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4章 法外狂徒張三出動(1 / 1)

張家城單挑邁阿密大學後衛的視頻在網上瘋傳。

在油管上,這條視頻的點擊量迅速破了30萬,還在不斷上漲。

下麵的評論也是很激情。

“我的天呐,他運球的速率簡直太快了,難以想象人的運球速率能快到這種地步!”

“這過人的第一步實在是太誇張!”

“我覺得他應該進NBA,這樣勵誌的榜樣,如果進不了NBA,那是全世界的損失。”

那由於王毅和妮可的推動,張家誠的事跡在美國不斷被宣揚。

他成了為一個勵誌的典型。

很多人也都開始議論起他進入NBA的可能。

“我覺得他很可能進NBA。”

“不知道啊,估計有點難。”

“不過他的事情確實很勵誌。”

在短短數天時間之內,美國的網絡上幾乎到處都是他的事跡。

而此時,王毅給肖華打了個電話:“我今天來打這個電話,隻有一個目的,我想問一問像張家誠進入NBA有沒有什麼限製?”

肖華自然明白王毅的意思,他回答道:“不不不,完全沒有任何限製,隻要他達到19歲,隻要有球隊願意簽他,他和其他國際球員完全享受同等的權利。”

王毅掛斷了電話。

隻要規則方麵沒問題,那麼接下來就是繼續讓輿論發酵,讓張家城的商業價值進一步擴大。

到時候某些球隊就算從他的商業價值來考慮,也有可能會簽他。

至於簽了他以後能打出什麼樣的成績,那就看他自己了。

接下來的這幾場比賽,王毅依然保持著超高的水平。

場均得分從之前的49.5已經漸漸的上升到了51分。

而與此同時,國王隊又進行了一波連勝。

然而就在所有一切都似乎是利好消息的時候,卻有一則消息傳來。

有一個來自洛杉磯時報的記者爆料:

“王毅或麵臨起訴,其原因是在聖誕大戰對熱火的那場比賽中,王毅在開場之前,毆打了一個華夏的經紀人”

要知道,王毅在這些年,連年在季後賽裡乾掉湖人隊,這讓洛杉磯球迷相當不爽,洛杉磯記者對王毅自然也不爽,所以這樣的消息由他們爆料出來,也就不奇怪了。

剛開始這個消息爆料出來的時候,很多人並不相信,因為已經過了這麼長一段時間了,什麼也沒傳出來,怎麼突然就出來了這樣一條消息。

但是接下來,來自波士頓的記者也爆料:

“據知情人士爆料,王毅打人事件屬實,被打的那名經紀人已經回到華夏,準備起訴材料,隨時可能起訴王毅。若王毅敗訴,可能麵臨上百萬的賠償,同時可能被NBA禁賽。”

但是依然有一部分人相信王毅沒有打人。

肖華也迅速給王毅打了個電話。

以往這種事情,NBA為了讓影響降到最低,會迅速成立調查組對球員進行調查,如果屬實,就是罰款、禁賽。

但是如今王毅的咖位在那擺著,肖華也不能太得罪王毅。

所以先打了這個電話。

“王,報道屬實嗎?”

王毅笑道:“實得不能再實。”

肖華:“那你說,我該怎麼處理?”

“愛怎麼處理怎麼處理,那是你的事。”

肖華:“請你體諒我,我也很難的。”

王毅:“如果你信我的,這事你就不用管了,我自會處理。”

肖華說道:“你最好處理好,不然我這邊沒法向球迷們交待。”

掛斷電話之後,肖華讓人發了個通告:對於王毅打人事件,既然要訴諸法律,那我們就靜等法律的結果。法律判決出來之後,我們再根據結果作出相應處理。總之我們相信法律的正義。

這個通告當然讓很多人不滿意。

以往球員打架後,那都是直接先禁賽,再調查。

現在王毅這樣一個超巨,打人之後竟然毛事沒有。

還說什麼相信法律的正義。

肖華,你的臉呢?

接下來,越來越多的記者報出王毅打人事件的詳情。

而且還說的有鼻子有眼,連時間節點都一清二楚。

甚至還有記者表示,受害者已經找到,已經掌握了王毅打人時的錄音。

而很快王毅的公關團隊也向王毅了解了情況,隨後迅速聯係到了法外狂徒張三律師團。

法外狂徒張三律師團的羅律師,最近這兩年已經不怎麼親自打官司了。

他隻是讓自己手底下的人去辦。

不過他手底下的一個姓宋的律師,在向王毅了解了當時的情況之後,便有些撓頭。

回來之後他向羅律師彙報:“羅老師,這個案子很棘手,我了解了當時的情況,一哥確實是打人了。而從國內那邊了解到的情況來看,被打的人確實有掌握了當時打人的錄音。”

“恐怕這個案子很難翻。”

羅翔此時正在低頭看《三體》,他聽到這話,眼睛從眼鏡上方看向那個宋律師。

宋律師是去年剛剛法學畢碩士畢業。

羅翔也簡單了解過情況,知道王毅打了那家夥兩巴掌。

這種事情可大可小。

他覺得讓這個宋律師去鍛煉鍛煉,如果他打不贏的話,再派一個老手去就行了,沒想到這個宋律師在了解情況之後竟然是這麼個回複。

他對那宋律師說道:“小宋啊,你說這個案子要翻?為什麼要翻?”

宋律師有點懵:“這個……我們接手這個案子,不就是為了翻過來嗎?”

羅律師笑著搖搖頭:“首先這個官司我們還沒打,輸贏還不一定,哪有什麼翻不翻這一說?”

“其次我們做律師的也要有良心。如果你了解的情況確實是王毅無故打人,確實是王毅的錯,那麼我們就沒必要接這個案子。”

“如果王毅打人是有原因的,那麼我們要了解這個原因,如果他是為了正義出手,那麼我們就必須接這個案子。”

“第三點,我們接了這個案子之後,如果了解的證據確實是王毅打人,事實無可辯駁,那麼我們可以換個角度,從另外一個角度去了解事實,去辯論。也許有時候換一個角度就能夠柳暗花明。”

“你的思維要發散開來。”

那宋律師有點似懂非懂:“那我再去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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