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彌留之際(1 / 1)

《我彌留之際》創作於福克納創作精力最旺盛的高峰時期,就在他的第一部傑作《喧嘩與騷動》出版的同一月(1929年10月)裡,福克納開始了《我彌留之際》的寫作,而且隻花了四十七天的時間便順利完成,同年正式出版。福克納對這部非常滿意,在上世紀30年代甚至一度把它置於《喧嘩與騷動》之上,直到1947年有大學生問到他的哪一部最好時,他首先提到的依然是《我彌留之際》,還強調它“更容易讀,也最有趣”(J.B.Meriwether and M.Millgate, eds.Lion in the Garden, Random House,1968.P53.)。當然,福克納後來對《喧嘩與騷動》的評價超出了《我彌留之際》,但《我彌留之際》無疑是福克納最青睞的之一,是公認的福克納的傑作。《我彌留之際》是否“最有趣”,可能因人而異,而是否“更容易讀”,在不少讀者眼裡,也會是一個問題。表麵看來,不長,寫的都是鄉下人,也相當口語化,可是要仔細,稍加思索,便會越讀越難,把握不住的主題是什麼,作家究竟要表明什麼。難怪評論家白丁特認為:“《我彌留之際》可以被讀而不能被理解,可以意會而不能言傳,可以被感受而不能被分析。”(Calvin Bedient,“Pride and Nakedness:As I Lay Dying,”Modern Language Quarterly(March,1968).P62.轉引自肖明翰:《威廉·福克納:騷動的靈魂》,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58頁。)那麼,我們應當如何來解讀這部呢?的英文標題——As I Lay Dying,首先會令許多讀者莫名其妙。“當我躺著等死”(字麵直譯)是一個時間狀語從句,讀者會認為主句是的內容,即“等死”之際發生的事件或情節,但事實並非如此。的時間跨度前後約為十天,“我”在第一天的傍晚就死去了,故事情節並不是發生在“等死”之際,而主要發生在“我”死去之後,甚至“我”出場講述的唯一一節的內容,也不是在“我”等死之際的情景,而是“我”對生前的回顧。“我”是誰?一般來說,是指中第一人稱的主人公,但在本書中其實不然。這部是由十五個敘述者(包括七位家人和八位鄰居等相關人士)共同講述的,每一個敘述者的講述都是一段個人獨白,除了有一節,都是用第一人稱講述的。當然根據故事內容不難看出,這個“我”是躺著等死的“她”——本德侖家的主婦艾迪。在十五個敘述者的五十九節獨白之中,她雖然隻有一節獨白,卻是整個故事的核心人物,將她的遺體送回娘家墓地安葬是她生前設計好的“報複”,中人物的遭遇和反應都是由她的去世和履行對她的承諾所引起的。知道了“我”是“她”,也讓讀者疑雲重重。Lay(躺著)是英文的過去時態,應當表明情節是她死了之後回憶起她彌留之際的情況,但這種事在現實中是不可能的。評論家布勒卡斯坦指出:Lay在美國南方方言中有用成現在時的不規範的例子,但中的艾迪是小學教師,她的語言是規範的,幾次使用lie或y都符合規範。看來這不是時態用法有問題,正如布勒卡斯坦所指出的,標題中的Dying並不僅僅指肉體的死亡,而是另有深意。(Andre Bleikasten, The Ink of Mencholy, Indiana Uy Press,1990.P163.轉引自肖明翰:《威廉·福克納研究》,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1997年,第282-283頁。)所以,讀者應當撥開標題的迷霧,不必在字麵意思或矛盾的意思上煞費苦心,探索字麵背後的深意更為要緊。