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關在這裡的第七十七天。之所以能夠記得這麼清楚,全靠我口袋裡這把瑞士軍刀。刀是我考上J大的時候,沈暮歌送給我的。對於一個吃貨來說,省下一學期買酸辣粉的錢,才攢出來這麼一個禮物,挺讓我意外的。正因為如此,軍刀顯得特彆堅挺。自從被關在這裡開始,每天早晚會有人送兩頓飯進來。我用軍刀在牆根上劃一刀,就是被囚禁的一天。兩個多月前,我還是一個誌氣風發的警察,J大曆史上最優秀的學生之一,國境刑警組織重點培養的對象。我站在沈叔叔麵前,不顧他苦口婆心地勸說,執意要參加越南那件秘密任務的時候,我曾以為,那是我警察生涯最好的起點,我即將成為我從小到大立誌要成為的那種英雄。沒想到這願景卻是個陷阱。十幾年前夏阿姨的死,是沈叔叔心裡一直揮之不去的陰影,同樣也是我的。我們都太想走出這段過去,都想讓曾經炮製了所有不幸的人付出代價,所以才會一著不慎。那一年沈暮歌才五歲。我和她隻是想跟著夏阿姨去買她心儀已久的鉛筆刀,再吃一頓肯德基,卻落入了楚天南那幫人的手裡。我親眼看著夏阿姨受儘折磨淩辱,看著他們給阿姨注射毒品,目睹了八歲的我從來沒想到過會經曆的事情。好在那時的沈暮歌還不太懂事。一直到夏阿姨的追悼會,她好像才真的明白過來,發生了什麼。她一邊跺腳踩著吃肯德基那天買來的她喜歡的鉛筆刀,一邊聲嘶力竭地大哭,我內心就像被無數隻螞蟻啃咬那麼難受。早知道因為一個鉛筆刀,能引發出這樣一樁血案,打死我也不會跟沈暮歌搶。但逝者不可追,世上沒有後悔藥。我能帶著沈暮歌從那幫喪心病狂的人手裡逃跑,但我卻再也給不了沈暮歌一個完整如初的童年。我唯一能做的,是從今往後,再也不會讓她哭。寵沈暮歌並不是一件容易辦到的事。從外婆小住了一年回來後,那個和我一起去吃肯德基的小胖妞明顯變了一個人。她長高了長瘦了,留起了長發,變成一個漂亮的小淑女,笑起來更溫婉可人,但眼底卻多了一般人看不見的憂傷。“宋亦城,原來你背這個米奇書包真的好搞笑!”見麵的第一句話果然是她典型的腔調,一如既往地咯咯地壞笑起來。我想伸出手去拉她,她卻往沈重身上靠了一靠,小大人似地搖搖頭,“我先回家啦,明天見。”敏感脆弱,對曾經信任的東西都有了防備,也包括我。期待了這麼久的重逢,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同。但隻要能看見她哪怕並不真心的笑容,我也願意,我什麼都不在乎。就算時間不可以愈合所有的傷痛,隻要我夠努力,我相信也可以。更糟糕的事情還在後麵。沈暮歌回南臨後第一次送她去上學,課間我正坐在教室裡替她擔心,猶豫著要不要偷偷去後門看一眼,就聽見沈暮歌班上的小男孩趴在教室窗外大聲叫我,“亦城哥,你趕快去,沈暮歌和人打架啦!”男孩子是我早上上學路上特意拜托過,會幫我在班裡照顧沈暮歌的小跟班。看著他趴在窗邊伸長了脖子漲紅了臉,我恨不得以光速衝到一年級的教室。跑進教室就看到沈暮歌正騎在一個小胖妞的身上,體型懸殊卻占著上風。長發披下來亂七八糟,一副不依不饒的神情,“這不是你的,絕對不是,不是!”