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剝豌豆的嘎巴聲和燉卷心菜撲鼻的香氣裡,塞絲講起曾經掛在她耳朵上的那副水晶耳環。“我在肯塔基伺候的太太在我結婚時給我的。那個時候、那個地方所謂的結婚。我猜想她看出來了,我發現不會有結婚儀式和牧師時有多難受。什麼都沒有。我想總該有點什麼——說明它是對的,是真的。我不願意隻是從一個裝滿玉米皮的草薦爬上另一個。也不願意隻是把我的尿桶帶進他的小屋。我想應該有個儀式。可能跳跳舞。頭發裡插一點石竹花。”塞絲笑了,“我從來沒見過一次婚禮,可我在衣櫥裡看見過加納太太的結婚禮服,也聽她講過婚禮是什麼樣的。蛋糕裡放了兩磅葡萄乾,她說,還做了四隻全羊。直到第二天大家還在吃。那就是我想要的。也許吃頓飯,我和黑爾,還有所有‘甜蜜之家’的男人們,坐下來吃點特彆的東西。請卡溫頓莊園或者高樹莊園的另外一些黑人過來——那是些西克索偷偷去過的地方。可是什麼也不會有。他們說我們可以做夫妻,就完事了。僅此而已。“這樣,我決定起碼要有條裙子,不是我乾活時穿的麻袋片。於是我去偷了布料,弄出一條說出來你都不信的裙子。上身是用她針線笸籮裡的兩個枕套做的。裙子的前擺是塊台布,一根蠟燭曾經倒在上麵,燒了個窟窿;再加上她的一條試烙鐵用的舊腰帶。後背最費時間了。看來我找不到一樣不會馬上失去的東西了,因為事後我還得把它拆開,把各個部分都放回原處。黑爾可真耐心,一直等著我把它做完。他知道我沒有它就不會走下一步。最後,我從外麵倉庫裡的釘子上拽來了那個蚊帳。我們用它過濾果醬。我儘了最大努力又洗又泡,然後用粗針腳把它縫在裙子的背麵。那就是我,穿著你能想象出的最難看的長裙。幸虧我的羊毛披肩使我不至於看著像個沿街叫賣的小鬼。我那時隻有十四歲,我猜想,所以我才那麼自豪吧。“不管怎麼說,加納太太肯定見過我穿它。我自以為偷得挺高明,其實她什麼都知道。甚至我們的蜜月:跟黑爾一起去玉米地。那是我們第一次去的地方。是個星期六下午。他請了病假,所以那天不用去城裡乾活兒。通常他星期六和星期天都去打工,為貝比·薩格斯贖身。但是他請了病假,我穿上了裙子,我們手拉著手走進玉米中間。我現在還能聞見保羅們和西克索在遠處烤的玉米棒子的香味呢。第二天加納太太朝我勾手指頭,把我帶到樓上她的臥室。她打開一隻木盒子,拿出一對水晶耳環。她說:‘我想給你這個,塞絲。’我說:‘是,太太。’‘你的耳朵穿孔了嗎?’她說。我說:‘沒有,太太。’‘那麼穿吧,’她說,‘你就能戴它們了。我想把它們給你,祝你和黑爾幸福。’我謝了她,可在離開那兒之前我從沒戴過它們。我來到這房子以後,有一天貝比·薩格斯解開我的襯裙,把它們拿了出來。我就坐在這兒,在爐子旁邊,抱著丹芙,讓她在我耳朵上穿了孔,好戴上它們。”“我從來沒見你戴過耳環,”丹芙說,“它們現在在哪兒呢?”“沒了,”塞絲說,“早沒了。”然後她不再說一個字。再開口要等到下一回,當她們三個抱著濕透的床單和襯裙、頂著大風跑回家時。她們喘著,笑著,把漿洗的衣物搭在桌椅上。寵兒用桶裡的水把自己灌了個飽,看塞絲用一塊浴巾擦乾丹芙的頭發。