比如dying不僅可以指肉體的死亡,也可以指艾迪對家庭控製或影響的消失,深一層上還可以指艾迪精神上的死亡,甚至可以指美國南方傳統價值觀念的死亡。同樣,Lay Dying一般指“病得起不來快要死了”的短暫時間,但也可能指一段較長時間,還可以指更為長久的時間,可以是幾年,甚至是十幾二十年。這是艾迪在裡一再強調的一條信念:“我父親說過,活著就是為不死不活做準備。我終於明白他的意思了……”(見40節,第153頁)她在這句話裡用了stay dead,應當說是與y dying有區彆的,即“不死不活”——指“沒有意義地活著”,而這一層涵義也許更符合艾迪的實情。正是出於這種觀念,她早就認為,安斯死了,可是他並不知道。她自身的情形也一樣,她受父親的虛無主義思想影響,無法在現實生活中與彆人(包括她的學生、後來的丈夫和子女)建立起正常的人際關係,她的婚姻、婚外戀、子女也都無法使她獲得自我的價值。因此,她精神上早已死亡,後半生都處於“不死不活”的彌留狀態。她自己也坦然承認生了珠爾之後,她就“開始為清掃自己的屋子做準備”(見40節,第153頁),即進入了不死不活的彌留階段。然而,更為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把的標題放回到曆史的時空去看它的隱喻涵義。福克納慣於把中的現實指向曆史的傳說和古老的神話,建立一種非凡的聯係,使讀者得到一種超越時空的感受。福氏其他的標題,如《喧嘩與騷動》《押沙龍,押沙龍!》《去吧,摩西!》都是類似的例子。福克納是一位具有濃厚神話色彩的作家。背靠他自稱的“郵票般大小的土地”,他創作出了十多部彼此相聯係的,營造了一個約克納帕塔法神話王國。用評論家喬治·奧唐奈的話來說:“他的主要是一係列圍繞特定衝突的相互聯係的神話(或一個神話的各個方麵),這個衝突發生在傳統主義與反傳統的現實世界之間,並沉浸在這個反傳統的現實世界裡麵。”(喬治·奧唐奈:《福克納的神話》,轉引自李文俊編:《福克納評論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0年,第5頁。)與此同時,他在創作自己的時,又常常有意識地使作品的故事情節、人物或故事結構與古希臘羅馬神話或宗教傳說中人們熟悉的人物、情節或結構相對應,形成一種對位關係,使讀者瞬間超越時空,產生豐富奇特的聯想,獲得一種全新的啟迪。而他這樣做的常用手法,便是采用一個神話原型式的隱喻標題。《我彌留之際》(As I Lay Dying)這個標題,據考證,引自荷馬史詩《奧德賽》,出自1925年出版的威廉·馬禮斯的英文譯本。在該譯本的第11卷裡,阿伽門農的影子對奧德修斯描述,他被劍刺中正要死去(即的英文標題)的時候,背叛了他的妻子都不願意伸手去撫合他的眼睛和嘴唇。阿伽門農在特洛伊戰爭後曆經千辛萬苦流落十一年才返家,被不忠的妻子和其情夫殺害,這與《我彌留之際》裡艾迪和牧師的私通是暗合的。艾迪雖然沒有殺害安斯,但她恨不得殺了他。為了報複,她提出他必須在她死後把她運回傑弗遜老家的墓地安葬,於是有了中的主要情節。履行承諾是傳統價值——誠信的體現,安斯不顧洪水、火災和屍體發臭的困擾,堅持帶領全家把艾迪運回老家墓地安葬,這雖算不了什麼英雄之舉,不能與阿伽門農歸途的艱辛相比,但也構成了一個相似對應點。應當特彆指出,這類隱喻隻能是暗示或影射,並不要求直接的對應或對位。有時這種對應可能是逆向的或反諷的,隻要能夠把現實的故事與古代的神話關聯起來就行。這就是神話原型批評家弗萊所謂的原型“置換變形”。安斯全家運送艾迪的屍體回老家安葬的艱苦旅程花了六天時間,還與古希臘的酒神節祭祀活動持續六天產生聯係。酒神狄俄尼索斯的祭祀活動是盛大的狂歡,繼隆重的祭祀和遊行之後,前三天演出悲劇,後三天演出喜劇,這與安斯一家的艱苦跋涉形成強烈的反差。中對安葬的場麵隻字不提,卻對送葬的旅程仔細描寫,不僅有路途的艱辛,更有人物各自的私心和彼此之間的矛盾,凸顯了這家人在災難的環境下表現出的醜惡、可笑與瘋狂。