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也馬上就要給人群圍住了。我們站在那兒,跟布奇和另外那個人麵對麵,那人這會兒牽著閃電。“這是乾嘛,白人夥計?”耐德問。“是去監獄,夥計,”那人說。“咱們這兒就是這麼稱呼它的。我不知道你們那兒把它叫做什麼。”“沒錯,長官,”耐德說。“我們家那兒也有這個。隻不過他們抓人時總會說理由的,即使對黑人也不例外。”“喲,還是個律師,”布奇說。“他要先看文件,就給他看吧。——沒事兒,我來。”他從屁股口袋裡掏出一樣東西:是個臟兮兮的信封,裡麵有一封信。耐德接了過來。他靜靜地站在那兒,手裡拿著這封信。“你對此有何感想,”布奇說。“大字兒不識一個,倒想看文件。拿鼻子去嗅吧。沒準兒還挺香的哩。”“沒錯,長官,”耐德說。“沒問題。”“要是不滿意就彆假裝滿意,”布奇說。“沒錯,長官,”耐德說。“沒問題。”這會兒我們已經給人群圍起來了。布奇把信從耐德手裡拿回來,放回到口袋裡,對他們說:“沒什麼,夥計們;隻是這馬到底屬於誰,在法律上有點小問題。比賽沒有取消。第一場比賽結果繼續有效;剩下兩場推遲到明天。後麵的人聽得到我的話嗎?”“沒準聽不到,要是打的賭也給取消了的話,”有一個聲音說。人群裡一陣哄笑,接著又是兩三陣哄笑。“我吃不準,”布奇說。“誰要是去年冬天看過這匹孟菲斯馬跟阿克隆跑的那兩場,還往它身上下賭注,我敢說沒等他押上去這錢就已經泡湯了。”他等了一會兒,可這回沒有人笑;隨後那聲音——或者也許是另外一個聲音——說:“沃特·克萊普也是這麼想的嗎?要是再跑十英尺,那匹紅棕馬就會把它打敗的。”“好吧,好吧,”布奇說。“明天再說吧。什麼都沒變。下兩場不過是推遲到明天罷了。五十塊錢一場的賭注還押著,林斯科姆上校還隻贏了其中的一場呢。得了,快走吧;我們還得把這匹馬和這些證人帶到城裡去把事情搞清楚了,明天才好繼續比賽呀。哪位兄弟幫我往後麵喊一聲,把我的薩裡馬車趕來。”隨後我看到了布恩,比整個人群高出一個頭。這會兒他的臉已經顯得很鎮靜了,不過上麵仍然留著一道道血痕,有人“(我原以為他會給戴上手銬的,可他沒戴;我們終究是個民主國家;他仍然隻是個少數民族,不是異端分子)”把他那件撕破的襯衫的袖子係在他脖子上不至於讓他光背。隨後我又看到了山姆;他在人群中極不惹眼;他第一個撥開人群擠上來。“好哇,山姆,”布奇說。“我們花了整整半個鐘頭想接近你,可你不讓。”“你他媽一點沒錯,我是不讓你們靠近,”山姆說,“我再問你一遍,這可是最後一遍了。我們是不是被捕了?”“誰是不是被捕了?”“霍根貝克。我。還有那邊那個黑人。”“又來了一個律師,”布奇對另外那人說。這回我很快就明白過來,他就是帕夏姆的治安官,就是瑞芭小姐昨晚上跟我們講起過的那個人:在他的地盤上,布奇儘管有警徽和手槍,也不過跟我們一樣是個外來客,是又一個“(我是說布奇)”三十英裡外海德威克縣衙門裡的縣巡官辦公室根據裙帶關係備案任命的沒有職位的官。“沒準兒他也想看看文件。”“不,”另外那人,那個治安官,告訴山姆說。“你可以愛上哪就上哪。”“那我就回孟菲斯去找個治安官,”山姆說。