“這明明就是我媽媽的,我偷偷拿來玩的。你媽的鐲子早就跟她一起燒了,你這個神經病!”那小胖妞我並不陌生,是以前也和我們一起住在公安大院裡的程嫣。她手裡拽著一個青白的玉鐲,死死壓在身下不讓沈暮歌得手。這下沈暮歌更是發了狠,“你才是神經病,你要燒了我媽媽,我先燒了你!”兩隻手死死扯住對方的發梢不放,緊咬著牙關還要再踹上兩腳。“沈暮歌!”我把她抱下來,死命箍住,“你在做什麼,搶人家的東西還這麼凶,不講理!”夏阿姨在世的時候確實是有一個差不多的青玉鐲子,從來不離身,葬禮的時候也帶著。所以這個鐲子,千真萬確隻能是程嫣的。“那不是她的,是我的,是我媽媽的!”眼前這個熟悉的女孩早已判若兩人,憤怒得歇斯底裡,細嫩的小腿蹬在地上劈裡啪啦,眼裡全是扭曲的怒火。隻怪我那個時候太蠢又幼稚,不知道有創傷後遺症這一說,更不知道如何去安撫她,隻一個勁地吼她,“你又蠻不講理!夏阿姨知道了也會批評你的!”聽到媽媽的名字她愈發張狂起來,整個人在我懷裡張牙舞爪,“你叫啊,叫媽媽來罵我啊,打我啊,你叫啊!”我看她這麼激動,心裡一軟,不敢太弄疼她稍送鬆了勁,她卻肆無忌憚一個拳頭揮來打在我鼻梁上。六歲小孩發起瘋來的氣力也是驚人的,我隻覺得一股熱流嘩地從我鼻腔噴出來。鼻血如小瀑布般流下來,從下巴上落到衣服,再落到地板上,雪白的校服被染紅了一片。她哭著鬨著卻慢慢脫了力,見到我在流血,驚慌失措拿自己的小手來擦,邊擦邊嚎,“我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媽媽不會罵我的,對不對,對不對。”“不會不會。”我並不覺得鼻子有多疼。相比較起來,她這樣痛徹心扉地哭,我的心裡比鼻子痛多了。沈暮歌踮著腳貼在我血糊糊的臉上,用了很大的勇氣才說,“城哥哥,我想媽媽,我每天都夢見她。我也想你,想你帶我去找媽媽。但我看到你就會想起我們被抓走那天,我不敢哭。我不是存心打架的,你不要生我氣,不要不理我。”“嗯,我不生氣。”我牽起她穿過人群往外走,指縫間的血還是汩汩地流,“隻要你不哭,我就不生氣。”如果時間還能停留在夏阿姨穿著白衫短裙,牽著我們去吃肯德基的夏浪蟬鳴多好,隻可惜昨天已沒有辦法倒帶,而沈暮歌注定要背負著喪母之痛,也許很久,也或者再也不能痊愈了。她這個傻瓜,留起了長發,學會了外婆的規矩,卻為什麼也學會了在我麵前虛與委蛇,把淚水和恐懼都藏起來在我看不見的地方了呢?這一刻我明白了一個道理,隻是像以前那樣寵著沈暮歌,給她尋各種她喜愛的小玩意兒,讓她在過家家的時候演公主是不夠的。她遭受了太多超出這個年紀的痛苦,我將來要做沈叔叔和爸爸那樣的英雄,這樣才能保真正地保護她。這樣的想法從這一天起就植根在了我心裡,我後來的人生好像都是為這個目標而進行的一樣。我再也不覺得爸爸嚴酷的體能訓練是一種辛苦,反而我迫不及待地要提升自己的體魄和技能,未來才能夠有足夠的能力保護我想要保護的人。我放棄了Q大的保送名額,選擇了J大。拿到錄取通知書的那一天沈暮歌很喜悅,又似乎很擔憂。和中考時故意少做了兩道數學大題,從而順利地留在了南臨一中,而不是考去省城最好的高中一樣。我每一個人生最重大的決定裡,排在第一位的都是沈暮歌。