看來,要和理解福克納這位富有神話風格的作家,讀者應當具備相應的西方古代神話和宗教的知識,尤其對古希臘羅馬神話和基督教以及《聖經》,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有了這些知識,才能更好地穿越隱喻關聯的曆史時空,領略深刻的現實意義。福克納的從來不是一個單麵的現實故事,而往往是立體的、多層麵的。我們聚焦在故事不同的層麵,會領略到不同的主題涵義。同時,福克納總是巧妙地引導或者迫使讀者越過表麵的故事,從其人物或行動中看出更普遍的意義、更深刻的意蘊。《我彌留之際》可以當作一部家庭,一部關於美國南方一個普通農民家庭的故事,是福克納許多家庭中的一部。它描寫本德侖家的主婦艾迪的死亡和將其遺體運回艾迪的家鄉傑克遜墓地安葬的旅程,把全家放在家庭遭遇劇變的時刻。旅途中災難迭起的典型環境,展現出這個沒有愛、失去了傳統價值觀念的家庭悲劇抑或鬨劇。但是《我彌留之際》又不僅僅是本德侖一家人的故事,它反映了美國南方的窮白人在那個時代的生活狀況與道德困境,同時也是南方社會的縮影,甚至在一定意義上是人類的象征。艾迪·本德侖之死既是她個人的肉體死亡,也是她的精神死亡,還是南方傳統價值觀念的死亡。艾迪是一個自私孤獨的人,她一生沒有建立起正確的價值觀,一輩子都無法同家人、同彆人進行正常的溝通,她的“彌留之際”既是她臨死的時刻,也是南方傳統精神和價值觀念的消亡寫照。本德侖一家暴露出來的道德墮落和人性醜惡,發生在這樣的“彌留之際”也就不奇怪了。作為一部家庭,《我彌留之際》最好結合另一部家庭《喧嘩與騷動》來讀。因為這兩部不僅在創作時間方麵相隔最近,它們在主題、人物性格、作品結構、創作手法、隱喻運用等方麵都有許多相似之處。這兩部家庭都有共同的社會文化背景,康普森家是南方的種植園主,本德侖家是南方的農民。由於缺少母愛,家裡沒有傳統精神維係,家庭關係都十分緊張,孩子們的成長受到影響,性格變得孤僻。兩部的中心主題之一都是死亡,不過死亡的象征意義不同。《喧嘩與騷動》更為深沉,象征一個時代、一種傳統、一種生活方式、一個莊園主家庭的死亡。《我彌留之際》則是一個普通的家庭由於喪失了傳統的精神與價值觀念,遇到主要家庭成員死亡這種重大的家庭變故,一家人難於應付,無法接受災難的考驗。他們雖然不畏艱險,和洪水、大火搏鬥,不顧旁人的譏笑與敵意,完成了異地安葬的遺願,卻暴露了道德淪喪、各懷私心的醜惡嘴臉。人物塑造方麵,父母都很冷漠;孩子中間,瓦德曼與班吉相似,都是智障兒童,隻是程度不一樣,但兩人都在中起到很大的作用;杜薇·德爾和凱蒂都有情人,未婚有了身孕,隻是情節不同;珠爾同母親的關係和康普森夫人與傑森的關係也頗為相似;達爾和昆廷則非常相似。兩部都從多視角敘述,讓讀者多方位地來觀察和了解這兩個不同的家庭,但《我彌留之際》走得更遠,視角多至十五個,家庭內部有七人參與敘述,外部還有鄰居等有關人士八人,他們一起順著故事的進程單獨表白,有的地方相互之間甚至頗有出入。這十五人一共講了五十九段,獨立成節,每節都是個人獨白——包括內心獨白、引述的對話和情節的敘述。兩部都使用了不少隱喻、象征和意識流手法,寓意十分深遠。不過,相比之下,《我彌留之際》沒有那麼厚重的曆史意識,沒有那種沉重的家庭傳統負擔,沒有那麼濃厚的過去時代對現代的壓抑氣氛,本德侖這個普通家庭的故事不似康普森家族代表一個正在死亡的文化在社會和道德上的墮落,代表一個舊秩序、舊傳統行將崩潰。這也許是《喧嘩與騷動》往往置於《我彌留之際》之上的原因。《我彌留之際》可以是一部曆險記,不是一個人的英雄式的曆險,而是本德侖一家人集體的堂吉訶德式的曆險鬨劇。本德侖一家履行諾言,在艾迪死後將她運回家鄉安葬。到傑弗遜的路程本來隻有四十多英裡,但他們磨磨蹭蹭踏上旅程後又遭遇到了暴雨洪水。