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兩個人竟都一覺睡到了大中午。一絲陽光透著窗簾縫照在鐘致臉上的時候,她才轉醒過來,一睜眼就看到路眠正目光灼灼地望著她,她倏忽間便失笑起來。“笑什麼?”路眠伸出一隻手,把玩她那剛到肩膀的黑發。“這種感覺真好。”她湊過去,正好將頭枕在路眠的手臂上,思緒紛雜,“五歲的時候,大院裡的小孩子玩過家家,我就吵著要嫁給你;十五歲的時候,學校裡有女孩子和你表白,你總會把她們送的情書扔給我折紙飛機;二十五歲的時候,我一睜眼,你就睡在我身邊,這種感覺真好。”“這樣的場景我設想過好多次,夙願得償的感覺不錯。”她笑過後,便半支起身子,凝視路眠片刻,而後,輕輕湊了上去,在路眠唇上啄了一下。說也古怪,在她親了路眠後,路眠的身子竟然就那麼一點一點,開始變得透明起來……路眠原本掛在臉上的笑意一下子僵住,連帶著整個身子都半天沒有動彈,他顯然很明白發生了什麼,隻是靜默地看了鐘致許久,再開口時,聲音都帶了三分沙啞。“對不起,小致。”鐘致大驚,想要再度伸出手去觸碰路眠的身體,卻發現自己伸出的手直直穿過了路眠那愈加透明的身子——她已經沒有辦法摸到路眠了。路眠凝視著她,半晌,忽地閉了眼,一滴淚順著眼角落了下來:“我死了,在三天前。”腦子“轟”的一聲響,鐘致猛地睜大了眼睛。她的腦中像是瞬間被塞進了一堆白花花的棉團,大量的過往記憶全部湧了進來,逼得她頭疼欲裂,卻又不得不麵對現實。“小致,我喜歡你。”“小致,明天老地方見啊。”“小致,嫁給我吧。”一字字,一句句,全是他對她說過的話。他是路眠,卻是他們在一起後半年的路眠。彼時的他們已經決定踏進婚姻的殿堂,路眠在市局準備了一場盛大的求婚,受他所托,整個市局的人都出動了,鐘致踏進去的瞬間,隻瞧見滿眼的粉色氣球和愛心,腳下是長長的玫瑰花鋪就的紅毯,局裡會彈鋼琴的大良坐在市局的正中央彈一曲《致愛麗絲》,七八個人圍在兩側衝她頭頂放著禮花,就連宋局都抱著捧花從辦公室緩緩走出,站在她麵前,用渾厚的嗓音問:“鐘致同誌,你願意嫁給路眠同誌嗎?”她頭一次覺得從來隻懲治險惡之徒的市局也不是那麼冰冷和不近人情。她想,路眠的這個求婚,或許比不上彆人的那樣華貴,但卻是這世上獨一無二的。換作其他人,要想跑到警察局發動局長來幫著求婚,怕也沒這個本事。她的路眠,從來都是這個世界上最特彆的。“路眠呢?”她看了一圈,卻沒有看到求婚的男主角。“嫂子,路哥在這裡!”站在局長身後的小張立馬舉起一個半人高的攝像機,那攝像機裡清清楚楚地映著路眠的臉。“小致,嫁給我吧。”攝像機裡,他正坐在車上,一隻手握著方向盤,一隻手遙遙衝著鏡頭舉起一枚戒指。那戒指上麵,雕的正是一隻兔子圖案——是她最喜歡的兔子。“路哥這個戒指啊,可是專門去找人訂做的,本來想著等到把戒指拿回來,一切都準備好,才喊嫂子你來,但後來想想,倒是覺得這樣也不錯。他說他先不露麵,省得你不答應,不然搞了這麼一出大戲,他可下不來台!”“是是是!嫂子,他說你今個兒要是不答應啊,他就不回來了,調轉車頭浪跡天涯去!哈哈哈,所以你可一定要答應啊!”鐘致笑著聽那幾個剛進警局不久的小夥子插科打諢,他們一向都愛跟著路眠,她甚至能想到路眠這麼跟他們說話時的語氣。可她知道,她一直都知道——那個人,是想在拿到戒指的第一時間就和她分享。他愛她,正如她也同樣愛著他,所以一刻一分也不願意浪費。她心念一動,望著鏡頭,鄭重地點了點頭,說了一聲“好”。路眠聽了,就心滿意足地笑起來。