“我們是不是該把辮子解開?”塞絲問道。“呃呃。明天吧。”丹芙想到一把篦子揪著她的頭發,就蜷起身子。“今天的事今天完,”塞絲說,“明天,那可不行。”“疼。”丹芙說。“天天梳就不疼了。”“哎喲。”“你的女人她從來不給你梳頭嗎?”寵兒問。塞絲和丹芙抬頭看著她。四個星期過去了,她們仍然沒有習慣那低沉的嗓音,以及似乎是躺在裡麵的歌聲。它就躺在音樂之外,調子與她們的不同。“你的女人她從來不給你梳頭嗎?”這個問題顯然是提給塞絲的,因為她正看著她。“我的女人?你是說我的媽媽?就算她梳過,我也不記得了。我隻在田裡見過她幾回,有一回她在種木藍。早晨我醒來的時候,她已經入隊了。要是有月亮,她們就在月光下乾活。星期天她睡得像根木頭。她肯定隻喂了我兩三個星期——人人都這麼做。然後她又回去種稻子了,我就從另一個負責看孩子的女人那裡吃奶。所以我回答你,沒有。我估計沒有。她從來沒為我梳過頭,也沒乾過彆的。我記得她甚至總不跟我在同一間屋子裡過夜。怕離隊伍太遠了,我猜是。有一件事她倒肯定乾過。她來接我,把我帶到熏肉房後麵。就在那兒,她解開衣襟,提起乳房,指著乳房下麵。就在她肋骨上,有一個圓圈和一個十字,烙進皮膚裡。‘這是你的太太。這個,’她指著說,‘現在我是唯一有這個記號的。其他人都死了。如果我出了什麼事,你又認不出我的臉,你會憑這個記號認得我。’把我嚇得夠嗆。我能想到的隻是這有多麼重要,還有我多麼需要答上兩句重要的話,可我什麼都想不出來,所以我就說了我腦子裡蹦出來的。‘是,太太。’我說。‘可是你怎麼認出我來呢?你怎麼認出我來呢?也給我烙上吧,’我說,‘把那個記號也烙在我身上。’”塞絲咯咯地笑了起來。“她烙了嗎?”丹芙問。“她打了我一個耳光。”“那是為什麼?”“當時我也不明白。直到後來我有了自己的記號。”“她怎麼樣了?”“吊死了。等到他們把她放下來的時候,誰也看不清楚她身上是不是有圓圈和十字,我尤其不能,可我的確看了。”塞絲從梳子上抓出頭發,往後扔進爐火。頭發炸成火星,那氣味激怒了她們。“噢,我的耶穌。”她說著一下子站起來,插在丹芙頭發裡的梳子掉在地上。“太太?你怎麼啦,太太?”塞絲走到一把椅子旁,拾起一張床單,儘她胳膊的長度抻開來。然後對疊,再疊,再對疊。她拿起另一張。都還沒完全晾乾,可是對疊的感覺非常舒服,她不想停下來。她手裡必須乾點什麼,因為她又記起了某些她以為已經忘記的事情。事關恥辱的隱私,就在臉上挨的耳光和圓圈、十字之後,早已滲入她頭腦的裂縫。“他們乾嗎吊死你的太太?”丹芙問。這是她頭一回聽到有關她媽媽的媽媽的事。貝比·薩格斯是她知道的唯一的祖母。“我一直沒搞明白。一共有好多人。”她說道,但當她把潮濕的衣物疊了又疊時,越來越清晰的,是那個拉著她的手、在她認出那個記號之前把她從屍首堆裡拽出來的名叫楠的女人。楠是她最熟悉的人,整天都在附近,給嬰兒喂奶,做飯,一隻胳膊是好的,另一隻隻剩了半截。楠說的是另一種不同的話,塞絲當時懂得,而現在卻想不起來、不能重複的話。她相信,肯定是因為這個,她對“甜蜜之家”以前的記憶才這麼少,隻剩下唱歌、跳舞和擁擠的人群。楠對她講的話,連同講話時使用的語音,她都已忘記了。