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來找我了。我知道他要來了,因為我知道我告訴他彆來的時候他的眼睛變得多麼無精打采。還有,後來它們轉得又多麼快。我說得不太友好,雖然我想友好來著。那些關鍵之處我都經曆過了;在鏡子前我把它們一個一個地過了一遍:偷偷溜出去,騙他妻子,還有彆的。我從未說起過我們的年齡差距,從未說起過阿克頓。從未說過阿克頓。但是他跟我爭吵,我就說:離我遠點兒。你離我遠點兒。從我這兒滾開。你要是再給我拿一瓶香水,我就喝了它自殺,要是你不離我遠點兒的話。“他說:你喝香水死不了。“我說:你知道我什麼意思。“他說:你要我離開我妻子?“我說:不!我要你離開我。我不想讓你在我裡邊。我不想讓你在我旁邊。我討厭這間屋子。我不想待在這兒了,你也彆來找我。“他說:為什麼?“我說:因為……因為……因為……“他說:因為什麼?“我說:因為你讓我惡心。“惡心?我讓你惡心?“惡心我自己,也惡心你。“我想說的不是那個……覺得惡心什麼的。他並不惡心。我是說讓我惡心。我想讓他知道的是,我有了這個得到阿克頓的機會,我想抓住它;我想要的是女伴,好跟她們說這件事。說一說我們去了哪兒,他乾了什麼。說說事。說說東西。要是你都不能跟人家說一說,秘密又有什麼了不起呢?我向費莉絲隱隱約約地暗示了喬和我的事,她先是哈哈大笑,然後盯著我看,後來就皺起了眉頭。“我不能把那一切告訴他,因為我已經把彆的關鍵之處經曆了一遍,全搞糊塗了。“可他要來找我了。我知道的。他一直在到處找我。也許明天他就會找到我。也許今天晚上。大老遠跑到這兒來;大老遠地跑到這兒來。“我們下了電車,我、阿克頓和費莉絲,當時我想他就在糖果店隔壁的門洞裡,但是他不在那兒。還沒來。我覺得我在哪兒都看得見他。我知道他在找我,現在我知道他要來了。“他甚至不在乎我長得怎麼樣。我可以是任何東西,做任何事——這都能讓他高興。準是這麼個態度把我給氣壞了。我不知道。“可是,人家阿克頓,他不喜歡我那樣子攏頭發就告訴我。然後我就換了樣兒,他可喜歡了。我跟他在一起的時候從來沒戴過眼鏡,還為了他把自己的哈哈大笑改成了另一種他更喜歡的。我想他喜歡。我知道他以前不喜歡我笑。還有,現在我吃東西也更高興了。喬喜歡我把東西都吃光然後再要。我一要第二份,阿克頓就拿眼睛飛快地瞥我一下。他以那種方式替我操心。喬從來不。喬不在乎我是哪種女人。他本該在乎的。我在乎。我想有自己的個性,跟阿克頓在一起我就快要得到了。我現在有副派頭了。鉛筆一樣細的眉毛往我的臉上一安,那簡直是個夢。我的所有手鐲都緊貼在我的胳膊肘下麵。有時候我把我的長統襪係在膝蓋下麵,而不是膝蓋上麵。我的腳背上橫著三根帶子;我在家裡穿的鞋,皮子是割掉的,看上去像花邊似的。“他要來找我了。也許今天晚上。也許就在這兒。“他要是來了,就會看見我和阿克頓跳舞離得有多近。我是怎樣用胳膊摟著他,再把頭靠在胳膊上。我們先是前後搖擺,然後左右搖擺,這時候我的裙擺墜在後麵,敲打著我的腿肚子。我們身體的正麵整個貼在一起。貼得這麼近,我們之間什麼都插不進去。這兒的很多女孩子想跟他來這個。我睜開眼睛從他的脖子旁邊望過去,就能看見她們。我用拇指指甲在他脖梗子後頭揉,這樣女孩子們就會知道我知道她們想要他。他不喜歡這個,就擰著腦袋,讓我彆那樣碰他的脖子。我停了下來。“喬不會在乎。我可以揉他身上任何部位。他讓我在他身上畫口紅畫,畫的地方他得照鏡子才能看見。”這次舞會散去以後所發生的一切都是沒有意義的。現在即是一切。就像是戰爭。每個人一想到他人的血,就變得英俊漂亮、神采飛揚。仿佛那從彆人血管裡飛濺而出的紅流就是麵部化妝品,它的光彩奪目已注冊了專利。激蕩人心,魅力無窮。此後,將會有些閒聊和重述談及舞會的經過;然而什麼都趕不上動作本身,以及那令心兒怦動的節奏。在戰爭中,或者在舞會上,每個人都足智多謀、詭計多端;目標既定,又有變動,必須重新結盟。同夥與對手被晾在一旁;新的搭檔取得了勝利。征服的可能性將多卡絲征服了,因為在這裡——與成人在一起,就像在戰爭中一樣——人們為衣食做戲。“他要來找我了。他來的時候會發現我不再是他的了。我是阿克頓的人了,我想取悅的是阿克頓。他期望我這樣。跟喬在一起時,我取悅的是自己,因為他鼓勵我這樣做。跟喬在一起時,我手裡握著世界的操縱杆,握著權力。”哦,那房間——那音樂——那在門口倚偎著的人們。窗簾上映出接吻的剪影;調皮的手指在摸索,在輕撫。在這個地方,什麼東西都在爆開。在這個市場裡,姿勢就是一切:一隻舌頭閃電般的一舔;一片拇指指甲劃過紫李子裂開的兩半。任何一個穿著鞋帶鬆開的濕鞋子、外套裡麵的毛衣紐扣一路扣到頂的讓人踹了的情人,在這裡都是個外來者。這不是給老頭子預備的地方;這是個搞風流韻事的地方。