“我是說去找個講理的治安官,像我這種人走到他身邊,身上的褲子和內衣不會給扒掉。要是我今晚不回來,明兒一早準到。”他已經看到我了,便說:“快過來。你跟我一塊兒去。”“不,”我說。“我要留在這兒。”治安官看著我。“要是你想去,可以和他一塊兒去,”他說。“不,長官,”我說。“我要留在這兒。”“這孩子是誰的?”治安官問。“他是和我一塊兒的,”耐德說。治安官又問了一遍,就好像耐德壓根兒沒開口,壓根兒就沒這個聲音似的:“是誰把他帶到這兒來的?”“是我,”布恩說。“我是替他父親乾活的。”“我是替他祖父乾活的,”耐德說。“我們說好了要照顧他的。”“堅持一下吧,”山姆說。“我爭取今晚趕回來。然後咱們就可以處理各種事兒了。”“你回來以後,”治安官說,“彆忘了自己不是在孟菲斯也不是在納什維爾。你連在海德威克也算不上,隻能說原則上算。你現在踩著的這塊地方,還有你以後每次在那邊車站跳下火車時腳踩到的地方,是四號轄區。”“這下可跟他們講清楚了,法官,”布奇說。“這裡是田納西州帕夏姆自由邦。”“我這也是在跟你說,”治安官對布奇說。“沒準你最應該下點功夫記住這一點。”薩裡馬車到了他們拘押布恩的地方。治安官示意耐德上車。突然布恩掙紮起來了;耐德在跟他說著什麼。隨後治安官轉過身來對我說:“那個黑鬼說你要跟帕夏姆·胡德一起回家去。”“沒錯,長官,”我說。“我可不讚成——一個白人小男孩跟一家子黑鬼呆在一塊兒。你跟我回家去。”“我不去,長官,”我說。“去,”他說,不過口氣仍然很和善。“快點,我忙著呢。”“有些事兒你管不了,”耐德說。治安官一下變得一動不動,身子半側著。“你說什麼來著?”他問。“有些事兒治安官管不了,得讓老百姓來管,”耐德說。治安官又一動不動地站了一會兒——他比你一開始估計的要老,身材瘦削,挺硬朗的,但是比估計的要老,不管是口袋裡還是彆的地方都沒揣著槍,而且要是他有警徽的話,你也是看不到的。“你說得有道理,”他說。他對我說:“你想呆在那兒嗎?和老波什姆在一塊兒?”“是的,長官,”我說。“好吧,”他說。他轉過身去。“上車,夥計們,”他說。“您打算怎麼處置這黑鬼?”布奇問。這會兒他已經從牽薩裡車過來的那人手裡把韁繩接了過來;他的一隻腳已經踩在腳鐙上,打算爬到車夫的座位上去了;布恩和山姆這會兒已經坐到了後麵。“讓他騎你的馬?”“你騎我的馬,”治安官說:“上去,夥計,”他對耐德說。“這兒你駕車最拿手了。”耐德從布奇手中接過韁繩跳上車去,把車子前輪一轉讓治安官上去坐在他身邊。布恩還在朝下看著我,他的臉給打得青一塊紫一塊,不過臉色平靜,血跡正在慢慢乾結。“跟山姆一塊兒走吧,”他說。“我沒事的,”我說。“不行,”布恩說。“我不能——”“我認識波什姆·胡德,”治安官說。“要是我不放心他,今晚就會回來接他走的。開車吧,夥計。”他們往前走了。他們走掉了。隻剩我一個了。我是說,兩個獵人在樹林裡或曠野上分頭行動,過一會兒再碰頭,甚至要到夜晚在營地再碰頭,假如在這種情況下把我獨個兒撂下,我也不會覺得這般孤單。其實,我決非孤單一人。