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定於6月20日舉行。霍拉斯去孟菲斯後一個星期,打電話給莉芭小姐。“我隻想打聽一下她是不是還在你那裡,”他說,“萬一需要的話我可以找她。”“她在我這兒,”莉芭小姐說,“不過你這樣找她。我不喜歡。我不想讓警察上這兒來,除非他們是來成全我的買賣。”“隻不過要來一名法警,”霍拉斯說,“隻是派個人來把一張公文親手交到她手裡。”“那就讓郵差送來吧,”莉芭小姐說,“他反正要上這兒來的。而且也穿著一身製服。再說,他看上去也不比正式的警察差到哪裡。讓他送來吧。”“我不想打擾你,”霍拉斯說,“我不會給你惹麻煩的。”“我知道你不會。”莉芭小姐說。電話裡她的聲音微弱而刺耳。“我也不會讓你給我惹麻煩。今天晚上,米妮大哭了一場,哭那個拋下她的混蛋雜種,而我跟默特爾小姐坐在這兒,我們也哭了起來。我、米妮和默特爾小姐。我們喝完了整整一瓶新開的杜鬆子酒。我可供應不起。所以千萬彆派什麼傻乎乎的警察來給誰送什麼信。你給我打個電話,我把他們兩個都趕到街上,你就可以在大街上逮捕他們。”他在19日晚上又給她打電話。他費了好大力氣才跟她通上話。“他們走了,”她說,“兩個人都走了。難道你不看報紙?”“什麼報紙?”霍拉斯說,“喂,喂!”“我說過了,他們不在這兒了,”莉芭小姐說,“他們的事情我什麼都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隻想知道誰來付一星期的房租——”“你難道真的沒法打聽一下她上哪兒了?我也許用得著她。”“我什麼都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莉芭小姐說。他聽見話筒響了一下。但電話並沒有馬上切斷。他聽見話筒落到放電話機的桌子上的響聲,還聽見莉芭小姐呼喚米妮的喊聲:“米妮。米妮!”接著有人拿起話筒,擱在機座的支架上;他聽見電話線路哢噠響了一下。過了一會兒,又響起一個冷漠的德爾沙特(法國音樂和戲劇教師弗朗索瓦·德爾沙特(1811—1871)曾製訂一整套結合形體動作的發音、演講、歌唱訓練體係,於1872年被引進美國。此處是反話,指該電話接線員的發音似乎受過這種訓練,但發音並不對頭。)式的聲音:“鬆樹崖區……謝謝你!”第二天,法院開庭了。桌上放著寥寥幾件地方檢察官提供的物證:從湯米頭骨裡取出的那顆子彈、一個裝有玉米釀的威士忌的粗陶罐。“請戈德溫太太到證人席上來。”霍拉斯說。他沒有回頭望。但在攙女人坐進椅子時,他能感受到戈德溫的目光正盯在他後背上。她宣了誓,孩子躺在她膝蓋上。她重複了一遍孩子生病後第二天講給他聽的事情經過。戈德溫兩次想插嘴,都被法官阻止了。霍拉斯不願對他看。女人講完了經.99lib.過。她腰板筆直地坐在椅子裡,穿著那套整潔的灰色舊衣衫,戴著那頂有織補過的麵紗的帽子,肩頭綴著紫色的飾物。孩子躺在她腿上,兩眼緊閉,處於那種因服了藥而昏昏沉沉的靜止狀態。她的手一度在孩子臉上摸索著,仿佛在不知不覺地做那些毫無必要的但顯示母愛的動作。霍拉斯退下,坐下來。這時他才朝戈德溫望了一眼。然而對方這時安靜地坐著,抱著兩臂,微微低下腦袋,但霍拉斯發現他黝黑的臉龐上的鼻翼因氣憤而變得蠟一般煞白。霍拉斯向他俯過身去,悄悄地說了幾句話,但戈德溫毫無表示。