“他來了。噢,看哪。上帝啊。他在哭呢。我要倒了嗎?我怎麼要倒了呢?阿克頓摟著我,可我還是要倒了。大家的腦袋都轉過來看著我倒下。這兒本來很暗,現在又亮了。我躺在床上了。有人在給我擦額頭上的汗,可我覺得冷,真冷啊。我看見嘴在動彈;他們都在對我說著什麼,我聽不見。老遠老遠的,在床腳那兒,我看見了阿克頓。他的夾克衫上有血跡,他在用一塊白手帕擦。現在一個女人把外套從他肩膀上脫掉了。那血跡讓他心煩。是我的血,我猜想,血已經洇透夾克衫染到他的襯衫上了。女主人在嚷嚷。她的舞會全毀了。阿克頓好像很生氣;那女人把他的夾克衫拿回來了,它可不像從前那樣、像他喜歡的那樣乾淨了。“現在我能聽見他們說話了。“‘誰?誰乾的?’“我累了。困了。我應該特彆清醒才是,因為發生了什麼重要的事情。“‘誰乾的,姑娘?誰朝你開的槍?’“他們想讓我說出他的名字。最終在大庭廣眾之下說出來。“阿克頓已經把襯衫脫掉了。人們堵住了門口;有人在他們身後伸長脖子,想看得真切些。唱片放完了。他們一直等著的什麼人彈起了鋼琴。還有一個女人在唱。音樂聲很輕,可我打心眼裡知道那歌詞。“費莉絲靠過來。她的手抓住我的手,太緊了。我儘力張嘴說話,讓她再靠近點。她的眼睛比天花板上的燈還大。她問我是不是他。“他們需要我說出他的名字,這樣他們才好去追他,把他的樣品箱搶走。箱裡裝著蘿茜兒、伯納丁和費伊呢。我知道他的名字,但我是不會說的。我手下的操縱杆讓這世界晃動了,費莉絲。在那兒,在那間窗戶上貼著冰塊標記的屋子裡。“費莉絲把耳朵貼在我的嘴唇上,我喊出這句話。我想我喊出來了。我想我喊了。“人們正在離開。“現在清楚了。我從門口看見了桌子。桌上有一個棕色的木盆,淺口的,矮矮的,像個碟子,滿滿地裝著橙子,都要掉出來了。我想睡覺,可是現在清楚了。真清楚啊那暗色的木盆,那堆橙子。隻有橙子。真鮮豔。聽啊。我不知道那唱歌的女人是誰,可我打心眼裡知道那歌詞。”心肝兒。那種天氣就叫這個。心肝兒天氣,一年中最美的一天。事情就是從那一天開始的。那是格外純粹格外平靜的一天,樹木都把自己打扮得格外漂亮。這些樹站在實心的路麵中央,一麵擔驚受怕,一麵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挺傻的,的確,可那天就是這樣的一個日子。我眼瞅著萊諾克斯大道在拓寬,男人們也都從各自的店鋪裡跑出來看;他們把手掖在圍裙下麵或是塞在屁股兜裡,站在那兒東張西望,看著街道拓寬自己去擁抱這一天。殘疾的退伍兵們身上半是製服半是老百姓的衣裳,他們停下腳步,陰鬱地望著乾活的人們;他們去“聖父”流動售貨亭吃了飯,飯後,卷上支煙卷兒,在路邊石上安頓下來,就好像那是件鄧肯·法伊夫式家具似的。女人們穿著高跟鞋咯噔咯噔地走在人行道上,有時候,她們瞥一眼那些樹,看看那純粹、柔和但又很平靜的光是從何而來的,這使得她們有時在人行道的坑洞上磕絆一下。M11和M2轟隆隆的聲音隱隱約約的,很遙遠;帕卡德也是如此。就連那些一向喜歡喧嘩的福特汽車也安靜下來,沒有人想要按喇叭,也沒有人要從駕駛座位上探出身去羞辱某個花了太長時間過馬路的人。那甜蜜的一天令人們心醉,讓他們有興致對一個穿著亮閃閃的黑色高跟鞋、在坑洞上絆了腳的女人大喊:“跟我回家吧!我什麼都給你!”樓頂上的年輕人改變了吹奏的旋律;他們把吹口卸下來,給它通通氣,擺弄擺弄;等過一會兒他們再把吹口插上、鼓著腮幫子拚命吹起來的時候,那音調就仿佛當天的天光,純粹,平靜,還有點親切。他們照那樣子一吹,會讓你覺得一切都得到了寬恕。吹雙簧管有點費事,因為銅管切得太精細了,吹出來的不是他們素來喜歡吹的那副下流腔調,而是又高亢又悠揚,宛如一個坐在小溪旁的姑娘,將腳踝浸在沁涼的溪水裡,在唱著歌兒打發時光。那些吹管的年輕人可能從沒見過這樣一個姑娘,或是這樣一條小溪,可是那一天他們把她造了出來。在樓頂上。有些是在254號樓頂,那上麵沒有護欄;有一個是在131號頂上,就是帶蘋果綠水箱的那座;還有人在它旁邊的133號上麵,那兒擺著一個個種有番茄秧的豬油罐頭瓶,還有一張晚上睡覺用的草墊子。一來是為了納涼,二來是為了躲蚊子,它們要麼是飛不了那麼高,要麼就是不願意離開路燈附近脖子上的嫩肉。所以從萊諾克斯大道到聖尼古拉斯大道,穿過135街、列克星敦大道,從康文特大道到第八大道,我都聽得見男人們用他們那楓糖般的心演奏著,在四百歲的大樹身上割口子,讓音樂流出來,流下樹乾,浪費掉,因為他們並沒有一隻桶來接它,也不想要什麼桶。那天,他們就想讓它那樣流淌,要緩要急,都隨它便,隻要它是自由自在地從樹上流下來,情不自禁地要放棄。那一天年輕人吹管的情形就是這樣的。對自己很有把握,認為自己當然是神聖的,高高地站在樓頂上麵,先是彼此麵對麵,不過當他們明顯地打敗了雙簧管時,他們便扭過身去背對他們,將那些號角徑直舉了起來,加入到那同樣純粹、平靜、有點親切的光芒中去。