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你的新同桌(1 / 1)

陪你情竇初開 小鐡 2191 字 3天前

丁曉曦隻要看見秦小天,就會很高興,有時候會臉紅,有時候心會怦怦跳,但她一直以為,她和秦小天之間的相處,向來沒有性彆詫異,一個招搖、一個悶騷,合該做很好的朋友,或者本就是相見恨晚的知己。考試比賽,下課聊天,心情好了就拽上甘喆他們幾個去校門口炸串串吃,日子在簡單平淡中充實有序的走過春夏秋冬的輪回。丁曉曦習慣了每個課間作一個向後轉頭的動作,因為秦小天永遠都會因為她的轉頭,而停下手中的事兒,有的沒的同她聊上兩句,或者是哪本好看的,或者是那道題的算法,又或者單純就是哪裡有家小吃店剛剛開張。丁曉曦曾以為,自己和秦小天能一直以這樣的狀態走完高中所有剩下的時光,甚至還可以這樣一起去到大學,直到席楠成為了秦小天的新同桌。席楠留著斜劉海,紮著高馬尾,烏黑光滑的發間總是散發著好聞的洗發水味道,她的五官秀氣,眉若柳葉,眼裡有一泓秋水,本就是天生的美人胚子。便是一身寬大的校服,她也會找裁縫改了尺寸,收緊上衣的腰,收窄褲管,穿出幾分靈動曼妙;而聯歡會上、藝術節上,她還會放下她的長發,穿上晚禮長裙,踩著漂亮的高跟鞋,優雅的拉起她的小提琴。丁曉曦原本覺得,高中入學以後,秦小天一定會過上被人送信送水送巧克力的生活,但低調如秦小天並沒有因為他的外表享此殊榮,再加上丁曉曦轟走了蔻婉婷之後,秦小天的生活似乎就隻被她丁曉曦瞎摻和的份兒。但席楠不同,她本就是一個丟在烏泱泱的人群裡,第一眼就會被瞧見的姑娘,在懵懂青澀的十六七歲,席楠無疑是全班最奪目耀眼的那一個,追求者不斷,愛慕者不乏,豔羨者不已。有人望著席楠的背影勾勒著癡癡暗戀得小心翼翼,有人鼓起十二分的勇氣大膽表白,她的課本裡永遠會冷不丁的夾進一支小小信封,裡麵往往還都是放著各種形狀的漂亮卡片,上麵的字體有的工整、有的灑脫、還有的像蒼蠅爬,但無一例外都在表達著對席楠的喜歡。而丁曉曦和席楠站在一起,倒是沒什麼好比較的,顏值比不了,身高比不了,學習在丁曉曦趕上來以後勉強不相上下,可英語也比不了,甚至連頭發的乾淨程度都比不了,畢竟她丁曉曦可以紮著半長不短參差不齊的小辮,炸著梳不利索的呆毛,還能挺四五天不洗頭。再說了拉小提琴的席楠,通身上下自帶優雅buff,可會畫畫的丁曉曦可以以任何奇怪的站姿和動作,把自己糊在牆上畫板報,一個是亭亭玉立的大家閨秀,一個是不修邊幅的梁山好漢,似乎是連放在一起比較的必要都沒有。在席楠沒有成為秦小天同桌的時候,丁曉曦和席楠頂多就是個見著臉熟的同學,雖然毛宇追席楠的情書還是丁曉曦攛掇著瞎寫的,上麵的小插畫還是丁曉曦幫著畫的,但她自己和這個美女學霸·提琴小公主·大長腿班花·楠無甚交集,屬於打個招呼都會顯得親切過了頭的那種沒交集。可席楠一招惹上秦小天,丁曉曦就對她丁點兒都友好不起來,一邊把她幻想成道行高深的女妖,一邊對她的種種行為嗤之以鼻。“小天,我可以借一下你的筆記嗎?”席楠那聲音分明很好聽,但丁曉覺得十分刺耳,簡直像透了蘭若寺那些攝人魂魄的女妖一樣,恨不能魅到骨子裡。“給。”席楠翻過秦小天的筆記本,先不看重點,隻是先驚歎著:“同桌,你的字真漂亮!”一雙會說話的秋水眸裡分明是掩藏不住的欣賞和愛慕,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意圖,表現十分招搖。可要是丁曉曦要借筆記,那肯定是直接轉過身,直接來句:“秦小天,筆記拿來!”便是那好看的字,在丁曉曦眼裡也完全沒有美醜之辨,即便是想刻意誇兩句好看,那也是:“謔,沒看出來你還挺會寫字嘛,真他娘好看!”