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從充分根據律的表象經驗和科學的客體跳出童年時代吧,朋友,覺醒嗬!——J·J·盧梭“世界是我的表象”:這是一個真理,是對於任何一個生活著和認識著的生物都有效的真理;不過隻有人能夠將它納入反省的,抽象的意識罷了。並且,要是人真的這樣做了,那麼,在他那兒就出現了哲學的思考。於是,他就會清楚而確切地明白,他不認識什麼太陽,什麼地球,而永遠隻是眼睛,是眼睛看見太陽;永遠隻是手,是手感觸著地球;就會明白圍繞著他的這世界隻是作為表象而存在著的,也就是說這世界的存在完全隻是就它對一個其他事物的,一個進行“表象者”,的關係來說的。這個進行“表象者”就是人自己。如果有一真理可以先驗地說將出來,那就是這一真理了,因為這真理就是一切可能的、可想得到的經驗所同具的那一形式的陳述。它比一切,比時間、空間、因果性等更為普遍,因為所有這些都要以這一真理為前提。我們既已把這些形式都認作根據律的一些特殊構成形態,如果其中每一形式隻是對一特殊類型的表象有效,那麼,與此相反,客體和主體的分立則是所有那些類型的共同形式。客體主體分立是這樣一個形式:任何一個表象,不論是哪一種,抽象的或直觀的,純粹的或經驗的,都隻有在這一共同形式下,根本才有可能,才可想象。因此,再沒有一個比這更確切,更不依賴其他真理,更不需要一個證明的真理了;即是說:對於“認識”而存在著的一切,也就是全世界,都隻是同主體相關聯著的客體,直觀者的直觀;一句話,都隻是表象。當然,這裡所說的對於現在,也對於任何過去,任何將來,對於最遠的和近的都有效;因為這裡所說的對於時間和空間本身就有效;而又隻有在時間、空間中,所有這些[過去、現在、未來、遠和近] 才能區彆出來。一切一切,凡已屬於和能屬於這世界的一切,都無可避免地帶有以主體為條件[的性質] ,並且也僅僅隻是為主體而存在。世界即是表象。這個真理決不新穎。它已包含在笛卡兒所從出發的懷疑論觀點中。不過貝克萊是斷然把它說出來的第一人;儘管他那哲學的其餘部分站不住腳,在這一點上,他卻為哲學作出了不朽的貢獻。康德首先一個缺點就是對這一命題的忽略,這在本書附錄中將有詳儘的交代。與此相反,吠檀多哲學被認為是毗耶舍的作品,這裡所談的基本原理在那裡就已作為根本命題出現了,因此印度智者們很早就認識這一真理了。威廉·瓊斯在他最近《論亞洲哲學》(《亞洲研究》,第四卷第164頁)一文中為此作了證,他說:“吠檀多學派的基本教義不在於否認物質的存在,不在否認它的堅實性、不可入性99lib?、廣延的形狀(否認這些,將意味著瘋狂),而是在於糾正世俗對於物質的觀念,在於主張物質沒有獨立於心的知覺以外的本質,主張存在和可知覺性是可以互相換用的術語。”這些話已充分地表出了經驗的實在性和先驗的觀念性兩者的共存。在這第一篇裡,我們隻從上述的這一方麵,即僅僅是作為表象的一麵來考察這世界。至於這一考察,雖無損於其為真理,究竟是片麵的,從而也是由於某種任意的抽象作用引出來的,它宣告了每一個人內心的矛盾,他帶著這一矛盾去假定這世界隻是他的表象,另一方麵他又再也不能擺脫這一假定。不過這一考察的片麵性就會從下一篇得到補充,由另一真理得到補充。這一真理,可不如我們這裡所從出發的那一個,是那麼直接明確的,而是隻有通過更深入的探討,更艱難的抽象和“彆異綜同”的功夫才能達35到的。它必然是很嚴肅的,對於每一個人縱不是可怕的,也必然是要加以鄭重考慮的。這另一真理就是每人,他自己也能說並且必須說的:“世界是我的意誌。”在作這個補充之前,也就是在這第一篇裡,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考察世界的這一麵,即我們所從出發的一麵。“可知性”的一麵:因此,也必須毫無抵觸心情地將當前現成的客體,甚至自己的身體(我們就要進一步談到這點)都僅僅作為表象看,並且也僅僅稱之為表象。我們希望往後每一個人都會確切明白我們在這樣做的時候,隻僅僅是撇開了意誌;而意誌就是單獨構成世界另外那一麵的東西;因為這世界的一麵自始至終是表象,正如另一麵自始至終是意誌。至於說有一種實在,並不是這兩者中的任何一個方麵,而是一個自在的客體(康德的“自在之物”可惜也不知不黨的蛻化為這樣的客體),那是夢囈中的怪物;而承認這種怪物就會是哲學裡引人誤入迷途的鬼火。
第一篇 世界作為表象初論 §1(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