河水上漲淹沒了橋梁,他們折轉繞道卻還是沒法過橋,隻好從淺灘涉水。洪水淹死了騾子,險些衝走了棺材。途中遇險延誤了時間,七月天氣裡,屍體發臭,他們一路上遭到鄰居和路人的指責,最後又遭遇一場大火,停放在穀倉裡的棺材差點被燒掉。這次曆險被放到了一個特殊的自然環境中,家庭矛盾激化,社會衝突交織,暴露了本德侖這個沒有愛、沒有傳統精神的家庭的脆弱,揭示了這家人在災難中道德墮落、人性淪喪的悲劇。可是,這出悲劇帶上了反諷的鬨劇色彩。首先,他們的曆險不可與暗喻的《奧德賽》英雄歸途中的遭遇同日而語;其次,他們履行諾言這件事原是艾迪對丈夫安斯的報複安排,他們抗洪救火的“壯舉”不過是一場報應而已。用批評家米爾蓋特的話來說:“福克納的主要目的更像是迫使讀者以比書中的人物與行動第一眼看上去所要求的或值得的更高一層、更有普遍意義的角度來讀這本,來理解本德侖一家及其曆險……它使我們逐漸領會,在某種意義上,它是關於人類忍受能力的一個原始的寓言,是整個人類經驗的一幅悲喜劇式的圖景。”(邁·米爾蓋特:《威廉·福克納的成就》,第110頁,轉引自李文俊編:《福克納評傳》,浙江文藝出版社,1999年,第134頁。)《我彌留之際》可以算是一則反諷的道德寓言。本德侖一家人的送葬曆程具有約翰·班揚的《天路曆程》的框架,但這家人的旅程終點是下葬的墓地,而不是飛升的天堂,送葬者不是道德化身的聖徒,而是各懷私心的凡夫俗子。聖徒朝聖是為了得到救贖,送葬者卻想借送葬之機進城辦自己的私事——安斯要裝假牙、杜薇·德爾要買藥打胎、瓦德曼要買小火車,可是最後除安斯大有所獲外,卡什又一次折斷了腿,珠爾舍去了心愛的馬,杜薇·德爾打胎藥沒買成還遭藥店夥計猥褻,瓦德曼向往玩具火車卻連到櫥窗前觀望的工夫也沒有。最具反諷的是達爾的結局,他參加送葬沒懷個人目的,卻因放火燒了穀倉被送進了瘋人院。我們在《我彌留之際》時,可以拓開視野,不拘泥於一般的、較為熟知的層麵,隨著各自的興趣愛好或不同的主題關注,去尋找多樣的主題含蘊,或從創作的藝術層麵,去領略精湛的藝術技巧。福克納的是經得住這樣多層次、多視角的的。我們可以關注中的人物。比如艾迪·本德侖這個人物,在《我彌留之際》裡儘管隻有一節獨白,但她無疑是的軸心人物。仔細的第40節,我們會發現有許多值得探討的問題。首先,作為一個女性人物,她的思想、性格、見解和行為都表現出了強烈的反叛傾向,可以算得上是一位美國早期的女權主義者的代表。她是一個堅守自我、獨來獨往、十分孤傲的女人。她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按照自己的信念生活,坦誠無偽,與此同時,她不相信任何人。她曾經是一名小學教員,可她不愛她的學生,“他們每個人心裡都藏有自己的秘密和私心,都流著彼此不同的血液,跟我的血液也不一樣”。(這這幾段中有關艾迪的引文均見的第40節“艾迪”(第147-150頁),不再一一注明。)她恨不得拿鞭子抽打他們,打得他們鮮血淋淋才解恨。她對家人的態度也很異樣,認為生孩子是“結婚的報應”,生下第二個孩子後想把丈夫殺了;她生了六個孩子卻不把他們當作自己的親骨肉。就這樣,她拒絕了自己的學生、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孩子,同時也就拒絕了生活本身。當然,她不相信任何人,無法與人溝通,是她的孤獨造成的。她試圖以抽打學生來擺脫孤獨,來表明自己的存在,試圖用上帝“所指定的工具”——維特菲爾德牧師來擺脫對婚姻的失望,可都沒有成功。於是,“‘時間’、‘安斯’、‘愛’,叫作什麼都行,反正都在圓圈之外”。她就這樣生活在“圓圈”——自我封閉的孤獨之中,直到死去。她不相信任何人,連溝通人與人之間思想的話語也不相信。她有一套獨特的話語見解,認為“詞語是沒用的,就在人們說話想要表達的當兒那詞意就不對勁了”。