地方檢察官這時麵對女人發問。“戈德溫太太,”他說,“你在什麼時候跟戈德溫先生結的婚?”“反對!”霍拉斯站起來說。“起訴人能證明這個問題同案件有關嗎?”法官說。“法官閣下,我放棄提問。”地方檢察官說著,看了一眼陪審團。法院當天休庭時,戈德溫氣呼呼地說:“哼,你說過你有朝一日要把我宰了,我還以為你不是當真的。沒想到你——”“彆犯傻了,”霍拉斯說,“你難道看不出這場官司你打贏了?沒發現他們沒辦法隻好抨擊給你作證的人的品行了?”但他們離開監獄時,他發現那女人仍然凝望著他,仿佛深深地預感到大禍就要臨頭。“我跟你說,你千萬不必擔心。談起釀威士忌或講起愛情來,你也許知道的比我多,不過關於刑事審訊,我知道的可就比你多,記住這一條。”“你認為我沒做錯?”“我知道你沒做錯什麼。難道你沒看出你的那番話把他們提出的案情給破壞了?現在他們充其量希望陪審團不能取得一致的意見。而這種可能性小得很。我告訴你,他明天就能走出那監獄,做個自由人。”“那我想我該考慮怎麼付你錢了。”“對,”霍拉斯說,“好吧。我今天晚上上你那兒去。”“今天晚上?”“對。他明天也許還會叫你上證人席的。不管怎麼樣,我們最好有所準備。”八點鐘的時候,他走進那瘋女人的院子。黑暗裡隻有房子深處某個旮旯裡亮著一盞燈,像困在荊棘叢裡的一隻螢火蟲,但他大聲叫這女人時她沒有出來。他走到門前敲門。一個尖利的嗓門高聲說了句話;他等了一會兒。他正想再敲門,又聽見有人說話,嗓門尖利、粗野而又微弱,仿佛來自遙遠的地方,像是被雪崩埋住的蘆笛聲。他穿過齊腰深的臭烘烘的雜草繞到房子的後麵。廚房門大開著。那盞油燈就在裡麵,被黑乎乎的燈罩弄得光線暗淡,使這房間——裡麵隱約可見一大片混雜著老年婦女的體臭的亂七八糟的東西——並沒有充滿亮光卻充滿了陰影。隻見塞進工裝褲裡的破汗衫上麵一個閃著棕黑色微光的結結實實的圓腦袋,臉上方是往上翻的眼白。在這黑人背後,瘋女人正在一個打開的碗櫥前轉過身來,用胳臂把稀疏的頭發掠向腦後。“你那個蕩婦去監獄了,”她說,“快跟她一起去吧。”“監獄?”霍拉斯說。“我不是說了嗎!那是好人們住的地方。你要是找到了個丈夫,把他關在監獄裡,他就沒法來打擾你了。”她手裡拿著隻小酒瓶,轉身對著黑人。“來吧,寶貝兒。給我一塊錢,把它拿去。你有的是錢啊。”霍拉斯回到城裡,去了監獄。他們放他進去。他登上樓梯;看守在他身後把門鎖上。女人開門讓他進牢房。小孩躺在床鋪上。戈德溫坐在孩子身邊,兩臂交叉,伸著兩腿,那姿態表明一個人已經精疲力竭到了最後關頭。“你乾嗎要坐在那兒,坐在那通風口前麵?”霍拉斯說,“為什麼不躲進牆角,我們可以用床墊把你遮起來。”“你是來看我完蛋的,對嗎?”戈德溫說,“嗯,這可不大對頭。這是你的工作。你答應過,我不會給絞死的,對嗎?”“你還有一小時可活,”霍拉斯說,“孟菲斯來的火車要到八點半才到。他肯定懂得好歹,不會坐那輛淡黃色的小汽車來的。”他轉身對著女人。“不過你啊。我原來對你估價過高。我知道他跟我都是傻瓜,不過我想你會比我們高明一點。”“你在替她做樁好事,”戈德溫說,“她原來也許會纏著我不放,一直纏到太老了,勾引不上好男人了。你要是肯答應我,等孩子長大了會找零錢了,你會給他找一份賣報的工作,那我就放心了。”女人回到了床邊。她抱起孩子,把他放在腿上。霍拉斯走到她麵前。他說:“得了,你放心吧。