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可沒你這麼笨的女兒。(1 / 1)

致我們 紙皮核桃 1626 字 3天前

等到再次睜開眼我的第一反應就是尋找周末的身影。房間裡隻有我一個人,很靜。我輕輕地歎口氣,說不出是失落還是如釋重負。突然,聽到臥室外傳來動靜。我揉了揉鼻子,下床,尋著聲音走過去。結果,就撞見周末正對著廚房裡的案板不知道在做什麼。這一刻,我偷偷承認,剛才醒來我是期待的,我期待他還在,卻也希望他已離開。這複雜的情緒讓我走向他的步伐變得沉重起來。我怕,自己想太多。畢竟,這麼多年自己給自己加戲這件事情我做的太多了。“醒了。”他回頭,身上居然還穿了我之前買來做飯卻一直沒穿過的圍裙。於是,我沒忍住,笑了。“你在做什麼?”依照裡正常的劇情,周末他應該會化身萬能男主,第一次做飯就做出一桌滿漢全席,然而……當我走過去,卻隻看到了桌麵上躺著歪歪扭扭的大蔥,還有他手裡一碗熱氣騰騰的泡麵。果然,現實永遠是殘酷的。“周末,不要告訴我,你忙活了這麼久隻是剝了一根蔥?”我努力表現出來沒有任何嘲笑他的意思,他隻是很正經的糾正我:“江可期,這是蒜苗。”我輕咳:“是嗎?哦,是我剛醒看錯了。”或者,我應該說自己是發燒更能讓他相信一些?真是虧了我從小到大白比彆人多吃的蒜苗,最喜歡的東西都能搞錯,這智商真是越活越過去了。就在我糾結要不要挽回一下我的尊嚴時,周末已經抬腳走向了我家的餐桌,絲毫不覺得他是個外人。“吃吧。”我走到他對麵,確實是餓了,也就沒矯揉做作的和他客氣,我拿起筷子,盯著麵前看上去賣相還不錯的泡麵,最上層還有一個……心形的雞蛋?很清淡,沒放辣椒油。我拿筷子戳了戳雞蛋,又抬頭去看坐在我對麵一臉平靜,捧著水杯喝水的人。周末似是看透了我所想,開口:“第一次做這樣的,我就是剛才刷微博的時候看到的,想試驗一下……又想到了高中曆史課的事情,順便給你做了飯。你不要想太多。”我“嗯”了下,垂下頭安靜地挑麵吃。我又不會胡思亂想的是吧?這家夥難道不知道有句話叫做解釋就是掩飾嗎?我搖搖頭。他見我搖頭,蹙眉:“很難吃嗎?”我沒理他,因為我的思緒不自覺地飄回了他口中的那節曆史課。具體的時間我記不清了,隻是記得在某天下午的曆史課,我正咬著筆杆看曆史老師眉飛色舞的講著到底也不知道是老李家還是老張家賣豆腐賺了不少銀子,鼻尖飄來一陣熟悉的,屬於康師傅的誘人清香。我放下筆杆,回頭,這才發現最後一排的某個同學正用曆史課本壓著泡麵桶泡泡麵。我微微低下頭,用手臂捅了下坐在身邊的周末:“喂,周末,你難道沒聞到一股很香的氣味嗎?”周末正在對著課本上的名人畫塗鴉,頭都沒抬:“沒有。”我覺得他肯定是太專注給馬克思畫胡子了所以才不想理我,於是,開始了對他的誇讚:“周末,你畫胡子畫的真好呀,可是馬克思本來胡子也不少了吧。”周末還是沒理我。我收回視線,又瞥了眼曆史老師,老師根本沒反應。我估摸著一定是因為他近視,所以看不見後邊同學的行為,畢竟曆史老師那厚的能砸人的眼鏡片至少要有一千度吧。但……上課吃泡麵這行為也太過分了。一張紙條砸在我課本上,我先看了眼曆史老師,確保不在他的視野之內我才悄悄的打開了紙條:“這是恩格斯。”這小學生一般歪歪扭扭的字跡,不用看就知道是誰寫的。“都一樣麼,反正他倆是goodfriend。”他彈開紙條瞅了眼,又繼續埋頭搞塗鴉。初中時候做鄰桌也沒發現這廝挺愛畫畫呀。回憶了一下也很正常,我當時被他懟的每天都在期待換鄰桌……話都不願意主動和他說,又怎麼會注意到他每天都在乾什麼。突然,我的肚子“咕”的悶聲叫了下。我忙低頭去捂肚子。而就在這時,坐在我前麵,第一排的某個同學開始吃起了乾脆麵。我驚訝的張了張口。這坐在老師眼皮子底下還能這麼囂張嗎?隻能說我們曆史老師真的太溫柔了。“周末,我好想吃泡麵啊……從來沒有覺得泡麵也能這麼誘人。”我趴在桌子上,垂頭喪氣地抱怨。鄰桌楚莫然聽了,很大方的扔過來一包北京方便麵。“我謝謝你啊,可是現在在上課。”像我這種從小就聽話的乖乖女才不會做出這種不尊重老師的事情。“江可期,你少吃這種垃圾食品,已經那麼笨了。”周末壓低了聲音,趁機補了一刀,徹底打消了我吃泡麵的念頭……“江可期,泡麵很難吃嗎?”我被周末打斷,習慣性的點點頭,又忙搖頭:“沒有,沒有。”