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黑娃的孩子(1 / 1)

日月洞天之中,陳淩蹲在蓮池之畔,一邊向水中投食,一邊細細觀察這些變化。

五顏六色的錦鯉和金魚簇擁在蓮池旁,爭先恐後的遊動著去搶奪食物吃。

等陳淩喂完了食物,在水裡涮手的時候,它們還以為這也是在投喂,跟隨著陳淩的手來回追逐著找吃的。

陳淩見此露出笑容,來了興致,伸手在水麵緩慢的波動起來。

隻見他的手緩慢的向東撥動,魚群就追逐著他的手,搖頭擺尾的向東遊動。

他的手向西撥動,魚群也追逐著向西。

玩耍一陣,陳淩把手甩乾,招來一個水桶,撈了些魚苗。

等過兩天就拿出去,在農莊的水缸先養著,這樣便於觀察這些魚苗的變化。

隨著魚苗逐漸長大,它們的顏色和身上的特征也會逐漸凸顯出來,慢慢變成漂亮的觀賞魚。

在洞天中,這種變化是極為劇烈的。

陳淩現在就想看看,在外界,能不能用靈水把觀賞魚培養出來,給它們修複缺陷,祛除瑕疵。

如果可行,以後就可以光明正大的養觀賞魚了。

這對他來說,就跟玩一樣,還能把錢掙了,想想也是很不錯的。

撈完魚苗,靜靜地看了一陣。

錦鯉還好。

雖說比以前漂亮了,但是要讓陳淩仔細去說一說哪裡變漂亮了,他還說不出來。

相比之下,金魚的變化就太過明顯了。

因為陳淩買來的時候,就是專門挑的幾對不同形狀的金魚,一對獅子頭,一對白珍珠,一對龍睛,一對丹鳳,一對鶴頂紅。

獅子頭和龍睛是很常見的金魚品種。

在洞天中發生的變化也極其引人注意。

獅子頭是金魚腦門上長肉瘤的。

這種魚身材相對粗短,不似普通金魚的細長。

陳淩買的這對是一對紅獅子頭。

剛買的時候,腦門上隻有一塊小拇指大小的肉瘤。

現在那塊肉瘤已經變大成了草莓,把兩條魚的眼睛和鼻子都給遮住了。

陳淩在市裡專門買了觀賞魚養殖的書籍。

他了解獅子頭身上出現這個變化,是好現象。

眼與嘴皆陷入肉瘤之內。

再者,臀鰭成雙,要隱藏於尾鰭下,不可外露。

這是培養成高級金魚的兩個基本條件。

而龍睛呢,也就是兩隻眼睛腫起來眼泡的金魚,陳淩選的這兩條通體黑色的龍睛,顏色沒什麼變化,眼泡和魚鰭卻變得越發好看,眼泡呈現葡萄形,魚鰭有點向丹鳳那種既散而長的鳳尾去發展的趨勢。

“不錯,都是好兆頭。等我把小魚苗放到外邊養一陣再看吧。”

魚苗長到一個多月兩個月的時候,就會慢慢出彩,身上也逐漸開始出現一些明顯的特征。

書上說是池子養比水缸養好一點,池子寬敞在金魚生長過程中能讓它們舒展開。

陳淩不在意那個,隻要靈水有用,一切不是問題。

出了洞天,挎著大半籃子雞蛋下山。

今天撿雞蛋沒彆的,也是前幾天農忙,沒時間去賣,攢的多了,該去趕集賣了。

“阿淩,柿子暖好了,柿餅也曬好了,你去賣雞蛋的時候,給秋梅姐和曉芸姐兩家子都帶點吧。”

“好。”

陳淩剛收拾好雞蛋,王素素就從樓下走下來。

今年廟會陳淩一家子還是沒能去成他們兩家趕廟會。

隻能等年後正月去了。

“那我去給你拿。”

說著,王素素把兒子放到嬰兒車裡,自己拿著籃子去後邊撿柿子。

“啊嗯……”