我好像一個孤島,周圍是一場子給汗水浸濕的帽子、沒係領結的襯衫和工裝褲,那些陌生的叫不上名字的臉在我環顧四周看著他們時都已經從我身邊移開了,沒有一個人告訴我行還是不行,去還是留;我這個已經被遺棄過一次的人再度遭到遺棄;在十一歲當口,你並沒有大到值得被人如此遺棄;你仿佛將在這種狀態下被衝刷掉,消除掉,溶解掉,蒸發掉。終於人群中有一個人說:“你在找波什姆·胡德是嗎?我想他在那邊他自個兒的騾車邊等著你哩。”他果然在那兒。彆的馬車和騾車這會兒正在離去;大部分車子和所有的騎用馬和騎用騾都已經走了。我朝那騾車走過去隨即停下腳步。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是停下了腳步。興許是因為沒彆的路好走了。我是說,再往前走一步都沒地方了,直到有人挪了挪騾車。“上車吧,”帕夏姆大叔說。“咱們回家等賴克格斯。”“賴克格斯,”我說這話的樣子就好像自己壓根兒沒聽到過這名字似的。“他騎著騾子到城裡去了。他會搞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然後回來告訴我們。他會問清楚今晚上幾點鐘有火車去傑弗生。”“去傑弗生?”我問。“那你就可以回家了。”他沒怎麼朝我看。“要是你想回去的話。”“我還不能回去,”我說。“我得等布恩呢。”“我說了要是你想回去的話,”帕夏姆大叔說。“上車。”我上了車。他趕著車穿過牧場,上了大路。“把大門關上,”帕夏姆大叔說。“這會兒該有人記得把大門關上了。”我關上大門,回到車上。“你趕過騾子拉的車嗎?”他問。“沒趕過,先生,”我說。他把韁繩遞給我。“我不知道該怎麼趕,”我說。“那你這會兒就可以學了。騾子可不像馬。要是馬的腦袋裡有個錯念頭,你隻要給它換上一個就行了。一般說來怎麼都成——給它一鞭或策它一下,或者隻要衝它吆喝幾下嚇唬嚇唬它。騾子可不一樣。它腦袋瓜裡可以同時有兩個念頭,要想讓它改變其中的一個,就得裝得好像是它自個兒先想到要改變的。它想得可不一樣,因為騾子是有靈性的。不過騾子也是個紳士,要是你對它彬彬有禮恭恭敬敬,也不收買它也不嚇唬它,它也會對你彬彬有禮,恭恭敬敬的——隻要你不去侵犯它。這下你明白為啥不能像寵一匹馬似的寵騾子了吧:它知道你不愛它:你隻是在想辦法騙它乾一件它自個兒已經不打算乾了的事兒,這就刺傷了它。你就這樣駕馭它。它認得回去的路,也知道這會兒拉著韁繩的不是我。所以你要做的就是用這繩子告訴它你也認得回去的路可它是住在本地的,況且你還是個小孩所以你想讓它走在前頭。”我們往前走著,這會兒速度不緊不慢,那騾子靈巧利索,揚起的塵土還沒有一匹馬揚起的一半多;我已經能感覺到帕夏姆大叔說的意思了;順著韁繩傳到我手上來的不光光是力量,還有智慧,靈性;它不光光有能力,必要時還樂意在兩個抉擇間毫不猶豫地作出正確的選擇。“你在家裡都乾些啥?”帕夏姆大叔問。“我每星期六乾活。”我說。“這麼說你準備攢點錢。你打算用它買什麼呢?”於是忽然間我的話匣子打開了。