所以她著實不知道,作為一個女生,活成她那個大咧咧的樣子,一邊口出狂言,一邊霸氣側漏,和每個人都能稱兄道弟,遇見秦小天這樣清雋的還能衝上去用她的梁山本領護著一二,才真的是比較小眾的哪一種。席楠還在同秦小天聊著些有的沒的。“小天,你周末都喜歡做些什麼呢?”“發發呆、看看書、練練琴,很單調的。”“你學得是?”“鋼琴。”丁曉曦聽著身後的兩人聊天,心裡百十個不爽,還沒等席楠接上話,便是忽然轉身,硬生生插進去一句:“哎媽呀,秦小天你小子深藏不露啊,曦爺我一直都不知道!”秦小天在她腦瓜上輕輕一彈,笑著對她說:“畢竟沒機會露一手,我總不能把鋼琴從家裡抬過來嘛。”丁曉曦卻勢要嚇退席楠似得較起了真:“那電子琴不也一樣,你可以拿電子琴來演奏啊,不就是一個機械結構一個電子結構?”秦小天被這小傻子逗得忍俊不禁,“這,不是的……”可還沒等秦小天給丁曉曦這個音樂白癡科普兩種樂器的差彆,席楠便率先開口道:“這是兩種樂器,觸鍵方式不同,力度強弱不同,對於指法的要求也不同。”席楠的音調語氣並沒有劍拔弩張的意味,但那種在小白麵前秀懂行的優越感,讓丁曉曦完全不想聽她講話,特彆自然的給她甩了個白眼,意思是——我沒和你說話來著,你起什麼勁兒?丁曉曦的回應裡更是摻進了濃鬱的火藥味:“那我膚淺的理解到底對不對,是不是一個算機械結構一個算電子結構?嘰嘰歪歪說了一堆,你有解釋清楚嗎?”秦小天看著這兩人之間劍拔弩張的意味,尷尬搖搖頭:“他們起源其實不同,所以不能用單純的這樣去理解……”秦小天搜羅著腦海中詞彙,想著要怎麼簡單直白又不傷丁曉曦自尊心的去同她解釋清楚二者的差彆,可還沒開口,丁曉曦便連他一起白了一眼,就轉過身去。而席楠在丁曉曦轉身以後,便是纏著秦小天,從貝多芬、莫紮特,聊到《A大調克魯采小提琴奏鳴曲》……平淡靜好的時光裡,突然平添了些許少年女漢子的煩惱,而這煩惱的根源,來自於後座的那兩位,丁曉曦真不知道為什麼彆人心中的女神席楠,竟然可以是一隻聒噪的花孔雀,整日秦小天長、秦小天短的,而她自己似乎因為這花孔雀的存在,與秦小天多了幾重生分,但心大如丁曉曦也沒怎麼太把這些小煩惱放在眼裡,畢竟那時候,她心裡想的更多的是武大的錄取通知書。高三開學,教室的黑板右邊掛上了一塊倒計時牌,而經過一個短暫暑假的醞釀,班裡毫不意外的傳出了席楠和秦小天在一起的八卦。有人感慨女神的品味原來是清雋書生這一款的,有人說秦小天心機深沉才抱得美人歸,還有人說,席楠一直不答應彆的男生的追求,是因為席楠一直喜歡秦小天,從開學第一天開始。一切的真假虛實無從考證。即便是好學生真在談戀愛,隻要不過分張揚,不影響學習,連班主任都不怎麼過問。可流言總歸會聽進願意相信它的人心裡。“曦爺,聽說你好兄弟脫單了?”說這話的是李睿,席楠眾多追求者中,從高一進校堅持到高三的一位。丁曉曦本覺得秦小天那樣的人,便是多漂亮的美人勾搭他,他也不會心動的,畢竟他又不是個俗人,雖然在自己麵前可以變沙雕,但總歸還是個帶點仙風,長點道骨的清雋書生,除了能和她一起吃學校門口的炸樂店,到底還是不食人間煙火的。蔻婉婷不美嗎?結果把他嚇成那個孫子樣,沒自己解圍,不知道還要痛苦多久。席楠好看是好看,可那掩不住的喜歡,每每談吐中體現的刻意,和對她丁曉曦都能豎起的鋒芒,還真沒高明到哪兒去,那種花孔雀的好看那種非要乍起尾巴才有的氣質,也頂多能騙騙膚淺的小男孩,秦小天才不會上鉤。所以一直也沒把席楠和他的八卦太放在心上,想著不過是看上去顏值相當被人故意組了CP。“你說誰?甘喆?陳彪?毛宇?還是蔡航?”“你後麵的那個,秦小天啊!”聽到這,丁曉曦的心裡雖略有些不自在,但還是基本無恙,她故作對此的一無所知:“我天,我咋不知道,他沒和我說啊?”李睿滿臉的酸勁兒,“他們暑假一直一起去圖書館上自習呢,還拉小手呢,那誰都見了!”