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2:是誰的人情在幫忙?(1 / 1)

不負韶華 寶妝成 1662 字 24天前

比杜禮厲害的律師多了。

但能和孟律師、廖仕延水平相當,卓琛請到的新律師確實很厲害。

謝騫奇怪的是聞櫻怎麼知道。

“你對這些律師好像很了解?”

聞櫻果斷甩鍋:“我和鄭律師熟,他告訴我的。難道你覺得孟律師和廖律師不厲害嗎?特彆是廖律師,三兩下就替龐敬龍父母離了婚,張阿姨在財產分割上也沒吃虧!”

聞櫻的解釋很有邏輯。

謝騫打消了疑慮。

但他聽著,總覺得聞櫻每次提到廖仕延都格外崇拜。

當初填報高考誌願,聞櫻怎麼不學法呢?

學金融,聞櫻學得不錯。

學法的話,聞櫻肯定也能當一個好律師。

這個想法一閃而過,謝騫轉身去給大伯謝玉平打電話去了。厲害的律師確實容易扭轉案情,哪怕卓錦心的故意殺人罪在二審後依然成立,從死刑改判死緩也夠惡心人的了。

見謝騫在打電話,聞櫻也陷入了回憶。

她隱隱覺得自己遺漏了什麼關鍵地方。

那是上輩子的事。

當時‘錦湖地產’被業主維權的事鬨得很大,律所的同事說主任本來不太想接這個案子的,不知為何後來又改變了主意。

聞櫻記得自己當時隨口說:還能為了什麼,當然是委托費給的高啊。

律所主任要對律所的經營負責的,營收低了養不活團隊那麼手下,其他合夥人也會不服氣認為主任沒本事。所以律所主任不僅會接業務,一般還隻接報酬特彆高的那種委托,普通的小案子根本請不動律所主任。

聞櫻覺得前老板是被報酬打動,是‘錦湖地產’給的報酬讓前老板動心了。同事卻否認了,含糊說了一句“不是報酬,是推不掉的人情”。

當時這些事與聞櫻無關,她並沒有追問。

現在聞櫻很是懊惱。

是什麼樣的人情讓前老板接下了‘錦湖地產’的案子?

早知道‘錦湖地產’其實是謝家的,聞櫻當時一定會刨根究底!

律所同事提過的人情,不知是不是來自謝家?

聞櫻懷疑前老板會接‘錦湖地產’的案子是卓琛利用了謝家的人情。

不對不對,上輩子卓琛成了‘錦湖集團’繼承人,當然能用謝家的人脈。這輩子連謝景湖都不搭理卓琛了,卓琛還能找到律師主任幫卓錦心打官司,這份人情不可能來自謝家。

不是謝家的話,會是誰?

章誌軍?

章誌軍現在巴不得錘死卓錦心,不至於這麼脫褲子放屁。

把那份人情揪出來的話,能不能找到那個神秘電話的主人?

謝騫和謝玉平通話回來,見聞櫻表情凝重,問她怎麼了。

聞櫻打起精神問謝騫:“你和大伯打完電話了他怎麼說,這個律師大伯認識嗎?”

謝騫搖頭:“不認識。大伯平時也不需要認識律師,就連孟律師都是彆人給大伯介紹的。你問這個做什麼?”

聞櫻踟躕了幾秒,把上輩子的情報換了個角度對謝騫講:“我總覺得卓琛能找到這麼厲害的大律師有點奇怪。孟律師拒絕了卓琛,這樣的大律師即便不如孟律師了解情況,對孟律師都不接的案子,這個大律師為什麼要接?”

卓琛能給多少報酬?

聽說卓琛還留著國外的房產沒出售,聞櫻猜卓琛手裡的現金流不會太多。

如果卓琛手裡還有很多錢,兄妹倆就不會搬出酒店了。

謝騫順著聞櫻的思路,不由想多了。

請律師這種事不是單有錢就行的。

很多人有錢也請不對律師。

卓錦心被捕後卓家兄妹已經找過兩個律師,第一個律師是杜禮,官司打到一半就和卓家兄妹鬨翻了,第二個律師還不如杜禮靠譜。在孟律師拒絕卓琛後,卓琛忽然又找對了路子……難道是有人在指點卓琛?

卓琛並沒有聯係那個電話號碼的主人。

謝騫是很確認這點的。

牆倒眾人推,卓錦心認識的那些“朋友”這時候都躲得遠遠的。

除開這些人,還有誰會幫卓琛?

還是說,即便卓琛沒有向神秘電話的主人求救,對方仍然出手幫忙了——

淡定如謝騫都不禁心頭一跳。

之前邰五家的麻煩,現在也沒查出過什麼名堂,並沒有證據是章誌軍做的。

或許一開始的調查路子就錯了,本來就不是章誌軍呢!

章誌軍是已經暴露了的,神秘電話的主人是沒暴露的,卓錦心一個人搭了兩條線!

謝騫整理了思路,瞬間就有了決斷:“我會從這個律師入手,調查他的人際關係。”

聞櫻想了想,遲疑道,“我知道誰認識他。”

“鄭律師?”

聞櫻搖頭,“鄭律師認識人家,人家不認識他,我在想要不要問問吳阿姨。”

問吳春琴?

