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無預謀刺殺(1 / 1)

錯時 維佳 2203 字 1天前

周林覺得自己的運氣不錯。儘管沒能撬開那輛高爾夫的車門,但好歹還拿到了這個電腦包。這個城市的西北角,有一片擁擠的城中村,周林的家就是這其中一個標準的一居室。北向,廚衛俱全,這間在一幢低矮二層小樓上加蓋出來的樓房內部並不像它的外觀那樣不堪。這裡與其說是周林的家,不如說是他一個據點,或者一個中轉中心。每天周林“下班”後,都會把“戰果”在這裡仔細分類,按照不同的類彆輸送給下家。桌子的左邊放著一堆手機,地上按照大小排列著數個筆記本,旁邊有數個快遞用的聚酯泡沫塑料箱和一大卷氣泡膜占據了房間很大的空間。他熟練地把最近新收羅來的手機用氣泡膜包裝起來,順道為自己挑了一部iPhone6S,甚至連刷機都懶得刷。這年頭,又有幾個人丟了手機認真報案指望找回來呢?何況他記得這個手機的主人還是一個拎著愛馬仕的女人,更是不會費這個力氣了,關掉GPS用個一兩天不會有事的。然後他照例點燃三支香,在門口的神龕前拜了拜,把香插進了神龕前的香爐裡。香爐背後,是一個男孩的照片,年齡不過十六七歲,兩顆小虎牙露在外麵,笑得很稚氣。“肖鵬,我最近挺好的。之前出手的那批手機價錢都不錯,估計再有一年,錢就能攢夠了。所以今天,也要繼續保佑我啊!”周林衝著照片拜了拜,突然想起剛拿回來的那個電腦包還沒檢查一下,除了那部破電腦,說不定還有什麼彆的好貨。好貨倒是沒有找到,他找到了一本日記本。這日記本看起來有些年頭了,這款本子幾年前他甚至差點也想買一個回來。這應該是一個男人的日記,但看他寫的內容,他似乎在暗戀著一個女孩,為了見到她,他甚至還經常去一個她常去的電話亭,細細尋找一個據說是她很早之前刻上去的電話號碼。還真是個癡情的變態啊!周林不屑地把這日記隨手扔進了廢紙簍裡。他在左手袖籠裡裝上一把蝴蝶刀,外套內袋裡小心裝上了一個小小的抽線錦囊,打算去城中村的小餐館吃一頓炒刀削麵做晚餐。再有兩個小時,就到了這座城市的下班高峰期了,擁擠的公交車,地鐵車廂日複一日,又到了他要“上班”的時間了。劉警官今天打算忙裡偷個閒。作為交通警察,他馬上就要迎來一天中最繁忙的時間。其實準確來說,他今天已經不能算是一名交警了。因為協助刑警大隊破獲了幾起大案,加上他一直有著成為刑警的夢想,兩天前他已經正式調入刑警隊,已經獲得了配槍。今天是聖誕節,因為知道交通大隊這天會很忙,他特意選了這一天作為自己的最後一個交警工作日,也算是為老單位做最後一點貢獻。他估計今晚的交通堵塞會持續到晚上八點半之後,回家肯定已經晚了,所以打算提前備上些禮物,換老婆一個笑臉。所以他提早溜出警局,在街邊的首飾店買了一副耳環,剛在棉外衣的口袋裡放好,就看到了正在從一個女生呢子口袋裡往外拿錢夾的周林。“你,乾嘛呢!”劉警官上前抓住周林的手。周林看到麵前是個身著製服的警察,有點慌,轉頭想要跑。劉警官一個箭步衝上前去,抓住他的外套,用力往後一拽。拉扯間,周林的外套拉鏈被拽開,外套內裡朝外翻著,一個錦囊從內袋裡掉了下來,一些灰白色的粉末灑了一地。劉警官原以為他會趁機逃跑,沒想到他突然一個轉身,劉警官來不及撤力,猛地摔在了地上。那周林倒也不跑,而是蹲在了地上,發瘋一樣試圖把那些灰白色的粉末重新裝進錦囊裡。那灰白色的粉末和進了地上的塵土,很快變成了深灰甚至接近黑色的粉末,但周林似乎渾然不知,隻顧著往錦囊裡裝。無論如何都不能把肖鵬丟了,那個一米八的肖鵬,如今留在這世上的,隻剩下了這小小的一捧了。隻是就連這一小捧,如今也混進了泥、摻進了沙子,說不定還有鳥糞、狗屎,變得一鍋粥了。周林覺得自己要哭了。劉警官見周林不動了,想要給他戴上銬子。