不會出事的。他待在這兒不會出問題的。他心裡明白。你得回家睡會兒覺,因為你們倆明天都要離開這兒了。來吧,嗯。”“我看還是待在這兒好。”她說。“真該死,你難道不知道,你要是想象自己會大禍臨頭,那大禍肯定就會來的?你的親身經曆不就是明證嗎?李是知道的。李,叫她彆這樣。”“走吧,魯碧,”戈德溫說,“回去睡覺吧。”“我想還是待在這兒好。”她說。霍拉斯高高地站在他們麵前。女人抱著孩子沉思,低著頭,整個身體紋絲不動。戈德溫朝後靠在牆上,他抄著兩手,黃褐色的手腕插在褪了色的襯衫袖口裡。“你現在是個男子漢了,”霍拉斯說,“難道不對嗎?真希望陪審團能看到你現在的這副模樣,給關在鋼骨水泥的牢房裡,用五年級小學生的鬼故事來嚇唬女人和孩子。那他們就會知道你是壓根兒沒膽量殺任何人的。”“你自己最好也回去睡覺,”戈德溫說,“要不是有人在這兒吵吵嚷嚷,我們可以在這兒睡覺的。”“不行;我們這麼乾有點不太明智。”霍拉斯說。他走出牢房。看守給他開了門上的鎖,他走出監獄大樓。十分鐘以後他回來了,手裡拿了包東西。戈德溫還坐在原處。女人看著他打開那包東西。裡麵是一瓶牛奶、一盒糖果和一盒雪茄。他遞給戈德溫一支雪茄,自己也拿起一支。“你把他的奶瓶帶來了,對嗎?”女人從鋪下一個包袱裡取出奶瓶。“裡麵還有點奶呢。”她說。她把奶瓶灌滿。霍拉斯給自己和戈德溫點煙。等他再抬頭時,奶瓶已經不見了。“還沒到喂奶的時候?”他說。“我把它焐焐熱。”女人說。“哦。”霍拉斯說。他把椅子後傾靠在牆上,靠在牢房床鋪對麵的牆上。“床上還有地方,”女人說,“比較軟一點。舒服點。”“不過要換尿布,地方就不夠了。”霍拉斯說。“聽著,”戈德溫說,“你回家去吧。你這麼做一點也沒有用。”“我們還有點工作要乾,”霍拉斯說,“那位律師明天上午還會盤問她。這是他唯一的機會:用某種方法來駁倒她的證詞。我們仔細討論的時候,你也許可以睡一會兒。”“好吧。”戈德溫說。霍拉斯開始訓練女人如何作證,一邊在狹窄的牢房地板上來回踱步。戈德溫抽完了雪茄,又紋絲不動地坐著,交叉著胳臂,低著腦袋。廣場上的大鐘敲響了九下,後來又敲了十下。孩子哼哼唧唧地躁動起來。女人住了口,給孩子換了尿布,從腰窩裡掏出奶瓶喂他。隨後她小心地俯過身子,仔細望著戈德溫的臉。“他睡著了。”她悄聲說。“我們要不要把他放倒?”霍拉斯低聲說。“彆動他。讓他就那麼樣待著。”她輕手輕腳地把孩子放在床上,自己挪到床的另一頭。霍拉斯搬過椅子,在她身邊坐下。他們兩人輕聲輕氣地說話。大鐘敲了十一下。霍拉斯還在訓練她如何作證,一遍遍地演習可能出現的場麵。終於他說:“我想這樣就可以了。你能記住的吧?要是他提出一個問題而你不能確切地用今天夜裡學會的話來回答,那你就暫時什麼都不說。我會來對付的。你記得住嗎?”“記住了。”她悄聲說。他伸手從床上拿起糖果盒,打開盒子,玻璃紙發出輕微的窸窣聲。她拿起一塊夾心軟糖。戈德溫沒有動彈。她看看他,然後看看牆上狹窄的通風口。“彆看了,”霍拉斯輕聲說,“他用彆帽子的大頭針都捅不進來,更彆說用子彈來打他了。你難道連這一點都不明白?”“我知道。”她說。她把糖拿在手裡。她並不對他看。“我知道你在想什麼。”她悄聲說。“什麼?”“你上那屋子去而我不在家。我就知道你是怎麼想的。”霍拉斯仔細望著她,望著她扭轉去的臉。“你說過今天晚上該是開始付你錢的時候了。”他又望著她好一陣子。