這一天不該毀掉一個人的,本來已經像塊廉價玻璃一樣裂開的生活,可是維奧萊特,唉,你得了解維奧萊特才行。她以為她隻需要喝下加滿了“狄醫生益氣增肥大補粉”的奶昔、吃豬肉,就會增加足夠的體重,把裙子後擺撐起來。在這樣一個和煦的日子裡,她通常是穿上外套的,以免走路的時候讓路邊的男人滿心同情地搖頭。可是這一天,在這個又親切又美麗的日子,她不在乎她失去的屁股了;她走出門,抱著胳膊站在門口,長統襪向下卷到了腳腕上。她本來一直在聽那音樂,音樂裡滲透著喬的啜泣,現在他哭得輕些了。也許是因為她把多卡絲的相片還給了愛麗絲·曼弗雷德。可那張相片擺過的地方是真實的。也許就是因為這個,她站在門口、將自己的屁股置之度外的時候,輕易地相信了那登上樓梯、向她走來的就是另一個活生生的多卡絲,帶著四道波浪卷發之類的。她胳膊下麵夾著一張“正點”唱片,手裡拿著半磅粉色裹肉紙包著的燉用生肉,可是太陽這麼毒,不該拿著肉在街上晃蕩。她要是不趕緊,肉就會變質——不等她放到爐子上自己就熟了。懶丫頭。她手上滿滿當當的,腦子裡卻沒什麼貨色。她讓我緊張。她讓我納悶,這樣的好天氣能不能持續一天以上。從藍天裡落到大街小巷的黑灰已經讓我不安了。一層煤灰正積在窗台上,罩在窗玻璃上。現在她又來惹我心煩,讓我一看到她那樣在陽光裡閒混,就開始懷疑自己的存在。現在她爬上樓梯了,朝著“暴力”走過來。“我媽媽還有我爸爸都住在塔克西多。我幾乎見不到他們。我跟我奶奶住在一起,她說:‘費莉絲,他們不住在塔克西多;他們在那兒工作,跟我們住在一起。’就是這些話:住啊,工作呀。我每隔三個星期能見他們兩天半,還有聖誕節一整天和複活節一整天。我數了。四十二天,要是你算上半天的話——可我不想算,因為那些個半天主要用來收拾行李和趕火車——再加上兩個節日,一共是四十四天,可實際上隻有三十四天,因為半天不該算在內。一年一共三十四天。“他們一回家就親我、送我東西,我的蛋白石戒指也是他們送的,可他們真想做的事是出去跳舞(我媽媽)或者睡覺(我爸爸)。星期天他們去教堂,可我媽媽仍舊感到難過,因為所有那些她該在教堂裡做的事情——吃晚餐、開會、為主日學校聚會收拾地下室,以及葬禮過後接待來賓——她都得推掉,因為她在塔克西多有工作。所以她最想做的事,就是聽‘圈子甲會社’的女人們說閒話,說說現在什麼最時髦;她還想跳跳舞,玩玩惠斯特牌。“我爸爸更喜歡穿上浴衣,看著我和奶奶為他攢的一摞摞報紙,讓人家伺候他一回。有《阿姆斯特丹》、《年代》、《危機》、《信使》、《工人》。有些他要帶回塔克西多去,因為他在那兒弄不到。他喜歡報紙疊得整整齊齊的,雜誌上沒有沾上食物和手印,所以我不怎麼看它們。我奶奶常看,還小心翼翼地避免把它們弄皺弄臟。沒有什麼比打開一張疊錯了的報紙更讓他生氣的了。他一邊看,一邊哼哼唧唧、嘟嘟囔囔的,還不時地大笑一回;不過他從來沒有扔下不看的時候,哪怕那些文章氣得他血脈賁張,我奶奶說的。看報的好處是,他什麼都讀到了,還跟我媽媽、奶奶和一塊兒打牌的朋友們去爭論那一切。“有一次,我心想,要是我看了我們存下來的報紙,我也能跟他爭論了。可我選錯了文章。我看到的消息是白人警察因殺害黑人被逮捕,我就說,我真高興他們被逮捕了,是時候了。“他看著我,大叫道:‘這個故事上了報紙,是因為它是新聞,姑娘,新聞!’“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就哭了起來;這時我奶奶就說:‘孩子,到彆處坐著去。’我媽媽說:‘沃爾特,彆跟她說那些。’“媽媽向我解釋了他是什麼意思:每天警察都在殺黑人,卻根本沒有人被捕。後來她帶我上商店去,給她在塔克西多的老板買些他們要的東西;我沒有問她為什麼在休息日還要替他們買東西,因為那樣的話她就不會帶我去37街的提芬尼商店了。那個店安靜極了,比神父要求大家默禱一分鐘的時候還要安靜。默禱時我還能聽到腳蹭地麵的聲音、擤鼻涕的聲音。可在提芬尼商店,沒有人擤鼻涕,地毯一鋪,又防止了鞋子弄出來的各種聲音。像塔克西多一樣。“好多年以前,我小的時候,在我上學以前,我的父母帶我去過那兒。我必須時時刻刻保持安靜。他們帶我去過兩次,我足足待了三個星期。可那行不通。我媽媽和爸爸說起過辭職的事,可他們沒辭。他們讓我奶奶搬過來看我。“三十四天。我現在是十七歲,那麼說,全加起來就是不到六百天。十七年裡還不到兩年。多卡絲說我挺幸運的,因為起碼他們還在,在某個地方,我要是病了,可以叫他們來,也可以搭上火車去看他們。她的父母雙親死得很慘;他們死了以後,殯葬師來給他們整容之前,她看見過他們。她有一張他們坐在棕櫚樹畫下的相片。她媽媽站著,把手放在她爸爸的肩膀上。他坐著,手裡拿一本書。