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大明洪武十一號樣車(1 / 1)

一分廠的廠長,技術總監,三位技術副總監,以及七八名相關負責人都已然站在了工廠大門口。

看著那迎麵策馬趕來的常二郎與那兩位衣著華麗,貴氣不凡的年輕人。

一乾人等第一時間便拜倒在地。

朱標第一時間翻身下馬,上前將這些人一一扶起,溫和地笑道。

“諸位不必多禮,快快請起,今日孤與常二郎來此就是想要看看列位新近研製出來的成果。”

常二郎嘿嘿笑著上前,拍了拍那位高大結實的一分廠常廠長的肩膀道。

“老六啊,今日太子殿下與燕王殿下,還有我娘子都過來了。”

“就是希望你們今日可彆演砸了。”

這位常老六甚是憨厚地一笑,抬手朝著廠內一引,一邊說道。

“二公子放心吧,我們沒有萬全的把握,又怎麼敢請您過來檢視成果。”

不大會的功夫,這個有男有女的奇怪組合,就在常老六的親自帶領之下,進入到了工廠。

直到這個時候,朱標這才驚覺這間工廠與從外麵看來,完全不同。

原本還以為冒著滾滾濃煙的地方必然會顯得甚是雜亂,結果工廠內,一水的全部都是水泥鋪設的地麵。

甚至在不少的地方,還用白色的石子鑲嵌在水泥中,標示出行進的方向。

另外,在這間工廠內所有的工員,全部都穿著統一的灰藍色工作服。

而且工作服的質量都十分精良,都是那種厚度猶如帆布的灰藍色布匹。

另外,還有一些巨大的熔爐跟前,正在那裡操作的工作人員,還戴著特製的將整個腦袋都包裹起來的頭盔,且在頭盔正前方眼睛部位,則是一塊巨大的灰色玻璃,以利於觀察。

朱棣好奇地相問,這才得知,熔爐的爐口溫度高得可怕,哪怕是湊近一些,即便沒有接觸到,也容易出現燙傷。

所以,那些在爐口附近操作的技術工人,都必須要穿戴那種防護設備,防止出現意外。

經過了那些正在忙碌的車間之後,朱標與朱棣等人,終於看到了前方的那片占地至少十數畝地的巨大空地上,有一個長方型的大型機械,橫臥在地麵上,看質地,應該是用灰黑色的鋼鐵所製造的機械。

長度接近一丈五,高度也就不到六尺,不過這巨大的長方型機械的下方,居然有著足足四對鋼鐵鑄就的鋼鐵車輪。

而且其中有些車輪上還連接著長長的金屬杆。那模樣,說有多古怪,就有多古怪,重要的是,饒是之前在上海縣也呆過不少時間的朱標、朱棣,自然也是見過不少的水力機械。

就感覺眼前的機械,雖然看起來,甚至沒有那些木質的水力機械巨大。

可是,這種全金屬的機械那種渾身上下所散發出來的氣質,令這弟兄二人情不自禁地兩眼一亮。

常老六此刻滿麵紅光地指著跟前的龐然巨物,洋洋得意地道。

“太子,燕王殿下,公主殿下,這便是我們一分廠耗時最久,也是最優秀的產品:大明洪武蒸汽機車十一號。”

朱棣一愣,不禁奇道。“明明本王才剛見到此物,為何說是十一號?”

“殿下有所不知,之前我們的多次試車,都因為這樣那樣的問題而出現了故障,導致之前許多的樣車因為車體的損壞而報廢。”

“您眼前所見,這已經是第十一輛樣車,它遠遠比它的前輩們更加的堅固,更加的耐用,而且足夠安全。”

“怎麼,此物還能不安全?”

“當然,因為之前的一號樣車,還有三號樣車都發生過鍋爐爐體承受不住壓力而導致了車體受到重。

還好,我們每一次的樣車試車,都很謹慎,從來沒出過人命,可是受傷的情況也是會時有發生。”

朱標此刻終於注意到了這輛蒸汽機車的異常,他忍不住朝著身後,那正在跟妹子朱寶貞得意地嘰嘰歪歪的常二郎招呼道。

“升弟你快過來,你看,這洪武十一號它的車輪,為何不直接放在地麵上,居然是架在這鐵棍上?”

“姐夫,這不叫鐵棍,這叫鐵軌,因為這蒸汽機車的重量實在過於沉重,並不適合在如今所有的道路上行駛。

所以,就設計出了用這樣的鐵軌來鋪設出便於蒸汽機車行駛的軌道……”

“非得在這樣的軌道上行駛?這輛蒸汽機車,到底能有多重?”

“回殿下,這台大明洪武十一號樣車的整體車重大約是在八萬斤左右。”

“等會,你說多少?”朱標兩眼瞬間瞪得溜圓,滿臉難以置信地喝道。

“八萬一千七百六十五斤。”常老六滿臉篤定地給出了答案。“我們在沒有完全組裝好之前,分彆給所有的零部件都進行過稱重,這便是這台機械的空載重量。”

“如今已然加上了水,還有那煤鬥裡邊也已經裝滿了煤,現在它的重量,怕是至少又重了數千斤。”

“行了,老六,我問你一個最為要緊的問題,現在,這大明洪武十一號,能裝載多少重物,速度多少。”

“回二公子,目前這台洪武十一號,我們測試中,曾經讓它載重達到二十萬斤,那個時候的速度大約是在每個時辰三十裡。”

“如果載重控製在十萬斤以內,那麼它的速度可以這到每個時辰五十裡。”

朱家的兩男一女,聽到了這些誇張的數字,此刻都忍不住倒吸了口涼氣,用充滿震驚的眼神,看著跟前這龐然巨物。

常二郎打量著這相比起後世的蒸汽機火車頭而言,顯得那樣的可愛而又袖珍的洪武十一號。

雖然它的效率,在這個時代的人心目中,已然變得十分的誇張。可對於常二郎而言,它仍舊僅僅隻是一件測試樣機而已,還遠遠達不到自己的要求。

光是它的速度換算下來,每小時才七點五公裡,最快的速度也就每小時十二點五公裡。

這樣的速度,要是放在後世,怕是肯定要被騎自行車的人鄙視。可在這個時代,他卻已經算得上是極度牛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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