我告訴他關於小獵犬的事:我如何想成為像紮克表兄一樣的獵狐能手,紮克表兄又如何告訴我學藝的唯一途徑就是帶一群小獵犬去獵野兔;父親又如何每星期六在牲口棚付給我一毛錢,並且不管我存了多少錢,父親都會替我把餘下的補足了,讓我買第一對小獵犬開始組建我的獵犬隊,這得花十二塊錢而我已經有八塊一毛錢了;然後,又是忽然之間,我哭了起來,號啕大哭:我累壞了,不是因為那場一英裡的馬賽,因為我以前有一次騎馬跑得比這還長,雖然那不是在賽馬;也許是因為早上起得早,還要在村子裡趕來趕去,連午飯也沒吃上,隻吃了一片玉米麵包。也許就是因為這個:我隻是餓了。不過反正,我坐在那兒,嬰兒似的號啕大哭,靠在帕夏姆大叔的襯衫上,哭得比亞曆山大,甚至比莫裡還凶。帕夏姆大叔一手摟著我另一隻手把韁繩從我手上接過去,一句話都沒說。直到最後他才說:“現在彆哭了。咱們快到家了;咱們進屋前你正好有時間在水槽裡把臉洗一洗。你不想給女人家看到你這個樣吧。”我照辦了。也就是說,我們先把騾子從車上解開給它喝了水再掛好挽具,給它渾身上下刷個乾淨然後關入廄內給它喂食再把車子推回車棚,然後我用飲水槽裡的水抹了把臉用騎馬護套胡亂地擦乾了,隨後我們就進了屋。晚飯——也就是晚餐——已經做好了,儘管這會兒五點還沒到呢,鄉下人,農夫,五點鐘吃晚飯;我們便坐下:帕夏姆大叔和他女兒還有我,因為賴克格斯還沒從城裡回來,帕夏姆大叔說:“你在家裡也做飯前禱告的吧,”我說:“是的,”於是他說:“低下頭去,”我們便照辦了,他便念了禱告,念得簡短謙恭而不失莊嚴,毫無卑躬屈膝之色:這是一個有尊嚴有頭腦的人向另一個有尊嚴有頭腦的人在說話:通知上天我們要開始吃了並為這種權利感謝它,但同時又提醒它它也不是沒人幫忙的;要是沒有叫胡德或布裡金斯“(這麼說這就是賴克格斯和他母親的姓了)”的人辛苦勞作,這份答謝隻能給差不多空空如也的盤子增光而已,隨後他說了“阿門”便打開折疊好的餐巾把一角塞進領子裡,就跟祖父的動作一模一樣,然後我們便吃了起來:那幾盤冷冰冰的蔬菜本應在鄉下十一點的時候就熱乎乎地吃掉的,不過有熱的小圓餅還有三種醃果,還有酪乳。況且這會兒連太陽都還沒下山呢:黃昏的時間多麼漫長,就算過了黃昏,還有漫長的夜晚,漫長的深夜,而我連自己今晚會睡哪兒睡在什麼上麵都還心裡沒底呢,帕夏姆大叔坐在那兒用一根和祖父那根一模一樣的牙簽剔著牙,他像看幻燈片似的看出了我的心思:“你想去釣魚嗎?”我其實並不太想去。可我不能讓人覺得我已學會想要——或者也許是想要學會——那麼長時間坐著不動了。於是我馬上就說:“想去的,先生。”“那就跟我來。到那會兒賴克格斯也該回來了。”有三根釣竿掛在後麵走廊牆上的兩枚釘子上,釣竿上釣線浮子墜子鉤子一應俱全。他取下其中的兩根。“來,”他說。工具棚裡有個鐵皮桶,蓋子上有用釘子鑿穿的洞眼。“這是賴克格斯的蟋蟀桶,”他說。“我自個兒也喜歡蟲子。”蟲子裝在一個淺淺的盛滿泥土的木碗裡;他——不,是我;我說:“我來,”就從他手裡接過那個破叉子把那些長長的還在拚命掙紮的蟲子從泥裡挖出來,裝到一個鐵皮罐裡。“來,”他說,把釣竿往肩上一扛,走過牲口棚拐彎往河灘走去,並沒走多遠;一條給踩得很平整的小徑先穿過黑莓叢再穿過柳樹叢,一直伸到河邊,河水似乎輕柔地收集起逐漸暗淡的光線然後又輕柔地將它反射回去;這兒居然還有一根木頭可以供人坐在上麵。