照我看他們怪可憐的,可多卡絲卻沒完沒了地說他們有多麼多麼好看。“她老在說誰好看誰不好看。誰有口臭,誰穿的衣裳好,誰會跳舞,誰神氣活現。“我奶奶對我們倆交朋友感到可疑。她從來沒說過為什麼,可我稍微知道一點。我在學校裡朋友不是很多。在我念書的學校裡,不是男孩子憑著皮膚顏色結夥抱團,女孩子才是這樣。我討厭那一套——多卡絲也是。所以我和她在那方麵與眾不同。一旦有哪張臭嘴嚷嚷著:‘嘿,討厭鬼,脫脂牛奶在哪兒呢?’或是:‘嘿,怪人,同夥在哪兒呢?’我們就吐出舌頭、把手指塞到鼻孔裡來讓她們閉嘴。可要是那不管用的話,我們就痛打她們一頓。有些架打得我的衣裳和多卡絲的眼鏡都給毀了,可跟多卡絲一起打那些女孩子感覺特彆好。她從不害怕;我們可開心了。念每一所學校、過每一天都開心。“後來她開始會那個老頭了,好日子停了兩個月。我從一開始就知道那事,可是她不知道我知道。我讓她以為那是個秘密,因為她想讓它成為一個秘密。開始我以為她是難為情,或是為他感到可恥,隻不過為了得到禮物才這麼乾。可是她喜歡搞秘密的把戲。計劃著、謀算著如何欺騙曼弗雷德太太。把妖裡妖氣的內衣藏在我家,出門時好穿。藏東西。她壓根就喜歡秘密。她也不為他感到可恥。“他很老。真老。五十了。可他達到了她的那個好看的標準,這個我得承認。多卡絲應該比她實際上更漂亮才對。她缺了點什麼。漂亮的所有要素她也都有。長長的頭發,波浪式的,一半好,一半壞。淺膚色。從沒用過漂白劑。好身段。可還是缺了點什麼。你要是逐一打量,是會羨慕的——那頭發,那顏色,那身段。擱在一起就不對了。我們走在街上的時候,小夥子們都看她,吹口哨,喊出花樣來。在學校裡各種各樣的男孩子都想跟她搭話。但之後他們停止了;一切都沒有結果。肯定不會是因為她的性格,她挺善於說話的,喜歡說笑話、逗樂子。她一點也不拒人千裡。我不知道是什麼。除非是她太咄咄逼人了。我的意思是,她好像總想讓他們做出點可怕的事情。比如偷東西啦,回到商店給一個不為她服務的白人女售貨員一記耳光啦,或是罵哪個冷落了她的人。叫我摸不著頭腦。在她看來,一切都像是部電影,她就是臥在鐵軌上麵的那個,要麼就是美男子的帳篷著火時陷在裡麵的那個。“我想就是那個,搞得她一開始那麼喜歡那個老頭。那種秘密狀態,再加上他有個妻子這事。她第一次遇見他的時候,他肯定乾了什麼危險事,否則她絕對不會沒完沒了地跟他一起鬼鬼祟祟溜出去。不管怎麼說,她以為她是鬼鬼祟祟的。但是兩個做頭發的在那家夜總會,‘墨西哥’,看見她跟他在一塊了。我在那兒花了兩個小時聽她們講她和他的事,還有好些個彆人越軌的事。她們最愛議論多卡絲和他了,因為她們不喜歡他的妻子。她搶了她們的生意,所以她們說起她來沒好話,不過仍舊誇她這麼瘋瘋癲癲的還做得一手好頭發,說她要是不那麼瘋的話就能得到一張正式執照,用不著來搶她們的飯碗。“她們這樣說她說錯了。我去找我的戒指時,發現她根本就不瘋。“我知道那枚戒指是我媽媽偷的。她說是她的女老板送給她的,可我記得那天在提芬尼商店見過它。一枚銀戒指,鑲著一塊叫做蛋白石的光滑的黑寶石。我媽媽來取一個包裹,那個女售貨員去拿了。她給那個姑娘看了她的女老板寫的條子,這樣他們就會把包裹交給她(甚至在店門口也要出示條子,這樣他們才會讓她進來)。售貨員離開之後,我們看著擺戒指的天鵝絨托盤,拿起幾個戴在手上試了試。可是一個穿漂亮西服的男人走過來,搖了搖頭,非常輕。‘我在等尼科爾森太太的一個包裹。’我媽媽說。“這時那男人微笑道:‘當然。這隻是規定。我們必須小心。’我們離開時我媽媽說:‘小心什麼?他必須小心什麼?他們把托盤放在外麵是讓人們看東西的,不是嗎?那他又必須小心什麼?’“她皺著眉頭,發著牢騷,我們花了好長時間等出租車把我們帶回家,到家後她又激我爸爸對此說點什麼。第二天早晨,他們收拾好行李,準備坐火車回塔克西多聯軌站。她把我叫過去給了我那枚戒指,說是她的女老板給她的。也許這種戒指他們造了好多,可我知道我媽媽從那個天鵝絨托盤上拿走了它。為了出氣吧,我猜是,可她把戒指給了我,我特彆喜歡它,隻借給了多卡絲,因為她求得那麼起勁,再說它是銀質的,的確跟她胳膊上的手鐲挺般配。“她想給阿克頓留下好印象。這事挺難,因為他對什麼都挑剔。他跟那個老頭不一樣,從不送她禮物。我知道多卡絲從老頭那裡拿東西是因為曼弗雷德太太死也不會給她買滑溜溜的內衣或是長統絲襪。那些她不能在家裡穿也不能穿到教堂去的東西。“多卡絲結識了阿克頓以後,我們又像過去那樣見麵,可她跟以前不一樣了。她在為阿克頓做那個老頭為她做的事——送他小禮物,是用她從老頭和曼弗雷德太太那兒摳出來的錢買的。沒有人見多卡絲在找工作,可她很賣力地籌錢來為阿克頓買東西。到頭來,那些東西他並不喜歡,因為都很便宜;他從來沒戴過那個難看的領帶夾,也沒用過那條綢手帕,因為顏色不好。