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男孩》本來就不是一部一蹴而就的書,它的出版之路可謂艱辛。光是寫成就花了兩年,最後的成書又與原稿差了十萬八千裡。和很多書一樣,決意寫這本書也非常突然。一九九五年六月,一位劇院監製請我吃飯,問我討要一些戲劇的創意。我匆匆忙忙地發給了他十幾個,其他的他都沒看上眼,隻有一個關於埃德加·愛倫·坡的《失蹤的埃德加》引起了他的興趣。那時我正好在讀坡的《想象和神秘故事集》,我一直很喜歡這一本。中我再次陷入坡所想象中的歐洲,情緒變得脆弱,帶著永遠難以愈合的傷口。他的裡似乎充滿鬼魅。之後我翻了一下坡的簡介,發現他曾於一八一五年到一八二〇年間在英格蘭生活過,他的養父還在英國設立了在美國的進口公司的分公司。坡的一個短篇《威廉·威爾遜》,就是以英國寄宿學校為背景的,裡麵有很多自傳性元素。《威廉·威爾遜》是坡寫的最奇怪的一個故事,書中的敘述者威廉·威爾遜從中學時代起就被雙重人格——部分是幽靈,部分是自己的本我——所困擾。坡給了威爾遜和他的另一重人格不同的生日——後者是一月十九日——以及不同的家庭背景。威爾遜是個富有的、被寵壞了的孩子,行為墮落:“在我身上,一瞬間所有的美德都如鬥篷一般掉落……”他一頭紮進“多年無法言表的痛苦和不可原諒的罪惡之中”。他痛恨另一重人格限製了他的邪惡,終於在暴怒中殺了他——結果發現至少在某種程度上他也殺了自己。在筆記中我是這樣寫的:“在保證傳記真實性的同時,可以在坡的童年經曆上做一番文章。就讓故事發生在一八二〇年,坡在英國的最後一年。”弗裡奇係列的作者格雷高裡·麥克唐納曾寫道:作者應該努力去忘掉他的念頭。要是真的忘了,就說明它不值得記著;如果忘不掉,這個念頭揮之不去,那你要做的就是把它變成。關於《美國男孩》的念頭就是這種情況——它揮之不去。五年後,二〇〇〇年的春天,我向它低頭了,開始對埃德加·愛倫·坡做一些研究。我發現的第一件事是其實我們對他的童年生活一無所知,他身上充滿謎團。我在一張白紙上記了點筆記,傳真給了我的經紀人,想看看她怎麼看待我這個難以忘懷的念頭。她很喜歡。實際上她太喜歡了,馬上就傳了一份給我的編輯。她也很喜歡,儘管(還是正因為?)那是我寫過的最短的大綱——甚至我都沒當大綱寫。於是我就必須得寫這本書了。那時我還從沒寫過曆史,我想儘量準確地反映那個時代的特征。我研究了一下攝政時代末期的英國人是怎麼說話的,行為舉止又是怎樣。從上流社會到聖賈爾斯和七麵鐘的貧民,從斯托克紐因頓這樣的小村莊到格洛斯特郡的地主,都研究了。我還了解了一下在倫敦的黑人的狀況,以及人們是怎麼看待他們的。我還研究了那場發生在當時的超級大國和在另一個半球上、雖然很小卻極富進取心的國家之間,至今仍沒有結論的戰爭:一八一二年的英美戰爭。那是這兩個國家的最後一次對抗,卻一直沒得到應有的重視。我研究了那個時代的地圖和報紙,研究當時的服飾、家具、馬車和房屋——當然還有冰窖。我翻看了大量的回憶錄、日記和信函,還在《新門監獄日曆》中找到了大量信息。我(或者重讀)了關於那個時代的很多。很快,我待在一八一九至一八二〇年的時間已遠比在二〇〇一到二〇〇二年的時間要多了。這本書采用第一人稱敘述,是因為我想真實地呈現出對話,這想法有點可笑。創作的那段日子,我一天到晚鑽在《牛津英語詞典》裡不出來,試圖確定每一個詞或者短語都能在當時的語境裡達到我希望的效果。我癡迷到最後連做夢都開始使用分號了。不過以上說的還算是容易的,真正的難藏書網題在於如何在坡的作品碎片裡布置一起神秘的凶殺案,還要提取出一段愛情故事。這意味著痛苦和悲傷,還有強烈的幸福,當然所有的創作都應該是這樣的。我先寫了大約兩萬字,然後全撕了(這種事常有)。最後我終於找到了節奏,整個故事的大部分敘述出自一位貧窮的教師,他有一段起起落落的過去,還經曆過一小段軍旅生涯以及精神失常的日子。我從一位曾曾曾祖父那裡借來了名字,托馬斯·希爾德。(真正的托馬斯·希爾德在諾森比亞。他是一位維多利亞時代的無名詩人,連大英圖書館都查不到他。他出版過的詩中最好的一首是《頌煙鬥》,詩中飽含誠意。他生了十四個孩子,很可能是個重婚犯。)希爾德寫下的虛構故事中,核心是維文赫銀行以及隨之起起落落的各個家庭,尤其是家庭中的女性的命運。這家銀行的倒閉有一起真實的貪汙案可循,這一事件導致了一八二四年方特勒羅伊偽造案的審判,最終罪犯被送上了絞架。坡在整個故事中神出鬼沒,整體上來講他扮演的是一個比較小的配角。這部的創作過程是漫長的——從有了念頭到出版,前後共曆時八年。不過這個“美國男孩”終於走到了世人麵前,現在,我終於可以放心地把他忘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