陳淩把雞蛋和鴨蛋裝上牛車,旁邊的嬰兒車裡不時傳來小家夥“伊伊啊啊”的叫聲。

他知道這臭小子是在跟自己說話,不過裝作沒聽見,故意不理他。

果然,越不理會他,他反應就越大。

這吃奶的娃,勁頭兒還挺足的。

竟然伸著小手,抓著嬰兒車在裡邊翻了個身,張著嘴巴,奶聲奶氣的啊上一聲,衝他咯咯笑。

到這時候,陳淩才虎著臉衝他喊一句:“笑什麼笑,我看是你想挨揍了。”

陳淩肯理他,這小子就笑得更厲害了,眯著眼睛,晃著小腳丫子,那叫一個得意的。

惹得陳淩也繃不住臉,跟著笑起來。

便伸手把他抱起來,舉在頭頂轉著圈圈和他玩。

這臭小子最喜歡陳淩和他鬨騰,樂得在他頭頂手舞足蹈,吱哇亂叫的。

陳淩跟他鬨了一陣,坐到旁邊,把他放在腿上,這小東西還在他懷裡不住的蹬著腿蹦躂著,兩條小短腿特彆有勁。

“喲,看睿睿這跳得好的,來,外婆抱抱。”

這時高秀蘭從村裡過來了,老太太準備在走之前給大外孫再做一套棉衣的,除了每天帶娃之外,就是整日的忙活。

“咱們家的娃娃就是結實,看這胳膊看這腿,村裡那些小娃娃跟睿睿一比,那就跟老鼠爪子似的,可沒咱們壯實。”

丈母娘把這小東西抱到懷裡後,還要誇讚一下的。

老話說,三翻六坐七滾八爬十二走。

陳淩家兒子屬於長得快,學東西也快的了,陳淩去市裡之前,他還不能笑出聲呢,回來後就會齜著小奶牙,眯著眼睛咯咯笑了。

可把陳淩高興壞了。

現在也五個月大了,翻起身來利索得很,掐人也賊疼。

有時候還能靠在嬰兒車裡坐起來呢。

但是怕他骨頭軟,一般時候就不往嬰兒車放,不然就這臭小子的不安分勁兒,鬨起來那叫一個厲害。

外邊像他這樣的娃娃其實也不少。

甚至有比他更快的。

所以沒顯得有什麼突出。

現在跟彆的娃娃最大的不同,就是身上有勁,壯實得很。

“娘,這麼幾天要回去了,你就彆忙活了,該歇歇就歇歇,這棉衣做不完,以後慢慢做,明年穿也一樣啊。”

陳淩看到丈母娘放到旁邊的竹筐還放著沒做完的小棉衣呢,就忍不住說道。

“你懂啥,小娃娃長得多快啊,幾天一個模樣,彆看我給睿睿做的棉衣大,就這小子長得快的,明年這時候就沒法往身上穿了。”

“再說,我這也就剩下一個尾巴了,趕趕工也就好了。”

高秀蘭總念叨今年要大外孫穿上她做的新棉衣,說之前做的那件太薄了,棉花少。

陳淩瞧了眼新棉衣,這棉花鋪的厚的,睿睿穿上估計就成小狗熊了,根本走不動道了。

不過老人家一片心意,他也懶得多說了。

等王素素把柿子拿出來,就駕著車去縣城賣雞蛋了。

今天其實也不逢集,也不是廟會的。

但陳淩這也是有老客戶的了。

趕著牛車,慢慢悠悠的在大街小巷吆喝著轉轉,就有人出來買雞蛋。

這一趟呢,陳淩也沒帶多少鴨蛋,鴨蛋留著在家醃鹹蛋的。

就單純拉的雞蛋過來。

或許是天冷了,蛋類比往常保存的更久的緣故,大家買的都不少。

有的看到標誌性的大白水牛拉著車過來,就知道是賣雞蛋的又來了。

呼朋引伴的圍過來賣雞蛋,小娃娃們則是趁機過來和小白牛玩。

就隻是停了很短的一會兒工夫,牛車上的雞蛋就賣光了。

陳淩數完錢後看看時間,正好十一點左右,這時候也不是飯點,正好去秦秋梅兩家子送點柿子,臨來的時候,王素素還給放了些野山藥,讓帶過來。

就這麼給她們兩家送過去,一看陳淩給送來這麼多柿子。

柿餅和野山藥還好,暖的柿子給的太多了,不好放啊。

“富貴,你家這暖出來的柿子太漂亮了,就是家裡吃不了這麼些啊。”

