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沈歌還活著就好了。她定能告訴她擺脫神筆的方法。哈,竟然用上了擺脫,昔日宋正途視神筆為寶物,就連她,也將神筆當成穿梭兩個世界的靈物。如今,神筆在她眼中卻是個不祥之物。好像和神筆有關的人,都不曾得到好下場,譬如沈歌,譬如宋正途,譬如宋詞,或者,還有一個她……通過神筆創造的書中世界,其實就像一部隻可觀看的電影,然而他們,卻妄想從中得到更多。宋正途想要財富,沈歌和她想要愛情,宋詞想要新生,他們統統貪心了。唐詩打電話給徐輕與,她想給沈歌上香。沈歌的骨灰盒供奉在廟裡,徐輕與替他母親在此立了一個衣冠塚,叫這母女倆自此相依不再分開。唐詩給沈歌上香,也拜了徐輕與的母親,煙霧繚繞中,她隻覺黑白照片上的沈歌笑容寬和,眉目之間皆是暖意。她在心中默默問:如何找到神筆的接任者?如何叫他守護我筆下的世界?是歃血為盟嗎?沈歌沒有給她任何暗示,那是一個死去多年的人了。徐輕與凝視外婆和母親的照片,低聲和唐詩說,“有時候我覺得,神筆消失了才好……可是偏偏有許多人,賴它生存……”他的眼眸充滿悲憫,像寺廟裡俯瞰眾生的神像。“哎,你幫我留意一下公司旗下特彆有才華的寫手,其他網站平台也可以。”不能坐以待斃,她要在事情變得更壞之前扭轉局麵。徐輕與馬上猜到她要做什麼,“有才華的寫手雖然不多,可也不算少,怎麼知道誰才是那一個?”“不知道……”這個問題使她煩躁,“走一步算一步吧。”廟裡的和尚這個時候過來請徐輕與,“徐施主,主持有事邀您相商。”徐輕與看了一眼唐詩,唐詩衝他點點頭,他便隨和尚去了。走得遠了,唐詩隱隱聽到“哎呀”一聲,她抬頭看去,是徐輕與同一個女子撞了滿懷。離得遠,也不知道有沒有受傷,隻看到徐輕與將那女子扶起來,和尚籠著手在旁邊,一副不近女色的模樣。她覺得好笑,這廟裡的和尚明明都是俗家弟子,聽說都娶妻生子了。有一點香灰飄到鞋麵上,她正要彎下腰去擦,有人比她動作快,已經蹲下去,修長手指輕輕抹去香灰。但她今天穿的不是皮鞋,是網麵的休閒鞋,香灰沾在上麵糊進了網眼裡,怎麼都抹不乾淨。她看著他頭頂的銀白色頭發,心裡五味陳雜。他的一頭銀白色頭發剪短之後仍然引人注目,後來他乾脆染成黑色,如今發根處又慢慢長了出來。她終於是蹲下去,頭碰著頭說,“我自己來吧。”他抬眼平視她,“你剛剛笑了。我以為叫你笑很難,原來這麼簡單。”她拿餐巾紙把鞋子擦乾淨,她手指上戴的戒指在兩個人圍成的方寸之地中顯得格外突兀。她頓了一頓,淡淡問,“你怎麼來了?”“我——”他想說什麼的,也許是刻薄的話,到底忍下來,望著徐輕與消失的方向說,“我把周芷若的表姐送過來。”唐詩驚訝了一下,順著他的目光看過去,那裡已經沒有人了。“徐輕與這家夥像蒼蠅一樣煩得很,什麼事情都要管。”閣休勾了勾唇角,似笑非笑,“送個女人給他,看他還有沒有閒情逸致管彆人閒事。”起初唐詩以為他聽到她拜托徐輕與找人的事,後來反應過來他是指之前徐輕與給她介紹男朋友的事。徐輕與因為自身原因,這些年的感情生活一片空白,他拒絕同任何女子產生朋友之外的感情。閣休便找了一個不孕不育的女子來,免了他的後顧之憂。唐詩潑他冷水,她就是見不得他得意,“又不是隻要不孕不育,他就會喜歡。”但閣休不擔心,“周芷若想來告訴過你,她的表姐結過一次婚。因為不能生育,被前夫的父母逼得離婚。她對男人很有一套,那位前夫如果不是迫於家中壓力,無論如何舍不得離婚。”唐詩隱隱覺得哪裡不對,可又說不上來。雖然她也很想看徐輕與談戀愛,但如果是這樣一個女子,她又認為配不上徐輕與。