“哦,”他說,“噢,時代啊!噢,習俗啊!(這是羅馬政治家、律師、演說家、作家西塞羅(公元前106—前43)的名言。西塞羅在公元前63年當執政官時鎮壓破產貴族卡提利那企圖發動的暴亂並迫使他逃離羅馬。他在指責卡提利那時用了‘噢,時代啊!噢,習俗啊!’這兩句話。這也是他能言善辯的一大例證,因為他當時尚未搜集到足夠的有關卡提利那的罪證。)噢,地獄啊!你們這些愚蠢的哺乳動物難道永遠不會相信任何男人,所有的男人——你以為我是為了這個目的才來這兒的嗎?你難道以為要是我有這種打算的話,我會等這麼久嗎?”她短暫地瞥了他一眼。“要是你沒有等的話,也不會給你帶來什麼好處。”“什麼?噢。好吧。可你今天晚上會肯乾的?”“我還以為這是——”“那你現在就會乾了?”她扭頭看看戈德溫。他正在輕微地打呼嚕。“噢,我並不是說此時此刻,”他悄聲說,“不過一經要求你就該做出報答。”“我曾以為這是你的打算。我告訴過你我們不必——如果那樣做還不夠酬勞的話,我知道我不會怪你的。”“不是這麼回事。你知道不是這麼回事。難道你不明白,也許男人做一件事僅僅是因為他知道這是對的,為了世道的和諧他必須這麼做?”女人慢慢地轉動手裡的那塊糖。“我以為你生他的氣。”“生李的氣?”“不。生他的氣。”她摸摸孩子,“因為我不得不把他帶來。”“你的意思是,也許他得待在床的下端?也許你得一直拽著他的腿免得他掉下床去?”她凝望著他,眼神莊重、茫然,若有所思。窗外,大鐘敲了十二下。“老天爺啊,”他輕聲說,“你都跟什麼樣的男人打過交道啊?”“我有一次就是用這個辦法把他救出監獄的。而且是把他從萊文沃思放出來的。當時他們明明知道他是有罪的。”“你這麼做了?”霍拉斯說,“給。再拿一塊吧。你手裡那塊快化沒了。”她看了看沾滿巧克力的手指和化得不成形狀的夾心軟糖。她把糖扔到床鋪後麵。霍拉斯遞過手絹。“會弄臟的,”她說,“等一等。”她在孩子換下來的衣服上擦擦手,又坐了下來,兩手交叉放在膝蓋上。戈德溫還在打呼嚕,氣息均勻。“他去菲律賓的時候,把我留在舊金山。我找了份工作,住在宿舍裡,在小煤氣噴嘴上做飯,因為我跟他說過我會這麼過日子的。我不知道他會走多久,但我告訴他我會這麼等他的,他也知道我會的。我根本不知道他為了個黑鬼女人殺了另外一個士兵。我五個月沒收到他一封信。我是在打工的地方用張舊報紙鋪在櫥櫃的隔板上時無意中發現他那個團要回國來了,我一查日曆發現就是在那天。我一直規規矩矩過日子。我其實有的是好機會;每天隻要有男人來飯館我就有機會。”“他們不肯讓我請假去接船,我隻好辭職不乾了。後來他們不讓我去見他,連我要上船都不準。我站在那兒,看著他們排著隊走下船,我留神找他,問走過身邊的人知不知道他在哪兒,他們逗我,問我是不是當天晚上有約會,告訴我從來沒聽說過他這個人,要不就是說他已經死了,或者他跟上校的老婆私奔到日本去了。我又想辦法上船,可他們還是不讓我上。因此那天晚上我穿得漂漂亮亮的去夜總會,走了一家又一家,總算找到他團裡的一個人,我讓他跟我調情,他把實情告訴了我。我覺得我好像已死去了。我坐在夜總會裡,那裡奏著音樂,人們在跳舞什麼的,那個喝醉酒的士兵在我身上亂摸,我心裡想乾嗎我不能放開一點,跟他胡混一番,喝個爛醉永遠不醒過來,我想,我浪費整整一年就是為了等這麼樣的一個畜生。今天想來,就是這個想法使我沒有胡來。”“總之,我沒有胡來。