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內情(1 / 1)

大夏明鏡 榮小榮 999 字 18天前

前任長安縣令的兒子犯了法,想要尋求他的庇護,還沒等他有什麼動作,他們父子二人就雙雙死在了大理寺的天牢裡……

李玄靖要殺的人,他保都保不住。

吉王看向李沅,問道:“你是怎麼惹到他的?”

李沅低著頭,老實的將事情的經過講了一遍。

吉王聽後,擺了擺手,說道:“算了,不就是一個青樓女子,本王不要了還不行嗎,被李玄靖知道了,又得借題發揮,本王不想惹他……”

片刻後,李沅垂頭喪氣的從吉王府走出來。

吉王殿下忌憚李玄靖,不願意為他出頭,這頓打,他算是白挨了。

但這口氣,他是真的咽不下。

直到出了吉王府,他清醒過來才想明白,李玄靖的兒子,又不是刑部或者大理寺的官員,他什麼官職都沒有,有什麼資格審他?

回到雲陽侯府時,一位年輕人多看了他兩眼,李沅心中本就有氣,一腳將對方踹倒在地,怒罵道:“看什麼看!”

年輕人從地上爬起來,看著李沅離開的背影,袖中的拳頭緩緩握緊,但很快又鬆開。

兄長就是兄長啊,就算是對方隻比他早生了一年,也是雲陽侯府的嫡長子,未來繼承父親爵位的唯一人選,即便是隨意的對他拳打腳踢,他隻能忍著。

李沅回到府中,徑直來到一處園,正在園中賞的婦人看到他這副樣子,驚怒道:“兒啊,誰把你打成這個樣子的!”

片刻之後,一位中年人也匆匆趕來,看著李沅的慘狀,無比震怒,沉聲道:“豈有此理,李玄靖的兒子又怎麼樣,沅兒你放心,這件事情,爹不會善罷甘休的!”

大理寺。

寺卿衙。

寬敞的衙房之內,陳設極為簡單,一張“明鏡高懸”的牌匾,懸在衙房正中,兩邊的書架,擺滿了各種書籍。

牌匾下方,是一張長桌,桌上有筆墨紙硯,以及一疊疊擺放整齊的卷宗。

儒雅的中年男子,坐在長桌之後,緩緩翻閱著一份卷宗。

一位大理寺的小吏走進來,將懷裡抱著的一堆卷宗放在桌上,又調整了一下位置,使得它們看起來更整齊,然後道:“李大人,這裡是刑部剛剛送過來的卷宗。”

儒雅男子目光沒有離開手上的卷宗,微微點頭,說道:“放著吧。”

小吏離開衙房時,忍不住回頭看了一眼,心中不由感歎。

李大人是真儘職啊,送到大理寺的每一份卷宗,都要親自審核,時常一連數日,都在大理寺衙門辦公,實在是讓人佩服……

不多時,又有一道黑衣身影走進衙房,恭敬道:“大人。”

李玄靖抬頭看了一眼,放下手中的卷宗。

黑衣人開口說道:“少爺今日和雲陽侯長子李沅發生了衝突,李沅要獻一位青樓女子給吉王,那女子不從,李沅想要來硬的,被少爺阻止了……”

聽完事情的經過,李玄靖臉上浮現出一絲笑意,說道:“修行之路,他走捷徑倒是走上癮了……”

他並未在意這件事情,又問道:“讓你查的另一件事情,查的怎麼樣了?”

黑衣人臉色稍稍有些肅然,說道:“大人的懷疑果然有道理,屬下查過了,那位刺殺楚國使臣的第四境護衛,名為陳琦,他雖是楚國使團的護衛,但祖籍卻是大夏,是三十年前,被陛下以謀逆罪誅殺的吏部侍郎張鳳之子……”

李玄靖輕聲道:“大夏罪臣之子,當了楚國的護衛,刺殺楚國的使臣……”

黑衣人舒了口氣,有些慶幸的說道:“還好楚國使團不知道這件事情,不然的話,他們恐怕又得大鬨一場。”

這次四方館楚國使臣遇刺案,楚國使團一直都咄咄逼人,直到查出真凶是他們自己人,他們才偃旗息鼓。

一旦楚國人知道,那護衛原本是大夏人,肯定又會搞出什麼陰謀論。

黑衣人看向李玄靖,有些狐疑的問道:“陳琦在楚國忍辱負重三十年,這次出手殺死楚國使臣,難道就是想破壞兩國關係,以報當年的殺父之仇?”

李玄靖思忖片刻,問道:“一人謀逆,全家誅連,陳琦當年是如何活下來,並且逃到楚國的,查出原因了嗎?”

黑衣人點頭道:“查出來了,明鏡司對此有一筆隱秘的記載,陳琦本該被誅連,被當時朝中一位重臣保了下來……”

李玄靖看了他一眼,問道:“那位重臣,現在還在朝堂吧。”

黑衣人喉嚨動了動:“在。”

“他的官職很高?”

“非常高。”

“比本官還高?”

“比大人還高。”

意圖挑撥夏楚兩國關係的人,與大夏朝廷位極人臣的存在,有著極深的聯係。

即便黑衣人身在明鏡司,知曉大夏許多大人物不為人知的秘密,但這件事情,依舊給了他很大的震撼。

他看向李玄靖,問道:“大人,這……”

李玄靖思忖片刻,說道:“那份隱秘的記載,銷毀了吧,此案也不必再查,四方館一案,安寧公主明察秋毫,揭穿了楚國主戰派的陰謀,本官會向朝廷為她請功……”

黑衣人聞言,微微扯了扯嘴角。

李玄靖看了他一眼,問道:“你笑什麼?”

黑衣人回道:“回大人,這很明顯是公子的主意,安寧公主……不是屬下對公主不敬,實在是她沒有這個腦子。”

“憑你這句話,本官就能治你個不敬之罪。”李玄靖擺了擺手,說道:“回去自己麵壁一個時辰,以後此案無論誰問起,都是安寧公主,沒有第二個答案……”

黑衣人苦著臉,躬身道:“是……”

www.biqu70.cc。m.biqu70.cc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