為了一個英雄救美這麼俗氣的夢想,走上一條生死未知的職業道理,現在看起來或許是幼稚的,在那個時候卻是我全部的少年意氣。成為警察,是沈暮歌和我的家人都覺得自豪期待的,但同時也是會讓他們感到擔心恐懼的。而這種憂懼,對於警察家屬來說,將會是一生。我以為我做了足夠充足的準備,讓自己足夠優秀,就可以在生死競速的遊戲裡保持不敗之地。所以我在J大才受訓三年,到國境刑警培訓也僅僅半載,便急不可耐地要跟著沈叔叔來執行這個任務。出師未捷身先死,大概就是說的我眼前麵對的這種情況。我的英雄夢想還沒來得及實現,就已經折戟成沙,而留給沈暮歌的,卻是這世上讓人最難堪又難以置信的現實——青梅竹馬的戀人無故失蹤,而就在這之前我還“殺害”了她爸爸。沈叔叔不是我親手開槍打死的。但眼睜睜地看著對我來說像父親一樣的人,拿著我的槍死在我麵前,和我親手所殺沒有什麼分彆。我也知道蕭芷蘭已經錄下了視頻。這會成為她將來一直威脅我的證據,也是我這一生抹不去的黑點。有朝一日沈暮歌知道了如今發生的這些事,大概會一刀捅死我。然而此時此地,我卻似乎沒辦法考慮她會怎麼接受我,我首先要考慮的,是如何活下去。隻有先活下去,所有的屈辱和忍受,才有意義。而沈叔叔用他的生命給我上的最好的一課,是作為一個警察的使命,最重要的並不是保護某一個人,而是保護每一個人。我餘生所剩的每一秒,都是為了入警校那天宣誓的誓詞而存在的。從今往後,我心裡要保護的那個對象,不再隻是沈暮歌,而是和她一樣善良無辜又需要保護的人。大門緩緩打開,又是一天送飯的時間到了。今天進來的是個新麵孔,一個高挑纖瘦的女孩子,開門的看守叫她小白。看上去十分漂亮清純的一個女孩子,眸子裡卻是一潭深不見底的冰湖。在這樣的環境裡長大的少女,一定目睹了不少血腥殺戮的往事吧。她的眼神很毒辣,目光似是無意地落在我所坐的角落,我卻感覺到她明顯的停頓了。我剛想沈暮歌太出神,沒有及時把刀收回來,沒準兒已經被她發現了。而被我身體擋在身後的那幾道深深的劃痕,就是我還擁有這把刀的最好證據。我繃緊了全身所有的神經。如果她要喊叫起來,沒收我在這個不見陽光的地方裡最後的依靠,我就用手裡這把刀,和他們白刃相見。這裡的生活實在太窒息黑暗,無數的時候我都覺得自己要比這邊刀先一步折斷了。但每當我又可以握住它,在牆上留下新一天的痕跡,我又覺得自己可以多捱過一天,離能夠見到沈暮歌又近了一天。我最後的精神支柱,我不可以失去。那雙好看的鳳眼卻是若無其事地掃過我,這個叫小白的女孩輕輕放下了飯菜,默不作聲地退了出去。莫名地,我覺得她應該很善良,善良到不會隨便傷害一個我這樣在蕭芷蘭眼中十分危險的人物。而不知道為什麼,我甚至有一種感覺,今後在蕭家如果我還能有一個盟友,那麼一定是個不錯的選擇。回想著這年輕女子的麵容,我似乎又間接獲得了某種力量。我拿起她放下的飯菜,大口大口地吞咽下來。死比這樣活著容易多了。但無論再難,我也要按照沈叔叔所希冀的那樣,竭力活下去。我一定會活下去。我又摸出我的軍刀,在牆上留下了新一天的記號。等我,沈暮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