我猜想那個老頭教會了她怎麼對人好,而她把好心思費在了阿克頓身上,阿克頓心安理得地接受了,也心安理得地接受了她,他對任何喜歡他的姑娘都是如此。“我不知道她是甩了那個老頭,還是同時腳踩著他和阿克頓兩條船。我奶奶說是她自找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她說。“我得回家了。要是我在這兒坐得太久了,就會有男人認為我是在找樂子。不再找了。自從多卡絲出了事以後,我隻想把我的戒指要回來。拿回它,讓我媽媽看到我並沒有丟了它。她時不常地向我問起那個戒指。她生了病,不在塔克西多工作了;我爸爸在普爾曼臥車上有份工作。他比我以往見過的任何時候都更快樂。他讀起報紙雜誌的時候仍然是嘟嘟囔囔的,跟滿紙鉛字爭論,不過現在它們是疊得整整齊齊地先送到他手裡,他的議論也不那麼大聲了。‘我現在已經見過整個世界了。’他說。“他指的是塔克西多和賓夕法尼亞、俄亥俄、印第安納、伊利諾伊的火車站。‘還見過每一種白人。一共兩種,’他說,‘可憐你的和不可憐你的。兩種其實差不多。對你都沒有尊重。’“他還像以往那樣好爭論,可是更快樂了,因為坐著火車他就能看見黑人‘呼吸著新鮮空氣在空地上打棒球玩,他媽的’。他一想到白人害怕同黑人公平合理地競爭,就高興得不得了。“我奶奶現在動作慢多了,我媽媽又病著,所以主要由我來做飯。我媽媽想讓我找個好人家結婚。我想先找個好工作。自己掙錢。像她那樣。像特雷斯太太那樣。像曼弗雷德太太在多卡絲自己找死以前那樣。“我路過時去了那兒,看看他拿沒拿我的戒指,因為我媽媽不停地問我這事,我在葬禮過後到曼弗雷德太太家裡翻箱倒櫃也沒找到它。不過我還有另外一個原因。那個做頭發的說那老頭完全垮掉了。沒日沒夜地哭。工作不乾了,而且無所事事。我想他是在想念多卡絲,而且老在想他是殺害她的凶手。可他肯定不了解她。不知道她是多麼喜歡強迫彆人,強迫男人。所有人,阿克頓除外,可要是她活得夠長或者他在她身邊待得夠久的話,她也會強迫他的。僅僅是為了吸引注意力或是為了刺激。我當時就在舞會上,而且她躺在床上時一番話就是對我說的。“我考慮了三個月,後來聽說他還是不能自拔、哭個沒完,就下決心跟他講講她。講講她對我說的話。所以,從市場回家的路上,我在菲爾頓商店停了下來,幫我媽媽買她要的唱片。我走過萊諾克斯大道上的那幢大樓,多卡絲就是去那裡會他的;樓門口坐著那個女人,大家都叫她‘暴力’,就因為她在多卡絲的葬禮上乾下了出格的事。“我沒去參加葬禮。眼看著她像個傻瓜一樣死去,我給氣壞了,不想去參加她的葬禮。遺體告彆我也沒去。打那以後我就討厭她。誰都會的。敢情她原來是那樣一種朋友。“我隻想找到我的戒指,還有就是告訴那個老頭,他不必再那麼牽腸掛肚的了。我不害怕他的妻子,因為曼弗雷德太太都允許她來做客了,看來她們相處得還行。我可知道曼弗雷德太太有多麼嚴厲,她說過所有人都不許進她家的門,不許多卡絲跟他們說話;我猜想,要是‘暴力’有那麼好,她都能讓她進家門,那麼我也不必害怕她。“我可以想象為什麼曼弗雷德太太讓她來做客。她不撒謊,這個特雷斯太太。她說的話裡沒有謊話,同其他的老年人可不一樣。她說起多卡絲,幾乎頭一句話就是:‘她很醜。從裡到外都是。’“多卡絲是我的朋友,可我知道,從某種意義上說,她這話是對的。所有那些漂亮的要素都有,配方卻有毛病。我想,特雷斯太太不過是有些忌妒罷了。她本人非常非常黑,像個擦皮鞋的,學校裡的女孩子準會這麼說。我並沒指望她會很漂亮,可她的確漂亮。她的臉你永遠看不厭。她就是我奶奶說的那種骨頭棒子,頭發留得又直又平,像男人一樣光溜溜地梳到後麵,現在這種發式倒是又流行起來。耳朵上麵還有脖子那兒都好好地修剪過。我想肯定是她的丈夫幫她修剪的後脖子。不是他是誰呢?據那做頭發的說,她從來沒進過美容院之類的地方。我能想象出她丈夫給她修理領口上的頭發的情形。使推子,甚至可能用剃刀,後來再撲上點粉。他就是那種人;我有點明白多卡絲躺在舞會女主人床上、血流得滿床都是時說的是什麼了。“多卡絲是個傻瓜,可一見到那個老頭,我就有點理解她了。他有某種特彆之處,也很英俊。我的意思是,對一個老人來說。身上沒有哪兒是下垂的。腦袋形狀好,顯得他好像是個人物似的。就像我爸爸一樣,他當了一名自豪的普爾曼臥車服務員,能看世界、看打棒球,而不是圈在塔克西多聯軌站。可他的眼神不像我爸爸那麼冷。特雷斯先生看著你時,兩隻眼睛是不一樣的。每一隻有每一隻的顏色。一隻眼睛悲哀,讓你看見他的內心,一隻眼睛清澈,看見你的內心。我喜歡他看我。我不知道為什麼,可能覺得有意思。他看著我,我就覺得很深沉——仿佛我的感覺和想法很重要,很特彆……很有意思。“我想他一定喜歡女人,我還沒見過一個這樣的人呢。