“愛”這個詞“隻是填補空缺的一個影子。真到了時候,你並不需要那樣一個詞來表明,就像不需要‘驕傲’或‘恐懼’那樣的詞語一樣”。無論什麼詞,都是“需要這個詞的人發明出來的”,與事實毫無聯係。她還說:“我知道活著是可怕的……因為我們得通過使用詞語相互利用……”完全否定話語的價值和功能,這是她的虛無主義思想的表現,是她處於徹底孤獨境地的結果,也是她無法與他人溝通、建立起正常的人際關係的絕望心理的寫照。她對“性欲”的理解和她的性行為,都帶有女權主義者的特色。她認為“性欲”是體內“狂野沸騰於天地的熱血”在作怪,讓人難以忍受是因為季節的影響,早春時節,最難將息。因為萬物複蘇的春天,也是動物(包括人)發情的日子。她不是“愛”上了安斯,而是“接受了”安斯,因為他的家裡沒有女人,可是他“有一棟房子,還有一個不錯的農場”。她與安斯的婚姻是十分現實的。可是,當她與安斯的婚姻令她失望後,她便去找了個情人,到樹林裡與他幽會。這就是她的性自由,她對這種事並不在乎,“我什麼也不隱瞞,誰我也不想欺騙”。總之,圍繞艾迪·本德侖這個女性人物,可以從女性主義的角度這部,也可以把艾迪和科拉對照起來。達爾這個人物也是值得特彆關注的。他是這部最主要的敘事人,在十五個敘述者的所有五十九段獨白之中,達爾的占了十九段,約為三分之一,的大部分情節是由他敘述的,他是事件的樞紐和推動者,其他敘述者隻是做些補充或從不同的視角提供看法。達爾出生在一個沒有母愛的家庭,深為沒有母愛而痛苦,他說:“因為我沒有母親,我不可能愛我母親。”(見21節,第79頁)正是由於沒有母愛,他感到孤獨和苦惱,不知自己是誰,自己存不存在,而且常常把這兩者聯係在一起。強烈的孤獨感和失落感帶來精神上的創傷,他在人們眼裡顯得性格孤僻,行為乖張,被認為精神有毛病。他老是跟珠爾過不去,也正是母親拋棄了他而鐘愛珠爾的緣故。達爾孤僻偏執,卻十分敏感,具有某些精神不正常的人所特有的非凡的想象力和洞察力,能夠看到他不在場時發生的情景並且看穿彆人的心思。他和《喧嘩與騷動》裡的昆廷頗有相似之處,兩人都十分敏感內向,結局也相差不多,一個跳河自殺,一個精神分裂。達爾放火來結束送葬旅程,應當說是過激行為而不是發瘋的表現,卡什認為這種做法有些在理:“於是後來,達爾發現我們當中似乎應該有人出來做點什麼,我幾乎相信在某種程度上他做的沒有錯。”(見53節,第203頁)可是,在最後被押上火車送去瘋人院的時候,他大笑不止。這時他顯然已經精神分裂,把“達爾”當作了另一個人,並用第三人稱來稱呼,問“他”在笑什麼。文學裡有“詩人-瘋子”一說,達爾是不是這類人我們姑且不論,但達爾的詩人氣質在裡卻有充分的表現。弗·卡爾說:“在達爾的段落裡,我們見到某些福克納筆下最具狂想曲色彩的散文……福克納為達爾的視野發明了一種語言。”(弗·卡爾:《威廉·福克納》,第392頁,轉引自李文俊編:《福克納評傳》,浙江文藝出版社,1999年,第140頁。)這類例子在裡不勝枚舉,比如用木瓢從杉木桶裡取水喝的快感和情景,他描寫得多麼細膩和獨特:“我還是個小孩子的時候,就開始明白:水裝進了杉木桶裡,過些時候,味道要好得多。喝起來溫涼溫涼的,還暗帶一絲兒香味,就像七月天杉樹林裡吹過的熱風……到了夜裡,水就更好喝了。我老愛躺在門廳的鋪板上,在那兒等著,聽大家都睡著了,再起身摸回到水桶邊。周圍一片漆黑,擱板是黑的,靜止的水麵仿佛憑空成了一個圓洞,我用瓢去攪醒水麵之前,說不定還能看見桶裡有一兩顆星星;在我喝水之前,沒準瓢裡還能看見一兩顆星星。”(見3節,第7頁)同樣,達爾會做關於存在不存在的哲理思考:“在一間陌生的房裡,你必須什麼都不想才能入睡。在你做到什麼都不想之前,你是什麼?而在你什麼都不想的入睡之際,你什麼也不是了。當你酣然大睡時,你便沒了自己,從來不曾存在。我不知道我是什麼。我也不知道自己存在還是不存在。