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家庭冷暴力(1 / 1)

沈檬完全融入薑一菲的角色裡,口齒伶俐地幫她辯護,言辭犀利:“尊敬的審判長,我的當事人薑一菲女士和被告周秉顏,在結婚三年零五個月後產下愛女可可,然而在可可出生的那一天,身為可可親生父親的被告周秉顏卻並未到醫院陪著我的當事人薑一菲女士生產,這是對我當事人一種極大的冷落,也未儘到身為人父的責任。所以我們有理由認為,被告周秉顏在孕檢得知我當事人懷的是女兒之後,由於重男輕女的舊觀念,對我的當事人造成了家庭冷暴力。”對麵的池騁也不甘示弱,立刻捕捉到關鍵點回擊:“如控方律師所述,所謂父母的責任應該是指贍養、教育等一係列對於子女健康成長有益的幫助。這是薑一菲女士當時生產的醫院所提供的資料,上麵明確地顯示了一張支付賬單,支付的銀行卡號經過核實,的確屬於我當事人周秉顏所擁有。也就是說,我當事人在經濟上承擔了他妻子女兒的所有費用,至於為何當天我當事人沒有到場陪伴薑一菲女士生產,是由於當天我當事人接下了一筆巨額工程項目,項目的簽約時間和具體項目內容我們也有充分的資料來證實。而且據我所知,控方薑一菲女士在結婚後就辭職了,成為全職太太,所有的家庭開支都是依靠我的當事人,而我當事人在工作上忙不開也是情有可原的,我認為這在法律上並沒有構成家庭冷暴力。”?池騁語畢,沈檬一愣,沒想到池騁的水平可以到達這種地步,當下就有點蒙了。台上法官大人等著聽她的陳詞,她這才整理了一下,繼續說:“審判長,這份筆錄是我當事人以及被告周秉顏家的保姆的一份證詞,請您聽一下。”法務人員過來把她的小型錄音機收走後便開始公開播放,一道聲音響起:“周先生回家後一般直接進書房辦公,也不怎麼跟薑小姐講話,偶爾看幾眼可可,剩下的時間就一個人關在書房裡,吃飯都是我端進書房給他,他從來不出來吃……”聽完這段話之後,周秉顏的臉色有些不好,他不耐煩地看了一眼沈檬,明顯是覺得她對他家的事情管得太多。?沈檬看了他一眼,有些嘲諷地繼續說:“據薑女士本人說,自從可可出生以後,被告周秉顏先生幾乎從來沒有和我的當事人同過房,這已經構成嚴重的性冷暴力……”“夠了!你有病吧?這是我們夫妻倆的事,你瞎調查什麼啊?”周秉顏忽然暴怒,站起來指責沈檬。這件事明顯戳中了周秉顏的軟肋,法官立刻要求周秉顏肅靜,池騁一個勁兒地把周秉顏拉下去重新坐好。沈檬忽然覺得有點奇怪,按理說,這種事情在法庭上屬於很正常的言論,周秉顏這種有自己的公司,天天和商務、法律、社交打交道的男人應該不至於失去理智才對。難不成,讓周秉顏憤怒的不是她調查他們的隱私,而是跟他們倆之間的閨房之事有關?她腦子轉了半天都沒想明白。而那邊冷靜下來後,池騁接話說:“審判長,我想呈幾組照片上去,請問可不可以?”見審判長點頭,他把資料交給法務人員。一番操作之後,正前方的幕布上便出現了幾張照片。沈檬見薑一菲剛看到第一張照片就白了臉色,然後猛地扭頭去看周秉顏。周秉顏此刻也正盯著她,那眼神中透著一股篤定和質問,明顯不滿的情緒已經要宣泄出來。那幾張照片是薑一菲和一個青年男子在咖啡館麵對麵談笑的情景,那男人論長相和氣質,一點也不亞於周秉顏,甚至能讓人第一眼就對他產生好感。沈檬忽然就愣住了,如果是薑一菲婚內出軌在先,成為過錯方的話,那麼她之前所做的努力就都白費了,這場官司必輸無疑。這個池騁,沒想到還真有兩下子。