當冰涼的銬子碰到周林皮膚的時候,他突然反應了過來:這是在商業街上,這個警察碰掉了肖鵬,現在他要抓自己。他本能地掏出左袖籠的蝴蝶刀一遞手刺了出去。劉警官應聲而倒,地下霪開一團鮮紅的血。“殺人啦!”人群中不知道誰尖叫了一聲,一條繁華的商業街,轉眼就沒了人影。聽到有人這麼喊,周林才意識到自己闖禍了,第一反應是抬頭尋找攝像頭。一個,兩個,三個,四個。這下死定了,所有的攝像頭都拍到了自己,自己刺向警察的那一下子就是自己襲警致死的呈堂證供。這罪,無論如何都逃不脫了。“還不快跑!”有聲音在周林的腦海裡浮現。他撒開腿朝商業街旁邊僻靜地小街跑去。小街狹窄,警察來的時間,也會稍微慢一點。他沒命地跑著,一時間全身的器官似乎隻剩下了兩條腿。直到他終於跑進了一條黑黢黢的胡同且沒有攝像頭的巷子裡,他才倚靠著巷子裡一戶人家的後門,大口地喘起氣來。他努力在腦海裡回憶,當年自己入行的時候,付聰跟自己說的,襲警要判幾年來著?回家的路上,他並沒有如期遇到大批警車,相反,街道都顯得冷冷清清很是安靜,他甚至還抽空抽了一支煙。難道中國的聖誕節也開始放假了?不然大街上怎麼沒有人呢?周林納悶著往家的方向走去。城中村裡大多是從平房加蓋出來的小樓,不時有裸露在外的排水管發出滴滴答答的水聲,隻不過今天這水聲裡,似乎還夾雜著一個女孩絕望的尖叫聲。“啊!”周林四下環望,並沒有看到聲音的來源,他剛打算繼續往前走,那聲音突然又傳了出來,聽起來愈發地淒厲了。“啊!”他急忙往前緊走了兩步,在自己住的那幢小樓前,看到了聲音的來源。這是一個女孩,黑發,白色羽絨服,白色牛仔褲,腳上套著一雙金色的雪地鞋。她被三個男人圍在了中間,像是一隻被關在肮臟籠子裡的白兔。其中一個男人伸手拽著她的提包,另一個男人則滿臉來笑逗弄著她的臉龐。女孩死攥著包不放手,黑色的長發像海藻一樣,隨著她的動作上下翻騰著。這種事情,周林見得太多了。在這個高速發展的城市裡,城中村像是一個被遺忘的角落。外人可能看不出來,但作為這裡的老住戶,周林知道這裡什麼蛇蟲鼠蟻都有。那些一年四季都穿著短皮裙、有著曖昧眼神的是城中村裡的職業應召女郎,每天天亮才暈著眼妝回到這裡;小餐館的後廚裡有來路不明的肉類;村口的五金店裡既有通下水道的塞子也能買到“金槍不倒”。一些因為剛到這個城市而不得不暫時棲身在這裡的普通上班族,一般總會成群結夥,尤其是女孩,很少會單獨行動。這女孩,看樣子似乎並不是城中村裡的住客,更像是無意中闖進了這裡,而不巧遇到了這夥人。周林原打算繞開這夥人從樓梯直接上樓去,但這女孩抬眼看了他一眼,眼睛裡充滿了淚水,似乎在向他無聲地求救。救救我。那雙眼睛,一隻是亞洲人常見的棕色瞳孔,而另一隻卻是藍色的,即使在城中村狹小的樓間距中,也能看得一清二楚。這雙眼睛的顏色,和肖鵬一模一樣。周林每夜的夢裡,都有這樣一雙眼睛看著他,在無聲無息地對他說:救救我。“兄弟,我老大是付聰,這是我的妞兒,包要是哥幾個喜歡就拿去,人我帶走了。”周林拍了拍為首的男人的肩膀,伸過去一包開了封的香煙。“付聰是誰?沒聽說過。你彆他媽管閒事兒,快滾。”“滾我不會,”周林嬉皮笑臉的說,“但這個我會!”他猛地拿出蝴蝶刀衝著男人的臉就紮了過去。男人一驚,三個人往後一撤,女孩順勢躲在了周林身後。“今天老子剛用這個刀捅死了個警察,反正一條人命、兩條人命差彆不大,誰過來老子就紮死他!有膽子的來試試!”那群男人拉著架子,但誰也沒有主動向前,倒是周林像是一隻吃了興奮劑的公雞,不斷叫囂著甩動著自己手裡的蝴蝶刀,還不時發出李小龍般的叫聲。“這男的好像不正常,今天我們沒帶家夥,跟他硬拚不一定能占到便宜。”一個男人對著為首的男人耳邊說。為首的男人看看躲在周林身後的女孩,又看了看她手裡的包,朗聲說道:“既然都是兄弟,那就不自家人為難自家人了,今天看在你師傅的份兒上,饒你一命。”