我回到自己的小屋子,第二天開始到處找他。我找啊找,他們對我撒謊,想讓我跟他們乾那種事,後來才弄明白他在萊文沃思。我沒足夠的錢買車票,隻好又找了份工作。乾了兩個月才攢夠了錢。我就去了萊文沃思。在查爾茲餐館又找了當女招待的工作,上的是夜班,這樣才可以每隔一個星期在星期天下午去探望李。我們決定去找個律師。我們不知道律師對聯邦政府的犯人是幫不上忙的。那律師沒告訴我,我也沒告訴李我是怎麼請到律師的。他以為我攢下了一筆錢。我跟律師同居了兩個月才發現他幫不了忙。”“後來打仗了(此處指第一次世界大戰。),他們把李放出來,送他去法國。我去了紐約,在一家兵工廠裡找到份工作。我還是規規矩矩過日子,當時城裡可到處都是大把花錢的士兵,連不起眼的邋遢姑娘都穿綾羅綢緞。可我依舊清清白白做人。後來他回來了。我到船上去接他。他是被押著下船的,他們又把他送回萊文沃思,還是為了三年前他殺了個士兵那件事。後來我找了個律師,他找了位眾議員想法把他放出來。我把攢下的錢都給了律師。所以等李出了監獄,我們一點錢都沒有了。他說我們結婚吧,可我們沒錢結不了婚。等我告訴他跟那個律師同居的事情,他把我揍了一頓。”她又把化得不成樣子的夾心糖扔到床後,在孩子的衣服上擦擦手。她從糖盒裡又拿起一塊來吃。她嚼著糖,望著霍拉斯,神情木然,若有所思,不慌不忙。墨黑的夜色從狹窄的牢窗侵入牢房,冷森森的,全無生氣。戈德溫不打呼嚕了。他動了一下,坐起身來。“幾點鐘了?”他說。“什麼?”霍拉斯說。他看看手表。“兩點半了。”“他的車胎一定在路上給戳了個洞(戈德溫認為女人在法庭交代了有關金魚眼的事情,金魚眼一定會來殺死他,隻因為輪胎漏氣而來不了的。)。”戈德溫說。天快亮的時候,霍拉斯也坐在椅子裡睡著了。他醒來時,一道窄窄的鉛筆粗細的紅色陽光從窗戶孔平射進來。戈德溫和女人正坐在行軍床上悄悄地說著話。戈德溫鬱鬱寡歡地望著他。“早上好。”他說。“我希望你睡了一覺,做完了你那個噩夢。”霍拉斯說。“要是這樣的話,這該是我做的最後一個夢。聽人說你到了陰間那邊是不會做夢的。”“你已經做得夠多了,不會因此感到遺憾的,”霍拉斯說,“我想經過了這件事以後,你會相信我們的。”“相信你個屁,”戈德溫說,他一直非常安靜、非常泰然地坐著,麵容冷漠,隨便地穿著套工裝褲和藍襯衣,“你想過沒有,經過了昨天那一場,這個人會讓我活著走出那扇門,走上街頭,走進那座法院大樓嗎?你這輩子都跟些什麼樣的男人打交道來著?在育兒室裡長大的?我自己是絕不會那麼做的。”“要是他這麼乾的話,那他是自投羅網。”霍拉斯說。“可這對我有什麼用?聽我——”“李。”女人說。“——對你說:你下次想用彆人的腦袋來押寶的時候——”“李。”她說。她正用手緩慢地來回摩挲他的腦袋。她把他的頭發理順,挑出頭路,輕輕拍拍他沒佩硬領的襯衣,把它捋平。霍拉斯凝望著他們。“你願意今天就待在這裡吧?”他心平氣和地說,“我可以去安排的。”“不用,”戈德溫說,“我煩透了。我要把它了結算了。隻要去跟那該死的副警官說,走路時彆太靠近我。你跟她最好還是出去吃點早飯。”“我不餓。”女人說。“去吧,照我說的去做。”戈德溫說。“李。”“來吧,”霍拉斯說,“你吃了以後還可以再回來的。”到了監獄外,他在早晨清新的空氣裡開始做深呼吸。“好好吸口氣,”他說,“在那種地方待了一夜,誰都會心煩意亂的。