“我閨女就在這兒釣魚,”他說,“我們管它叫瑪麗灣。不過這會兒你可以在這兒釣魚。我就在河堤那邊。”隨後他就走了。這會兒光線在迅速暗淡下去;夜晚很快就要來臨了。我坐在那根木頭上,耳邊是蚊子輕柔的嗡嗡聲。這不會太難:隻要在必要時說一句“我什麼都不想”就可以了。過了一會兒我想起要把鉤子放進水裡,這樣我就可以看看夜晚降臨時浮子要多久才能完全消失在黑暗中。隨後我甚至還想到了要把賴克格斯的一隻蟋蟀放到鉤子上,不過蟋蟀不大容易捉到況且賴克格斯住在河邊會經常釣魚自然用得著這些蟋蟀。於是我便對自己說“我什麼都不想”;這會兒浮子漂在水上了,看得比什麼時候都清楚;很可能它會最後一個消失在黑暗中,因為河水本身將倒數第二個消失;這會兒我既看不到帕夏姆大叔也聽不到他的聲音,我不知道他離他說的河堤那邊還要遠多少,眼下正是最好的時機,我可以像個小孩子一樣想哭就哭,隻不過像個小孩一樣哭又有什麼用呢,純粹是浪費,周圍又沒個人知道或是表示一下同情——假如你需要同情或者其實是想要回家的話,因為你想要的其實隻是換上一張熟悉而柔軟的床在上麵睡覺;這會兒三聲夜鷹在叫喚了,河那邊不知什麼地方還有一隻貓頭鷹,聽聲音還是隻挺大的貓頭鷹;興許那邊有挺大的林子,要是賴克格斯的“(或者沒準是帕夏姆大叔的)”獵狗昨晚追奧蒂斯真那麼棒,那它們一定能對付兔子或浣熊或負鼠。於是我便問他了。這會兒天色全黑已經有好一陣子了。他在我身後輕聲說;我到那時候才聽到他的聲音:“魚咬鉤子了沒?”“我釣不來魚,”我說。“你的獵狗怎麼樣?”“挺棒的,”他說。他連嗓音都沒提就叫了聲:“外公。”帕夏姆大叔的白襯衫在黑暗中反光,他朝我們走來,賴克格斯拿起那兩根釣竿,我們跟在後邊,又上了那條小徑,兩條獵狗在那兒等著我們,接著我們又進了屋子,走到燈光下,一盤蓋著餐布的晚飯已經給賴克格斯準備好了。“坐下,”帕夏姆大叔說。“你可以邊吃邊說。”賴克格斯坐下了。“他們還沒走,”他說。“還沒把他們帶到海德威克?”帕夏姆大叔問道。“波什姆沒有監獄,”他告訴我說。“他們把咱們的人鎖在學校後麵小木棚裡等著帶到海德威克去蹲監獄呢。嘿,對了。他們還從來沒抓過女人呢。”“不是這麼回事,”賴克格斯說。“女士們還在旅館裡,有人在門口看著。隻有霍根貝克先生一個人呆在小木棚裡。考德維爾先生坐三十一次車回孟菲斯去了。把那小子一道帶去了。”“奧蒂斯?”我問道。“那顆牙弄回來了嗎?”“他們沒說,”賴克格斯邊吃邊說;他飛快地瞥了我一眼。“還有那匹馬也沒事兒。我去看過它了。在旅館的馬棚裡。考德維爾先生臨走前替麥卡斯林先生付了筆保釋金這樣他可以照看那匹馬。”他吃著飯。“九點四十分有趟火車去傑弗生。咱們抓緊點兒還能趕得上。”帕夏姆大叔從口袋裡掏出一塊碩大的銀表看了看。“還來得及,”賴克格斯說。“我不能回去,”我說。“我得等在這兒。”帕夏姆大叔把表放了回去,站起身來,叫道,聲音並不響:“瑪麗。”她在起居間裡;我一點聲音都沒聽到。她走到了門口。“我已經弄好了,”她說。她對賴克格斯說:“你的地鋪在客廳裡。”然後她對我說:“你就睡賴克格斯的床,就你昨晚上睡過的那張。”“我用不著睡賴克格斯的床,”我說。“我跟帕夏姆大叔睡就行了。