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無”的用處(1 / 1)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三十根車輻彙集到一個轂當中,有了車轂中空的地方,才有車的作用;否則車軸便無處安插,車也不能轉動了。糅合陶土成為器具,有了器皿中空的地方,才有器皿的作用;否則器具便失去了用處,連一點東西也不能包容。開鑿門窗建造房屋,有了門窗四壁中空的地方,才有房屋的作用;否則也就毫無用處可言了。如果明白這種道理,就知道“有”給人便利,“無”發揮了它的作用;真正有用的所在,還是在於虛空的“無”。眼睛明敏便看得清楚;耳朵靈敏便聽得明白;鼻子通暢可以聞氣息;嘴巴通徹可以嘗美味;心裡通達,思路便暢行無阻;智慧透徹,便已到達德的境界。道是不可以壅滯的,壅滯了就要梗塞,梗塞不止,結果行為必定狂妄,終致互相踐踏,互相攻擊,禍害從此生起。凡物有知覺的,都靠氣息周轉不停;假使氣流不暢,並不是天的過失,因為天生萬物,都以孔竅通氣息,又怎會阻塞氣流?是人的聲色嗜欲,阻塞了那條通道啊!人肚裡是空虛的,所以能容納胎兒;心地必須空虛,方可安容天機。比如房屋沒有空餘的地方,婆媳難免有所爭吵。人也是一樣,心地若不空虛,六情自會互相爭奪。至於看見深山叢林就覺得清爽可喜,則是由於平日心胸狹窄,心神不適所致。惠子對莊子說:“你所說的話毫無用處可言。”莊子回答說:“知道無用就可以和他談有用的道理。廣大無邊的地,人所使用的,不過一塊立足之地而已,其餘沒有用到的地方還多著呢!若將立足以外之地儘掘到黃泉,那麼對於那塊有用的地而言,還有用嗎?”惠子道:“沒有用了。”莊子說道:“那麼,沒有用處的用處不是就很明顯了!”腳所踩的地方雖然隻是像鞋那麼大的一塊地,但他還必須靠他沒有踩著的地方繼續遠行。精於手藝的人,不用規矩就可以畫圓或直線,那是因為他的手指和使用的工具已化合為一,可以專心致誌而不受拘束。因此,忘記了有腳的存在,鞋子穿起來就舒適了;忘記了腰的存在,皮帶束上也舒適了;忘記了是非的存在,心情自然也隨之舒暢起來。心誌不變,便不會受外物的影響,所在之處則無不安適。一旦覺得安適,就再也不會覺得不安適了,那是因為“它”——道,是忘記了安適的“安適”。討論“無用的樹之有用”的思想,請參閱第二十二章之三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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