想想看,三個成年人……老天爺啊,我有時候真相信我們全都是孩子,除了孩子以外人人都是孩子。不過今天是最後一天了。到中午時分,他將走出那兒做個自由的人了:你明白這一點嗎?”他們在清新的陽光裡,在柔和、高爽的晴空下朝前走。藍天上高高飄浮著來自西南方向的一小團一小團的雲彩,持續不斷的清涼的微風把早已花謝花落的刺槐吹得微微顫抖,閃閃發亮。“我不知道你上哪兒去領報酬。”她說。“彆談這個了。我已經拿到酬勞了。你不會明白的,不過我的心靈四十三年來一直像個見習生在學習天意人事。整整四十三年啦。比你的年紀大一半吧。所以你明白吧,愚蠢跟貧困一樣,都能自己解決問題。”“可你知道他——他——”“算了,彆說了。我們都會想入非非的。上帝有時也挺傻,不過至少他還是個有教養的人士。難道你不知道這一點?”“我一直以為上帝是個男子漢。”女人說。霍拉斯穿過廣場走向縣政府大樓時,大鐘已經在敲了。廣場上已經擠滿了馬車和小汽車,穿工裝褲和卡其服裝的人慢吞吞地擁向大樓哥特式的大門口。他走上樓梯時,廣場上空的大鐘敲了第九下。狹窄的樓梯的頂端,雙扇大門已經打開。門內是一片開庭前的活動,人們正絡繹不絕地走動著找椅子入座。霍拉斯可以看見椅背上的各種腦袋——禿了頂的、頭發花白的、頭發蓬亂的、曬黑的脖子上剛整齊地理過發的腦袋、在城裡人硬領襯衣上露出的頭發油光光的腦袋,而偶爾還有一頂闊邊遮陽女帽或飾有花束的帽子。人們說話和走動的嘈雜聲逆著一陣陣穿門而入的微風傳到門外。微風從敞開的窗戶吹進屋裡,掠過人們的腦袋,回送到站在門口的霍拉斯身邊,帶著濃重的煙草味、汗臭、泥土的氣息,還有明顯的法院的氣味:那疲竭萎頓的欲望、貪婪、爭吵和怨恨的黴味,加上用以取代任何好一點東西的一種笨拙的穩重氣氛。窗戶外麵是拱形柱廊下的平台。穿過平台的和風帶進來在屋簷下作巢的麻雀和鴿子的啁啾聲和咕咕聲,偶爾還帶進來樓下廣場上汽車的喇叭聲,它穿過樓下走廊裡和樓梯上空洞洞的腳步聲,又被腳步聲所淹沒。法官尚未入席就座。霍拉斯看見在屋子一端長桌子邊的戈德溫的黑發腦袋和瘦削的棕色臉龐,還看見那女人的灰色帽子。長桌的另一頭坐著一個正在剔牙的男人。他腦瓜上蒙著一片密密的黑鬈發,朝天靈蓋越來越稀,形成一個禿頂。他的鼻子相當長,顯得蒼白。他穿著一套黃褐色的棕櫚灘牌子的西裝;他身邊的桌子上放著一隻漂亮的真皮公文包和一頂飾有紅褐兩色帽圈的草帽,而他正懶洋洋地越過一排排腦袋望著窗外的景色,一邊剔著牙齒。霍拉斯就在門口內站停腳步。“這是位律師,”他說,“從孟菲斯來的猶太律師。”他接著巡視桌子周圍的人的後腦勺,那裡坐的都是證人一類的人物。“我知道我毫不費力就能發現的,”他說,“她會戴頂黑帽子的。”他沿著中央過道向前走去。從傳來鐘聲和屋簷下鴿子的咕咕聲的平台窗戶的外麵,法警的嗓門響了起來:“根據法律規定,約克納帕塔法縣巡回法院現在開庭……”譚波兒戴著一九九藏書網頂黑帽子。法庭書記員叫了她兩遍,她才站起來到證人席就座。過了一會兒,霍拉斯才意識到法官在對他講話,而且有點不太耐煩。“班鮑先生,這一位是你的證人嗎?”“是的,閣下。”“你要她宣誓作證並且把證詞記錄備案?”“是的,閣下。”窗戶外麵,在那些不慌不忙的鴿子下麵,法警的嗓音仍然嗡嗡地回響著,反反複複,無休無止,無動於衷,雖然鐘聲已經停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