不料下一瞬間,鏡頭裡的景象卻忽然劇烈地搖晃起來,路眠原本的笑顏消失,在經過一陣天翻地覆般的晃動後,鏡頭掉在車座下,那頭再也沒了聲息。“路眠!”鐘致忍不住驚聲尖叫起來,整個警局的人也都變了臉色。——是了,他計劃好了一切,卻沒料到自己在那天出了車禍。那天的鐘致,仿佛從天堂一下子墜入了地獄。她趕到醫院時,恰巧看到手術室的燈熄滅,便像瘋了一般抓住從裡麵走出的醫生,那醫生一臉抱歉地衝她搖頭時,她幾乎要將那人的皮和肉都撕碎。“小致,你要冷靜啊……”市局裡的人拚了命地拉住她,她隻能眼睜睜看著路眠被人從手術室裡推出來。那個原本還會對著她笑,幾個小時前還口口聲聲要她嫁給他的人,如今卻連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了。白布蓋上他的臉那一刹那,她像是忽然失去了三魂七魄,跌坐在醫院走廊的地上……不記得怎麼回到了家,更不記得自己是怎麼搬回了一大箱子酒,總之宿醉一場,喝下不知道多少瓶酒,最終竟把那過往半年的記憶生生從腦海裡剔除了。她再度醒來,記憶已經是半年前。可她沒想到的是,路眠還會回來。他回來了,知曉她忘卻了半年的記憶,就乾脆重新向她表白一次,乾脆,再將那些曾經的故事重演一遍。路眠滿臉淚痕,他的臉龐漸漸帶了血跡,像是回到了死去的那一天——他出車禍的那一天。“以前大人們總是說,人死後會有靈魂,那時候我不信,可現在卻由不得我不信了。小致,我舍不得,所以貪心地多要了一點時間,想要再陪一陪你。“我愛你,可是也隻能在你這場宿醉的夢裡陪一陪你了。三天了,你該醒了。”他這樣說著,身子終於變得全部透明起來。原本側臥在床上的身軀,快速地飄散到了窗外,鐘致踉踉蹌蹌地跟著他跑到窗前,連鞋子都顧不得穿,她將半個身子都越出窗外,企圖抓住他那已經隨風消逝的手。路眠的身子飄在半空之中,周身的光暈像是暖陽下的冰雪,一點一點融化,一點一點消散。“不要,路眠!不要走,求求你回來……”鐘致哭得聲嘶力竭,幾乎要用儘全身的力氣。他是她從小喜歡到大的人啊,是她那樣愛的人啊,是她這一輩子唯一想要嫁的人啊!他怎麼能丟下她一個人,說走就走呢?路眠看著她,縱然有再多不舍,也還是敵不過命運的戲弄,那被她握住的手最終再也看不到半分,他張著嘴,卻發不出一點聲響,就那麼消失在了空氣中……“路眠……”故事講到這裡,鐘致終於又一次泣不成聲。我望著她,將釀好的酒推到她麵前。人說這世間有八苦,分彆是生老病死,求不得,愛彆離,怨憎會,五陰熾盛,可我卻覺得,再沒有什麼,比兩個深愛之人卻要陰陽永隔來得更苦了。“就像他注定要走,我想,我也注定是要嫁給他的。“他活著的時候,我們沒能做成夫妻,可我既然已經答應要嫁給他,就一定要成為他的新娘。”她剛剛進來的時候,我沒注意到她手中還提了個小箱子,這會兒她把那小箱子從身後拿出來,放到桌上,而後,緩緩從其中拿出了一件婚紗。她拿婚紗的模樣虔誠而又莊重,像是對待一個世間僅有的珍寶。“喝完這杯酒,是不是就可以見到他?”她手裡捧著那件婚紗,眼神縹緲,像是想起了什麼悠遠的往事。我點點頭,這杯酒,融合了她剛才的數滴淚珠,還有那無窮無儘的愛意,召喚出的人,應當是路眠了。在鐘致喝下那杯酒後的三分鐘後,路眠,那個已經死去的路眠,出現在了酒館的二樓。他仍舊穿著一身警服,配了輪廓分明的五官,果然是十分清俊的模樣。他困惑地看看我,而後又越過我,看到了身後的鐘致,有些不敢確定地問了一句:“小致?”鐘致一下子跑到他麵前,狠狠地摟住他的脖頸,哭喊著他的名字:“路眠……”路眠苦笑一聲:“他們說我該重新轉世,我原本已經到了那橋上,卻又生生地被一股怪力給扯了出來,我還在想這究竟是什麼道理……”他歎了口氣,如往常一樣揉了揉鐘致的頭發。