我不是說他跟她們調情,我是說他不用那樣做就喜歡她們;還有,這可能會讓那些做頭發的不愛聽,可我真的相信他喜歡他妻子。“我第一次到那裡去的時候,他坐在窗前,盯著下麵的巷子,什麼也沒說。過了一會兒,特雷斯太太給他端來滿滿一盤子老年人的食物:蔬菜、米飯,上麵擱了塊玉米麵包。他說:‘謝謝你,寶貝。你自己拿一半吧。’他說話的方式有點意思。好像他很感激。我爸爸說謝謝的時候,隻是一句話而已。這話讓特雷斯先生一說,好像他真是這個意思。他離開房間、路過他妻子的時候,總要碰碰她。有時摸腦袋。有時隻是拍一下她的肩膀。“他的微笑我到現在見過兩次,哈哈大笑見過一次。他笑的時候,誰都看不出他有多大歲數。他大笑的時候像個孩子。可我到他們家去了三四次,才見到他微笑。那次他笑是因為我說動物在動物園裡比野生時更快樂,因為它們不用害怕獵人了。他沒發表意見,隻是笑了笑,好像我的說法很新鮮,要麼就是真的很有趣。“那就是為什麼我又回去了。第一次是去看看他拿沒拿我的戒指,知不知道它的下落,並且告訴他不要再牽掛多卡絲了,因為也許她不值得。第二次,特雷斯太太邀請我去吃晚餐,我主要是去看看他怎麼樣了,聽聽特雷斯太太用她的方式說話。一種總是給她惹麻煩的方式。“‘我把我的生活弄得一團糟,’她對我說,‘我來北方之前是有理智的,世界也是有理智的。我們一無所有,但我們也不想那個。’“誰聽說過那個呀?住在大都會是世界上最好的事。在鄉下你能乾什麼?我還是個小孩的時候,去過塔克西多,就連那時我都覺得沒勁。你又能看幾棵樹呢?我就這麼對她說的:‘你又能看幾棵樹呢?要看多長時間?看了又怎麼樣呢?’“她說不是那個樣子,盯著一堆樹看。她讓我去143街看看街角上那棵大樹,看是個男人、女人還是個孩子。“我笑了起來;可我正要同意理發師們的看法、認為她有點發瘋,她說道:‘如果你不能把世界打扮成你想要的樣子,世界又有什麼意思呢?’“‘我想要的樣子?’“‘對。你想要的樣子。你難道不想讓世界比它實際上的樣子更多點什麼嗎?’“‘有什麼用呢?我又不能改變它。’“‘關鍵就在這兒。如果你不改變它,它就會改變你,而且這是你的過錯,因為是你聽任它這樣做的。我就聽之任之了。然後把我的生活搞了個一團糟。’“‘怎麼一團糟了?’“‘忘了它了。’“‘忘了?’“‘忘了它是我的。我的生活。我光是在街上跑來跑去,希望我是彆的什麼人。’“‘誰?你想是誰?’“‘與其說是誰,不如說是什麼。又白。又年輕。再一次年輕。’“‘現在你不想了嗎?’“‘現在我想做我媽媽沒能活著看到的女人。那一個。她會喜歡的那一個,我以前也喜歡的那一個……我外婆老把一個金發小孩的故事灌給我。他是個男孩,可有時我把他當作一個女孩,當作一個兄弟,有時當作一個男朋友。他活在我的腦子裡,像顆痣一樣沉默。可直到我來到這裡才知道。我們兩個,必須擺脫它。’“她把話說成那樣。不過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她說的是你身體裡有了另一個自我,一點也不像你自己。多卡絲和我曾經編出一些愛情場麵,講給彼此聽。這很好玩,還有一點淫穢。不過它讓我有些不安。不是那些做愛的事,而是我看見自己做這事時的畫麵。一點也不像我。我看著自己,就像看一個我在電影裡或雜誌上看到的人。然後就行得通了。如果我看見的自己是我實際上的樣子,這事就不對頭了。“‘你是怎麼擺脫她的?’“‘殺了她。然後我把那個殺了她的我也殺了。’“‘還剩下誰呢?’“‘我。’“我什麼也沒說。我心裡開始琢磨,瞧她說‘我’的時候那副樣子,也許還是理發師說得對。她說的時候就好像她是第一次聽說那個詞。“這時特雷斯先生又進屋來了,說他要在外麵坐一會兒。她說:‘不,喬。跟我們待一會兒。她不會咬人的。’“她說的是我,還有我捕捉不到的彆的什麼。他點點頭,在窗前坐下,說:‘隻待一小會兒。’“特雷斯太太看著他,但是她開口時我知道她是在對我說話:‘你那個難看的小朋友傷害了他,你又讓他想起了她。’“我幾乎說不出話來。‘我可不像她!’“我沒想那麼大聲嚷嚷。他們兩個都轉過頭來看我。所以,雖然沒這個打算,但我還是全說了出來。我甚至還沒問戒指的事就把實情告訴了他們。‘多卡絲是自己要死的。子彈打進了她的肩膀,從這裡。’我指著自己的肩膀。‘她不讓任何人動她;她說她想睡覺,還說她會好的。她說她早晨會去醫院的。“彆讓他們叫人來,”她說,“不要叫救護車,不要叫警察,誰也不要叫。”我以為她是不想讓她的姨媽曼弗雷德太太知道。知道她在什麼地方之類的。然後那個辦舞會的女人說可以,因為她害怕叫警察來。他們都怕。人們隻是站在周圍,說著話,等著。有人想把她抬到樓下,放進小汽車裡,把車開到急診室去。多卡絲說不行。她說她沒事。她請求大家讓她一個人待著,讓她休息休息。可我還是叫了。我是說,叫了救護車;我叫了兩次,可是車直到早上才到。