那也是她的太太使用的語言,一去不返了。但是其中的含義——卻始終存在。她把潮濕的白床單抱在胸前,從她不再懂得的密碼中分辨著那些含義。夜間,楠用完好的那條胳膊抓住她,在空中揮動著另一截殘肢。“告訴你,我來告訴你,小姑娘塞絲。”然後她這麼做了。楠告訴塞絲,她媽媽和楠是一起從海上來的。兩個人都被水手帶走了好多次。“她把他們全扔了,隻留下你。有個跟水手生的她丟在了島上。其他許多跟白人生的她也都扔了。沒起名字就給扔了。隻有你,她給起了那個黑人的名字。她用胳膊抱了他。彆的人她都沒用胳膊去抱。從來沒有。從來沒有。告訴你,我在告訴你,小姑娘塞絲。”作為小姑娘塞絲,她並沒有什麼感覺。作為成年女人塞絲,她感到憤怒,卻說不清楚為了什麼。貝比·薩格斯的強烈願望仿佛海浪衝擊著她。浪過之後的寂靜中,塞絲看著坐在爐邊的兩個姑娘:她的生病的、思想膚淺的寄宿者,她的煩躁、孤獨的女兒。她們看起來又小又遠。“保羅·D一會兒就回來了。”她說。丹芙長長地舒了一口氣。剛才,她媽媽站在那裡出神地疊床單的時候,她咬緊牙關,祈盼著故事早點結束。丹芙討厭她媽媽老講那些與她無關的故事,因此她隻問起愛彌。除此以外的世界是輝煌而強大的,沒有了丹芙倒更是如此。她因自己不在其中而討厭它,也想讓寵兒討厭它,儘管沒有絲毫的可能。寵兒尋找一切可乘之機來問可笑的問題,讓塞絲開講。丹芙注意到了她是多麼貪婪地想聽塞絲說話。現在她又注意到了新的情況。是寵兒的問題:“你的鑽石在哪兒?”“你的女人她從來不給你梳頭嗎?”而最令人困惑的是:給我講講你的耳環。她是怎麼知道的?寵兒光彩照人,可保羅·D並不喜歡。女人開始成長時,活像抽芽前的草莓類植物:先是綠色的質地漸漸地發生變化,然後藤蘿的細絲長出,再往後是花骨朵。等到白色的花瓣凋零,薄荷色的莓果鑽出,葉片的光輝就有了鍍金的致密和蠟製的潤澤。那就是寵兒的模樣——周身鑲金,光彩照人。保羅·D開始在醒來後與塞絲做愛,這樣,過一會兒,當他走下白樓梯,看見她在寵兒的凝視下做麵包時,他的頭腦會是清晰的。晚上,他回到家裡,她們仨都在那兒擺飯桌時,她的光芒如此逼人,他奇怪塞絲和丹芙怎麼看不見。或許她們看見了。如果女人們中間有一個春情萌動,她們當然能看得出來,就像男人一樣。保羅·D仔細地觀察寵兒,看她是否有所察覺,可她對他一點也不留意——連直截了當的提問都常常不作回答。她能做到看著他連嘴都不張。她和他們相處已經有五個星期,可他們對她的了解一點也不比他們發現她在樹樁上睡著的那天更多。他們在保羅·D到達一百二十四號當日曾經摔壞的桌子旁就坐。重新接好的桌腿比以前更結實。卷心菜都吃光了,熏豬肉油亮亮的踝骨在他們的盤子裡堆成一堆。塞絲正在上麵包布丁,嘟囔著她的祝願,以老練的廚子慣用的方式事先向大家致歉。這時,寵兒臉上現出的某種東西——她眼盯塞絲時攫住她的某種寵物式的迷戀——使得保羅·D開口了。“你就沒有兄弟姐妹嗎?”寵兒擺弄著勺子,卻沒看他。“我誰都沒有。”“你到底是來這兒找什麼的呢?”他問她。“這個地方。我是在找這個我能待的地方。”“有誰告訴過你這房子嗎?”“她告訴我的。我在橋上的時候,她告訴我的。”“肯定是早先的人。”