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遠山遠海初相見(1 / 1)

至今,我仍然清晰地記得第一次見到王忘忘時的情形。深夜十一點半,下著傾盆大雨,在虹橋機場外,他從出租車上下來,頭戴鴨舌帽,穿著一件黑色外套,我緊張得心怦怦直跳,卻假裝淡定。那裡站著好幾個人,但他竟然一眼就認出了我,邁著大長腿朝我走來,開口第一句:“你也沒你說的那麼矮嘛。”我笑得矜持,心想我可是穿了十厘米的高跟鞋,等了那麼久腳都快斷了。他接過我手裡的傘,我抓住機會偏頭悄悄打量他,視線順著他的肩膀向上移動,他的臉在半明不滅的路燈燈光下,看不太真切。我在心裡想,這就是跟我網戀了一個月的男生嗎?我有一種挺不真實的感覺,好像跟我見麵的是一個人,網上聊天的是另一個人。大概所有網戀的人奔現時,都會有一種熟悉又陌生的感覺吧,我們也是。兩個人從機場走到酒店,一路上都很拘謹,說話小心翼翼,努力表現出自己最優秀的一麵,希望給對方一個好印象。王忘忘確實像他說的那樣高,見到他之後我就決定隱瞞身高,以至於後來我們在一起好幾年之後,我的身高對他來說,依然是謎一樣的存在。其實,奔現之前我曾跟他提過關於身高的問題。他有些得意地說自己光腳量身高都有180厘米。“你呢?”他問我。“你還是不知道的好。”於是,他在那頭一點點猜測:“145cm?148cm?155cm?”不管他怎麼旁敲側擊,我都三緘其口。為了這次見麵,我還特地買了雙高跟鞋,結果因為在機場外等他的時候站得太久,腳後跟起了水泡。第二天王忘忘一大早出去給我買了OK繃,還有一雙帆布鞋,但我死活不肯穿。“怕什麼,反正你又不可能一輩子在我麵前都穿高跟鞋。”他說。我一聽就笑了:“才第一次見麵,你就想著一輩子?”“不可以嗎?”他反問。我笑笑沒說話,心想他可真單純,才第一次見麵,鬼知道我們合不合適啊,不合適我當然就早早跑路咯。最終,我在他的強烈勸說之下選擇了帆布鞋,他蹲下來幫我貼OK繃的時候,我還挺感動的。原來過去一個月,我幻想過無數次的男生,比想象中溫柔一些,也帥一些。見麵第三天,我們就已經逛遍了整個西塘,打算去景區以外的地方走走,結果走到一個籃球場。當時有三個男孩在打球,我們在場邊看了一會兒,他跟我吐槽,他們打球的動作太難看了。說完,他兀自起身昂首挺胸地進了場,跟那三個人說了些什麼,他們就把球給他了。他回頭對我說:“看好了。”我還沒反應過來,他開始進攻,上籃,動作流暢,籃球從籃框滑落後,他轉頭得意地朝我看過來。然後他又回到三分線外,抬手一投,一個漂亮的三分球。我假裝鎮定地笑了笑,心裡卻在想,這個人好幼稚哦,以為自己是流川楓啊,如果沒投進去,就成櫻木花道了。但是不可否認,他的動作確實比彆人好看。我們從球場回客棧時,我問他跟那三個人說了什麼,人家才把球給他。他攬著我的肩:“我說,我女朋友想看我投籃。”那時候我在他麵前還是個安靜的女文青,所以隻是裝出一副波瀾不驚的樣子,其實心裡早已經開心得找不著北了。我第一次覺得,“女朋友”這三個字溫暖又動聽。第五天早上,我們從西塘到上海的車上他一直緊緊攥著我的手,空氣裡彌漫著一絲傷感,我們都沒怎麼說話。這次奔現,其實很草率,因為我們才網戀一個月,而且一個在北京,一個在廈門,我已經工作兩年,而他還是個大二學生,所以,這場異地戀的命運最初是不被任何人看好的,包括我自己。在西塘那四天,我們住在一家小客棧裡,三月的西塘細雨蒙蒙,煙柳垂垂。人家說西塘隻用一天的時間就能逛完,而我們待了整整四天還覺得沒逛夠。每一天晚上,王忘忘都說,又少了一天。我也第一次體會到,原來有時候真的會希望時間能永遠停留在某一個時刻。大概所有有過異地戀經曆的人都會懂得,相見前有多歡喜,分離時就有多心酸。我搭乘的航班起飛時間較早,他幫我拎著行李送我進安檢。我走得很慢,排隊的時候還不停讓人插在我前麵,裝成自己很大方的樣子,其實是希望能再跟他多待一小會兒。我通過安檢之後回頭看,王忘忘還站在那兒看我,我朝他揮了好幾次手,他仍然站著不動,我隻好打電話給他。“你怎麼還不走?”我有些鼻酸,還假裝灑脫。“我想再多看你一眼。”我想笑又覺得有點感動。“你快去安檢吧,來日方長。”我說。“我想看著你走。”他仍然堅持讓我先走,還說這種看人背影的事應該留給他,我當時沒多想,可是後來一次次相見分離,他永遠都是看著我走的人,而且不管我什麼時候回頭,他都還站在那兒。我剛離開安檢,他很快發消息來,是一張我站在一麵青磚牆下的照片,他在空白處畫了一個小小的紅色的“心”形。我心想,果然還是學生,真幼稚啊,卻忍不住笑了,像最炎熱的夏天,一絲涼風打心底輕柔掠過。飛機抵達北京的時候,我坐在地鐵上,看著人來人往和膩歪的情侶,回想起這次跟他的相見,總覺得像一場夢。那時,我還不知道我跟他的這場夢會做到幾時。回到北京之後第二天,下了一場小小的春雪,我趴在窗口望著一棵被落滿白雪的大樹,興奮地打電話給王忘忘,讓他聽下雪的聲音。他說,他作為南方人,還真沒見過下雪,就連這次去上海也是活到二十一歲第一次出省。而那時候二十二歲的我,已經快要走遍大江南北,朋友說我不要臉,拐了一個大學二年級的學生。我說:“能拐到是我的本事,有本事你也拐一個去。”我相信,這大概就是言情裡寫的俗氣又狗血的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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