沒事兒的。”他們都怔怔地看著我,模樣兒都差不多。“我常跟老板一塊兒睡,”我說。“他也打呼嚕的呢。沒事兒的。”“老板?”帕夏姆大叔問。“我們就是這麼叫我爺爺的,”我說。“他也打呼嚕。沒事兒的。”“隨他便吧,”帕夏姆大叔說。我們進了他的房間。他那盞燈的瓷燈罩上描著花,房間一角一個金色的畫架上有一幅很大的鑲著金框的肖像:是個女人,不是很老,不過穿著老式的衣服;床上有一條鮮亮的百衲被“(跟賴克格斯那條很像)”,雖然眼下是五月份,壁爐裡還燃著暗火。房間裡有把椅子,還是把搖椅,不過我沒坐上去。我隻是站在那兒。隨後他又進來了,這會兒他穿了件長睡衣在給那塊銀表上發條。“把衣服脫了,”他說。我便脫了衣服。“你媽在家裡讓你這個樣子上床嗎?”“不是的,先生,”我說。“你啥都沒帶是嗎?”“是的,先生,”我說。他把表擱在壁爐架上,走到門邊說,“瑪麗。”她應了一聲。“把賴克格斯的乾淨襯衫拿一件過來。”過了一會兒她從門縫裡把襯衫遞了進來。大叔接過襯衫。“給,”他說。我上去接過來穿上了。“你們是說此刻我將上床就寢還是跪下來?”“是跪下來的,”我說。“做禱告吧,”他說。我在床邊跪下做了禱告。床已經鋪好了。我鑽進被窩,他吹滅了燈,我又聽到了床的響聲,然後——今晚上月亮得很晚才能爬得老高,不過這會兒光線已經夠亮了——我看到他了,在白枕頭、白髭、白帝髯的映襯下他全身黑白分明,他仰麵躺著,兩手合在胸前。“明兒早上我帶你到城裡去,咱們會見到霍根貝克先生。要是他說你在這兒能做的都已經做了可以回家去了,你走不走?”“那我就走,先生,”我說。“睡吧,”他說。因為他話還沒出口我就知道這正是我想要的,是我大概打昨天起就一直在盼著的:回家。我是說,沒人喜歡受挫折,可有時候人難免要倒黴;你隻能堅持住。布恩和耐德還沒打退堂鼓,不然他們這會兒也不會在那地方了。興許他們也不會說我打退堂鼓了,因為是他們叫我回家去的。興許我隻是太小,太稚嫩了;興許我隻是算不來自己在其中到底參與了多少,要是他們有個比我大一點或年長一點或者也許隻要聰明一點的人,我們就不會被挫敗了。明白嗎?就是這樣:我說的這些好像都挺頭頭是道,合情合理,甚至是無可非議的,而事實上,我不過是想回家可就是沒有足夠的勇氣這麼說,更不用說這麼去做了。因此,既然現在我終於承認了自己不光敗下陣來而且還是個膽小鬼,我就應該能心安理得地像個嬰兒似的入睡了:帕夏姆大叔已經睡著了,幾乎沒怎麼打鼾“(他真該聽一回祖父打鼾)”。可那也無關緊要,既然我明天就獨自回家了——既沒有偷來的馬,也沒有良心發現要死守貞操的妓女,沒有跑腿的普爾曼列車員,沒有耐德,沒有布恩·霍根貝克,上回他從父親手心裡溜掉,這回他又故伎重演——他們都不會來打攪我睡覺了,沒等我掙紮著爬起來走到外麵,走進白晝,走進陽光,就聽到了聲音,兩三聲大叫大嚷,帕夏姆大叔那一邊的床已經空了,這會兒我聽到了屋子外麵傳來的嚷嚷聲。“喂,喂。賴克格斯。賴克格斯。”我一骨碌爬起,跳下床,衝到窗口,從那兒看出去可以看到前院。是耐德。他把馬帶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