說完,三人就轉身離去了。三人剛轉進巷子裡,周林就放鬆了下來,噗通一下坐在了地上。這蝴蝶刀,今天惹禍的是它,立功的也還是它啊!“受驚了吧!你要是不害怕,就跟我上去坐會兒吧!”周林帶女孩進了屋,倒了杯水給她。女孩環顧四周,發現到處都是手機和電腦,於是羞赧地一笑,輕聲問道:“你是,修手機的還是修電腦的?”周林一愣,隨即哈哈大笑起來:“你就當我都會吧!”“嗯。今天謝謝你了。”周林擺擺手,示意女孩不必把這件事情掛在心上,轉過身又給肖鵬照片麵前的香爐裡續了一支香。“其實,我今天就是來找你的。從剛在在商業街上的時候,我就已經跟著你了。”什麼?周林轉過頭,不可置信地盯著女孩。“在商業街上的時候,我什麼都看到了。”周林心頭一緊。今天真是背到了極致,被攝像頭拍到已經夠糟糕了,好不容易逞了回英雄倒救下一個現成的目擊證人。他還能更背一點麼?“你現在是想要挾我麼?”周林氣勢洶洶地往前走一步,他的個子不算高,但還是比女孩高出一個肩膀。“都看見了?看見又怎麼樣!你有本事去警察局指認我啊!就算死了個把警察,我這也算不得大案要案,你舉報我也沒獎。而且,小姑娘,”他刻意往女孩身邊湊了湊,呲著被煙熏黃的牙,“不過現在你在我手裡,你覺得你還能走得出去麼?”“你誤會了,”女孩似乎一點都不怕,“我的意思是,我看到了整件事情的全部經過,這件事情,和你想得不一樣。”周林不敢置信地盯著那個女孩。這怎麼可能?他確定自己順手往外刺了那麼一下,可能是本能反應,可能是發神經,反正他是刺了那麼一下。這不,那把刀還在,就在剛進門的茶幾上放著。“不信你看看自己的刀。”女孩指指茶幾。周林將信將疑地把刀拿到自己的眼前,仔仔細細地檢查了一遍。這是一把銀色的蝴蝶刀,刀柄上有他親自貼上的紋身貼紙,圖案據說是代表戰無不勝的意思。刀柄本身帶有用來裝飾的12個對稱的孔洞,把兩側的手柄完全合攏,就會露出裡麵刀片。蝴蝶刀所采用的鋼材據說都是非常銳利的,好得甚至可以直接穿透薄鋼片,隻要刺到人,一刀見血,是毫無疑問的。可他手裡的這把蝴蝶刀上,沒有血。後記: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家久等了!《錯時》係列的第三部分今日正式上線了,第三部分緊接著第二部分展開,並將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人物融彙在一起,所以沒有看過前兩部分的朋友請關注我之後在我的作品列表中搜索《錯時》以及《錯時之昨日之境》,或者在“發現”中搜索這兩部作品。連貫會幫助你更好的理解劇情,看起來也會更過癮噢!我個人對命運這件事一直很有興趣。人和人的相遇看似毫無緣由,其實不管是心動還是相互怨恨,起因大都是在一念之間:因一句話好感油然而生;因一件小事從此交惡。那些每天都會見麵的人,可能轉眼就會不得不說再見,所有平常的緣分,很可能都是難能可貴的一期一會。所以一直抱著感恩的心,感謝能在文字的世界裡和大家相遇。都說寫作是最不能騙人的,因為無論作者如何掩藏,作品最終都會忠實的展現作者本身。麵對麵時也許說不出的話,在作品裡都會以隱晦的形式予以表達。這世界有外向的孤獨症患者,自然也有內心火熱卻不知如何表達的人,你覺得我是哪一類人呢?是悲觀還是樂觀?是外向還是內向?總覺得,跟著文字的腳步,總有一天,大家會比我自己更了解我。歡迎留言給我來說說你覺得我是一個怎樣的人,也歡迎各位針對劇情進行點評或其他留言。還是那句話:祝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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