剛才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完全沒有吃出來是什麼味,不過方便麵總體上來講差不多都是一個味道吧。也不對,說起泡麵,老江他煮麵一絕,尤其是方便麵。周末食指敲敲桌麵:“你自己在哪兒嘀咕什麼。”我立刻送上特彆真誠又討好的笑容:“我沒有啊,我就是說你煮泡麵挺好吃的,和我爸做的也差……”周末臉上的酒窩深了幾分:“我可沒你這麼笨的女兒。”我是想說,和我爸比起來還差一點兒。“你占我便宜啊!”我吃完最後一根麵條,放下了筷子。“你不喝湯嗎?”我擺擺手,示意自己已經吃的很飽了。他還是坐著不動,手邊的水杯還有大半杯水,根本沒怎麼喝。我看看他,他也在看著我,我倆大眼對小眼,都沒有繼續主動開口的意思。他坐了很久,見我還是傻傻的盯著他的臉不說話,起身:“我臉上沒花,記得吃藥,我走了。”“好的,再……goodbye。”防止他再套路我,我用了英語。我送他走到門口,打開房門,他意味深長的回頭看了我兩眼,我對他抬起手,用力地揮了幾下。“江可期,你現在是不是很討厭我。”我垂下手。他突然這樣問我,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我走了。”突然想起來樓道裡的燈不怎麼亮,我攔住他:“你等一下。”他的手握在門把手上,我聽到他很輕的發出一個單音節,似乎聲音裡摻雜了一絲喜悅。“樓道裡的燈不怎麼亮……我送送你。”他衝我笑了笑,是很溫柔的那種笑。“你不要誤會,那個……我記得你有夜盲症。”我雙手絞著身上的衣服,剛才醒來後還是……選擇換了身衣服。雖然我在周末麵前已經沒什麼形象可言了,可畢竟大家三年未見,現在也不是很熟啊,不是很熟。我反複告訴自己,我們不熟。“你記憶不錯。”我能不記得麼。我記得有關他很多或許連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小細節。高中無意間聽他和彆人說起過自己有夜盲症,於是每次晚自習放學我都會故意留到最後才出門,我怕熄了燈他什麼也看不到會摔倒。那時候的喜歡真簡單。隻是悄悄跟在他身後能為他做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就已經覺得很開心了。托我護送有功,高中三年,他在晚上一次也沒摔過……嗯,白天也沒摔過。“不過,不麻煩你了,用手機。”他倒是很客氣,左腳已經邁出了門。“手機手電筒又不亮,萬一你摔在我家門外就不好了。”這倒是我真實的想法。我可不想他因為來看我就出事。“江可期,你以為我是你啊。”我立馬對周末沒有了半分同情。既然人家不想讓我送,我乾嘛非要巴巴的送上前去讓人家羞辱呢。於是,我說:“那好啊,慢走不送。”“江可期,快下來。”“哦。”我換了高跟鞋,拿上家裡的鑰匙出門。這位兄台打臉打的可真快。應該向他推薦一下之前很流行的“真香定律”。為了儘地主之誼,我特意走在他前麵,一手轉著鑰匙扣,一手拿著手機用手電筒照明。他就跟在我後邊,半臂的距離。我怕太尷尬,就隨意哼起歌來:“你的城府有多深,我愛的有多蠢,是我太笨……”“許嵩出了新歌。”“嗯?”我停下身子,他肩膀撞到我腦袋,疼。“我是說,許嵩上個月出新歌了,你聽了嗎?”我“哦”了下,自己沒覺出來很敷衍:“沒聽,很多年沒關注他了。”一時之間,空氣再次沉寂下來。說起來當初高中會喜歡許嵩,也隻是因為周末喜歡,不過沒多久學校裡又流行起來了另外兩個歌手的歌,其中一位叫徐良,隻不過和許嵩不是一個姓。之後的某年,許嵩簽了公司,可是突然變的沒有之前那麼火了。當時,我還覺得挺可惜的。終於,出了樓道。我想了想,還是覺得要正兒八經的衝他表示一下謝意:“周末,今天謝謝你啊。”周末隻是暗戳戳的酸我:“彆再笑那麼假就行。”“我明天就離開槐城了。”我沒反應過來,覺得這消息來的有點兒猝不及防:“啊?那……祝你一路順風。”“江可期,我坐飛機。”我低下頭鞠躬:“對不起,我呸呸呸,我是說,祝你一路平安。”他返身走到我麵前,我睜大了眼睛,然後,看到他戳了一下我的臉。他似乎很愛戳我臉,高中那時候就是,可能我嬰兒肥,臉上肉多吧。“有工作,下周日回來,等你給我接風。”我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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