冰天雪地的,他們說,實際上是因為是黑人叫的。她流血而死,血把那個女人的床單和床墊都浸透了;我可以告訴你,那個女人一點也不高興。她說的全是那些。她,還有多卡絲的男朋友。血。弄得真是亂七八糟。他們說的全是那些。’“這時我不得不停下來,因為我已泣不成聲。“我討厭像那樣哭得一塌糊塗。“他們也沒有止住我。特雷斯先生把他口袋裡的手帕遞給我,我哭完以後手帕被浸得透濕。“‘這是第一次嗎?’他問我,‘你第一次為她哭嗎?’“我沒有想過,但事實如此。“特雷斯太太說:‘噢,他媽的。’“然後他們兩個,他們隻是看著我。我以為他們再也不會說話了,這時,特雷斯太太說:‘來吃晚飯吧,為什麼不呢?星期五晚上。你愛吃鯰魚嗎?’“我說了聲當然,可我不打算來。讓戒指見鬼去吧。可到了那個星期四,我想起了特雷斯先生看我的樣子和他妻子說‘我’的方式。“她說‘我’的方式。那個‘我’似乎不像是什麼強者,或是她拚攏來給人看的什麼人,而是像,像她偏愛、又能依賴的什麼人。一個你不必同情、不必為之鬥爭的隱秘的人。一個用不著為了報複白人去偷戒指、然後又謊稱那是白人送的禮物的人。我想要回戒指,不僅僅是因為我媽媽問了我有沒有找到它。它很美。可是儘管它屬於我,它卻不是我的。我喜歡它,可有人為此耍了個花招,我又隻好同意那個花招,說它是我的。這讓我想起那個住在特雷斯太太腦子裡的愛耍花招的金發孩子。它是從白人那裡拿來的,作為禮物送給了我,那時我還太小,不會說:不要,謝謝。“它跟她一起下葬了。我後來回去赴宴吃鯰魚的時候得知了這個消息。特雷斯太太向棺材裡的多卡絲行刺的時候,看見它戴在她手上。“我胃裡一陣難受,嗓子乾得咽唾沫都難,可我還是得問她——她乾嗎要把葬禮攪成那樣。特雷斯先生看著她,好像問題是他問的。“‘失去了那個女士,’她說,‘把她在什麼地方放下了,然後忘了在哪兒。’“‘你是怎麼找到她的?’“‘看見的。’“我們坐了一會兒,沒有人說話。然後響起了敲門聲,特雷斯太太起身去開門。我聽見了說話聲。‘就在這兒,在這兒。也就占用你兩分鐘。’“‘我不乾兩分鐘的活兒。’“‘求你了,維奧萊特,要不是火燒眉毛的話,我是不會來求你的,這你知道。’“她們進了起居室,特雷斯太太和一個女的。那人求她給頭發做幾個卷兒,‘就在這兒,在這兒。也許你能把頭發從這兒翻起來。不用卷,翻起來就行,知道我什麼意思嗎?’“‘你們都到前麵去,我不會弄很久的。’我們剛對那個急匆匆的顧客道了聲‘晚安’,維奧萊特就對特雷斯先生和我說;可還沒有人給我們做介紹呢。“這回特雷斯先生沒有坐在窗前。他挨著我坐在沙發上。“‘費莉絲。那是快樂的意思。你快樂嗎?’“‘當然。不。’“‘多卡絲不醜。心裡外表都不醜。’“我聳了聳肩膀,‘她利用彆人。’“‘那是彆人想讓她利用。’“‘你想讓她利用?’“‘肯定想過。’“‘是嗎,我可不想。感謝上帝,她再也不會這樣做了。’“我真希望我沒有脫下毛衣。不管我怎麼遮掩,我的連衣裙上部還是繃得緊緊的。他在看著我的臉,沒看我的身體,所以我不知道為什麼我跟他單獨在房間裡會感到緊張。“然後他說:‘你生氣是因為她死了。我也是。’“‘你是她死的原因。’“‘我知道。我知道。’“‘就算你沒直接殺了她,就算是她自己把自己弄死的,那也是因為你。’“‘是因為我。我整個後半生都要擔這個罪名了。告訴你件事,我這輩子沒見過比她更孤苦無助的人。’“‘多卡絲?你是說你還放不下她?’“‘放不下?好吧,如果你指的是我是否喜歡我對她的感情,我猜想我還放不下那個。’“‘特雷斯太太怎麼辦?她怎麼辦?’“‘我們正在想法子解決。自從你路過這兒、告訴我們你做的事以後,現在有些進展了。’“‘多卡絲很冷酷,’我說,‘直到最後她的眼睛都是乾的。我從沒見她為任何事掉過眼淚。’“他說:‘我見過。你了解她硬的一麵,我看見了軟的一麵。我挺幸運,能安慰安慰她。’“‘多卡絲?軟?’“‘多卡絲。軟。我所知道的那姑娘。不能僅僅因為她有鱗片就說她不煩惱。除了我沒人那樣了解過她。在我之前沒有人試過愛她。’“‘你如果愛她,為什麼向她開槍?’“‘害怕。不知道該怎樣愛一個人。’“‘你現在知道了?’“‘不。你知道嗎,費莉絲?’“‘我還有彆的事要做呢。’“他沒有笑話我,所以我說:‘我沒有把一切都告訴你。’“‘還有彆的?’“‘我想我應該說出來。那是她說的最後一句話。在她長眠之前。所有的人都在叫喊:“誰開的槍,誰乾的?”她說:“讓我一個人待會兒。我明天會告訴你們的。”她肯定以為她明天還會活著,也讓我這樣以為。然後她叫了我的名字,儘管我就跪在她的身邊。“費莉絲。費莉絲。靠近點,再近點。”我把臉湊過去。我能聞到她呼吸裡水果酒的味道。她在冒汗,低聲自言自語。不能讓眼睛一直睜著。後來她睜大眼睛,特彆大聲地說:“隻有一個蘋果。”聽起來像“蘋果”。“隻有一個。告訴喬。”’“‘看見了?