想到這裡,沈檬立刻提出異議:“審判長,從照片上來看,薑一菲女士並不知道有人在拍這些照片,也就是說這些照片都是偷拍的,我懷疑對方辯護律師的取證手段不當。”池騁立刻回擊:“審判長,這些照片並不是我或者我教唆他人拍下的,而是作為丈夫的我的當事人周秉顏先生因為過於關愛自己的妻子薑一菲女士,所以才找私家偵探跟蹤,並要求私家偵探隨時報告薑一菲女士的情況時拍下的。據我所知,在周先生和薑女士感情破裂之前,因為周先生公司的生意一直很好,有很多同台競爭的公司被迫放棄了幾個利潤頗大的項目,所以那陣子周先生曾收到過恐嚇郵件,例如‘立刻撤出你在某某公司的投資股,不然就對你家人不客氣’‘放棄和某某公司同台競標的機會,不然你等著收屍’等。這份資料是周先生收到的那幾封恐嚇郵件的紙質版本,還請審判長過目。”沈檬越來越覺得頭大,這次的對手實在是太強大了,說得有理有據、頭頭是道,而且還有確鑿的證據。審判長看過那些資料後,示意池騁繼續。池騁接著說:“根據這些證據,我有理由認為我當事人是出於保護和關愛的目的偷拍了控方當事人的照片,並不算違背道德倫理。而這些照片能說明什麼,我想應該不用我再陳述了吧。”薑一菲臉色慘白,忽然捏了捏沈檬的手。沈檬一愣,立刻打起精神來,看著有點得意的池騁說:“那麼請問對方辯護律師,如果在咖啡館喝飲料的一對男女能夠輕易被認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的話,那咱們前幾天一起去吃牛腩粉又算什麼呢?難道咱們倆也在談戀愛?”池騁一愣,沒想到沈檬會把他們倆的事搬上來當論據說。而沈檬知道,這家夥不可能為了反駁她,硬說他們在談戀愛。見池騁那邊沉默了,審判長又問沈檬:“控方還有什麼要陳述的嗎?”沈檬抓住家庭冷暴力這一點,勢必要打勝仗,於是拿出自己準備的資料呈給法務人員,說:“今年五月十號,我當事人和被告周先生撫養的女兒可可發高燒,病情很嚴重。可可才一歲多,這個年齡的孩子發起燒來後果不堪設想,我的當事人當天卻怎麼也打不通被告周先生的手機。我去電信公司查過,周先生的手機在同一時間接通過一個商務來電,也就排除了手機故障問題、會議靜音問題,所以,是被告根本就不想接我當事人的電話。將孩子送到醫院之後,我當事人又打了五通電話過去,被告周先生通通沒有接聽。通常一個人給另一個人拚命打電話,就證明有非常緊要的急事,更何況來電的還是自己的妻子,所以被告周先生是故意不接電話,從而可以證明被告對我當事人實施了精神上的冷暴力。而呈給審判長的資料,是電信公司的通話記錄複印件。”池騁立刻回擊:“請問對方辯護律師,如果夫妻之間吵架了,其中一方沒有消火,又怎麼會接對方的電話呢?我當事人認為控方拚命打電話過來隻是家庭瑣事,而業務繁忙的他,就像你說的,需要接聽一通商務電話。商務電話對一個商人的重要性,我們都能理解,所以我並不認為這是家庭冷暴力,隻能說他們是在吵架,他暫時不想和好罷了。”沈檬忽然自信地一笑,又說:“那麼,請問可可被送到三葉醫院之後,早上十點四十五分到晚上的六點十分這段時間,周先生在乾什麼?我剛才說過了,一歲多的小孩子發燒是很嚴重的事情,萬一引起呼吸道感染,後果將不堪設想,可她的父親居然隔了這麼長時間才去醫院看望她,這不是家庭冷暴力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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