長歎一口氣,道:“唉,可憐我女神,就這樣被秦小天這頭豬給拱了。”她想起秦小天在高二那個被補課占走的,為數不多的暑假假期,曾給去成都陪著外公喝茶遛鳥下象棋的丁曉曦打過電話,問她要不要和自己一起去圖書館上自習。知道高三會有吃不完的苦頭,她便打著勞逸結合的幌子,享受著所剩不多的暑假裡心安理得的安逸,眼看著自己要被外公將了軍,便是有些敷衍和慌張得回應秦小天,“我這下棋呢,不去!”自己遠在成都,又不想輸了那局棋,便毫不遮掩和委婉得拒絕了秦小天的邀請,可萬一秦小天給席楠打電話,以席楠的性子,又怎麼會拒絕和心頭男神一起上自習的美事?三個星期的暑假一點都不長,但如果獨獨隻有二人相伴,拉上了小手,也真不一定是憑空瞎說的,更何況李睿那篤定的言語裡,還有不知名的目擊者,那一瞬她直接不假思索的脫口而出道:“你才是豬!你是吃不到天鵝肉饞到嫉妒的蛤蟆臉臭豬!”“喂,怎麼還罵人啊?還罵這麼難聽呢?我又沒惹你!難不成你個鐵血真漢子也喜歡秦小天?”李睿這喜歡二字出口,丁曉曦便直接冷下了臉,用她那本自招搖霸道的做派,低沉沉說了一個字:“滾!”遭此待遇,李睿便是罵罵咧咧的走了。留在原地的丁曉曦的大腦空白了良久,她不明白,為什麼親耳聽到秦小天同席楠在一起的事實,會讓她這麼反常。不知是不是有了先入為主的概念,雖然課間的時候,秦小天和席楠說的都是些無關風月的話,但聊天的聲音輔一飄進丁曉曦的耳朵,她便覺得刺耳非常。就好像是一個密閉的房間裡隻有夠兩個人呼吸的空氣,再多一個人進去,那就會局促、窒息。丁曉曦開始刻意控製自己去改掉一下課就想往後轉的臭毛病,刻意得少和秦小天搭腔,拿著自己的一腔虎勁兒,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在了高三的複習生活中,儼然變成了一台學習機器,終於那種不留情麵的決絕中,她的模擬考成績超過了秦小天,成為了全班第一,這一次,再沒有作弊的非議,隻是那個會無條件相信她的人,好像已經與她沒什麼關聯。在學習的頭腦發脹,身心麻木時,她會漫無目的的翻弄課本,而翻久了,終於在某個刹那,幾頁紙恰如其分的從書裡掉了出來——那是高一期末前,秦小天塞進她書裡的複習大綱。而今,白紙泛黃,字跡卻依然雋秀,清晰的知識脈絡變成了惱人的小蟲,一條條往人心裡鑽。那個開學第一天就認識的清雋書生,那個會穿著單薄的校服在雪地裡尋她的暖氣片兒,還有那個當著她的麵連話劇台詞都說不利索的小傻子……寫在青蔥歲月裡的往事,曆曆在目,曆久彌新。她會因為他瑟縮在書本後麵,聽著快震破耳膜的英語聽力而挺身而出,她會在看見他因為說不好台詞被甘喆嫌棄的時候站到他這邊,用出她所有的心計與小聰明與彆人針鋒相對……後知後覺,不把莫名的臉紅心跳當回事兒的丁曉曦,終於回過味兒來,原來,看見秦小天,就會高興,會臉紅,會心跳加速,也會張牙舞爪的莫名勇敢,其實是喜歡!隻是那種喜歡既孤勇霸道又陷於其中不曾察覺。如果時間可以倒流,如果那個暑假她不在成都,那她一定是會答應秦小天,同他一起去圖書館上自習的。隻是有些細枝末節的小事,一旦錯過,很多故事就不會再有重寫的機會。她覺得席楠刻意又聒噪,不該是秦小天會喜歡的姑娘,可她丁曉曦呢,桀驁、霸道,虎得飛起,秦小天又憑什麼對她又半分心思?席楠是軟糯的桂花糕,她是燙嘴的驢肉火燒;席楠是慢鍋小火折騰良久煮出來的佛跳牆,她就是食堂免費喝的大棒渣子,無論怎麼樣都是席楠和秦小天般配的緊。平日裡對席楠討厭歸討厭,但真的和席楠這樣的姑娘拿上台麵一比較,會輸的總歸是她丁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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