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端著水杯,在過道中間走了幾個來回,實在百無聊賴,就站在胡芳芳身後看她工作。
當時是春天,胡芳芳穿著一件灰色的線衣,頭上盤著一個結,露出一段白皙而修長的脖頸,身體隨著操作電腦的雙手在輕輕晃動著,時而頭一偏,金海能看到她一片溫潤秀潔的臉。
她的皮膚真好。
這時金海猛然意識到,芳芳長大了。
金海動心了。
這個從小生存在人群後麵的女孩,忽然站到人群前麵時,是那麼的耀眼奪目,沒人再能擋得住她的光輝,單是這個背影,就不是身材略胖的張麗可比的。
芳芳身上還散發著一種彆的女孩不具備的特質,簡單而言就是洋氣,和她一比,似乎所有的女孩都是土包子了。
金海往前走了走,站在胡芳芳身側,胡芳芳抬頭笑了笑,繼續工作。
她正在用一種金海從沒見過的軟件製圖。
電腦屏幕如同無限深邃的宇宙,上麵飄著一些零零碎碎的像天體一樣的光點,她拉動鼠標,這些光點由遠及近,逐漸變大,原來是一片片衣服的殘片,再推動鼠標,這些殘片又遠去了,屏幕上又出現了一個完整的衣服圖案。
她的樣子很專注,雙手在不停地動,屏幕上的圖案在不停地發生著變化。
金海的注意力被那雙手吸引住了。
那是一雙多麼精致又可愛的小手啊!
說小手不是比喻,胡芳芳的手確實很小,似乎比正常人的手小一號,不像其他女孩子的手那樣修長,她的手指短而細,卻異常靈活。
她的右手不離鼠標,左手操作鍵盤,需要同時按兩個相距很遠的鍵時,她就把左手屈成“六”的手勢,用拇指和小指同時按,有時用食指和小指。
她似乎很喜歡用小指,它就像圓心,彆的手指根據距離不同默契地配合著它。
她從不低頭看鍵盤,她的手指像長著眼睛一樣,總是能準確而快速地找到需要的那個鍵,像彈奏鋼琴一樣行雲流水。
金海看得癡了。
他知道,芳芳懂美術,給家人畫過像,但沒想到,她操作電腦的水平也是如此爐火純青。
在此期間,胡芳芳接了兩次電話,說著金海聽不懂的專業術語,夾雜著英語單詞,讓原本就洋氣的她,顯得更洋氣了,簡直有點港台劇女主的風韻了。
金海甚至有點崇拜她了,甚至有點自慚形穢了。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同樣是大學生,他和芳芳差得太遠了。
他一直以為,芳芳考上大學是個意外,能找到工作隻是運氣好,現在看來,她憑的是實力,她的實力可不隻是給家人畫畫像而已。
這個從小就笨的女孩,結果卻成了這個家最出色的人。
這個最不會讀書的女孩,結果卻成了這個家唯一憑借著知識改變命運的人。
金海還是當年那個金海,芳芳已不是當年那個芳芳了。
就在這一刻,金海愛上了這個女孩。
眾所周知,金海愛上某個人,總是一瞬間的事。
但與之前的李曉霞、白文和張麗不同,金海對胡芳芳更多了幾分敬畏,甚至有點畏縮,他第一次發現,這個世界上還有他配不上的女孩。
不過他想到,芳芳之所以能有今天,和他的輔導是分不開的,心裡頓覺平衡了許多。
他隨便問了一句:“芳芳,你的手怎麼那麼小?”
胡芳芳笑了,身體向後靠了靠,右手離開了鼠標,用小指把一縷滑下來的頭發勾到耳後,左手從鍵盤上拿起來,說:“二哥你發現了,他們都這麼說,但是我一直都不知道。”
她又把左手屈成一個“六”的手勢,在鍵盤上方比劃了幾下,“我一直就這樣按鍵盤的。”
然後她坐直了身體,繼續工作,臉上的笑容還在。
芳芳笑起來好漂亮。
在金海的印象中,芳芳的臉上,常常掛著笑容,但她的笑從來都是無聲的,不像許清涯那樣嘰嘰嘎嘎。
胡芳芳終於完成了工作,兩人一起出去吃飯。
原本煩躁的金海,心情瞬間豁然開朗了,所有的不快一掃而空。
他沒有喝酒,他忽然想在芳芳麵前表現得紳士一點,當好她的老師,當好她的二哥,當好她的……保護神。
晚餐是在愉快的氛圍中進行的,雖然沒有和張麗在一起時的那種甜言蜜語和激情澎湃,但有一種恬淡的溫馨,一種生活化的浪漫,如涓涓細流般,一縷一縷地滑到金海的心間。
金海想結婚了。
這回是真的,是純的,不帶欲望的那種。
【讀者大大們,這本書的字數已達百萬,按照慣例該進行第二次書名測試了,但作者冥思苦想了很久,沒有想到一個更好的書名,在此向大家征集書名,書名測試完,成為最優書名的,作者將予以一定的獎勵(原書名不算)。另外,作者之所以在正文中發布這些內容,一是因為“作者有話說”字數有限定,二是因為發布在那裡,沒人看,所以,我不是在水字數,水字數的時候,我會告訴你們的。】
www.biqu70.cc。m.biqu70.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