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值得注意,耶路撒冷的聖殿和羅馬的朱庇特神殿,幾乎同時毀滅於戰火之中。(朱庇特神殿在維特裡烏斯和韋斯巴薌的內戰中被焚毀,時間是公元69年12月19日;耶路撒冷聖殿在公元70年8月10日,毀於猶太人自己的手裡,好像跟羅馬人無關。)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信徒自願向聖殿所做的捐獻,竟然被暴虐的征服者搶走,拿來整修和裝飾朱庇特神殿(圖密善修建新的朱庇特神殿呈獻給羅馬的神明,單是鍍金的費用就花了1.2萬泰倫(超過250萬英鎊)。馬修提出意見要移用整修耶路撒冷聖殿的經費,他說要不是這樣,皇帝一旦要神殿歸還所欠的款項,朱庇特就是將奧林帕斯山賣掉,也還不了十分之一的價錢。)。羅馬皇帝向猶太人征收人頭稅,雖然每個人繳的稅額有限,但是這筆錢的運用早已有所計劃,征斂的手段非常嚴厲,讓人認為是一項讓民眾不堪其苦的苛政。有些人與猶太人既無血統淵源,也沒有宗教關係,稅務官員還是可以任意課稅。基督徒原來借著猶太人的會所當庇護,現在也無法逃脫貪婪的勒索。基督教徒一直不願沾染上偶像崇拜的嫌疑,憑良知也不能為披著魔鬼外衣的朱庇特神廟儘力。由於基督徒當中儘管數目日減,卻仍有相當數目的人依舊信奉摩西的戒律,他們想要極力掩蓋猶太血統,卻很不容易做到,隻要檢查是否行過割禮,馬上就能揭穿身份。(蘇埃托尼烏斯曾經親眼看到一位90歲的老翁,在行省總督的法庭內,當眾接受檢查是否行過割禮。)但是就羅馬當局的官員來說,他們可沒有工夫去研究這兩個教派在教義上的差異。在那些用皇帝名義設置在羅馬的法庭或是以代行法務官名銜設置的猶地亞地方法庭上,有兩位受審的基督徒,據說他們的出身甚至比偉大的君王還要高貴得多。他倆是耶穌基督的親兄弟使徒聖猶大的孫兒,(這樣明顯的稱呼,可以知道耶穌的兄弟就是約瑟和瑪麗亞的婚生子。為了尊敬聖母的貞潔無瑕,諾斯替教派認為他是約瑟的第二位妻子所生,正統的希臘教徒也采用這種說法。拉丁人還要加以改進,強調約瑟一直過著獨身生活,提出很多證據,把稱為耶穌基督兄弟的猶大、西蒙及詹姆士說成是他的堂兄弟。)本來具備繼承大衛王的資格,受到全民的尊敬,從而引起總督的猜忌。但是他們的穿著襤褸而且答話很老實,很快讓當局相信,他們既沒有意圖,也沒有能力擾亂羅馬帝國的安寧。他們很坦率地承認自己的皇室血胤,以及和彌賽亞的近親關係,但是否認有任何世俗的企圖,聲稱要建立純粹屬於精神和心靈的天國。當被問到財產和職業時,他們就伸出因每日辛勤勞動而長滿老繭的雙手,說是完全靠著耕種為生,在科卡巴村莊附近有一塊麵積約24英畝的土地,價值約9000德拉克馬或300英鎊。於是聖猶大的孫兒在總督既憐憫又鄙視的心情下,無罪釋放。大衛王室的衰落使後代子孫免於暴君的猜忌,但是自己家族的興旺使得怯懦的圖密善皇帝提高警覺。隻有他所恐懼、憎恨或尊敬的羅馬人流血,才能消除他的不安。所以圖密善對付自己親叔叔弗拉維烏斯·薩比努斯的兩個兒子,老大很快以涉嫌謀叛而定罪,小兒子弗拉維烏斯·克萊門斯,由於生性懦弱無能,才幸免於死。皇帝在很長一段時期內,對這位不會造成威脅的堂弟真是恩寵備至,把自己的外甥女多米蒂娜許配給他,收養他們所生的兒子,希望有一天讓他繼承王位,並賜予孩子的父親執政官的高位。可是,連一年的任期都沒有滿,圖密善就找了一個微小的借口,將堂弟判處死刑,多米蒂娜也被放逐到坎帕尼亞海岸一個與世隔絕的小島上去。(1 迪翁說是放逐到潘達塔裡亞島,布魯提烏斯·普雷森斯認為是潘提亞島。這兩座島嶼相距不遠,所以產生不同的說法,可能是抄寫員的筆誤,也可能是歐西比烏斯弄錯以為有兩位多米蒂娜,一位是克萊門斯的妻子,另一位是他的外甥女。)另外一大批被牽連進去的人,不是被處死就是被判沒收財產,被指控的罪名是“無神論者”和“認同猶太人”。(布魯提烏斯·普雷森斯可能搜集很多有關這方麵的記錄。要是他與普林尼通信,那就可以確定是同時代的作者。)按照當時官府和輿論對基督徒模糊不清的了解,以此二者離奇結合而成的罪名,除了用於基督徒身上,對其餘人員全都不適合。就憑著這種“莫須有”的解釋,並由於過於迫切地希望拿一個暴君的多疑作為他們死得光榮的證據。於是教會便將克萊門斯和多米蒂娜列於第一批殉教者的名單之中,並將圖密善的暴行稱為“第二次大迫害”。但是,這次迫害(如果配得上這個稱呼的話)的時期並不長,處死克萊門斯和放逐多米蒂娜後不過幾個月,一名深得多米蒂娜喜愛的自由奴史蒂芬,雖然沒有信奉她的宗教,卻在皇宮裡刺殺圖密善。元老院對死去的皇帝加以鞭屍,廢除他所下的詔書和判令,赦回被流放的人。在涅爾瓦皇帝溫和的統治下,無辜的受害者恢複地位,發還所沒收的財產,就連一些罪無可恕的人也都獲得赦免,或者逃脫了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