塞絲道。早先的那些日子裡,一百二十四號是口信和捎信人的驛站。在一百二十四號,點滴的消息就像泡在泉水裡的乾豆子——直泡到柔軟得可以消化。“你怎麼來的?誰帶你來的?”現在她鎮定地看著他,但沒有回答。他能感覺到塞絲和丹芙兩人都後退了,收縮腹肌,放出黏糊糊的蛛網來相互觸摸。他決定無論如何也要逼她一下。“我問你是誰帶你來這兒的?”“我走來的,”她說,“好長、好長、好長、好長的一條路。沒人帶我。沒人幫我。”“你穿著新鞋。你要是走了這麼長的路,怎麼從鞋子上看不出來?”“保羅·D,彆再挑她毛病了。”“我想知道。”他說道,把刀把像根旗杆似的攥在手中。“我拿了鞋子!我拿了裙子!這鞋帶係不上!”她叫嚷著,那樣惡毒地瞪了他一眼,丹芙不禁輕輕去摸她的胳膊。“我來教你,”丹芙說,“怎麼係鞋帶。”她得到了寵兒投來的一笑作為獎賞。保羅·D覺得,他剛抓住一條銀亮亮的大魚的尾巴,就讓它從手邊滑脫了。此刻它又遊進黑暗的水中,隱沒了,然而閃閃的魚鱗標出了它的航線。可是她的光芒如果不是為他,又是為誰而發的呢?他見過的女人,沒有一個不是為了某個特定的人容光煥發,而隻是泛泛地展示一番。憑他的經驗而論,總是先有了焦點,周圍才現出光芒。就說“三十英裡女人”吧,同他一起在溝裡等待的時候,簡直遲鈍得冒煙,可西克索一到,她就成了星光。他還從未發現自己搞錯過。他頭一眼看見塞絲的濕腿時就是這種情形,否則他那天絕不會魯莽得去把她擁在懷中,對著她的脊背柔聲軟語。這個無家無親的姑娘寵兒,可真是出類拔萃,儘管把二十年來遇見的黑人琢磨個遍,他都不能準確地說出為什麼。戰前、戰後以及戰爭期間,他見過許多黑奴,暈眩、饑餓、疲倦或者貧乏到了如此嚴重的地步,讓他們重新喚起記憶或說出任何事情都是個奇跡。像他一樣,他們躺在山洞裡,與貓頭鷹爭食;像他一樣,他們偷豬食吃;像他一樣,他們白天睡在樹上,夜裡趕路;像他一樣,他們把身子埋進泥漿,跳到井裡,躲開管理員、襲擊者、劊子手、退役兵、山民、武裝隊和尋歡作樂的人們。有一次,他遇到一個大約十四歲的黑孩子獨自在林子裡生活,他說他不記得在彆處住過。他見過一個糊裡糊塗的黑女人被抓起來絞死,因為她偷了幾隻鴨子,誤以為它們是她自己的嬰兒。挪。走。跑。藏。偷。然後不停地前進。隻有一次,他有可能待在一個地方——和一個女人,或者說和一個家在一起——超過幾個月的時間。那唯一的一次差不多有兩年,是同那個特拉華的女織工一起度過的。特拉華是肯塔基州普拉斯基縣以外對待黑人最野蠻的地方,當然,佐治亞的監獄營地就甭提了。同所有這些黑人相比,寵兒大不一樣。她的光芒,她的新鞋,都令他煩惱。也許隻是他沒有煩擾她的事實令他煩惱。要麼就是巧合。她現身了,而且恰好發生在那天,塞絲和他結束了爭吵,一起在公共活動中玩得很開心——好像一家人似的。可以這麼說,丹芙已經回心轉意;塞絲在開心地笑;他得到了許諾,會有一份固定的工作;一百二十四號驅淨了鬼魂。已經開始像一種生活了。可是他媽的!一個能喝水的女人病倒了,被帶進屋來,康複了,然後就再沒挪過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