“沒想到,竟然是你。”鐘致聽了,就把身子抽離出來,歪著頭盯住他的眼睛,像個討要糖果的小孩子,帶著些忐忑和希冀,問道:“是我,所以,你願不願意娶我?”路眠愣了愣,苦澀道:“你這是何必……”鐘致固執地看著他,兩人對視,那一瞬間十分漫長,仿佛隔了一個世紀。良久,路眠才緩緩呼出一口氣,將鐘致又鄭重又輕柔地摟進懷裡:“我願意,我怎麼會不願意?”是了,她是他這一生唯一愛過的人,他至死都還想著要娶她,又怎麼會不願意呢?我沒想到有生之年還能當一回主婚人。鐘致去我那酒窖換了婚紗,出來的那瞬間,我和路眠同時倒吸了一口氣。真是漂亮啊。這個嬌小可人的女警花,穿著她精心挑選的潔白婚紗,一步一步向這裡走來——她就要嫁給她最愛的人了。慕思不知何時也來到了二樓,站在我身側,我倆望著這對新婚夫婦,笑得一臉欣慰,宛如一對要嫁女兒的父母。我因沒什麼經驗,隻得回憶著過往曾在彆人婚禮上聽到的誓詞,儘力照搬。“路眠先生,你願意娶你麵前的這位小姐嗎?無論健康還是疾病,富有還是貧窮,都永遠愛她、珍惜她,直至死亡將你們分離。”路眠執住鐘致的手,鐘致攤開掌心,一枚兔子圖案的戒指就安靜地躺在那裡,路眠眼中淚光閃動,他將那戒指接過來,鄭重地替她戴在手上。“我願意。”“鐘致小姐,你願意嫁給你麵前的這位先生嗎?無論健康還是疾病,富有還是貧窮,都永遠愛他、珍惜他,直至死亡將你們分離。”“我願意。”她看著路眠,一字一句,像是宣誓一般,“即便是死亡也無法將我們分離。”兩人相擁在一起,慕思悄悄抹了淚,我也忍不住輕聲鼓起掌來。新娘抱住新郎,吻了吻他的臉頰,又踮起腳尖同他輕聲耳語:“路眠,你放心,我會好好活著,連帶著你那份一起活下去。我會照顧好自己,也照顧好我們的爸媽。”新郎笑起來,眼角卻滑下一滴淚,他維持著那個擁抱的姿勢,直至身子再度消散前,才說了一句:“那就好。”臨走前,鐘致對我深深鞠了一躬,以此表達對我的謝意。我擺擺手,示意她不必過於客氣,我幾年才難得出門一次,她卻能在那個雨夜生生地撞到我,這原本就是緣分。路眠是亡魂,因此能看穿我的身份,可鐘致下樓時,卻又再度深深看了我一眼。那杯忘卻酒剛剛下肚,還沒有發揮效用,她還能記得這酒館裡的一切,也還能記得我。“他走之前和我說,他認得你,是因為你是守護人後世。可我認出你,不過是因為你眉心那一朵鳳棲花。”傳聞之中,這座城市裡最神秘的風塵酒館老板娘,眉心就雕著一朵鳳棲花。我站在二樓的窗前望著她邁出酒館的門,大步離開,好似終於又成了那個英姿颯爽的女警花,往後餘生,縱使千難萬險,想必她也是能跨過的。她身上承載的,除了她和路眠的性命,還有路眠那短暫一生的愛意。鐘致消失在視線裡時,我眼前現出了一片幻象,和剛剛她說的那些場景全然不同,可我卻莫名覺得其中的兩個小孩有點熟悉。那是一群小孩在大院裡一起玩過家家。從小就十分活潑,被小朋友擁立為領導人的小女孩卻指著一個總是瑟縮在角落裡,身子瘦弱,話都沒幾句的小男孩,她說:“我要和他結婚。”人說天光乍破遇,暮雪白頭老。那時還是他們彼此的天光乍破時節,可是有些事,大概從那時候起,就已經注定好了。像是從小就體弱多病的他後來為了她苦苦健身隻為考上警校,像是他為了她一句愛吃甜食就買了半個書櫃的烹飪書,像是她說二十五歲才戀愛,他就等了那麼多年才表白。隻可惜,他們終歸還是沒有來得及陪伴彼此走過暮雪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