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前期都是莊杉打給受賄人,但是到了後期突然變成受賄人主動打給莊杉。

根據這個轉變,宋明山完全可以合理推斷出其中的緣由。

前期莊杉有求於人,自然更加殷切主動。而受賄人為了避嫌等原因,是不會主動頻繁聯係行賄人的。

除非,是收到了什麼風聲,覺得自己暴露了。

這種時候,受賄人會更加害怕,坐立不安,所以才會頻繁和莊杉聯係,商量的大概是串供的事。

宋明山根據這個猜測,詐了莊杉幾個來回,告訴他受賄人已經交代了。

莊杉想起那個政客跟自己通電話時緊張得沒出息的態度,再加上宋明山的說法,也相信對方已經交代了,他堅持了一會兒,還是承認了行賄的事實。

前期突破良好,對後續進展有很大影響。宋明山在這場心理戰中占了上風,莊杉節節敗退,在宋明山的壓迫和確鑿的證據麵前,毫無抵抗之力,交代了全部的犯罪事實。

“接下來。”宋明山雙手撐在桌子,俯視著莊杉:“我們來說說高飛。”

宋明山背後是一盞很亮的燈,為的是保證審訊室的光線足夠充足明亮,能夠看清被審訊人臉上的每一絲表情。

此刻那盞燈把宋明山照成一個巨大的影子,整個籠罩在莊杉身上。

從這個角度看過去,就連莊杉也感到了極大的壓迫感。

他知道這個年輕的局長這麼多年都沒有放棄對高飛這件事的追查,也知道這次的審訊最後肯定會落點到這件事上。

想到自己未來漫長的刑期,又想到前些天莊清河對自己那輕蔑的眼神。

他想知道這件事一旦說出來,莊清河的表情會變成什麼樣。

莊杉眼神幾番轉換,最後他看著宋明山,問:“如果我揭發彆人的罪行,並且提供線索,算不算立功表現?”

宋明山審視地看了他幾秒,回到椅子前坐下:“根據《刑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如果揭發他人犯罪,經查證屬實,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可以從輕處罰。”

莊杉深吸一口氣:“我揭發莊清河殺害在職警察高飛,我有證據。”

莊杉提供的證據是一枚血指紋,DNA鑒定和指紋比對的結果很快就出來了。

是高飛的血,和莊清河的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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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大家,鹿鹿又要請假了。(T^T)

最近三次元有點事,跟公司也請了幾天假。

請假時間可能三到五天左右吧,不會超過一周,我會儘快回來的。

大家可以關注一下作者專欄,更新會有提醒。

愛你們~

第104章 他們仨

莊清河是在早飯時間被帶走的。

莊杉被帶走調查的事,莊清河第一時間就知道了,所以宋明山過來的時候,他看起來並不驚訝。

宋明山帶了一隊人,穿著製服親自過來拿人,儼然把莊清河當成了重犯對待。

管家攔不住警察,宋明山進來的時候,莊清河正和商瑉弦坐在餐桌前吃早飯。

商瑉弦見狀起身護在莊清河前麵,和宋明山視線對峙。

不等宋明山開口,莊清河先說話了。

“宋局長,先坐一坐,我吃完早飯就跟你走。”

宋明山深深看了他兩眼,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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