“她認識?”

聞櫻故作輕鬆:“吳阿姨在魔都做著生意,認識大律師很奇怪嗎?”

吳春琴不僅認識聞櫻的前老板,還和前老板是關係不錯的朋友。

上輩子聞櫻自己來魔都闖蕩,麵試了幾家律所都沒成功。有些麵試是對方不滿意聞櫻,有些麵試則是聞櫻覺得不合適。後來她終於找到了合適的律所,先是在律所給大律師當助理,後來才單獨執業。

吳春琴是聞櫻的第一個客戶,後來又成了聞櫻的房東。

重生後聞櫻才知道吳春琴和陳茹是同學,才想明白上輩子吳春琴對她的照顧是受陳茹的囑托。上輩子聞櫻可從來沒有懷疑過,因為吳春琴出現在律所的理由非常合理。

吳春琴當時就是去看望朋友的,順便和朋友提了提自己遇到的麻煩事。

吳春琴的朋友是律所主任,主任覺得吳春琴遇到的麻煩太小,就問吳春琴能不能換其他律師。

“隨便找一個律師都能搞定的事,你讓我去做,你是錢太多了嗎?”

請主任和請一般律師的價錢當然不一樣。

主任放眼望去,所裡人人都在忙,就聞櫻一個剛剛單獨執業的小律師閒著沒事兒做,乾脆指定了聞櫻幫吳春琴打官司。

吳春琴看了看聞櫻還質疑呢。

“她一個年輕姑娘,行不行啊?”

聞櫻一聽到這樣的質疑,雞血瞬間上頭,不僅要幫吳春琴打官司,還得使出渾身解數幫吳春琴打贏官司!

後來嘛,官司是贏了,聞櫻也贏得了吳春琴的信任,把吳春琴變成了律所的固定客戶——在聞櫻之前,吳春琴和律所沒有業務來往,雖然律所主任是吳春琴朋友,但吳春琴並不想去當朋友的“客戶”,不想和朋友產生什麼經濟往來。

吳春琴是因為陳茹的囑托才打破了自己的原則。

如果從吳春琴那裡入手,打聽點消息什麼的,聞櫻覺得“前老板”不會產生懷疑。聞櫻遲疑的原因是不想把吳春琴拖入漩渦中。

這件事和吳春琴根本沒關係!

這輩子在聞櫻的影響下,吳春琴夫妻已經不打算太早送兒子沈煥出國了,沈煥不出國就不會被人帶壞走上吸毒的道路。沈教授有社會地位,吳春琴有錢,獨生子沈煥不走上歧路的話,一家三口的日子彆提過得有多舒服了。

幫謝騫是聞櫻的事,她不能為了幫謝騫就去打攪吳春琴一家的平靜生活。

謝騫明白聞櫻的顧慮。

看看邰家,就因為邰靜幫了忙就被針對了。

如果吳春琴也幫忙,說不定就會惹上麻煩。

謝騫果斷替聞櫻做了決定:“不找吳阿姨,我自己從彆的途徑查。”

聽了謝騫的話,聞櫻鬆了一口氣:“好!”

其實不找吳春琴幫忙也沒什麼,有了聞櫻的提醒,謝騫已經有了調查的方向。找對方向調查,不會做無用功,總能查出點什麼。

聞櫻不想找吳春琴幫忙,轉頭就收到了吳春琴的邀請。

吳春琴叫聞櫻一家三口在周五晚上去家裡吃飯。

自從陳茹把工作換到了魔都,這樣的邀請是經常會有的。有時候是陳茹一個人,有時候則是聞櫻和陳茹兩個人,聞東榮偶爾能趕上。比如這個周末,老聞會從金陵那邊來魔都,吳春琴就把一家三口都叫上了。

周五晚上,陳茹臨時加班,給聞櫻發消息叮囑她買點好的水果。

“你和你爸先去吳阿姨家裡,我晚點到。”

“好。”

吳春琴一家三口還住在沈教授分配的學校家屬樓裡。

聞櫻到校門口買水果順便等老聞。

聞東榮是直接從車站過來的,見聞櫻拎著一袋水果有點走神,聞東榮還納悶兒:“你新書賣得不好?”

“……啊?”

聞櫻回神,“賣得挺好啊!”

新書賣得好,之前當編劇的電影又票房大賣,聞東榮想不明白聞櫻為啥悶悶不樂。

想了半天,猜聞櫻是和謝騫吵架了。

現在的年輕人真是,吵架就吵架嘛,男孩子都不知道讓著女朋友嗎?

想當年,他和母老虎談對象時,母老虎說什麼就是什麼,他哪唱過半句反調!

聞東榮誤會了聞櫻。

父女倆悶著頭去了吳春琴家。

“小櫻姐,聞叔叔!”

開門的人是沈煥。

沈煥已經不是小學生了,待人接物啥的非常大方,一邊迎著聞櫻兩人進門,一邊小聲告訴兩人:“我媽有個朋友臨時來家裡了,她正陪著說話呢。”

吳春琴的朋友可多了。

聞櫻沒放在心上。

沒想到聞櫻進了屋一看,吳春琴陪著說話的人正是她前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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