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的這些黃金搶劫案,當時造成了很大的哄動。
一方麵是因為涉及的黃金數量比較多,另一個方麵的原因就是三名薔薇都被擊斃了,但是並沒有找到黃金。
根據現場的情況判斷,當時確實隻有三個人參與了搶劫。
兩個人在現場被當場擊斃,另一個人騎著自行車馱著100多公斤。的黃金離開現場潛逃,但是在路上也被擊斃了。
對方一共也就是跑出去2公裡多的距離,結果黃金卻不翼而飛。
為了找到的100多公斤黃金,警方基本上把這2公裡距離內的所有路段還有農戶房屋。能夠找到的地方基本上全都翻了一個遍。
但是這100多公斤黃金飾品始終沒有找到。
“你這不太可能吧?”
陳江知道孫彪為什麼突然提出這個案子。
“我也覺得不太可能,趙海濤難道跟這個案子有關係?那批黃金難道是趙海濤給藏起來了,或者他知道這批黃金在哪?”
“不可能!”
王兆凱突然說道。
“當年這個案子後期偵辦的時候,我是參與了其中的,當時對這三名強匪的所有社會關係都進行了一個仔細的排查。”
雖然在案發現場隻找到了這三個人參與搶劫的線索,但是警方當時並不排除對方在外麵含有接應的人。
“當時這起搶劫案的主犯是這個金店的副店長,他有兩個親屬,一個是他的表弟,一個是他的堂弟,三個人合夥搶劫。”
“和他的表弟當場被搶劫擊斃,另一個人先逃跑的,他那個堂弟就是騎自行車的那個人也是在2公裡外被擊斃了。”
“當時這件案子轟動很大,有兩名警員受傷了,而且後來為了找到那批黃金,我們對這三個人的所有人際關係進行了一個徹底的摸排,尤其是他們的親屬,還有共同聯係人。都進行了一個摸排,並沒有發現趙海濤跟他們之間有什麼往來。”
當年王兆凱跟過這個案子,後麵的情況他非常清楚,雖然當時排查的人很多,但是他記憶裡麵並沒有趙海濤這個人。
孫彪搖搖頭。
“我也不是說趙海濤一定跟這個案子有關係,但是兩三年前能夠讓我想到的,讓人圖發橫財的事情,好像也就這一件了。”
孫彪的意思是說,當年趙海濤莫名其妙的離開海州市,莫名其妙的注銷了自己的電話號碼,莫名其妙的人間蒸發肯定是有特殊原因的。
“當年這個黃金搶劫案發生之後,100多公斤的黃金始終找不到下落。當時可以說有兩種懷疑。”
王兆凱看向陸川,解釋了一下當時的情況。
“第1個就是逃跑的那名劫匪在路上把這個黃金藏起來了,導致我們警方雖然沿途已經仔細的尋找了,但是並沒有發現被藏起來的黃金這種可能性是有的。”
當然這種可能性隻是有其實是非常小的,因為警方對當時那名劫匪經過的路段進行了地毯式的搜索。
為了找到那100多斤公斤黃金當時動用了不少警力,如果對方真的把黃金藏在路上了,不被警方發現的概率其實是很小的。
“還有另一個可能就是那批黃金被人給拿走了,但是到底是誰我們不得而知!”
實際上在那個黃金搶劫案的後麵尋找黃金的過程當中,一開始大家都認為對方是把黃金藏起來了,但是隨著搜查結束,隨著開展了三次地毯式的搜查都沒有找到黃金之後,大家漸漸的覺得那種可能性更大。
而且很多人認為接應他們拿走黃金的有可能並不是一個人,應該是兩個人甚至是更多,畢竟100多公斤黃金,一個人來拿的話著實有點重。
如果沒有交通工具的話,實際上是很難運走的,所以對於如果有接應的人存在的話,兩個人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
“但是這兩年來我們實際上對當年三名劫匪的家屬的經濟情況進行了一定時間的跟蹤,並沒有發現他們的親屬誰家突然暴富了,或者說是經濟條件有什麼改善,反而是因為當年三個人被擊斃,家裡沒有了經濟來源的頂梁柱,有兩個已經改帶著孩子改嫁了,還有一個就是那個副店長的妻子雖然沒有改嫁,但是現在生活也並不是很好。”
從邏輯上來講,趙海濤跟這個案子有關的可能性非常小。
當然孫彪提起這個案子,也並不是說對方就一定跟這個有關係,隻是這是一個可能罷了。
“等等!”
就在大家要終結這個討論方向的時候,陸川突然站起身。
“兩年前這個搶劫案發生的具體時間是什麼?具體的地點在哪?”
既然陸川問,王兆凱迅速回答。
“時間7月底,具體應該是26號,就在文化橋那邊。”
文化橋?
7月底?
“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趙海濤離開出租房的那個院子的時間就在7月27號,然後8月底初的時候,李強和馬豔萍兩個人才住進了羅建國的那個院子。”
眾人點點頭。
確實是是這個時間點。
“而文化橋距離羅建國家那個村子的距離應該比較近吧?”
“不到一公裡。”
孫彪說道。
不到一公裡?
“搶劫案就發生在趙海濤離開羅建國的院子,前兩天而且發生搶劫案的地方距離羅建國家也僅僅隻是不到1公裡的距離……”
“也就是說從理論上來講,趙海濤實際上是有可能和這個案子發生交集的。”
“但是……”
王兆凱還是堅持自己的判斷:“當時調查的時候,趙海濤和這三個人之間確實沒有關係,他們之間應該並不認識,因為當時調查這三個人的人際關係的時候,我是參與了的,所以對這個情況我的記憶還是比較深的。”
陸川搖搖頭。
“不,我不是懷疑你的記憶有問題。”
“但是我們想一想,如果對方實際上並沒有什麼接應的人,他們三個人就是搶劫案的主體犯罪嫌疑人。”
“而逃跑的那名犯罪嫌疑人實際上在被擊斃之前確實把黃金藏起來了。”
“那有沒有可能會出現這樣一個時間差在那一名犯罪嫌疑人把黃金藏起來,離開之後到警方把他擊斃尋找黃金的這段時間內,這個黃金被第三方的毫不關心的人給發現了,然後拿走了呢?”
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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