在這一張一弛之中,意識閥下積澱的心理能量便得到了釋放,被壓抑的性騷動也得到了宣泄和緩解。應該說,這也不算什麼壞事。它至少能減少一些因性壓抑而導致性錯亂和性犯罪的可能性,多少給性饑渴者一點替代性的滿足。所以,中國曆來就有葷話,而曆朝曆代的當局,對於廣泛流傳於民間的葷話,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隻要不載於文字,印成書本,造成誨淫後果,也就一任民眾即興創作,口口相傳。事實上,禁止民間的葷話,既無必要,也無可能。一方麵,“禮不下庶人”,真正要緊的,是統治者家族血統的純正、嫡庶的分明,庶人們並無多少權力和財產可繼承,即便生了私生子,也沒有什麼大亂子;另方麵,“天高皇帝遠”,社會底層的事,老實說,當局想管也管不了,何況這本來就是小事?所以,儘管中國傳統禮教曆來強調“彆夫婦”、“正人倫”、“設男女之大防”,但在民間,其實並不怎麼太把男女關係當回事。男女之間的接觸交往既非嚴格地“授受不親”,打情罵俏、調戲說笑的事更是家常便飯。就連武鬆這樣的英雄都會隨便調笑婦人,和酒店的老板娘說風話,吃豆腐,則其餘可想而知。“風話”不是“瘋話”,而是調情的話。“風”本有雌雄男女相誘之義,所謂“爭風吃醋”的“風”即是。“吃豆腐”的說法更妙。豆腐白嫩,可以聯想到女人的肉體;豆腐又是“素”的,暗指並無實際上的性關係,隻是“嘴巴上快活”。要之,說風話,吃豆腐,都是“言行不一”,“動口不動手”的。既然隻動口,不動手,當然仍是“君子”,既無傷大雅,也無礙大局。說的人既不怕被視為流氓,被說的人也不會覺得受了欺侮,聽的人當然也樂得在旁哄堂大笑,豈非大家都很開心?因此,男女之間,如果關係很好,很隨意,也很“乾淨”,說話就不會有什麼“忌諱”,也就會由說葷話而至說風話。其實,這兩者之間,原本沒有太大區彆,隻不過說給大家聽的叫“葷話”,說給特定對象(主要指女性)叫“風話”罷了。說風話的對象,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即決不可以對未婚少女說。對未婚少女說風話,是極大的忌諱和罪孽。誰要是這樣做了,不但少女本人會勃然變色,怒斥流氓,少女的父兄以及路見不平者,也會來興師問罪,痛打色鬼。嚴重一點的,有時還會鬨出人命案來。對下列三種人說風話則是百無禁忌的:一是新娘子,二是老板娘,三是關係不親不疏的已婚婦女。這裡說的老板娘,主要指那些開茶館、酒樓、飯鋪、旅店,自己又拋頭露麵,出來接待客人的老板娘。她們做的,原本是迎來送往的生意,信奉的生意經,是“來的都是客,全憑嘴一張,相逢開口笑,過後不思量”。既然“全憑嘴一張”,自然少不了要由著客人們說幾句風話,反正“過後不思量”,也出不了什麼大亂子,反倒能“和氣生財”,逗得客人高興,多開銷幾兩銀子。如果這老板娘原本兼做皮肉生意,當然更忌諱風話,反倒要借此多做一筆生意。所以,不少的小老板,即便是做“規矩生意”的,也樂意讓自己年輕貌美的老婆,當壚賣酒,以便吸引顧客、招攬生意、兜售買賣,或趁客人與老板娘擠眉弄眼時,往酒裡兌水。99lib.另兩種情況,就要複雜一點了。先說新娘子。中國許多地方,都有“鬨洞房”的風俗。在這時,和新郎新娘大開“葷玩笑”,不但決無禁忌,而且還是婚禮上重要的節目之一。沒有這個節目,婚禮便顯得“沒意思”,至少是“不熱鬨”。婚禮中被禮教維護者極力推崇的那些節目,如拜天地、拜父母等,都不過“行禮如儀”,一般老百姓對此並不熱心。他們最想看的,一是掀蓋頭,二是鬨洞房。節目進行到這一程序時,所有的賓客精神都會為之一振,連平時最老實、最本分的婦女,也會站在人群的外圍,靜靜地笑著欣賞。那些未婚的男青年們,更視此時為他們的盛大節日。因為這是他們積鬱已久的性苦悶,可以儘情一泄的合法時機,豈能錯過?於是,平時偷學的那些葷話,便會竹筒倒豆子似地向新娘傾泄。反正那新娘子,無論平時如何高傲嬌貴,這時都還不得口。同樣,那新郎無論平時如何蠻橫跋扈,這時也隻好啞巴吃黃蓮。那麼,不趁這時去占占便宜,吃吃豆腐,豈不真是“虧”了自己,“便宜”了那本來就“得了便宜”的一對新人?鬨洞房的風俗起於何時,現在大概已無從稽考了。隻知道最早的文獻記載,見於西漢仲長統所撰之《昌言》。據說當時鬨洞房的情況,是“捶杖以督之戲謔,酒醴以趨之情欲,宣淫佚於廣眾之中,顯陰私於族親之間”,大約是借酒發瘋,趁機起哄,大講葷話、風話,把平時不可公之於眾的東西都抖露出來。不難想象,這種鬨法,是圍繞著“性”這個核心來進行的。所以仲長統認為這是一種“汙風詭俗”,應該嚴加禁止。其實,自漢代始,中國婚俗中“不像話”的事,除鬨洞房外,還有“聽房”。所謂聽房,就是“新婚之夕,於窗外竊聽新婦言語及其動作,以為笑樂。”聽房這件事,也是載入史冊的。比如東漢望族袁隗娶名儒馬融之女為妻,就有人聽房。這事後來記載在《後漢書》中,以馬融之德高,袁隗之望重,豪族府邸之中,尚有此事,則民間可想而知。因此我懷疑,鬨房與聽房之俗,大約“古已有之”。它們很可能是一種極其古老的原始習俗,其本來目的,是對部落的青年進行性啟蒙教育。不過天長日久,世風日下,民心不古,性教育的方式,便變成了性宣泄的手段。而且,在某些時代和某些地方,還鬨得極不像話。有的把新娘引至庭前,翻衣服,脫鞋子,品頭論足,任意戲弄,以至“廟見之婦,同於倚門之娼”;有的大動乾戈,舞弄棍棒,吊打新郎,甚至弄出人命案來,使“紅事”變成了“白事”。顯然,這就不是性的宣泄,而是心理變態了。應該說,這裡麵有一個“度”的問題。任何玩笑,都應該以不傷害對方為度。這就像撓癢癢,輕輕抓撓幾下,挺舒服;下手重了,抓破皮膚,性質就變了。葷玩笑就更應適度,因為它輕易造成對對方人格的侮辱,尊嚴的侵犯,也極易造成傷風敗俗的不良社會效果。但是,這個“度”並不好把握。而且老實說,再適度的葷玩笑,也畢竟不雅;在婚禮上對新郎新娘大起其哄,強人所難,也極不文明。無論怎樣,要求新人出眾出醜,總是對他人不尊重的做法。因此,隨著我國城鄉居民文明程度的提高,相信這種陳規陋習,也終會銷聲匿跡,不複存在。老板娘不是每天都要打交道的人,新娘子更是十年九不遇,平時可以與之隨便說說風話,開開葷玩笑的,大約便隻有關係不親不疏的已婚婦女一種。為什麼必須是已婚婦女,又必須關係不親不疏呢?這就涉及到中國傳統社會中兩性關係的一係列微妙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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