她這是先入為主了,離過婚的女子在旁人眼中都是降價商品,連同胞都看她不起,唐詩為自己的想法汗顏,離過婚的女子其實更應該找到好男人。她看了一眼閣休,他們好像很久沒有這樣心平氣和地說話了,實際上不過才短短幾天,她卻覺得過了很久。他以為她沒有那麼生氣了,語氣裡有了一點點歡喜,“之前定製的禮服到了,我帶你去試一試,若有偏差,還能趕在初八之前修正。”他一提起這件事,剛剛風輕雲淡的氣氛就一點一點消散了。唐詩沉默了一下,她心中有計較,知道不能和他爭鋒相對,她太清楚他的性子了。他拿住了她的軟肋,他知道她會妥協,他靜靜等待她的回答。過了一會兒,唐詩說,“好。”她想打電話和徐輕與說一聲,不料徐輕與的電話首先打過來,他說,“唐詩,我撞到人了,她扭傷了腳,我送她去醫院。你一個人可以嗎?”唐詩不想惡意揣測周家表姐,但是這樣的出場方式總覺得有了心機。也許她可以將這場相遇當成一種特彆的相親方式,徐輕與會有自己的判斷能力。她沒有說更多的話,隻道,“好,我可以。”如果徐輕與真的喜歡了周家表姐,以他的為人不會介意她有過一次婚姻。她的禮服是一件紅色長裙,繡了金色的花紋,華麗而大方。他還是保守的,不許她穿白色,偏要紅色才喜慶。這是照她的尺寸量身定做,店裡的人都一邊說好看一邊恭喜她和閣休。他臉上掛著淡淡笑容,一直看著她,好像要看到她的心裡去。她轉了一個圈說,“腰身好像緊了一些。”其實再合身不過,是她想要拖延。她脫下來給裁縫修改,店員告訴她過兩天就能取走,看,她根本興不起什麼風浪。他努力粉飾太平,試穿衣服之後同她走到銀樓,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你還沒有為我挑選戒指呢。”她在心裡說,有的,我已經挑選好了。她把手伸過去給銀樓的店員看,“我要這枚男士同款戒指。”店員把鋪了黑色的絲絨墊子,把不同尺寸的戒指一一放上來。她粗粗估了一下他的手指尺寸,挑了一枚給他試戴。沒想到正好,店員笑著說,“您一定很了解您的先生。”“是的,她很了解我。”他微微一笑。她看他手指上的戒指,和她放在抽屜裡的那一枚一模一樣,可是,到底有什麼東西不一樣了。他明明知道,可是願意自欺欺人。麵對他,她說的最多的話是“好”,既然他威脅她,她便無條件順從。順從有時候是無言的抗爭。他同她說,“晚上去我家吃飯。”她說,“好。”沒有絲毫猶豫。他眼裡仿佛有星星跌落,深深將她刺痛。也許他希望她和從前一樣,在他說出邀請的時候,調笑著說,“騙我去你家想對我做什麼?”亦或是拖長音調說,“不去——去我家——”那需要更高的演技,她做不到。他準備了燭光晚餐,盈盈燭光下,將兩枚戒指小心翼翼放在軟軟的絲絨墊子上。她猜到他想乾什麼,忽然有一點退縮,“交換戒指還是等到領結婚證的時候吧。”他把她的手抓在手裡說,“反正你早晚都是我的妻子,提前交換戒指又何妨?”他將戒指輕輕套在她的手指上,隔著一方餐桌,顯得謹慎而又隆重,像小小的儀式。他不是第一次替她戴戒指,卻是第一次和她交換戒指。他在任飛揚母親的婚禮上看到這個過程,以為是婚姻的某種桎梏。然後輪到她了,他伸出手,她猶豫著,他便一直將手伸在她麵前,固執地等待。他就是這樣,太執著。唐詩捏起銀色的戒指,一點點套進他的手指。兩隻手,兩枚戒指,在蠟燭的光芒下熠熠生輝。他喜歡這樣成雙成對的寓意,時不時把手拿出來端詳。飯後,他同她討論度去哪裡度蜜月。“去國外還是在國內?要不去墨爾本吧,它是全世界最適宜居住的誠實……馬爾代夫怎麼樣?你喜歡大海和沙灘的……”他做了功課,有一本小本子密密麻麻記錄了每個城市的美麗以及最浪漫的酒店。他絮絮叨叨說了許多,她看著眼前的地球儀和地圖思緒飄得有些遠,如果她一直找不到神筆的下一任主人,是不是可以帶著神筆躲到其他地方去?