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過幾天還要去縣城黑市,參加那粒丹藥的拍賣會。
所以他也不急著去掃滅蝗蟲,騰出兩天時間,對隊伍進行了一次簡單的整編。
首先把人員分為甲乙兩大類。
甲類是主要戰鬥人員,800多人。
乙類則是那些想來混飯吃的老弱病殘孕,小的三五歲,老的六七十歲,300多人。
乙類打蝗蟲都沒力氣,隻能乾一些撿柴燒火做飯的雜活。
然後給兩類人編成伍,什,佰這樣小隊,分彆設伍長,什長,百夫長的職務。
一共11名百夫長,直接聽二狗子的號令,然後層層管理下去。
這樣一來,隊伍就顯得整齊好管理多了,有什麼事,隻需要找這11個人就行。
這一切,他都是按照兵書戰策上所說的方法操作的,果然還是要多讀書,都是彆人用一生總結出來的經驗。
他決定,以後要把正武堂的藏書都借出來看一遍。
不過,還有一條軍規讓他有點犯難。
就是士兵能不能殺戮劫掠村民的問題。
關於這一條,很多兵書上從來沒提過。
有一部分兵書上則表明,可以把允許士卒劫掠,當成獎賞,能提升士氣,補充軍需。
他從《大周史》中也看到過,很多次特彆是大戰前後,將領會縱兵劫掠幾天。
有時候軍需物資不夠,也會直接在沿途劫掠。
一直都在照搬兵書,還嘗到甜頭的二狗子,在麵臨這一條選擇的時候,他糾結了很久。
最後他咬了咬牙,決定不學了!
在軍規中增加了一條,不得進村劫掠,更不能殺人放火,違令者斬。
二狗子從小受儘欺辱打罵,對那種被欺辱的感受極深。
他通過努力,終於不怎麼被人欺辱,但也不想把這種痛苦加到彆人身上。
以前聽師父說過一句:己什麼不欲,勿什麼予人來著。
這種讀書人文縐縐的話,他有些記不住,大概就是這麼個意思。
那些官老爺欺壓平民,他沒資格管,但在他能管的範圍內,決不允許士卒欺壓劫掠平民。
這一點違背兵法就違背了吧,反正他一個種地的農民,又不是什麼大將軍。
整編過後,才過了一天,就有好幾起進入村中搶錢,搶糧,搶黃花大閨女的。
這些人散漫慣了,根本就沒把他的規定放在心裡。
二狗子看到被五花大綁的幾個流民,也都是莊稼漢的老實模樣,作起惡來,跟那些官老爺沒什麼區彆。
縱使這幾人痛哭流涕,向他求饒。
他還是讓捕快當著一千多人的麵,把他們斬了頭。
從此以後,這些流民終於老實了,戰戰兢兢,按照規矩行事。
短短兩三天,隊伍就大變樣,嚴肅整齊多了。
難怪他看到兵書上說,大戰之前要斬殺一部分士卒,以震懾人心鼓舞士氣。
整編好隊伍之後,算算時間,藏在葫蘆裡的那隻蝗蟲王屍體,應該可以拿出來喂鵝了。
兩隻鵝看到主人手裡的蝗蟲屍體,早就聞著味過來了。
很想吃,但又想保持大鵝的尊嚴,不願意討好乞憐。
一左一右站到二狗子身邊,伸長脖子,昂起傲嬌的頭顱。
眼神卻一直都在打量那兩塊蝗蟲王的屍體,視線一下也沒挪開過。
“嗟!來食!”
兩隻大鵝也就是吃了沒文化的虧,聽到主人微笑著這麼說,還以為是什麼好話。
還很優雅地伸長脖子,一鵝一塊,把蝗蟲王吞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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