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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米蘭·昆德拉 536 字 2天前

他的臉頰還感覺得到她手的碰觸,更準確地說,是三根手指指尖的碰觸,而且留下了冷冷的印跡,就好像摸到了青蛙之後的感覺。她的撫摸一向都是緩慢的、平和的,他覺得她好像想把時間拉長。當這三根指頭一霎時碰觸到他的臉頰時,這不是一個撫摸,而是一聲召喚。就好像在她快要被暴風雨攫住、被浪潮卷去的那一刻,她隻有一個轉瞬即逝的姿勢,好像在說:“不過,我來過一遭!我曾經在那兒經曆過!不論以後發生什麼事,彆把我忘記!”他動作機械地穿上衣服,心裡想著他們剛剛提到倫敦時的對話。“為什麼要去倫敦?”他這麼問,而她的回答是:“你很清楚為什麼要去倫敦。”這很明顯是影射他在最後一封信裡提到的離彆。這句“你很清楚”表示:你知道那封信。可是這封信,她才剛從信箱裡拿到,隻有發信人和她知道這件事。換句話說,香黛兒已經拆穿了可憐的西拉諾的假麵具,而且她想對他說:是你自己邀我到倫敦去的,所以,我照你的話做。可是,如果她已經猜到了他就是寫信的人(天哪,天哪,九九藏書她怎麼猜得出來呢?),她為什麼會把這件事看得這麼惡劣?她的態度為什麼會這麼殘酷?要是她都猜到了,為什麼她沒猜透他寫匿名信的原因所在?她在懷疑什麼?在所有這些疑問背後,他隻確定一點:他不了解她。而她,同理可推,也一樣什麼都不了解。他們心裡所想的往往背道而馳,他覺得他們的想法永遠不會有交集。他所感受到的痛苦不想得到撫慰,相反,它想要傷口惡化,而且要在眾目睽睽之下,把它像不合乎公理正義的標記一樣帶在身上。他沒有耐心等香黛兒回來,好向她解釋這之間的誤會。在他內心深處,他很清楚這是唯一合宜的舉止,可是痛苦不想要聽道理,它有它自己的道理,就是不講理。它不講理的道理就是,要讓香黛兒回來發現公寓裡空無一人,他人已經離開了,就依照她所宣告的,她要獨處,不要被人窺探。他把幾張鈔票放進口袋裡,這是他所有的錢了,然後他猶豫了一會兒,想一下要不要把鑰匙帶走。最後他把它放在入門的小桌子上。當她看見這些鑰匙,她就明白他再也不會回來了。隻有幾件外套、襯衫放在衣櫥裡,隻有幾本書還擱在書架上,留在這裡當做回憶。他離開了,不知道自己接下來要做什麼。重要的是,離開這間不屬於他的公寓。先離開,再決定然後要到哪裡去。隻有到了街上以後,他才會讓自己去想這個問題。可是當他走到樓下,他突然有一種脫離現實的奇怪感受。他必須在人行道上停一下,才能好好思索。去哪兒呢?他腦子裡有各種矛盾的想法:他有一些務農的親戚住在佩裡戈爾,他們一向都很熱誠地接待他;或是待在巴黎隨便找家便宜的旅館。當他還想不出個所以然的時候,一部出租車停在紅燈前。他對出租車招了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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