她腦子裡最後想的就是你。我就在那兒,就在那兒。我以為,我是她最好的朋友,可是沒有好到能讓她願意去急診室,活下去。她聽任自己死去,就在我眼皮底下,帶著我的戒指,而我都沒讓她放在心上。所以。就是這樣。我告訴你了。’“那是我第二次看見他微笑,可那微笑與其說是高興,不如說是悲傷。“‘費莉絲。’他叫道。然後又一遍遍地叫。‘費莉絲。費莉絲。’他叫出的是兩個音節,而不是一個,像大部分人那樣(包括我的爸爸)。“那個女的卷了頭發,走出門去,一路閒扯著,說著話:太謝謝啦再見喬對不起打攪啦回見寶貝兒還沒弄清你的名字呢你真有福氣維奧萊特真有福氣再見啦。“我說我也得走了。特雷斯太太撲通一聲坐到椅子上,腦袋朝後麵仰去,兩隻胳膊晃來晃去。‘人都這麼差勁,’她說,‘差勁透了。’“特雷斯先生說:‘不。他們僅僅是滑稽。’“這時他笑了一下,來證實他的看法,然後她也笑了。我也笑了,但不是馬上就笑的,因為我不覺得那個女人有那麼可笑。“小巷對麵的房子裡有人放了一張唱片,音樂從敞開的窗子飄向我們。特雷斯先生點著頭打拍子,他的妻子跟著節奏打響指。她在他麵前跳了一個舞步,他笑了。漸漸地,他們跳起舞來。真好笑,就像老人們一樣,這回我真的大笑起來。不是因為他們的樣子有多可笑。其中的什麼東西讓我覺得我不該在那裡待著了。不該看著他們跳舞。“特雷斯先生說:‘來吧,費莉絲。讓我們看看你會什麼。’他伸出手來。“特雷斯太太說:‘是啊。來吧。快點,都快放完了。’“我搖了搖頭,可我真想跳啊。“他們跳完以後,我跟他們要我的毛衣,特雷斯太太說:‘隨時來吧。我還想給你做做頭發呢。免費。你的發梢需要修剪了。’“特雷斯先生坐下來,伸著腰,‘這個地方需要些鳥兒。’“‘和一部勝利牌留聲機。’“‘嘴上要留神,姑娘。’“‘你要是弄到一台,我會帶一些唱片來。等我來做頭發的時候。’“‘聽見了嗎,喬?她會帶一些唱片來。’“‘那麼我最好再給自己找份工作。’他轉過身,在我向門口走去的時候碰了碰我的胳膊肘。‘費莉絲。他們給你取了個好名字。記住這個。’“我要把實情告訴我媽媽。我知道她為偷了那枚蛋白石戒指而驕傲,為敢於做那麼一件事情來報複那個白人而驕傲——即便她沒偷東西,他也認為她在偷。我媽媽是那麼誠實,誠實得讓人笑話。她花錢買一副手套,他們卻給了她兩副,她就把一副退還給商店;她在電車的座位上撿到鎳幣,就交給司機。就好像她不是住在大城市裡似的。她一做那種事情,我爸爸就用手捂腦門;商店的人和司機看著她,就好像她肯定有毛病似的。所以我知道拿那枚戒指對她意味著什麼。她破了一次自己的規矩是多麼驕傲啊。可我要告訴她,這個我懂,還要告訴她,我真正喜愛的是她做的事,而不是那枚戒指。“多卡絲戴著它我很高興。它的確跟她的手鐲很配,跟開舞會的那座房子很配。那兒的牆壁是白的,窗戶上掛著銀色加翠藍色的窗簾,家具上的布料也是翠藍色的,女主人卷起來放到空臥室裡的小地毯是白色的。隻有她家的餐廳是暗色調的,沒有裝修成房子前麵部分那樣。她可能還沒來得及用她最喜歡的顏色再弄上一遍,就擺上一盆聖誕節橘子作為唯一的裝飾。她自己的臥室是白色加金色的,可是她安置多卡絲的那間臥室,是暗色的餐廳旁邊的一間空屋子,沒怎麼裝飾。“我在舞會上沒有一個舞伴。我是跟多卡絲和阿克頓一起去的。多卡絲需要一個人作掩護,我就是。她不再見特雷斯先生了,而是帶著她的‘獵物’到處跑,那時我們剛剛重續了友情。那個獵物,有好多比我們大的姑娘都想要他,也得到過他。多卡絲喜歡那一點——就是說,其他姑娘都妒火中燒;他在她們中間選擇了她;她勝利了。她就是那麼說的。‘我贏得了他。我贏了!’天哪。你會以為她在打一場架。“見鬼,她究竟贏得了什麼?他待她很壞,可她不這麼認為。她把時間花在怎樣保持他對她的興趣上。盤算著彆的女孩想插足時她會怎麼做。這是我認識的所有姑娘的思維方式:怎樣得到一個小夥子,然後保住他,其主要原則就是同那些支持你擁有他的人交朋友,與那些不支持你的為敵。我猜你隻能采取這種思維方式。但假如我不支持呢?“今天晚上很暖和。也許不用經過一個春天,我們就會不知不覺地直接進入夏天。我媽媽會喜歡的——她受不了寒——而我那個到處找‘呼吸著新鮮空氣在空地上’打棒球的黑人隊員的爸爸,那個對朋友們列數比賽時上躥下跳、大叫大嚷的爸爸,他也會高興的。樹上還沒有花開,可是已經夠暖和的了。花苞很快就會冒出來。那邊那棵已經為此而疼痛了。那不是棵男人樹;我想那是個小孩。不過,也可能是個女人,我猜。“她做的鯰魚相當好吃。不過沒有我奶奶過去做的那麼好吃,也沒有我媽媽在她心臟不行了之前做的那麼好吃。特雷斯太太做魚的時候撒的麵粉裡放太多辣椒了。為了不傷害她的感情,我喝了好多水。這能讓痛苦減輕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