珠爾知道他存在,因為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存在不存在這回事。他做不到入睡前什麼都不想,因為他不是他自己的存在而是他不存在的自我。”(見17節,第66頁)達爾是個農村青年,裡沒有提到他受過什麼教育,他的詩人氣質仿佛是天生的,他那些詩情畫意的描寫和富有哲理的思辨有可能嗎?這不禁讓人想到達爾是不是福克納的影子,甚至是福克納的代言人。看來,達爾充當最主要的敘述者不是偶然的,於是有了從傳記角度來考察達爾這個人物的可能。也有評論家指出:福克納在青年時代,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時複員回家的那個階段,他像達爾那樣,性情古怪,成天東遊西蕩。那段時間福克納也經常寫詩。評論還提到,中的艾迪和安斯與福克納的母親莫德、父親默裡的情形也有相似的地方,中艾迪夜間拒絕安斯,莫德也有不讓默裡進臥室的時候。報複心理在中也是一個有趣的話題。由於喪失了傳統的精神價值,本德侖一家沒有尊老愛幼、相互關愛的情懷,缺少母愛更給子女帶來精神傷害,使他們性格扭曲。中的送葬曆險情節就架構在惡意的報複上。艾迪生了第二個孩子達爾,感到是受了安斯的欺騙,於是決定報複安斯,她說:“我的報複是讓他永遠不知道我在報複他。達爾出生後我要安斯答應,我死後把我運回傑弗遜安葬……”(見40節,第150頁)她當了小學教師後感到教師生活平淡無聊,怨恨她的父親,“當我想到這種日子似乎就是通向不死不活的唯一途徑時,我會憎恨父親乾嗎要播下我這顆種子”(見40節,第147頁)。父親死了報複誰呢?她於是對小學生充滿仇恨,通過鞭打他們來發泄恨意:“我總是期待那些學生犯錯,這時我就可以用鞭子抽打他們。每一鞭打下去,我都會感到像是打到自己的身上;每一條留下的鞭痕和從印跡湧出的血,都像是我自己的血液;每抽一鞭我都會想:現在你可知道我的厲害了吧!”(見40節,第147頁)也許在她這種心理的影響下,她的孩子們也把自己的孤獨的苦惱和生存的失落感發泄到他人身上。達爾不滿艾迪對珠爾的偏愛,常常充滿嫉妒,處處與珠爾過不去,雖是兄弟,他竟衝著珠爾問:“珠爾,你娘是一匹馬,可你爹是誰呢?”(見48節,第183頁)他在艾迪彌留之際,還慫恿安斯讓他和珠爾去拉一趟木料,耽誤了送葬出發的時間;在返回的路上,他一再重複地說:“你知不知道艾迪·本德侖就要死了?艾迪·本德侖就要死了。”(見10節,第33頁)在送葬快到目的地時,達爾竟然放火企圖燒毀艾迪的棺材。反過來也一樣,珠爾得知是達爾放的火,極力主張“把他抓了綁起來”(見53節,第202頁),還叫嚷著:“宰了他!宰了這狗娘養的!”(見53節,第207頁)杜薇·德爾被達爾發現了醜聞,二人雖然心照不宣,但她一直害怕達爾看她時的那副目光。等到有人來抓達爾的時候,報複的機會到了,杜薇·德爾“像隻野貓似的猛撲向他……對著達爾又抓又扯”(見53節,第207頁)。的結尾耐人尋味,送葬曆險以光明的喜劇收尾,艾迪安葬之後,本德侖一家似乎獲得了新生,起碼生活有了一個新的起點。安斯裝了一副假牙,有了一台留聲機,他以全新的麵貌出現在子女麵前,還出人預料地娶了一個新夫人。不難想象的是,還有打胎未成的杜薇·德爾,她會給這個世界增添一個新生命。這樣,死亡與新生獲得了平衡。這就是福克納的樂觀主義,正像他在接受諾貝爾文學獎的演說裡說的:“我不想接受人類末日的說法……人是不朽的,因為他的族類會延續下去。”《我彌留之際》是公認的福克納名著之一,名著是耐讀的,它的主題是多樣的,不確定的。深讀見深,淺讀見淺。以不同的角度,往往會見到不同的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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