鐘曉芸也沒跟她公公婆婆住在一起,看到這些晶瑩剔透,黃中帶紅,既漂亮又誘人的柿子,喜愛的同時也很為難。

覺得這麼好的柿子,吃不完浪費多可惜啊。

“沒事,吃不完給你學校的老師學生們帶點,實在不行,做成炸柿疙瘩,攤成柿子饃也行。”

陳淩看到她發愣,就知道她不會做,嫌棄道:“你倆算完了,我剛教完秦秋梅,到你這兒還得教你?你不會做就問她去吧,倆笨蛋。”

“呸,誰笨蛋,彆人哪有你會吃啊,對了,你先彆走呢,幫我給素素帶點東西。”

“……”

真不怪陳淩嫌棄她倆,柿子疙瘩和柿子饃是最簡單、最容易做的吃食了。

又是疙瘩又是饃的,光聽名字就知道這玩意兒不是啥少見的東西。

甚至蘸著糖,當成甜品點心吃也行。

柿子饃無非就是把柿子剝開皮,把柿子的果肉和麵的時候揉進去,烙成餅吃。

要不就是像攤煎餅一樣,攪拌成湖湖,在餅鐺上攤。

炸柿子疙瘩,和烙柿子饃差不多,無非就是放油多點,和麵攪拌的時候,不把柿子果肉搞那麼碎,搞得那麼徹底變成湖湖就行。

就跟做疙瘩湯一樣,再放入油鍋、用大火去炸就行了。

就是耗油多。

出鍋滾上糖,都是既簡單又好吃的東西。

陳淩家今年曬的柿餅,暖的柿子比較多。

暖柿子就是常說的催熟柿子。

快成熟的柿子,摘下來之後,在白酒之中滾一遍,放入缸中密封好,不過一周左右就能吃了。

本來以前都是不怎麼用暖柿子的,山裡的柿子熟了去摘著吃就行。

但是今年山裡的鳥賊多,光陳淩果林的鳥就一大群一大群的,每到傍晚,倦鳥歸巢的時候,田野上空遮天蔽日,十分壯觀。

這鳥整天在山林活動,把柿子也禍害得不輕。

還專門逮熟的吃,哪個熟了就吃哪個,哪個好吃就吃哪個,人去摘的時候,哪還有熟柿子?

都是被鳥吃了一半的,要不就是吃了一半在樹上壞了,摔在地上的一攤又一攤的玩意兒。

沒辦法,人們就隻能摘些半生不熟的,或者即將要熟了的柿子摘回去,自己催熟了。

其實自己暖柿子也是非常好吃的,又香又甜,沒有一點澀味。

待柿子暖好,剛從暖缸裡拿出來的時候,晶瑩剔透,表皮發亮,鮮豔無比,紅彤彤的相當漂亮。

就像是一個個小紅燈籠。

“過了這陣子,暖的柿子吃夠了,就都給它曬成柿餅,要不就釀成柿子醋。”

陳淩咂咂嘴,“不過還是柿餅好吃啊。”

山裡的野果做出來的吃食點心,比如山楂糕、酸棗糕、棗糕、炸核桃餅、柿子饃、柿餅等等東西,他最愛吃的還是這柿餅。

打小就愛吃。

回家的路上,正好快到十二點吃午飯的時候了,越想就越流口水。

這回去不得每樣做點。

“汪汪汪……”

