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穿越有點早正文卷第一千三百一十七章慘淡淩晨四點,花旗國,華盛頓。
六十年代的花旗並沒有傳聞中那麼美好,雖然它霓虹滿城,科技發達,但這裡的空氣不是香甜的,月亮也沒彆的地方圓。
此時的它處處都充滿了喧囂與動蕩,各種運動層出不窮,且愈演愈烈。
而作為花旗首都的華盛頓自然是不能幸免的,哪怕現在是淩晨,大街上依舊還有行人在嬉鬨,在遊行。
他們特征很明顯,也很雷同,穿著奇裝異服,兜裡揣著藥丸,喜歡搖滾樂,更喜歡群居,並有一個響亮的名字——嬉皮士!
一群以和平、友愛、自由為理想,以反叛、不滿為內核的年輕人。
很西海岸……
“砰砰砰!”
悅耳的美式居合聲中,一間坐落於聖約翰教堂附近,紐約大街北側的陰暗巷子裡的小破報社裡還亮著燈光。
這就是克裡西的報社,名字叫藍橡樹,一家以爆料公眾人物花邊新聞為生,老板跟員工加一塊都湊不齊五個手指頭的小破報社。
“你一定是瘋了,竟然把一切都壓在一本書上!”
報社裡,一名衣著得體,頭發花白的老白人正氣衝衝的凝視著麵前頭發亂糟糟,一臉大胡子的克裡西。
這老人是老博力,克裡西的叔叔,也是市政廳的官員,還是一名喜歡用腳下的黑色尖頭皮鞋狠狠踢人屁股的老紳士。
而他之所以會如此暴躁,也完全是因為坐在他麵前的這個恣意妄為的侄子。
克裡西這個大胡子可是相當的有魄力了!
他帶著艾薇瑪的自傳回國後,為了利益最大化,完全不顧家人的反對,抵押了房產,汽車,並拿出了全部的積蓄,買下了一間瀕臨倒閉的出版社,甚至將身上的最後一分錢都用在了這本書的印刷上。
可以說,他將自己的全部身家都押寶在了這本書上!
“不用擔心的,叔叔,用我一位華夏的朋友的話來講,我現在占據著天時,地利,人和,這本書肯定會大賣的,到時候我投資的一切都會翻很多倍賺回來的!”克裡西自信滿滿的說著,目光非常灼熱,臉上的大胡子也隨著他下巴的抖動跟著一顫一顫的,時不時能見到從中掉下一段乾掉的麵條或是一塊淡黃色的麵包碎。
“那你就在這裡好好祈禱吧。”
老博利惱火的歎了口氣,隨即緊了緊夾在胳肢窩下的那本自傳,又輕輕撫平了西裝領子,轉身大步流星的走出了報社。
“突突突!”
聽著漸漸遠去的發動機轟鳴,克裡西長舒了口氣,軟軟的將自己癱在椅子上,又在桌上的煙灰缸裡翻了翻,好不容易才找到一根還剩一小段的煙屁股。
“讚美撒旦!”
他歡呼著將煙屁股塞進嘴裡,伸手去摸衣兜裡的打火機,可卻摸了個空,克裡西這才想起了,那個銀質的古董打火機已經在前天被他以二百美刀的價格賣掉了,於是隻能無奈的從抽屜裡找出半盒火柴,將那一節煙屁點燃。
“嘶!”
“哈!”
橘紅的火光在報社內閃爍著,克裡西出神的望著窗外,口中呢喃著:“相信我,艾薇瑪,我們一定都會成為上流社會的成功人的!一定!”
“到時候我們讓那個該死的楚做管家……園丁……廚子……算了,還是把他灌水泥沉海底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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