地球這麼大,他不一定找得到她……“你在聽嗎?”他揚高的聲音把她拉回來,“你在想什麼?”其實他也是怕的,怕她離他越來越遠,用儘手段也抓不住。她伸了個懶腰,敷衍道,“你決定吧,你喜歡去哪裡就去哪裡。”她壓根不在乎所謂的蜜月。她的態度激怒了他,他的眼眸猛地收縮,一下子扣住她的手腕,緊緊的,似乎要捏碎了才甘心。很疼,但她麵不改色,一聲不吭。他終於敗下陣來,她的腕上紅了一圈,他找了紅花油幫她揉,像當初她幫他揉胸口。他說,“唐詩,我愛你更多,所以輸的那個總是我。”夜裡,她忽然驚醒,察覺到他不在身邊。環顧四周,看到他坐在陽台的藤椅裡抽煙,他的腳下丟了滿地煙頭,他的臉在一點火星中忽明忽暗。她看得心裡難受,重新躺回去,忽然聽到一點紙張悉悉索索的聲音。她把手伸到枕頭底下,摸到一張宣紙,紙上畫著一個古代女子。那是她,“你的眼睛哪有這麼大這麼亮?睫毛沒有這麼濃密,鼻頭沒有這麼圓潤……”那時閣休一邊誹謗她,一邊把她畫到紙上。她以為這副畫早不知道丟到哪個旮旯裡去了,原來一直被他珍藏著。唐詩假裝沒有看到這副畫,塞回去繼續睡覺。她夢到許多年前收養的一條大狼狗,它是流浪狗,體型大,牙齒尖。周芷若勸她不要搭理,說它野性難馴,會咬人。她亦掙紮過,但在同一條路上碰到這條狗好幾回,她覺得是緣分,認為養熟了就好,就把它帶回家了。它很凶猛,一旦有生人靠近就叫個不停,但在唐詩麵前很溫順。唐詩一直引以為傲,卻沒想到有一天幫它洗澡的時候,它反咬了她一口,深可見骨。她隻得把它送到動物收容所,所裡一位研究動物心理的醫生說,這條狼狗大約對洗澡有恐怖的記憶,所以不定時狂躁發難。知道她要丟下它,它在她麵前各種諂媚討好。她不是不遲疑的,但彼時它咬出的傷口還隱隱作痛,她終於狠下心走了。因為她不知道它還有沒有下次。閣休就像這條大狼狗,他有鋒利尖銳的棱角。她以為在她麵前,他會將所有的棱角收起來。其實他隻是假裝收起來,一旦遇事,即使會傷到她,他還是會毫不猶豫展開所有棱角。他和大狼狗不同的是,他丟不掉。唐詩真怕繼續這樣下去,有一天自己會心軟。好在過了幾天,徐輕與帶來好消息,他找到一個可能是神筆下任主人的寫手。他訂了一個包廂帶人約唐詩見麵,正好是周六,閣休打來電話問她要不要出去玩。她怕拒絕了閣休,他反而找上門來,胡亂說了一個遊樂場的名字。“我自己開車,我們到了遊樂場彙合。”使了這招移花接木,她小心翼翼趕去見徐輕與。那個寫手的筆名叫探花郎,唐詩讀過他的,以為是個翩翩公子,甫一見麵才知是個長滿絡腮胡子的大漢。唐詩悄聲問徐輕與,“你是根據什麼條件把他篩選出來的?”“我抓鬮的。”唐詩,“……”唐詩和探花郎打了招呼,兩個寫手互相吹噓了一番,唐詩笑眯眯說,“我一見你就覺得投緣,我們不如結為異性兄妹,以後在網文界互相扶持,同甘共苦。”這個提議得到了探花郎的熱烈響應,雖然他內心覺得結為異性兄妹著實扯淡了,不過能和唐詩攀上關係,對他隻有好處沒有壞處。徐輕與倒了兩碗清水,對唐詩做了一個請的姿勢。唐詩咬手指,咬手指,咬不破啊……徐輕與默默拿出果盤裡的水果刀遞給她,她咬牙閉眼,在指頭上割出一道口子,滴了幾滴血到碗裡。探花郎被這個陣仗嚇到了,“這……這是乾啥……”“歃血為盟。”唐詩把刀遞給他,“乾了這碗血水,以後我們就是兄妹了。”探花郎接過水果刀,狠狠心割了手指,血滴到碗裡,迅速在水中散開來。唐詩把兩個碗換了位置,她喝他的血水,他喝她的血水。捧了碗正要一飲而儘,包廂的門忽然被人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