在牛車繞過村外的土路,剛走過二毛驢家的院子,就看到黑娃和小黃狗帶著村裡的一群狗,從老河灣的方向,自麥地狂奔而來,黑娃和小黃狗每人嘴裡還叼著一隻兔子。

兩個家夥一邊跑一邊歪著腦袋看陳淩,本來是想就這麼直接跑過去的,但是看到陳淩衝它們招手,這才不情不願的領著群狗跑到牛車旁。

陳淩見此,伸手就給了它們兩巴掌:“好家夥,幾天不管教,膽子越來越大了,見了我跟不認識似的。”

還敢無視自己,反了天了。

“平時給你們兔子也不好好吃,你們吃嗎?不吃吧。”

這兩個家夥挨打挨訓習慣了,沒事人一樣,放下兔子,就在他跟前搖頭擺尾的,想湖弄過來。

陳淩也沒多想,兩個家夥不著調慣了,家裡都習以為常,他把兩隻兔子丟在牛車上,就繼續往家裡走。

但是過了幾天後,他和王存業翁婿倆人都發現事情不對勁了。

沒彆的,黑娃這小子又開始早出晚歸起來,每天還把自己搞得風塵仆仆,渾身臟兮兮的。

而且發了瘋一樣的捕獵,兔子野雞鬆鼠老鼠各種玩意兒一把抓,見了就要去逮,逮了也不吃,偷偷往山裡叼。

一看這情況,翁婿兩人再掐著手指頭一算,得了,肯定是黑娃這不著調的當爹了。

現在都入了農曆十一月了,那些母狼肯定是早給它把孩子生下來了。

不然它不會這樣的。

普通人很多離狼太遠,不了解這東西的習性。

狼這東西,食量比狗要大得多,而且大得誇張。

一般的狼群呢,隻有頭狼中的母狼才有生育的權利。

當它生下狼崽子的時候,狼群裡彆的狼就會幫助它捕獵,不用它再出去參與狩獵行動了,專心撫育幼崽即可。

而現在情況不一樣了。

懷上黑娃的種的母狼不是一隻,是狼群的母狼全都懷上了。

這家夥一到生育期,大家都在撫育幼崽了,隻有狼群的公狼在捕獵,它們食量又大,又在育兒期,急需營養,公狼哪裡供養得起。

最後還是得靠黑娃這個親生父親出馬。

黑娃也確實夠爺們兒,自家的娃自己養,自己留的種,自己擔當起了責任。

就是這麼著也太累了點。

陳淩看著都累,這幾天黑娃每天到處抓獵物,還得往山裡跑著送到狼窩去,這他娘的,陳淩看它跑前跑後的忙活,都忍不住為它感到心酸。

“男人養家不容易啊。”

“來,黑娃,商量個事。”

在一天傍晚,陳淩把匆匆回家的黑娃堵在半路,摸了摸它臟兮兮的毛發:“彆緊張,我又不怪你,也不揍你的。就是看你這養娃也挺不容易的,我給你兩個選擇哈,要麼呢,你這段時間就彆回家了,去山裡住得了,守著狼窩,該逮獵物逮獵物,該休息休息,免得來回跑。

要麼呢,你就帶著我去看看那狼窩在哪兒,我去給你把狼崽子抓回來幾隻,家裡幫著你養。

彆著急,這樣也有好處的,在狼窩裡,有的狼崽子容易喝不到奶餓死,母狼對體弱的狼崽子是不管的。而我去給你抓幾隻回來呢,我能給你養活,母狼剩下的狼崽子少了,也能好好養活,你選吧。”

黑娃還是能大概聽懂他說的話的。

剛開始聽他說抓狼崽子回來的時候,頓時哼哼唧唧,焦急的直打轉。

在他說完後,立馬又低眉順眼的,伸著舌頭舔他的手,開始討好起來。

“哼,你變臉倒是快,算你聰明,明天早上吧,帶我過去,我去把你的娃娃帶幾隻回來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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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這一章是補的國慶假期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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